济南市鼓励总部经济发展政策金融专场推介会在京举办

来源:大众网·海报新闻2019-04-12 16:14

大众网·海报新闻北京讯(记者 吴海霞 通讯员 王浚泽 彭克增)4月9日上午,由济南市人民政府主办,济南市投资促进局承办,济南市投资促进中心协办的济南市鼓励总部经济发展政策金融专场推介会在北京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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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副市长  李自军

推介会上,济南市副市长李自军从区位优势、产业实力、营商环境、发展潜力等方面介绍了济南,介绍了济南有利于总部经济发展的区位优势和丰富资源,展示了济南为鼓励总部经济发展所准备的满满的诚意。

“济南将一如既往的实行“店小二”式服务,全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李自军表示,近年来,济南市委、市政府围绕打造“四个中心”、建设“大强美富通”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扬起山东龙头”的中心任务,凝心聚力、奋勇争先,大力推进新旧动能转换,把“双招双引”工作做在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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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吴涛

据悉,近年来,济南市一直把招商引资、打造优良的营商环境作为重中之重,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此次集中推介发布的一系列政策,尤以鼓励总部经济发展的10条扶持政策引人注目。

在引进奖励政策中,新引进总部企业在济南市竞得土地建设总部办公用房,按照缴纳土地出让总价款和建安成本的50%补助总部企业;购买自用办公用房的,按实际购房成本的50%进行补助;租用总部自用办公用房(不包括附属设施和配套用房)的,可按照实际租金的50%给予补助,最多不超过5年。拟申请政府建房补助的总部企业,项目用地单独供应,不得与住宅用地捆绑出让。

在人才保障政策方面,总部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济南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试行)》认定为领军人才(每家企业不超过5人),按规定享受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人才创新创业的相关政策。在申请人才安居房、人才公寓、购房补贴和租赁补贴及子女教育等方面,均享受常住户口居民同等政策。

此外,济南市还对总部企业新实缴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以上的,给予企业实缴注册资本金1%的一次性资金奖励。支持总部企业及其驻济分支机构申报汇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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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投资促进中心主任  罗徽

为了充分同与会企业对接,济南市投促局、市金融办、市历下区、市中区、历城区、高新区负责人,分别针对各自鼓励总部经济发展政策及优惠政策做了详细解读。同时,济南市六大投融资平台,也在现场与驻京金融机构进行深度交流。

“从开业审批、分行选址、渠道搭建……济南市政府相关部门在很短时间内,就帮助办理完各种开业手续,北京银行济南分行也成为行里最短时间内拥有独立办公楼的省级管辖行。”北京银行济南分行副行长廖瑾说道。

“济南市政府在办公环境、人才引进、职场建设及招商配套政策等方面给予我们极大的关怀支持。”东兴证券负责人介绍说,“在申请补贴方面,从递交材料到补贴到位,只用了短短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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