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来源:2022-02-25 09:31

1、关于实体项目。

(1)落地奖励。新设立企业,实际到位固定资产投资5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奖励1000万元,每增加1亿元投资,增加奖励200万元,最高奖励不超过1亿元。

(2)基础设施建设补助。总投资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工业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土地出让“招拍挂”的摘牌成交价款。

(3)对总投资10亿元人民币以上的产业龙头项目,可代建基础设施或者代购生产设备。

(4)经营贡献奖励。前2年按照对区级财力贡献的100%予以奖励,后3年按照对区级财力贡献的50%予以奖励。

2、关于总部经济项目。

(1)经营贡献奖励。区级财力贡献1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可按区级财力贡献部分的70%给予奖励,最长8年。

(2)一次性办公用房补贴。综合性总部企业最高可补贴200万元人民币,功能性总部企业最高可补贴100万元人民币。

3、重大项目“政策漫游”。对新迁入或新设立的中外500强、大型央企、产业龙头企业等,可参照其他地区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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