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川区稳就业保就业促进高质量发展十二条措施的通知
为实现全区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创业,促进全民共同富裕,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如下措施。[详细]
为实现全区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创业,促进全民共同富裕,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如下措施。[详细]
为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助力企业做大做强,推动区域经济实现高质量倍增发展,结合高新区实际,特制定本政策。[详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等相关政策要求,结合高新区实际,制定本意见。[详细]
为鼓励和促进高新区总部经济的发展,增强高新区对全市的辐射带动功能,提升综合竞争能力,结合高新区实际,制定本政策。[详细]
为更好发挥电子商务在促消费扩内需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推动全省网络消费提质增效,加快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现就促进全省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制定如下措施。[详细]
为加快建设全国一流特色产业创新园区,优化人才发展环境,进一步激活创新驱动发展动力,全面落实“淄博人才金政37条”,吸引更多青年大学生入区就业创业,加快青年人才集聚,促进高新区高质量发展,特制定如下措施。[详细]
为推进张店区科创产业金融高地建设,促进当地金融产业发展壮大,鼓励金融机构来我区设立总部或分支机构,吸引更多金融业态集聚发展,深度参与张店区“金融赋能”行动,进一步提升金融对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撑功能,根据区委《关于开展高质量发展“十二大攻坚行动”的实施方案》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促进金融业集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政策。[详细]
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引才用才工作的若干措施[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