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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2022-04-11 09:21:30
为助力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进一步深化“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引领妇女积极参与乡村产业发展、创业致富,为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贡献巾帼力量,山东省妇联决定开展“山东省巾帼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创建工作。
创建工作将以聚焦种植(特别是粮食种植)、养殖、加工等农业主导产业或地方优势特色产业,围绕拓展乡村多种功能和产业增值增效空间,贯通产供销,融合农文旅,在科技含量高、创新能力强、产业链条全、带动妇女作用大的农业全产业链中,创建50个“山东省巾帼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其中巾帼新型种粮主体20个。
创建条件原则上为妇女领办或联合创办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休闲农业基地、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农业科技型企业、现代农业园区等,要连续2年符合以下条件:
技术模式先进。能够推广运用与新时期农业农村发展相适应的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新设施等,将产业发展迫切、农民生产急需的新技术、新模式在基地进行示范推广,就近就地就便开展技术培训,每年培训农村妇女不少于300人次。
经营规模适度。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新形势下,示范基地规划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和农业发展要求,规划布局合理,农业产业化、现代化程度较高。原则上种植业面积在100亩以上(巾帼新型种粮主体单季种粮面积在100亩以上),规模化生猪养殖场年出栏达到500头以上,奶牛肉牛养殖场存出栏分别达到100头和50头以上,家禽类年存/出栏50000羽以上,水产类水面面积50亩以上。年经营收入不低于100万元。
示范作用显著。在推动当地农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围绕乡村振兴大力拓展农业功能,发展农业生态保护、休闲农业、文化传承等新业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明显,对当地农业结构调整、农村妇女增收致富具有引领带动作用。原则上每年带动300名以上农村妇女增收致富,实现增活力、增效益、增就业。
服务功能较强。能够着眼农民生产生活需要,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农业社会化服务,积极探索建立股权式、合作型等多种形式更为紧密有效的联结机制,引导妇女走产业化、专业化、组织化的发展道路。每年为农村妇女提供信息、技术、销售等服务不少于300人次。
运行管理有序。建立适应发展要求的管理运营机制,管理机构、规章制度较为清晰完备,技术推广、教育培训等科学合理,可持续发展能力较强。基地应经营3年及以上,经营状况良好,无违法不良记录。
凡被命名为2022年度“山东省巾帼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者,可获得妇联组织相关服务、扶持政策倾斜,优先推荐至全国妇联创建“全国巾帼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示范基地负责人优先列入全省女致富带头人培训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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