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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体育局关于印发《滨州市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滨州市人民政府2022-10-28 09:10:00

滨体字〔2022〕26号

各县(市、区)教育和体育局,各市属开发区体育部门:

现将《滨州市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管理办法》及配套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1.《滨州市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管理办法》

2.《2022-2025年度滨州市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评审工作方案》

滨州市体育局

2022年10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滨州市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体育强国建设纲要》,推动青少年体育健康发展,加强体育后备人才体系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滨州市体育后备人才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实行申报、评审、管理和评估制度。

第三条  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协会、俱乐部以及其他形式为我市培养输送体育后备人才的单位均可申报基地。

第二章  申报和评审

第四条  申报基地的单位应当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第五条  申报单位是基层体校的有益补充,其所开展的项目必须是省运项目。申报市县两级体校未开展项目的申报单位,申报金牌大户项目和大球类项目的申报单位,学生或儿童年龄结构与市级训练单位招生结构相衔接的申报单位,优先审批。

第六条  申报单位必须具备所开展项目应有的场馆设施、教练员或体育教师。

第七条  申报单位应按照市体育局的具体要求,向所在县(市、区)教体部门和市级项目训练单位分别进行申报。县(市、区)教体部门和市级训练单位负责初评,审查合格的申报单位按照初评得分从高到低排序上报市体育局评审。

第八条  市体育局负责基地的评审工作。

第九条  市体育局从输送、比赛成绩和在训人数等方面对申报单位进行评估,经评估达到基地认定条件的单位,由市体育局统一命名并作为滨州市体育后备人才基地。

第三章  命名与奖励

第十条  被评审为基地的单位分为一类和二类,分档次对其进行资金投入,一类基地5万元,二类基地3万元。

第十一条  资金投入主要用于基地单位教练员培训、场地器材配备、参加比赛等。

第四章  训练、竞赛与输送

第十二条  被评审为基地的单位,每天至少进行1小时的训练。承担市级参赛任务的单位,除正常业余训练外,还要充分利用寒暑假、节假日进行有计划地训练和备战。

第十三条  市县两级体校,发挥教练员专业优势,深入中小学,进行培训、指导,拓展办学空间;鼓励协会、俱乐部,定期进校园进行项目培训。

第十四条  市级基地要积极配合市县两级体校,选拔、培养和输送优秀体育人才,市体育局将输送情况作为基地年度考察的主要内容。

第五章  管理与评估

第十五条  对市级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制度,由项目所属市级训练单位具体负责,每年年底汇总上报各基地年度工作总结和经费使用情况。

第十六条  市体育局对基地的工作进行不定期实地检查,凡发现工作中存在不配合检查、不输送人才、弄虚作假或资金滥用等问题的,视情节予以处罚,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基地命名。

第十七条  基地有下列情况,给予降级或取消资金投入:无法保证训练时间,参训人数明显不足,不服从选调参加运动员注册、集训和参赛的。

第十八条  基地有下列情况,取消基地命名:不向市县两级体校输送人才的;未经市体育局同意,擅自向外省、外市输送运动员的。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九条  基地评审工作四年为一个周期,期中将视检查情况,予以调整;市体育局将视备战省运项目布局情况,予以调整。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解释权在滨州市体育局。


附件2

2022-2025年度滨州市体育后备人才基地

评审工作方案

为公开、公平、公正评审2022-2025年度滨州市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制定评审工作方案如下:

一、评审程序

(一)申报阶段:(10月20日-24日)

1.有意申报基地的单位,于21日前分别向所在县(市、区)教体部门和市相关项目训练单位提出申请。具体包括以下材料:①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申请表盖章后的扫描件;②单位训练场馆设施照片电子版,单位法人证、教练员或体育教师资格证书扫描件;③此前2年向市体校输送人才统计表及取得成绩统计表、在训运动员名单电子版。

2.市直属单位可仅向市相关训练单位提出申请。

(二)初评阶段:(10月25日-26日)

1.县(市、区)教体部门和市相关项目训练单位根据申报材料,从硬件、队伍、输送、成绩等方面综合考虑评分,将申报单位从高到低排序上报。

2.县(市、区)教体部门仅上报排序表盖章后的电子版,市相关项目训练单位需上报主任签字排序表及申报单位全部申报材料。

3.每输送一名运动员计5分;取得省锦标(冠军)赛前3名分计5、3、2分,4-8名计1分;取得省运会、省以上比赛成绩,按照省锦标(冠军)赛2倍计分。

(三)复评阶段:(10月27-28日)

1.市体育局组织专家,根据申报材料进行评分排序。

2.视疫情防控形势,对申报单位进行现场抽查。

3.综合县区、训练单位和专家意见,并考虑重点项目布局、以往检查情况等因素,将申报单位大排序后上报。

(四)确定、公示、发放阶段:(10月底-11月上旬)

1.将基地名单及发放方案提交党组会讨论确定最终方案。

2.将最终方案在有关网站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3.公示期满无异议,将资金拨付到位。

二、评分标准

(一)基地评审从以下5个方面评分:县区推荐得分、市相关项目训练单位推荐得分、专家评审得分、重点项目布局加分、以往检查情况扣分。

(二)县区推荐得分:根据排名先后分别计分,起始为20分,依次计为16、14、12、10、8、6、4、2分,其后不得分。市直属单位此项得分参照市相关训练单位排序执行。

(三)训练单位推荐得分:根据排名先后分别计分,起始为20分,依次计为16、14、12、10、8、6、4、2分,其后不得分。

(四)专家评审得分:由3-5名专家,对申报材料评审后给予评分,满分100分,取专家的平均值,然后乘以50%。

(五)重点项目布局加分:根据市体校备战省运会重点项目布局情况酌情加分,上限为10分。

(六)以往检查情况扣分:本项为扣分项,申报单位在以往检查中不配合工作的,扣除20分;存在资金挪用、使用不明情况的,扣除10分;存在无法保证训练时间、在训人数不足的,扣除10分;存在不服从选调、不输送的,扣除20分。

三、资金分配

(一)一类基地:每家每年5万元,预计8家左右。

(二)二类基地:每家每年3万元,预计20家左右。

2022-2025年度滨州市体育后备人才基地

申  请  表

image.png

2022-2025年度滨州市体育后备人才基地

申请单位在训运动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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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025年度滨州市体育后备人才基地

申请单位前2年输送运动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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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025年度滨州市体育后备人才基地

申请单位前2年取得成绩统计表

image.png

注:1.取得成绩为前2年参加省级及以上比赛获得的前八名的成绩;

2.需注明参加比赛名称、时间、参赛小项。

2022-2025年度滨州市体育后备人才基地

申请单位县区教体部门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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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盖章)

2022-2025年度滨州市体育后备人才基地

申请单位市级训练单位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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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主任签字:


编辑:张新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