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商务局、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潍坊市潍坊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对外商投资信息报告联合检查的公告

来源:潍坊市商务局2022-08-16 10:25

潍坊市商务局、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潍坊市潍坊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对外商投资信息报告联合检查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我市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入开展,结合我市实际,经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三部门研究决定,由市商务局发起、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对外商投资信息报告联合检查。

本次联合抽查是我市落实2022年度山东省第二次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三部门认真制定联合抽查实施方案,从7月29日开始,对外商投资信息报告联合检查,被检查对象按照5%的比例从抽查对象样本中抽取,共涉及12个县市区的28家外商投资企业,具体名录见附件。

检查事项、检查内容。1.商务部门检查事项为:外商投资信息报告执行情况的检查。检查内容为:外商投资企业初始、变更报告;外商投资年度报告。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检查事项为: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规章制度的检查。检查内容为:用人单位是否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3.市场监管部门检查事项为:(1)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2)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经营;(3)(驻在)期限的检查;(4)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5)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6)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检查;(7)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8)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检查。检查内容为:(1)检查是否将营业执照置于住所或者营业场所醒目位置,营业执照是否存在涂改行为;(2)检查印章、银行账户、牌匾、信笺等所使用的名称是否与登记注册的名称相同(其中从事商业、公共饮食、服务等行业的企业名称牌匾可适当简化),是否存在擅自变更名称的行为,合伙企业是否在其名称中标明“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或者“有限合伙”字样,要求提供银行账户名称情况开展核实;(3)营业执照上载明的经营期限,是否存在超出经营(驻在)期限开展经营活动的行为;(4)主营业务范围是否与登记的范围一致,是否存在超出登记的经营(业务)范围开展一般性经营活动的行为;(5)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是否与实际路牌、楼层等情况一致;(6)对属于实缴制行业的企业出资情况进行核查,检查企业提交的验资报告、财务报表、银行进账单等证明材料,排查有无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虚报注册资本等线索;(7)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是否担任其他被吊销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检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是否变更未登记;(8)通过到场核实或远程技术手段核实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真实性,通过电话、视频、函询等方式对其身份和投资情况进行核实自然人股东,排查是否存在身份被冒用的情况。

此次检查任务于10月25日前完成,检查结果将按照规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归集到企业名下,向社会进行公示。

特此公告。

潍坊市商务局

202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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