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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共东营市委组织部2019-10-25 09:15:00
东科协〔2019〕21号
各县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科协、团委,市直有关单位,市科协所属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之际,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激发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的创新创造创业热情,培养造就一批引领科技进步和学科发展的科技人才,激励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为推动新时代东营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协、团市委决定开展第十届东营市青年科技奖推荐与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被推荐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践行“爱国、创新、求实、奉献、协同、育人”的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4.作为主要研究人员获得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被推荐人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被推荐人不超过45周岁(197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推荐渠道
(一)各县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可推荐1-2名,原则上不超过3名。
(二)胜利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胜利石油工程公司可推荐1-2名,原则上不超过3名。
(三)省黄三角农高区可推荐1-2名,原则上不超过3名。
(四)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和中央及省驻东营有关部门(单位)、企业可推荐1-2名。
(五)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根据情况积极推荐。
往届获奖者不重复授奖;管理期内的省、市人才工程入选者不纳入申报范围。
三、推荐工作要求
(一)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拓宽选人渠道,严格评选条件,保证评选质量。
(二)人选推荐要向长期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工作的杰出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要注意推荐在非公有制经济社会组织工作的青年科技工作者。
(三)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东营市内(含胜利油田、省黄三角农高区)取得的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四)被推荐人推荐材料是东营市青年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要重点突出被推荐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并对被推荐人信誉进行记录。
(五)被推荐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并出具所在单位关于非涉密的证明。
四、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请于2019年11月10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市科协办公室(组宣部)。书面推荐材料包括:
(一)推荐报告一份,含推荐单位评审组专家名单。
(二)《第十届东营市青年科技奖推荐表》纸制材料一式3份,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市科协办公室(组宣部)电子信箱。
(三)有关证明材料一份(请提供复印件并装订成册,所有材料不再退回)。含: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
2.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3.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
4.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5.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6.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7.其他材料。
请在东营市科协网站dykexie.dongying.gov.cn通知通告栏下载本通知及有关表格。
五、组织领导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协、团市委共同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东营市青年科技奖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对评审期间收到的举报和投诉进行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市科协负责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科协办公室(组宣部)。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曲学勇:8381858 吕玲娇:8380023
电子信箱:dyskxjsxhadmin@dy.shandong.cn
中共东营市委组织部 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营市科学技术协会 共青团东营市委员会
2019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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