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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泰安市科技局2019-10-08 09:40:00
各县(市、区)科技局、泰安高新区科技局,泰山景区科研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创新型泰安建设,引导企业、科研院所和有关单位加强自主创新,调动全市科技创新积极性,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泰安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支持方式与审批数量
2019年泰安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为引导计划;无财政科技资金支持;有审批数量限制。
二、支持重点
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需求,落实《泰安市“十三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部署,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和智能制造、新材料、新能源和节能环保、医养健康、现代高效农业、高端化工、纺织服装、现代物流、文化旅游等新旧动能转换十大支撑产业及领域。
三、申报条件
(一)泰安市辖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二)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具备完成项目所必需的人才条件、科研设备、项目基础与资金能力。
(三)项目主持人原则上应为第一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行业影响力与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与管理协调能力等,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项目任务。
(四)项目申报单位应具备良好的科技信用。以2019年8月30日为时间节点,申报单位结题率70%以下的,取消本年度申报资格;申报单位或项目主持人有强制中止项目、违规使用经费、逃避经费检查、发现问题拒不整改或受到通报处理的,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五)项目申报单位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管理能力,经费预算合理,支出结构科学,使用范围合规,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审计检查工作。
(六)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并将记入信用档案。
四、申报要求
(一)引导计划项目限制申报数额。每位项目主持人限报1
项,有省、市科技计划在研项目的均不得申报;课题组人员同一年度限报1项,不得重复交叉挂名申报,不得挂靠多个单位多头申报,一经发现,取消全部项目的申报资格,记入科技诚信档案。
(二)各区域科技主管部门应根据申报通知的要求,认真审核单位注册信息,合理组织指导项目申报,确保申报工作顺利进行;要提高责任意识,严格把关审核材料,择优推荐,汇总后统一报送。材料一经盖章报送,不得更改项目名称、主持人、课题组人员及顺序等。
(三)申报系统开网时间为2019年10月9日9:00;申报系统关闭时间为2019年10月22日15:00;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10月24日15:00,逾期不予受理。纸质材料受理地址:泰山大街337号泰山国际会展中心C区二层东厅科技局窗口E11、E12。
纸质材料一式二份(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纸质材料装订顺序为①封面(加盖单位公章);②诚信承诺书;③项目申报书及申报书附件(企业类:科技创新平台批文或证书,专利授权书、技术权益证明,产学研合作协议、高端人才引进协议,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科技成果奖励证书等。医疗卫生、软科学类:需提供项目负责人于2017-2019年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与本项目密切相关的文章不少于1篇、专利授权书、软件著作权、产学研合作协议、科技成果奖励证书、已承担各类计划批复文件等)。
(四)各项目申报人在登陆申报系统时应首先认真阅读管理系统上的“注意事项”。
五、网上申报步骤
(一)申报单位注册
1.新用户注册:登陆泰安市科技计划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请使用火狐浏览器),以申报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用户名,自行设定密码,填写申报单位基本信息后提交(请牢记用户名、密码)。市行政服务中心科技局窗口或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需审核新申请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无误后予以开通账号。
市直及省直驻泰申报单位资格审核由市行政服务中心(泰山国际会展中心C区二层东厅科技局窗口E11、E12)负责;县市区申报单位由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
2.已注册用户:单位用户以原组织机构代码登录;项目主持人以身份证号登录。
(二)项目申报
1.项目主持人登录:以申报单位账号登陆管理系统,点击项目主持人管理,以身份证号码为账号,自行设置密码,新建主持人登录账号及密码。
2.填写申报项目书:项目主持人以身份证号登录管理系统,进入项目上报栏目,填写学科分类信息,下载项目申报书模板,填写项目申报书并上传,附件以JPG格式导入相关图表栏(单张图片不超过200K),完成后提交申报单位审核。
3.密码找回:遗失用户名和密码的申报单位,仅限项目管理部门(科研处、科技处、科教科等部门)申请密码找回,同时需要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扫描件或传真件(加盖公章),信息核实无误后,由市行政服务中心或各县市区科技局予以找回。
(三)申报项目审核
申报项目须依次经申报单位、区域科技管理部门、市科技局审核。市直及省直驻泰申报单位项目审核统一由市行政服务中心科技局窗口进行审核。
(四)申报项目查新与查重
项目申报前不再进行查新,受理后根据需要统一安排办理;本次申报与立项查重同时进行(查重范围:2015年以来市级引导计划立项项目),采取全面核查与部分抽查,发现问题一经查实,取消课题组人员3年申报资格。
六、形式审查
为节约专家评审资源,提高行政效能,市科技局将组织形式审查,有以下问题之一者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予参加本年度评审立项。形式审查合格名单在泰安市科技局网站公示。
(一)申报纸质材料与系统申报不一致,项目名称、申报者、申报内容与系统申报不一致。
(二)申报书内容不完整的,技术指标与考核指标无具体细化指标,申报书内容大段空白,填报内容与项目无关的。
(三)项目出现课题组人员重复的,课题组人员本年度出现2项及以上的。
(四)附件材料未按照要求提供的。医学类项目附件材料未提供相关性论文的,视为未发表,不符合申报要求。
(五)课题主持人有未结题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结题材料系统提交时间结点为2019年8月30日。
附件:
泰安市科技局
2019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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