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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鲁网2019-04-03 15:59:42
鲁网4月2日讯 为深入贯彻山东省“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工作动员大会精神,促进国务院台办、国家发改委惠台“31条措施”和山东惠台“56条措施”落实落细,营造优良营商环境,4月上旬,山东省台港澳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31条措施”、“56条措施”进台企、进机构、进窗口活动(简称“三进”活动)。
据悉,此次活动将由山东省台港澳办领导和省发改委领导分别带队,省直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员参加,分小组、分线路、分批次,集中深入到山东省部分台协会、台资企业和台商生活聚集区,深入到省内担负对台交流合作任务的部分高校、媒体和研究机构,深入到“31条措施”和“56条措施”相关落实单位政务中心和服务窗口。
活动期间,将在全省台资企业和台胞中间广泛宣传“31条措施”、“56条措施”及《山东省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条例》等各项对台政策法规,完善窗口实施办理细则,研议长效服务台胞机制,推动省直有关部门单位与台资企业建联系、结对子,切实解决台商台胞难题,增强在鲁台胞认同感和获得感,指导帮助高校、媒体等机构拓展对台工作渠道,持续深化鲁台经贸文化交流合作。
为开展好此次“三进”活动,山东省各部门单位先期梳理了30项“31条措施”和“56条措施”实施细则,并编制《鲁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政策汇编》,在活动期间送阅广大台商台胞。在广泛问卷调查台商台胞发展难题和诉求的基础上,“三进”活动拟在青岛集中举办政策辅导专题说明会,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等负责同志向台商集中宣讲相关惠台政策,并将在烟台、临沂等地与台商开展座谈。
据悉,山东省将建立“三进”活动成效跟踪督查机制,对无法在“三进”活动中解决的问题,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归纳整理,逐项答复反馈,推动服务台胞台商工作长效化、常态化。除此次“三进”活动外,年内山东省还将开展一系列“31条措施”、“56条措施”督导,确保各级惠台政策法规落地落实落细,将惠台举措变成台胞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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