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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04-11 14:45:00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开发区党群工作部(政工部),度假区社保中心,市直有关企业(单位):
为大力实施“人才兴聊”战略,在全社会弘扬“工匠精神”、“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加快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水城英才”评选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聊委人组发〔2022〕1号)规定,现就做好2022年度“产业技能类水城英才”推荐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条件
(一)评选对象:在聊城市连续工作5年以上,近5年内在本领域取得重大业绩,为聊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技能人才。
(二)评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品行作风端正。
2.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从事本职业工种5年以上且仍在生产服务一线,一般应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奖选手、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不限, 担任企业高层以上管理职务的一般不作为申报人选。
3.职业技能水平具有重要影响,掌握行业公认的先进操作技术方法、绝招绝技;在技术创新、技术改造中作出重要贡献,取得重大发明、创新成果或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或参与编制国家、省级标准工艺、工作法。
4.重点围绕服务新旧动能转换等重大工程,从我市国民经济发展支柱产业和“十强”现代优势产业相关企业中选拔,优先支持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年轻优秀高技能人才。
二、评选数量及推荐名额
2022年全市评选“产业技能类水城英才”不超过3名。市直及各县(市、区)推荐2名人选,如有符合条件的青年人才(40周岁以下),可以额外增加1个推荐名额,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不推荐。
三、推荐评选程序
(一)推荐。各县(市、区)按属地关系推荐辖区(含中央、省驻聊单位)符合条件的人选,由县级人社部门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和初步筛选,并报县(市、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把关后,推荐到市人社局;市属单位申报人选,由用人单位审核把关后直接推荐到市人社局。
(二)评选。市人社局对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参评人选,组织专家对参评人选的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初步人选名单,经市人社局党组研究后,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初步人选名单在有关新闻媒体、网站和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市人社局到人选所在单位进行考察, 同时广泛征求有关方面意见。
(三)待遇。根据公示和考察情况,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拟奖励人选名单,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向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一次性发放10万元奖金;发放“人才服务金卡”B类,已持有更高级别服务金卡的不再发放。
四、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发动。“产业技能类水城英才”是我市授予技能人才的最高荣誉,每3年评选一次。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这次推荐选拔的契机,大力宣传高技能人才的重要作用和突出贡献,引导和鼓励符合条件的人才积极申报,持续营造和优化高技能人才成长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严格审核把关。用人单位和推荐单位要对申报人选填写的“水城英才”申报书、相关事迹证明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经集体研究确定拟推荐人选名单后进行申报。要对申报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标准条件等进行前置考察,推荐意见要明确推荐理由。
(三)按时推荐申报。市直及各县(市、区)要在4月18日前将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盖章扫描成PDF格式电子版发送至市人社局指定邮箱。
(四)严肃工作纪律。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市人社局会同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报经市委批准,取消其“水城英才”称号和有关待遇。
1.弄虚作假、谎报成果,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水城英才”奖励的。
2.被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受到降低岗位等级以上处分的;被追究刑事责任,因个人过失给国家、集体、他人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后果的。
3.其他不宜授予“水城英才”奖励的。
联系电话:0635-2189125
电子邮箱:lcs_rsjzynljsk@lc.shandong.cn
附件:聊城市“水城英才”申报书
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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