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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0-04-27 10:53:24
各市党委组织部、税务局、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关于加强全省金融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6〕36号)和《山东省金融高端人才奖励办法》(鲁政办字〔2017〕93号)有关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金融人才激励机制,优化金融人才发展环境,更好地服务我省金融改革发展,经研究,省委组织部、省税务局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决定启动实施2020年山东省金融高端人才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主体
省管企业、驻鲁金融机构、省属设有金融岗位的其他机构负责省本级人选的推荐,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负责本单位人选的推荐。每单位推荐1人,推荐材料报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各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同党委组织部、税务局负责除省管企业、驻鲁金融机构、省属设有金融岗位的其他机构省本级以外金融机构(组织)人选的推荐工作。推荐人选不超过4名。本市同一单位、系统推荐人选不超过1名。为加快提升济南市、青岛市、烟台市在新旧动能转换中的核心引领作用,贯彻落实好省委组织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菏泽市人才发展的若干政策》(鲁组发〔2015〕65号)有关要求,济南市、青岛市、烟台市和菏泽市最多可推荐人选6名。
二、范围及条件
山东省金融高端人才推荐按照《山东省金融高端人才奖励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对已入选2019年山东省金融高端人才奖励名单的不再推荐。推荐人选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无违法、违纪等行为;
(二)申报人及工作单位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较大贡献;
(三)申报人在支持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海洋强省、三大攻坚战、军民融合、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区域协调发展、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八大战略中,在引领金融产业发展、维护金融稳定、助力创新创业方面,以及在支持疫情防控、推动实体经济发展工作中做出较大贡献的,优先推荐;
(四)属于2019年以来通过市场化选聘方式从省外引进的人才,优先推荐。
(五)个人诚信纳税情况将作为重要评定依据,有不诚信纳税记录的人员,不得推荐。
(六)国家级和省级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不得申报,其中不在管理期内的山东省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工程入选者、齐鲁金融之星、智库高端人才等可以申报。
山东省金融高端人才推荐工作采取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不受理个人申请。同一人选只得通过一家推荐主体申报,如出现重复申报问题,该推荐人选资格作废。入选山东省金融高端人才后在管理期内,不得申报其他人才工程或类别。
三、工作要求
省管企业、驻鲁金融机构、省属设有金融岗位的其他机构及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推荐人选在申报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报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各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同党委组织部、税务局负责本地其他金融高端人才的推荐。经过组织申报、专家评审等程序,统筹考虑不同领域、不同金融业态人才情况,遴选提出初步奖励名单,在有关网站和申报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初步奖励名单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按优先顺序排序后报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一)申报材料主要包括:
(1)山东省金融高端人才推荐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推荐工作组织情况、申报材料核验情况、推荐意见、公示情况,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2)《山东省金融高端人才申报人员评审表》(附件1,报WORD电子版和纸质表一式6份,用A3纸印制);《山东省金融高端人才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2,报PDF扫描版和EXCEL电子版);申报人员业绩材料3000字左右(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报PDF扫描版和纸质版一式6份,用A4纸印制)。
(3)《山东省金融高端人才推荐表》(附件3)。
(4)2019年1-12月份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5)申报人2019年以来获得省级以上奖励表彰、所任职单位2019年以来获得省级以上金融监管部门奖励表彰有关证明材料。
(6)所任职单位2019年以来在支持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海洋强省、三大攻坚战、军民融合、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区域协调发展、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八大战略,在引领金融产业发展、维护金融稳定、助力创新创业,以及在支持疫情防控、推动实体经济发展工作方面获得县(市、区)级以上政府奖励表彰有关证明材料和申报人在其中发挥作用情况说明。
(7)从省外市场化选聘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招聘方案、录用通知书以及其他能够证明的过程材料
上述材料除第二项外,其余只报送PDF格式扫描件。第四项至第七项材料由推荐单位负责审验原件,并注明已审验。报送的有关材料电子版可登录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dfjrjgj.shandong.gov.cn/)下载。
(二)各推荐单位要确保推荐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推荐人选符合申报条件,严禁弄虚作假。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将适时组织材料核验和申报查重工作,对于申报材料中出现填报内容前后不一致,证明材料与申报表格填报内容不一致,隐瞒真实情况、虚假填报重要信息等问题的,取消个人的申报或入选资格,对推荐单位予以批评。性质特别恶劣的,取消推荐单位的推荐资格。对于不满足申报条件,以及存在多头申报、重复申报等违规申报行为的人选,取消其申报资格,列入失信黑名单,报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19日。逾期不予受理,邮寄材料以寄送时间为准。
咨询电话:0531-86061572、86062583
电子邮箱:sdjrrc2020@163.com
材料报送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42-1号天舜大厦502室(卢圣欣 15562631533;王玥 13356691220)
附件:
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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