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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商务厅 版权所有
来源: 山东商务职业学院2023-06-07 10:23:36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商务职业学院是一所以粮油食品科技、现代商务和现代制造业教育为主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有烟台、济南两个校区,主校区地处中国最佳魅力城市——烟台,北靠大海。学校校园占地1418亩,设有会计金融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粮油食品学院、智能制造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文化旅游学院、建筑工程学院、艺术设计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和基础教学部等12个教学部门,开设45个专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达17500余人。学校现为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全国粮食行业人才培训基地、全国职业院校校园文化建设“一校一品”示范基地、山东省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山东省文明校园、山东省平安校园、全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烟台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等。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山东商务职业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和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35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高级岗位的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7年5月31日以后出生),中级岗位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符合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要求。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须在2023年11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他资格条件须在简章公布之日前取得;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可在11月30日前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简章公布之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证书及要求的资格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商务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https://rsc.sdbi.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本次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2023年5月31日9:00起,6月30日之前报名通过审查的将于7月份开展面试、考察、体检程序;10月31日之前报名通过审查的将于11月份开展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3年10月31日16:00。
报名方式:登录山东商务职业学院人才招聘平台(https://job.sdbi.edu.cn/)报名。报名人员要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报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前,报名人员要仔细阅读《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须知》(附件2)。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报名初审
学校在报名期间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可通过报名平台查询,请及时查看。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
3.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现场查验,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提供的相关材料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将通过学校组织人事处网站通知。
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动,要及时与学校组织人事处联系。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或博士招聘的岗位,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组织。
面试采取面谈交流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理论水平,总分为100分,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等将通过学校组织人事处网站通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及》(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主管部门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或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高等学校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相关规定,对聘用人员实行统一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工资、福利待遇面议。
六、联系方式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35-8019083(工作日)
技术咨询电话:15210802674
监督电话:0535-6925171(工作日)
七、其他
1.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未尽事宜,按照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山东商务职业学院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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