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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商务厅 版权所有
来源: 山东省国资委2023-04-06 10:06:33
山东颐养健康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山东健康集团)成立于2020年8月25日,是省委、省政府为大力发展“十强”产业、加快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全民健康事业而组建的省属一级企业,是山东省医养健康产业重组整合平台和健康产业领军企业。集团注册资本107亿元,资产总额1000亿元,职工2.6万人,下设健康农业、健康医养、健康装备、健康置业、健康资本、健康物业、健康水业、健康海南8家二级集团,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产业设立健康医药公司,搭建起“同心多元、协同联动、高效赋能”8+1全新发展格局,产业分布在省内16个地市和13个省(区市)。集团大力倡树“健康至上、服务至诚”理念,坚持文化涵养、精神滋养、生命颐养、体育助养“四养并重”,全面布局妇孕婴幼、青少年、中老年全生命周期大健康产业链,聚力高质量引领、市场化举措、齐鲁式特色的健康产业发展之路,加快建设产品卓越、品牌卓著、创新领先、治理现代的世界一流健康产业集团。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华医疗)成立于1943年,是我党我军创建的第一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2002年9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00587),业务板块包括医疗器械、制药装备两大主业板块及医疗商贸、医疗服务。其中医疗器械涵盖感染控制、放疗及影像、手术器械及骨科、手术室工程及设备等九大产品线,制药装备由生物制药、特种输液、中药制剂、固体制剂四大工程技术中心组成。是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协会会长单位,中国医学装备协会副理事长单位,感染与控制技术专业委员会理事长单位,中国放射治疗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理事长单位,中国制药装备行业协会理事单位,中国医药设备工程协会理事单位。
根据新华医疗权属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人员:
一、招聘岗位、数量
(一)岗位一:上海秉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总经理(职业经理人)1名。
(二)岗位二:湘阴县华雅医院有限公司院长(职业经理人)1名。
(三)岗位三:攸县维尔医院有限公司院长(职业经理人)1名。
二、工作职责及任职条件
(一)工作职责
各岗位工作职责详情请见附件《岗位说明书》。
(二)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进取心和团队意识,认同公司核心价值观,不折不扣地执行和落实公司发展战略。
2.熟悉企业/医院经营管理工作,取得过突出的经营业绩,具备过硬的专业素质和治企能力,具有一定的创新思维和市场开拓能力,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组织领导能力、综合沟通协调能力、处理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的能力,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和市场竞争意识。
3.熟悉医疗器械、制药装备、商贸、医院运营管理等所属行业产业政策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熟悉行业市场变化趋势和发展情况。
4.遵守宪法和法律,近五年无因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行政刑事处罚记录。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以身作则,清正廉洁,自觉按制度和程序办事,正确对待个人名利。
(三)岗位条件
1.学历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2.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3.从业经验要求:具有8年以上医疗器械、制药装备、商贸、医院运营管理等相关行业工作经验(可合并计算),有相关行业经营企业/医院主要负责人从业经验者优先。
各岗位任职资格详细要求请见附件《岗位说明书》。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通过山东省国资委网站、山东健康集团官网、新华医疗公司官网、猎聘网等渠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测评、面试、背景调查、组织考察、体检、公示及备案、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本次招聘采用线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在线下载并填写《新华医疗权属子公司总经理/院长(职业经理人)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其他格式简历、报名表无效。报名时需将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职(执)业资格证及获奖证书等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xhylzp@163.com。邮件主题及《报名登记表》文件命名格式为“报名登记表+姓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14日18:00止。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资料:《新华医疗权属公司总经理/院长(职业经理人)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截止到2023年5月1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职(执)业资格证、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报名材料。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三)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按照通知要求进入线上笔试环节。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测评。通过笔试的应聘人员按照通知要求进入线上测评环节。具体时间、要求另行通知。
(五)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不高于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背景调查。按照笔试及面试综合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应聘人员需确认是否同意进行背景调查,如不予确认,视为自动放弃。
(七)组织考察。由新华医疗选聘组成立考察组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如不予配合,视为自动放弃。
(八)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予录用。
(九)公示及备案。对考察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将新华医疗党委意见、考察情况、廉政鉴定意见等报送新华医疗上级主管单位备案。
(十)聘用。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聘任程序。聘任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计入聘期。
四、其他事宜
(一)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信息,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解聘。
(二)资格审查、笔试、测评、面试及相关通知将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告知,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未入围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违法乱纪,受到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和被追究刑事处罚的,且在影响期的;
2.正在接受组织审查和司法机关协查的;
3.有不良行为记录及其他应当禁止参与的情形。
(四)如新华医疗内部员工参加此次招聘的,个人应当先行提出申请,承诺竞聘成功后放弃原有身份、解除(或者终止)聘任关系后不得要求恢复原有身份待遇,并遵守职业经理人管理的相关规定。
(五)本次招聘不向应聘人员收取任何费用,也未委托任何社会机构开展培训服务。
(六)在招聘过程中,必要时将可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13717921518(周一至周五9:00-17:3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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