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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青岛大学人力资源处2023-01-20 18:08:00
一、学校简介
青岛大学位于历史文化名城青岛,学校办学历史可追溯至1909年创办的青岛特别高等专门学堂。百十余年来,学校教授高深学问,养成硕学闳才,应国家之需要,薪火相传,砥砺奋进,从这里走出了40余万优秀校友,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类文明进步做出了重要贡献。
青岛大学现有浮山校区、金家岭校区、松山校区三个校区,占地2655亩,建筑面积114万平方米,拥有2所附属医院,9家直属附属医院。设有34个学院和医学部,招生本科专业79个,涵盖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等10个学科门类。现有10个博士后流动站,1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3种博士专业学位类型;学校入选山东省属高校高水平建设“冲一流”建设高校,入选高峰学科1个、优势特色学科4个、优势特色培育学科3个。3个学科入选2021软科世界一流学科;25个学科入选2021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行榜,其中系统科学位居全国第2位,连续两年成为省属高校唯一跻身顶尖学科行列的学科;14个学科进入USNews2022年世界大学学科排名榜。
奋进中的青岛大学不忘初心、满帆再起航。现面向海内外延揽高层次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竭诚欢迎海内外英才加盟我校。
二、项目简介
为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人才资助体系,充分发挥科学基金引进和培养人才的功能,吸引海外优秀青年人才回国(来华)工作,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2023年继续实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旨在吸引和鼓励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的海外优秀青年学者(含非华裔外籍人才)回国(来华)工作,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的快速成长,培养一批有望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骨干,为科技强国建设贡献力量。
三、申请条件
1.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3年1月1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3年3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2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2.限项要求
执行中央有关部门关于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四、支持措施
1.国家提供100-300万元资助支持,资助期限为3年;
2.符合条件者可申报青岛市补贴50万元。
3.如成功获批国家优青基金项目且与我校签订全职引进人才聘用合同,校内待遇如下:
(1)直聘教授专业技术职务。
(2)享受特聘教授一层次工资待遇,年收入约60万元(税前);
(3)提供120平方米左右住房一套;
(4)提供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实验类200万,自然科学非实验类100万元。
(5)根据需要提供学科平台建设经费,配备团队、实验室;
(6)协助解决配偶工作;
(7)青岛大学附属医院、青岛大学附属心血管医院等多家附属医院为人才提供一流的医疗保健服务;
(8)完整的义务教育及学前教育配套资源。学校现有青岛大学附属实验幼儿园、青岛大学附属小学及青岛大学附属中学等教育配套资源。学校可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和青岛市各区义务制教育管理规定,协调以上学校的人才子女入学相关事宜。
(9)符合条件的人才同时可依托青岛大学申报省、市顶尖人才(团队)创新创业一事一议;申领山东惠才卡,可享受出入境和居留、医疗保健、社会服务等29项绿色通道服务。
五、申报说明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需与青岛大学签订工作合同或者意向性协议,于2023年1月15日以后登录信息系统,在线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申请人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申请人应当按照申请书填报说明和撰写提纲的要求用简体中文或英文在线填写申请书,并上传附件等材料。
3.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实行无纸化申请方式,申请人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公正性承诺书等材料至青岛大学,由青岛大学审核后在线提交自然科学基金委。
4.项目申请信息系统链接:
https://grants.nsfc.gov.cn/
5. 项目申请截止日期:2023年3月15日。
六、应聘方式
有意向者请将简历发至学院联系人邮箱,与学校达成申报意向后,将有专人指导申报人开展后续工作。简历应包含个人基本信息,联系方式,学习和工作经历,主要学术成果(论文、项目、专利和获奖情况等)。
七、联系方式
1、科技处:贺老师
邮箱:qddxkjc@163.com
电话:0532-85953353
2、人力资源处:董老师
邮箱:qddxrsc@163.com
电话:0532-8595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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