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人!山东女子学院招聘辅导员(博士)

来源: 山东女子学院2022-10-30 16:00:18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女子学院是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全国3所女子普通本科高校之一。学校有市中玉函校区和长清大学科技园校区,建有实验(训)室95个,校外实习基地360余处。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6588人,教职工877人。学校围绕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调整优化学科专业布局。现有15个教学院部,44个普通本科专业,涉及教育学、法学、管理学、经济学、艺术学、文学、工学、理学8个学科门类,面向全国19个省/自治区招生。

学校坚持“坤德含弘、至善尚美”的校训,弘扬“团结进取、求实创新”的校风、“勤学慎思、求真敏行”的学风,秉承“自强不息、百折不挠、求实创新、不断攀登”的女院精神,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基础上,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和妇女儿童发展需要,强化性别平等教育和女性综合素质教育,培养专业基础扎实、实践应用能力强,具有“四自”精神、创新精神和自主学习能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博士)3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2022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博士)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心健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应聘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24日以后出生);

5.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 本科或研究生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一年及以上(包括:班长、团支部书记、学生党支部书记、校(院系)学生会、自律会、研究生会部长、校级社团(协会)负责人及以上职务)。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女子学院网站(https://www.sdwu.edu.cn/)、山东女子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sdw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个人报名与资格审查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根据岗位报名情况,适时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

报名方式:采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山东女子学院应聘登记表》,请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sdwuzp@sdwu.edu.cn。邮件标题格式为:“应聘岗位名称+姓名+学位+专业名称(以毕业证书或海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如:“辅导员5+**+博士+****”。未按要求提交的报名信息为无效。

报名材料清单如下:

①《山东女子学院应聘登记表》word版;

②本人签字的《诚信承诺书》;

③应聘者本人的身份证(含正反面);

④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海外学历学位认证。

2.资格审核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的招聘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辅导员岗位面试采取心理测试、答辩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依次等额组织进行考察、体检。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政审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意识形态、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女子学院人事处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学校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咨询电话:0531-86526132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00,14:00-16:00

邮箱:sdwuzp@sdwu.edu.cn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1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查看/下载

附件1.山东女子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博士)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2.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山东女子学院

  202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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