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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济南市投资促进局2022-12-27 09:47:00
为鼓励、支持企业建设各类研发机构并持续开展创新活动,济南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近日联合发布通知,积极推进规上工业企业设立研发机构。
规上工业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包括企业技术中心、“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工业设计中心、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和研究院等各类研发机构,应为企业内部或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新型研发机构等联合共建的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产品开发、工艺开发、技术服务的机构,具有完备的规章制度,建立持续稳定的研发经费投入机制并开展研究开发和技术革新活动。
据介绍,规上工业企业设立各类研发机构应具备“六有”条件,即:有研发场地、有研发人员、有研发设备、有研发投入、有研发项目、有研发制度。
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将引导全市企业尤其是规上企业围绕市场需求和中长期发展目标,健全技术研发、产品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按照“达标即准”原则,有效提升企业研发机构建设覆盖面,提高有研发活动的企业在规上工业企业中的占比;引导企业建立研发机构稳定运行的长效机制,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强度,助推企业提升研发能力;引导企业研发机构做优做大做强,积极构建国家、省、市和区(县)培育发展体系,系统推进高水平、高层次和高质量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力争到2023年全市规上工业企业设立研发机构达到40%以上,到2025年全市规上工业企业设立研发机构达到70%以上。
规上工业企业设立研发机构,作为提高企业创新能力、促进研发投入增长的基础性工作,济南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加强对规上工业企业设立研发机构的专门培训和业务指导,通过出台政策文件、举办专题培训、发布宣传资料、委托第三方机构等方式,鼓励和支持企业建设各类企业研发机构并持续开展创新活动,推动规上工业企业设立研发机构逐年稳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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