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出台12条措施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

来源: 山东省商务厅2022-08-22 09:37:59

近日,滨州市发布《关于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从专业培训、政策支持、人才储备、平台建设等方面制定12条可行性举措,推动全市网络消费提质增效,力争到2023年年底,全市网络零售额达到200亿元左右,实物商品网络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在统筹推动电商协调发展方面,《若干措施》明确要大力培育电商龙头企业,培育一批国家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数字商务企业;对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给予流量补贴;力争到2023年年底,全市网络零售额1亿元以上、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数量均实现翻一番。吸引电商大企业落户,推动市外电商企业在滨分支机构转为入库纳统的法人企业,对首次纳统、在库存续期满1年且成长型良好的规上、限上电商企业,市财政按规定给予3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壮大网上店铺和电商企业规模,围绕优势产业扶持培育增开一批网店,着力推动特定群体借助电商自主创业,力争到2023年年底,回迁市内店铺超过100家,全市网上店铺数量超过7万家。加快直播电商发展,建设直播电商基地,加大对直播电商多渠道网络服务商(MCN机构)和直播电商团队招引力度,对MCN机构、直播团队当年新设且实现网络零售额5000万元以上的独立法人直播电商企业,市财政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推动国际国内电商融合互促,推动国内企业拓展跨境电商业务,布局海外仓,推广“跨境电商保税备货仓+直播电商”销售新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对外贸企业依托电商平台开展出口产品转内销给予适当支持。

为打造电商发展良好生态,《若干措施》指出,滨州将进一步提升完善产业园区生态,引导各县市区建设一批生态完善的电商产业园区,提升现有电商产业园区建设水平,择优推荐滨州市电商产业园区申报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建立生态链企业“白名单”,在全市筛选电商产业园区、MCN机构、人才培训机构、供应链企业以及代运营、内容制作等专业服务企业,建立全市电商生态链企业“白名单”,加强资源共享,形成市内企业合作共赢的良好发展生态。加强实用型人才引进培育,建立产教融合机制,强化院企联合人才培养,力争到2023年年底,全市50%以上开设电商、跨境电商专业的院校开展产教融合培训或设立企业化实训基地。提升快递物流支撑能力,对整合全国性快递物流企业5家以上、实现县域内仓储、分拣、运输、配送、揽件“五统一”的县域快递物流配送中心,以及能够提供实时比价和撮合对接服务、整合县域80%以上快递单量的快递物流信息平台,市财政给予所在县市区一次性奖励50万元。创新融资支持方式。落实“齐鲁电商贷”业务,建立完善风险补偿政策,建立“政银担”合作机制。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完善提升各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功能,健全完善网络零售统计监测体系,每季度反馈各县市区电商主要监测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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