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亭区创新政策激励扶持产业发展

来源: 大众日报2022-05-11 10:08:07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产业链和产业集群培育,山亭区创新政策措施,出台《山亭区产业扶持办法(试行)》等激励机制,围绕土地使用、税收扶持、搬迁补助等5个方面,明确20条扶持政策,力促招商引资提质增效。

土地出让金“返”

对于新建固定资产投资额1亿元(含)以上、3亿元(含)以上的工业项目,土地出让金分别扣除10万元/亩、5万元/亩土地价款和市级留成部分后,剩余价款全部用于扶持项目扩大再生产。新建固定资产投资5亿元(含)以上的工业项目,土地出让金扣除市级留成部分后,剩余价款全部用于扶持项目扩大再生产。

企业搬迁“补”

对于整体搬迁落户到山亭的区外企业,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含)以上的工业项目、投资1000万美元(含)以上的外资项目,按已到位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一次性给予搬迁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1000万元。对于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含)以上的工业项目、投资1000万美元(含)的“退城入园”企业,按已到位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5%一次性给予搬迁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1500万元。

企业税收“扶”

对于新建固定资产投资额1亿元(含)以上的工业项目、投资1000万美元(含)以上的外资项目,自投产之日起5年内,前3年按照生产经营税收区级净得财力部分(扣除退税之后)的100%,后2年按照企业生产经营税收区级净得财力部分(扣除退税之后)的50%,按年度由受益财政支持项目企业用于扩大再生产;对于新建固定资产投资额3亿元(含)以上的工业项目、投资3000万美元(含)以上的外资项目,自投产之日起6年内,前3年按照生产经营税收区级净得财力部分(扣除退税之后)的100%,后3年按照企业生产经营税收区级净得财力部分(扣除退税之后)的50%标准,按年度由受益财政支持项目企业用于扩大再生产。

财政资金“奖”

对于新建固定资产投资额1亿元(含)以上的工业项目、投资1000万美元(含)以上的外资项目,需租赁厂房的,在企业入驻3年内,由受益财政给予房租30%的奖补,单个项目每年不超30万元;购置科研或办公用房自用的,由受益财政按购房价格的20%给予一次性奖补,单个项目最高不超50万元。(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孟令洋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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