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底前,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注册“山东食链”

来源: 济南市人民政府2022-04-25 11:18:08

即日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辖区内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注册“山东食链”并上链使用,切实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确保食品安全实现产品源头可溯,去向可追。

据了解,此前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应用“山东食链”开展食品安全追溯的通告》,食品生产经营者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如实记录并保存进货查验、出厂检验、产品销售等信息,保证食品可追溯。食品生产经营者可以使用“山东食链”记录食品信息、连通上下游,快捷高效进行追溯管理。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保证食品可追溯,企业信息化追溯体系应与政府部门追溯平台对接,实现信息共享。已经建立追溯体系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可通过“山东食链”端口对接或批量导入等方式上传有关数据。未建立追溯体系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山东食链”进行追溯管理。

2022年6月30日前,省内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山东食链”上完成注册,并上链使用。电脑端可通过360、QQ等浏览器登录“山东食链”网站(https://sdsl.amr.shandong.gov.cn/login)进行用户注册。手机端可在微信小程序、爱山东手机APP中搜索“山东食链”,进行用户注册。

2022年7月1日起,蔬菜、水果、水产品、粮食及其制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油、酒类、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10类食用农产品和食品,以及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3类餐饮单位全部使用“山东食链”,先行实现全程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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