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实施风险补偿

来源: 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2021-10-26 10:09:41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和放大作用,推动山东“专精特新”企业快速发展,近日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通知,确定对全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实施风险补偿(下称风险补偿资金)。经省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包含: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省级“专精特新”、制造业单项冠军、瞪羚、独角兽企业,从2021 年10月22日起到2022 年10月10日期间新增的贷款项目本金逾期达60天或利息逾期达90天,合作银行可启动贷款补偿追偿程序。

  合作银行确认为不良的部分,给予贷款本金10-30%的风险补偿,其余损失由合作银行承担。

  信用贷款。主要是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用于生产经营的无抵押、无担保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单笔贷款(下同)额度不高于1000万元,给予该笔不良贷款(本金余额,下同)30%的风险补偿。

  上市培育贷款。主要是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市培育辅导(含)前为主的信用贷款,以与保荐机构签订财务顾问协议或辅导协议为依据,贷款额度不高于1000万元,给予该笔不良贷款20%的风险补偿。

  中长期贷款。主要是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技术改造和新上项目、扩大产能投资的项目贷款,贷款期限原则3-5年、最长不超过7年,贷款额度不高于1000万元,给予该笔不良贷款10%的风险补偿。

  据介绍,山东将设立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协调领导小组”),负责资金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此外,“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实施风险熔断机制,当整体贷款不良率超过3%,暂停合作银行新增贷款投放和风险补偿,并压降贷款不良率,符合标准后,经协调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重启贷款业务。

  另据了解,两部门联合出台的《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省级财政资金股权投资实施细则》也已于近日印发。

  “专精特新”企业财政股权投资资金由省级财政统筹省级预算等方面资金予以安排。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改革试点的意见》投资支持聚焦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以及“四新”“四化”领域,具有引领带动作用、关系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重大成果转化和产业调整等项目,重点支持具有高成长性、上市意愿强烈、近3-5年内可能在境内外上市的“专精特新”企业。具体来说,财政资金股权投资通过阶段性持股、适时退出方式,重点用于上市过程中产生的券商、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服务费用等支出;支持山东省优质“专精特新”企业实现快速发展,成长为“单项冠军”和“配套专家”,财政资金股权投资年限一般为3年,原则上不超过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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