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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烟台日报传媒集团2021-09-29 09:20:25
人才安居,方能安心从业。在9月28日举办 的2021烟台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嘉年华”活 动启动仪式上,烟台市推出了首批893套市级人才公寓,符合条件的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即可申请。 此次推出的市级人才公寓分别地处芝罘区、 莱山区、开发区、高新区、牟平区五个区,主要面向中央、省属驻烟高校、科研机构,市管企业(含全资 和控股子公司),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中符合条件的人才。其他人才按照属地原则,由各区市提供人才公寓,目前正在抓紧推进中,力争年底前市县两级筹集5000套供人才租住。据了解,烟台开发区首批100套人才公寓目前正在申报受理中。
哪些人才可以申请?
符合条件的大专以上学历人员
人才公寓分配对象范围包括: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A、B、C、D类高层次人 才;在我市全职工作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 历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已具有我市户籍或持有我市有效期内居住证,并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学年全日制大专以上在校大学生。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人才公寓分配范 围之内:本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有住房或5年内有商品住房交易记录(含因离婚、继承、出售、赠与、房屋征收以及履行债务等原因的房产转移)的;本人或配偶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享受过住房优惠政策,包括福利分房、房改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部队分房、烟台市各级机关干部(职工)分房、集资建房等情况 的;本人或配偶已享受或正在享受我市人才购房补贴、生活补贴、新就业无房职工住房租赁补贴中的任一补贴政策的;本人因违反我市相关人才政策规定被纳入不良信用记录的。
可以租住多大面积?
人才公寓实行配租面积控制
对大专以上学历人员,配租面积以家庭人口数量(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作为主要考量因素,具体标准为:单身人才配租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两人家庭配租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三人家庭配租面积不超过70 平方米;四人及以上家庭配租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家庭人口数量以 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关系证明为准。
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职称的人才,在房源允许的情况下,可不受家庭人口 数量的限制,配租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对A、B、C、D类高层次人才,根据认定类别和住房需求可配租120-180平方米相应面积的人才公寓。申请人及配偶均符合条件的,由较高层级一方提出申请,只可申请一套人才公寓。
可以享受什么优惠政策?
首期租金按市场价50%确定
人才公寓原则上三年为一个租期,租金以套 (单间或成套公寓)为单位进行定价,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对人才公寓的市场租金进行调查测算。在限定配租面积内,A类 高层次人才可享受最长免三个租期租金的优惠;B 类、C类、D类高层次人才可享受最长免一个租期 租金的优惠;其他承租人首个租期租金标准按照不高于同区域住房市场租金的50%确定;第二个租期租金标准按照不高于同区域住房市场租金的 70%确定。超出限定配租面积部分按照同区域住 房市场租金执行,不享受租金优惠政策。
人才公寓租金最低缴费周期为12个月。租赁期间所发生的水、电、燃气、采暖、有线电视、宽 带、物业费等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承租人才公寓的,不得同时享受我市人才购 房补贴、生活补贴、新就业无房职工住房租赁补贴政策。申请上述三种补贴中任一补贴的,须腾退人才公寓,补足公寓租金,否则补贴申领不予 审核通过。
如何申请租住公寓?
通过人才安居智慧服务平台全程网办
按照“定期受理、全程网办、评分排序、集中 配租”的原则,房源发布后,在规定时间内集中受理,具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发布公告。由市人才科创发展集团根据人才公寓筹集情况,定期通过“人才烟台”网站、人才安居微信小程序发布配租公告,内容包括房源位置、数量、户型、面积、申请条件、租赁价格、申 请受理的时间等。
单位申请。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人才 烟台”网站或人才安居微信小程序申请注册单位账号。不申请注册单位账号的,则本单位人才均无法提交人才公寓申请。
个人申请。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人才烟台”网站或人才安居微信小程序进行申报, 用人单位对申请人提报的材料进行初审。
资格审核。由市人才科创发展集团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经复审确定符合条件的,纳入人才安居需求库。对存在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驳回申请限期5个工作日内补正相关材料,逾期不予补正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选择公寓。系统将按照人才公寓线上分配综合评分规则,自动生成申请人人才公寓积分。申请人可查看个人符合申报条件的房源情况,并 选择其中任一公寓提出申请。
系统比对。根据申报房源和申请人员数量, 采取“T+1”的方式进行系统比对。“T”为首次设 定的系统比对时间,比对时间截止,系统将按照 积分高者优先规则自动锁定分配房源、生成电子 合同。首次设定的比对时间结束后,若按照积分 规则申请人所申请的公寓未被锁定,会收到系统 提示,将再设置1天调剂时间,申请人可另选其他人才公寓。
分配公示。申报时间截止后,房源分配情况在“人才烟台”网站、人才安居微信小程序公示5个工作日。申请人需在线确认电子合同,在规定 的时间内未确认或不同意的,视为自动放弃该房 屋承租权,根据系统比对情况依次进行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正式进行配租。
签订合同。达成承租意向的,由市人才科创发展集团与申请单位、申请人、运营机构签订四 方人才公寓租赁服务合同,缴纳房租等相关费用 后,办理入住手续。
对A、B、C、D类高层次人才,可进一步简化 程序,按照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根据高层次人才住房需求情况,向所在区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申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会同市人才科创发 展集团提出人才公寓配租方案,反馈给用人单位 和高层次人才。用人单位和高层次人才同意配 租方案的,在“人才烟台”网站、人才安居微信小程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正式安排配租。
本次计划推出人才公寓住房893套,房源位于龙湖冠寓、万科泊寓春晖路店、万科泊寓泰山路店、中萃苑小区、创业小宅、CCB建融家园·乐襄公寓、CCB 建融家园·国襄酒店、CCB 建融家 园·国襄公寓、玺萌橘子洲。
为了加强人才公寓管理,人才公寓实行诚 信申报制,申请人和用人单位须如实提报申请 信息和材料。对弄虚作假骗取分配资格的申请 人和用人单位,一经查实取消其分配资格,收回人才公寓,同时计入信用记录,纳入国家和省、 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管理,5年内取消再次申请 人才公寓的资格,且不得申报我市市级人才工 程或评选项目。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如在人才 公寓申报分配过程中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情况的,将严肃追究责任,依法依纪给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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