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有补助 创新有政策 淄博高新区7300万财政资金助力347家企业科技创新

来源: 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2021-01-14 09:34:20

为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淄博高新区对重视创新和研发投入力度大的企业进行奖励。2020年,淄博高新区347家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材料均获审核通过,补助金额共计7300余万元,申报企业数量和补助金额均列全市第一。

“‘企业云’建设完成以后,生产智能化、产品精度高,我们企业的设备与流程已经实现了信息集成、全流程数据连接,生产效率实现倍增。”1月5日上午,淄博汇杰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杨金收告诉记者,公司专门从事精密机械加工和精密钣金加工,主要技术来源均为自主开发,至今已获得8项实用新型专利。在财政补贴16万元的基础上,企业不断加大投入并升级数据包,生产实现了信息化、数字化,市场占有率不断提高。

自山东省启动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工作以来,淄博高新区科技、财政、税务等部门联动协同,积极落实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政策,并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研发投入统计等工作加强政策宣讲,全力推动企业享受政策红利。特别是2018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启动以来,广泛发动企业入库,积极享受75%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优惠比例,极大提升了企业的创新积极性。

受补助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在淄博高新区境内注册、会计核算健全的居民企业;企业开展的研究开发活动符合国家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所属范畴,并已申报享受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2019年度销售收入2亿元以上企业,2019年度研发投入须较上年度增加且占当年销售收入的3%(含)以上;2019年度销售收入2亿元(含)以下企业,2019年度研发投入须占当年销售收入的5%(含)以上。补助标准为:符合上述条件的2019年度销售收入2亿元以上企业,按其2019年度较2018年度新增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费用部分的10%给予补助;符合上述条件的2019年度销售收入2亿元(含)以下企业,按其2019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费用总额的1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年度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不足1万元的企业按1万元补助;以上补助资金,省、市、县三级分别按照50%、25%、25%的比例承担。

该项政策与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相叠加,对企业研发创新实现“双重”激励作用,极大降低了企业创新成本,必将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突破科技创新薄弱环节,大力提升科技创新对经济发展的贡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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