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动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山东2021年将着力做好这六项工作

来源: 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2020-11-30 12:53:43

11月25-27日,山东省新型城镇化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培训会在济南举行。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十三五”以来,山东坚持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强化规划引领,突出试点示范,全省常住人口超过1亿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1.51%,山东半岛城市群协调发展机制更加健全,新生中小城市培育扎实推进,全省新型城镇化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山东共有14个地区入选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数量全国最多,省内分三批确定了27个省级试点,覆盖了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各试点地区积极探索,大胆创新,13条经验和1个典型案例在全国推广。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还要准确认识发展的短板和不足。”山东省城镇化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李春雷坦言,我省存在着城镇化增速放缓、城乡要素双向流动存在壁垒、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管护短板明显、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差距大、城乡产业融合发展相对滞后等问题。

今年2月份,山东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加快城乡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除了此前济青局部片区入选首批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名单之外,我省明确10个片区和5个独立县(市、区)成为省级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全省16个设区市均有县(市、区)入选,共同对城乡融合发展的11项重点任务先行先试。“我们一定要紧抓当前城乡融合发展机遇,以开展试验区建设工作为重要抓手,围绕当前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和民生热点,创新思路,探索可落地、可见效的工作举措”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张晓海表示。

根据部署安排,下一步,山东将着力做好六项工作深入推动新型城镇化暨城乡融合发展。

一是,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为重中之重。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建议》提出完善新型城镇化战略,明确了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建设海绵城市、韧性城市、提高城市治理水平、深化住房、土地和户籍制度改革、强化基本公共服务保障等重点任务,强化以工促农、以城带乡,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城乡关系,为我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指明了方向、明确了重点、提供了遵循,要把贯彻落实好《建议》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中之重,结合工作实践,以更宽的视野、更高的定位来谋划好新型城镇化与城乡融合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

二是,完善促进新型城镇化与城乡融合发展的措施和规划。进一步完善户籍改革、产业培育、土地保障、财政金融、社会保险和教育、医疗、就业、住房、文体、养老等管用实用的政策措施。要加快省新型城镇化与城乡融合发展规划编制进度。各设区市要立足实际,尽快启动新型城镇化与城乡融合发展规划编制。要加快推进国家和省级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建立城乡融合发展项目库,搭建城乡融合发展平台和城中村改造合作平台,推动城乡生产要素跨界流动和高效配置。

三是,促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加快推进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完善县域村庄布局,稳步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扎实开展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以完善县城基础设施承载功能为重点,提高县城公共设施和服务能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加大乡村水、电、路、气、通讯、广播电视、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城镇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建立和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养护资金保障机制,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风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四是,加快推进城乡产业融合发展。要着力发展实体经济,推动城市优势产业做强做优,加快发展新能源、新材料、绿色环保等新兴产业,适度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提高服务业吸纳就业比重。深入开展乡村振兴六大行动和农业“新六产”创建活动,加快培育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序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确保“米袋子”和“菜篮子”有效供给。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健全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发展智慧农业、绿色农业,建设农业现代化示范区,丰富乡村经济业态。加强新生代农民工职业培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五是,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强化财政投入、用地保障和人才要素调配,进一步优化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统筹规划建设教育、医疗、养老和社区服务设施,确定产权归属,配齐专业人员,落实管护责任。要推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面消除城镇中小学“大班额”,提高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质量,大力发展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积极发展普惠型养老和互助性养老,着力增加基本公共服务资源供给。要加强乡村教育、医疗、环保、文体、养老等设施建设,健全完善“定向评价、定期使用”基层职称评聘、乡村补贴等政策,吸引城市教师、医生、文化等专业人才到乡村工作,提高乡村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

六是,深化“人地钱”等体制机制改革。认真落实国家和省人地钱改革的政策措施,建立和完善城乡人口有序流动迁徙制度,保障农村“三权”,推动农业转移人口有序进城落户。落实吸引城市人才返乡入乡政策,加强城乡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促进优质人力资源在城乡合理流动。加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改革研究,积极稳妥推进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支持地方探索盘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收益分成、农村宅基地收储、进城落户农民自愿退出宅基地和承包地补偿、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路径和办法。引导金融资源进一步下沉,推进农村金融服务创新,通过银企点对点对接、一对一帮扶,加大涉农信贷投放、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融资质效,解决农业农村融资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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