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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淄博市投资促进局2022-04-07 15:52:37
为加快建设全国一流特色产业创新园区,优化人才发展环境,进一步激活创新驱动发展动力,全面落实“淄博人才金政37条”,吸引更多青年大学生入区就业创业,加快青年人才集聚,促进高新区高质量发展,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创新就业保障政策
1.发放一次性就业补贴。对毕业5年内首次来淄到高新区企业就业,且工作满1年以上的全日制大专生、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全日制本科生)、博士研究生,分别按照5000元、1万元、3万元、5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
2.发挥企业引才主体作用。对吸纳毕业5年内首次来淄到高新区就业,且工作满1年以上的全日制大专生、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全日制本科生)、博士研究生的企业,分别按照500元、1000元、3000元、10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3.畅通高校引才荐才渠道。鼓励高校积极为淄博高新区输送人才,加大高校毕业生推荐力度。高校当年度毕业生在区内企业就业,按照每人不低于1000元的标准,给予高校荐才奖励。
4.扩大企业实习见习规模。鼓励企业建立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经认定,给予最高3万元的一次性扶持。鼓励企业吸纳毕业年度和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对于期满留用的,按照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最长6个月的实习见习补贴。
5.建立校企联合培养基地。围绕新材料、生物医药、智能制造等主导产业发展需要,鼓励区内企业与各大高校建立联合培养基地,以产教结合的方式,培养产业基础人才。经认定,给予最高3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
6.实施人才“金种子”计划。鼓励企业在“双一流”建设高校设立奖学金,给予每年最高10万元的补助。“金种子”计划人才培育成功后,按照个人实际承担学费给予补助。补助资金由政府、企业各承担50%。
二、完善创业扶持政策
7.扶持自主创业。对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首次到淄博高新区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经认定,为符合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入驻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一定期限和面积的创业场所,并为其提供免费创业培训,提升创业成功率。
8.打造创业品牌。举办“天淄雄厚·博揽英才”创业大赛。鼓励引导在校高校生或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带项目参赛,按照每人5000元的标准给予参赛补贴。经评审,对获奖的创业企业类人选给予最高30万元的创业扶持;对获奖的创业项目类人选,一年内在淄博高新区完成项目落地的,给予最高30万元的创业扶持。
三、提升就业创业服务水平
9.设立“来淄体验券”。对来淄博高新区联系就业创业的(驻淄高校除外)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按照每人500元的额度发放“来淄体验券”,用于补贴住宿、餐饮、交通费用。
10.建立常态化引才机制。在“双一流”等高校设立“青鸟驿站”,推荐淄博籍学生担任“人才使者”。建立淄博籍大学生名录库,形成政策推送、信息对接、岗位匹配、人才引进的长效机制。
本政策由工委、管委会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工委办公室、管委会办公室商组织人事部承担。本文件与《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引才用才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淄组发〔2019〕31号)规定可重复享受,发挥政策叠加效应。《淄博高新区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政策》(淄高新发〔2018〕26号)文件中的(三)基础人才“筑基工程”等政策规定,与本文件不一致的,按本文件执行。本文件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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