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淄博市招商引资重大产业外资项目市级投 资补助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来源: 2024-01-26 15:52:54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淄博市招商引资重大产业外资项目

市级投资补助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有

关部门,有关单位:

《淄博市招商引资重大产业外资项目市级投资补助政策实施

细则》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11 

(此件依申请公开)


 

 

 

 

 

淄博市招商引资重大产业外资项目

市级投资补助政策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支持重大产业外资项目建设,促 进我市新旧动能转换,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招 商引资和实施改革开放赋能的部署要求,现就招商引资重大产业

外资项目市级投资补助政策事项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投资补助的项目主体

(一)本细则所指招商引资重大产业外资项目(以下简称重大 产业外资项目),是指在我市完成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符合产业 政策导向,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经营的外商投资企业所投资的

项目。

(二)申请投资补助的重大产业外资项目,为2018年10月13

日后有实际使用外资到账的外资项目。

二、投资补助的产业要求

实施投资补助的重大产业外资项目,产业类别应为省“十强” 产业、市"四强"产业或者对贸易促进、科技研发有推动作用的现  服务业等产业,并且符合国家、省产业政策和我市发展规划。项目

所属产业类别的认定以外商投资企业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


"中注册的相关信息为准。

三、投资补助的计算方式

( )2018年10月13日至2020年7月29日期间有实际使用 外资到账的重大产业外资项目:对该阶段实际使用外资1000万美 元以上的重大产业外资项目或世界500 强企业的外商直接投资项 (不设投资额下限),经认定,自开工之日起3年内,按照项目实 际使用外资金额(扣除土地政策支持部分)的6%给予补助,单个

项目补助资金累计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二)2020年7月29 日之后有实际使用外资到账的重大产业

外资项目:

1.符合产业政策导向、年度实际使用外资1000万美元及以上 的外资项目或世界500强企业的外商直接投资项(不设投资额 下限),注册资本项下的外资到账且纳入商务部统计后,按照实际

使用外资的6%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2.对现有外资企业增资项目和本地跨国公司返程投资的外资 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导向且年度实际使用外资2000万美元及以 的,注册资本项下的外资到账且纳入商务部统计后,在享受上述政 策的基础上,再奖励100万元人民币(市与区县财政按1:1 的比例

承担)。

四、投资补助的申报程序

每年分别于1月份、7月份组织开展集中申报,分别于4月底、

10月底前完成市级复核,分别于当年下半年和下一年度上半年集

 3 


中兑现。

(一)符合投资补助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根据属地原则,向所 在区县商务主管部门提出项目补助申报。项目所在区县商务主 部门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初审后,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按

照附件2要求向市商务局提交申报材料。

(二)市商务局将区县报送的投资补助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完 性审核,并会同相关部门对项目投资补助申报情况进行复核后,确 定拟进行投资补助的项目名单及补助金额,报请市政府同意后,在

"淄博市商务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公示无异议后,市商务局将拟补助项目名单及补助金额 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后,由市财政局按程序拨付

补助资金。

 、投资补助资金的拨付

( )实际使用外资1000万美元及以上的重大产业外资项目 或世界500强企业的外商直接投资项目(不设投资额下),补助 所需资金由市与区县按现行财政体制分担。其中,对省财政直

县,市财政按10%予以补助。

(二)对符合条件的增资项目和返程投资项目给予的100万元 奖励补助,由市与区县财政按1:1 的比例,分别承担50万元人民

币。

(三)市财政局将由市级承担的投资补助资金按照有关预算管

理制度规定拨付项目所在区县财政部门,区县财政部门及时将补


助资金足额拨付给投资企业。

 、其他事项

(一)已享受本实施细则规定补助政策的企业,五年内不得 离淄博或者减少注册外资。企业弄虚作假,采取欺骗手段获得 证资格和扶持奖励的, 一经发现撤销其相应资格,责令退回补助和

奖励所得,并记入企业信用信息档案。

(二)已享受"一事一议"、产业扶持等其他政策的项目,不再重

复享受本投资补助政策。

(三)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招商引资和实施改革开放赋能的 部署要求,对年度实际使用外资500(含)  1000万美元的招商引

资重大产业外资项目,由区县自行制定投资补助实施细则。

本实施细则由市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

日。

 

 

 

附件:1.有关认定标准和依据

2.淄博市招商引资重大产业外资项目市级投资补助申

报所需材料

3.淄博市招商引资重大产业外资项目市级投资补助申

报表

4.项目申报企业信用承诺书


 

 

 

有关认定标准和依据

 

 

 

1. 实际使用外资:指企业在政策实施期注册资本项下的外资 到账并已纳入商务部实际使用外资统计的外方股东出资,不含实 物、无形资产、股权、土地使用权出资以及投资性公司投资、股东贷

款等。

2. 年度实际使用外资:指企业在  个会计年度内(1月1   12月31 )注册资本项下的外资到账并已纳入商务部实际使用 外资统计的外方股东出资,不含实物、无形资产、股权、土地使用权

出资以及投资性公司投资、股东贷款等。

3. 现有外资企业增资项目:指已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新增加

注册外资,增资时间以工商登记注册时间为准。

4. 本地跨国公司返程投资的外资项目:指淄博本地的企业,通 过参与跨国并购等方式在境外成立公司,再以境外公司作为投资

者返回我市投资成立外商投资企业。

5. 世界500强企业:依据近3年《财富》杂志评选的“全球最大

五百家公司"排行榜目录认定。


 

 

 

  2

 

 

 

淄博市招商引资重大产业外资项目

市级投资补助申报所需材料

 

 

 

1. 淄博市招商引资重大产业外资项目市级投资补助申报表

(附件3,原件,企业提供)。

2.项目单位信用承诺书(附件4,原件,企业提供)

3.属于世界500强企业投资的,提供企业股权架构图(需追溯

到实际控制人)及股权比例(原件,企业提供并盖章)。

4. 以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名义出具的投资补助申请(原件)。

5. 区县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区县财政部门出具的项目未享受

 一事一议”、产业扶持等其他政策补助的证明(原件)。

6.项目所属产业类别证明(原件,区县商务主管部门提供)。

7.外资到账证明材料(复印件,区县商务主管部门提供)。属 现汇出资的,提供 FDI 入账登记表、银行水单、验资报告或出资证 明书、涉外收入申报单。属利润再投资的,提供利润来源企业财务 报表、银行水单、关于利润分配和出资的股东/董事会决议、递延纳

税报告表、出资证明书或验资报告。

8.其他市级复核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同时提供扫描件电子版。


 

 

附件3

 

 

淄博市招商引资重大产业外资项目

市级投资补助申报表

 

 

负责人签字:

 

企业名称

(盖章)


项目类别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注册地址


设立时间


所属行业


投资总额

万美元

注册资本

万美元

合同外资

万美元

实际使用外资

万美元

增资时间


新增合同外资

万美元

企业联系人


联系方式


企业账户信息


投资者信息


经营范围


 

申报期实际 使用外资情况

 

万美元

到资时间


出资方式


备注:1.项目类别填写新设项目、增资项目、返程投资项目;2.企业账户信息填写开户银行、户 名、账号等信息;3.增资时间仅增资项目填写;4.投资者信息填写投资者名称、国别(地区)、持股比 例,如有多个投资者可分条填写

 8 


 

 

 

  4

 

项目申报企业信用承诺书

 

 

为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经营形象,本单位

公开向社会郑重承诺: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依法从事生产

经营等活动。

 、主动接受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积

极履行社会责任。

 、自觉约束本单位企业法人代表、董事、监事、高管积极遵守

国家法律法规,维护良好的个人信用记录。

四、此次项目申报中,本单位提供给商务、评估等部门的所有 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和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和虚假成分,对所

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五、本单位承诺领取项目补助五年内不迁离淄博或者减少注 册外资。如五年内迁离淄博或者减少注册外资的,需退回补助。

不退回补助的,记入企业信用信息档案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同意本《项目申报企业信用承诺书》通过"信用中(山东

淄博)"官网向社会公开。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承诺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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