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市场主体培育扶持办法

来源: 2023-09-26 15:15:00

 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对由规下首次升为规上的工业企 业,给予最高 10 万元补助,其中第一年补助 6 万元,对第二、 三年仍在名录库(企业第一次年度审批时新增在库,至下年度审 批完成时仍在库,期间为一个完整年度,下同)的规上工业企业每 年补助 2 万元。将升规三年内的规上工业企业纳入高成长创新型 企业培育库重点扶持,被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小 巨人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 80 万元、40 万元; 被新认定为 省级 “专精特新”“瞪羚”企业、制造业 “单项冠军”企业,给 予一次性补助 20 万元; 对列入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培育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 80 万元、40  元和 20 万元;被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 “独角兽”企业,按其 上一年度经济发展贡献的 3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分别为 400 万元、200 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烟台市级“专精特新”企业, 给予一次性补助 20 万元、10 万元。

 二)科技型企业。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鼓励高校、科研 院所和企业等主体通过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参与创办科技型企业。 壮大高新技术企业,鼓励和支持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延续执 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75%政策,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支持高新技术服务企业升规纳统,对属于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 I 门类)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M 门类) 、环境治理 业(N 门类) 的高技术服务企业首次纳入规上统计管理的,给予 最高 8 万元补助,首年补助 4 万元,对第二、三年仍在库的每年补助 2 万元。

 三)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对新升规纳统的规上服务业企 业(高技术服务业企业按照本办法前述规定补助) 给予最高 5  元补助,其中第一年补助 3 万元,第二、三年仍然在库的每年补  1 万元。鼓励市内制造业、建筑业、农业等各类企业将其生产 流程中的研发设计、工程设计、设备租赁、技术推广等服务环节、 服务业务分离出来,设立独立核算的服务业企业,经认定并纳入 统计范围的,同等享受相关政策。支持物流企业转型升级,对首 次被评定为国家 3A、4A、5A 级物流企业且纳入规上服务业统计的物流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 6 万元、8 万元、20 万元。

 四)挂牌上市企业。建立上市企业培育库,优选一批“专 精特新”“隐形冠军”“瞪羚”“独角兽”等高成长型企业纳入上市培育库,实施重点培育。对境内外上市企业的补助,按照《招远市支持企业对接资本市场推进上市挂牌的扶持政策》(招政发2020〕12 号)文件补助。

(五)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对首次纳统 的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给予最高 4 万元补助,其中第 一年补助 2 万元,第二、三年仍然在库的每年补助 1 万元。

 六)企业统计人员。统计部门制定“四上”企业专职或兼 职统计人员绩效评价办法,充分调动企业统计人员工作的积极性 和主动性,确保及时准确报送统计数据。对新纳统的“四上”企业的 1 名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给予最高每月 100 元的调查补贴, 调查补贴由市统计局根据评价结果发放。


分享

热点推荐

Copyright © www.selectshando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山东省商务厅 版权所有

鲁ICP备09023866号-50

承建单位: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大众网

山东省国际投资促进中心:+86-531-51763562    +86-18678817218

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86-531-85193668    +86-18678828218

山东省国际投资促进中心

+86-531-51763562    +86-18678817218

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

+86-531-85193668    +86-18678828218
selectshandong@shandong.cn

版权所有 © 2024 山东省商务厅 保留一切权利

鲁ICP备09023866号-50

承建单位: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大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