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建设全国对日韩消费品集散中心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烟台市人民政府2024-06-28 09:38:40

建设全国对日韩消费品集散中心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我市面向日韩优势,进一步构建“东联日韩、西接欧亚”的对外开放新格局,加快打造全国对日韩消费品集散中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发〔2022〕18号)和《山东省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鲁发〔2022〕19号)关于打造中日韩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的总体部署,立足烟台区位、口岸等综合优势,聚力提升仓储、物流、金融、产业等功能要素,打造面向东北亚、辐射全球的日韩消费品集散中心,实现“日韩产品烟台进、中国产品烟台出”,经过3—5年努力,形成深化中日韩产业合作的桥头堡、践行“一带 一路”战略的新平台、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的试验区,为烟台乃至全省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二、优化功能分布,构建“一体两翼”发展格局

以综合保税区(含东、西两区)为主体,烟台港、烟台国际机场为两翼,打造日韩消费品集散中心的主体功能区。同时,抓住市级层面推进海上世界、夹河·幸福新城片区、烟台城市副中心和长岛“蓝色粮仓”海洋经济开发区建设等战略机遇,通过合作共建,开辟新的“功能拓展区”。

(一)综合保税区:东区利用“区港一体”的特有区位,发挥综合保税区保税政策与口岸功能、港口物流叠加优势,重点打造跨境电商货物集拼中心和农产品水产品国际交易中心。西区依托自贸试验区、中韩产业园等国家级开放平台,围绕国内头部平台中心仓,重点发展跨境电商保税进口(1210模式)业务。(责任单位:综合保税区管委、黄渤海新区管委)

(二)烟台港:强化海运支点作用,加快建设跨境电商物流园、小商品查验场所和对韩消费品集拼仓,汇集国内发往日韩的消费品,打造进出口集散地。依托欧亚班列始发站节点功能,畅通“韩国—烟台港—欧亚”双向国际海铁联运物流通道,打造便捷的国际物流多式联运集结中心。(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烟台港集团)

(三)烟台国际机场:发挥航空物流枢纽作用,在T2航站楼增设展陈空间,打造“好品烟台”专区;在T1航站楼探索建设日韩消费品展示体验中心,打造面向国内外旅客的一体化休闲、购物场景。用好进境冰鲜水产品、食用水生动物指定监管场地,加快打造航空生鲜港;依托机场快件监管中心和国际物流监管仓,打造跨境电商空运进出口集散分拨中心。(责任单位:烟台海关、烟台国际机场)

(四)功能拓展区:在全市范围内统筹协调、不断加强对日韩消费品集散中心建设的支撑能力。综保功能拓展区由综合保税区和相关区市研究合作、共同建设,承担配套服务功能,重点建设科技孵化、金融保险、人才公寓等配套设施。长岛功能拓展区依托“蓝色粮仓”海洋经济开发区政策优势,积极争取离岛免税政策,重点引进对日韩消费品展示交易和结算中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烟台海关、烟台国际机场、烟台港集团,各区市政府、管委)

三、提升基础设施,培植消费品大进大出载体优势

(五)打造日韩消费品展示交易中心。在综合保税区改造提升现有展示交易中心,与跨境电商保税仓直播相结合,大力发展线上展销,重点打造“前店后仓”模式的“仓”。围绕芝罘区、莱山区等人流密集商圈选址,融合国企与市场主体资源,引进打造1—2个进口新零售平台和品牌。通过市场化手段成立运营主体,依托海上世界展示中心和龙海青年活力街区,规划打造标志性的进口消费品展示交易中心。在烟台城市副中心蓬莱区,围绕打造国际旅游消费中心新引擎,在蓬莱阁景区等5A级景区开展“旅游+免税购物”的创新尝试,建设“线上线下融合新零售”日韩商品展销中心,带给中外游客时尚潮流的购物体验,为景区增添重要商业元素,丰富景区业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综合保税区管委、芝罘区政府、莱山区政府、蓬莱区政府、黄渤海新区管委)

(六)建设口岸集群式仓储设施。在综合保税区东区,整合利用闲置土地和低效地块,规划建设2万平方米跨境电商保税仓,发展日韩保税仓储物流业务;在综合保税区西区,围绕服务国内外头部电商平台,重点盘活2.2万平方米仓库资源,发展跨境电商保税进口业务;在烟台港,根据一期仓库招商、运营情况,结合跨境电商业务开展动态,加快推进二期1.8万平方米标准化仓库建设;在烟台国际机场,加快建设1.6万平方米国际物流监管仓库,留足对日韩空运进出口业务空间。(责任单位:烟台港集团、烟台国际机场,综合保税区管委、黄渤海新区管委)

(七)支持市属国有企业在日韩搭建公共海外仓。鼓励国有平台采取灵活的合作方式,在日本、韩国分别打造一处公共海外仓,加强与日本东京、大阪、名古屋以及韩国首尔、仁川、平泽等海空口岸的对接合作,建立海外仓服务网络。(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烟台港集团、烟台国际机场,各区市政府、管委)

四、壮大主体队伍,打造行业内有影响的龙头阵营

(八)引进域外头部企业。跨境电商方面,充分发挥现有骨干企业作用,推进“以商招商”,引进国内及日韩电商平台来烟落户。冷链进口方面,依托综合保税区冷链产业园和航空“生鲜港”等平台,面向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引进冻品和农产品龙头企业。新零售方面,组织专门招商力量,招引日韩商超、零售巨头来烟设仓设企,推动其将烟台作为华东地区重要分拨基地。物流平台方面,制定从生产企业到消费终端,涵盖生产、运输、仓储、配送、价格、时效、路径等全要素招商方案,重点招引日韩物流头部企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烟台国际机场,各区市政府、管委)

(九)培强本地重点主体。围绕冷链分拨、跨境电商、市场采购等热点行业,鼓励本地仓储物流、平台运营、交易撮合等领域综合服务企业做大做强。探索搭建产业联盟,按照产业化、链条化思路,围绕机电产品、纺织服装、农产品、汽车零部件、家具家居等热点产品,鼓励以大带小、雁阵发展,规范行业竞争,强化企业出海集群优势。(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各区市政府、管委)

(十)打造日韩消费品集散中心品牌。参照义乌“爱喜猫”模式,设计推出烟台日韩消费品集散中心官方品牌,与知名网络运营商合作,全方位、立体化加强宣传,整体打造品牌形象。(责任单位:综合保税区管委)

五、织密物流网络,构建物畅其流的黄金大通道

(十一)优化海陆空立体交通网络。做优“南方—烟台—韩国”“烟台—仁川—欧美”两条优势通道,支持更换烟台至韩国仁川快船。支持烟台国际机场与航空公司协商恢复至东京、大阪及名古屋的航班。对具有相应资质往返我市运送货物的17.5米半挂车,允许在我市境内上下高速公路。在雨雪、大风等恶劣天气情况下,允许为集卡车、大货车在疏港高速附近安排临时停车点。(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口岸办、烟台港集团、烟台国际机场、山东高速烟台发展有限公司)

(十二)加快发展多式联运业务。加强对上争请,增加欧亚班列图定线路和班次数量,构建稳定的“日韩—烟台—欧亚”双向物流黄金通道。与郑州、太原、西安等国家物流枢纽共建海陆空合作发展联盟和海铁联运中转基地,进一步提升对小商品集散的物流支撑。(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烟台车务段、烟台港集团)

(十三)强化物流园区节点作用。盘活烟台福山回里保税物流中心(B型),提升山东济铁烟台物流园中转功能,探索“物流园+B保”联动发展机制。加快推进莱阳胶东国际铁路物流园建设,依托园区设立海关监管场所和保税物流中心。在全市范围内打造“海港+空港+物流园+海关监管区域”综合性物流体系,优化集散地“散”的物流解决方案,全面降低物流成本。(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烟台海关、烟台港集团、烟台国际机场,芝罘区政府、福山区政府、蓬莱区政府、海阳市政府、莱阳市政府、龙口市政府、莱州市政府、综合保税区管委、黄渤海新区管委)

六、优化贸易生态,为进出口业务加快发展助力赋能

(十四)做大做强跨境供应链金融。以国资平台为主体,在与地方金融机构合作的基础上,加强与四大国有银行和政策性银行的对接力度,进一步扩大跨境供应链金融规模。在出口信保、应收账款、仓内质押、流水贷款等具体业务方面创新融资渠道和授信模式,大力发展大宗贸易、跨境电商、冷链产业等特色保税金融,进一步降低外贸企业融资难度和成本,以做强跨境供应链金融撬动放大日韩消费品进出口规模。(责任单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烟台监管分局、人民银行烟台市分行、市财政局、中国信保烟台营业部,综合保税区管委)

(十五)建好中日韩数字贸易公共服务平台。学习借鉴深圳市关于产业大模型平台建设的先进经验,支持综合保税区和三站批发交易市场深化合作,建设集“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供应链金融”于一体的公共服务平台,与海关部门、外汇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并联,吸引实体外贸中小企业在平台注册入驻,推动数字科技赋能烟台外贸企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烟台三站批发交易市场服务中心、烟台海关、市税务局、人民银行烟台市分行,综合保税区管委)

(十六)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提高APEC商务旅行卡办理效率,实行7×24小时全天智能化通关,进一步压缩口岸通关时间,优化进出境服务体验。推动落实AEO便利措施,赋予高级认证企业更多政策红利。(责任单位:市外办、烟台海关)

(十七)完善信用监管体系。依托信用中国等现有机制,建立日韩消费品进出口企业信息库,加强进口商品经营企业产品质量监管;实施“黑名单”制度,在后续融资贷款、政策落实、信用评定等方面实行“联合惩戒”。发挥行业协会优势,统筹制定行业规则,营造公平、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烟台海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烟台监管分局,各区市政府、管委)

(十八)创新出口商品退货机制。支持综合保税区与烟台港集团深化合作,探索利用烟台港新建仓库扩容跨境电商监管中心,创新推广跨境电商出口日韩商品“一点退全国”模式,在菜鸟平台的基础上,招引更多跨境电商头部平台来烟开展跨境电商退货业务,打造辐射全国的日韩跨境电商退货中心。(责任单位:烟台海关、烟台港集团,综合保税区管委)

七、加强市场开拓,带动更多消费品进入贸易大循环

(十九)搭建经贸合作平台。加强与日韩友城的对接合作,探索建立常态化政企交流机制。办好果蔬会、葡酒会、跨境电商博览会等三大品牌活动。联合国内头部平台和机构,瞄准烟台制造产品出海需求,支持我市企业“走出去”参加日本国际食品饮料展等重点展会。引进头部贸易促进平台,定期招引日韩采购商来烟洽谈、探厂。(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外办,各区市政府、管委)

(二十)提升线上营销水平。鼓励本地企业到全球头部跨境电商平台注册开店,利用短视频载体拓展面向日韩市场的线上营销业务;以日化、母婴、保健食品等为突破口,鼓励本地直播平台、网红孵化机构与日韩品牌深化对接,投放营销视频、开展直播带货。(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区市政府、管委)

(二十一)扩大货源组织范围。由政府部门或党派团体牵头,围绕消费电子、纺织服装、小商品等热点领域,定期组织机场、港口、物流、货代等行业企业,赴广州、义乌、郑州等国内消费品生产、流通中心开展推介对接,招引更多货源从烟台出口集散。(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烟台港集团、烟台国际机场,各区市政府、管委)

八、保障措施

(二十二)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市级日韩消费品集散中心建设协调机制,由市长任总指挥,分管商务工作的副市长任常务副总指挥,协调烟台海关的副市长任副总指挥,发展改革、交通运输、财政、商务、口岸、海关、税务、外汇管理、综合保税区、港口、机场、车务段、邮政管理等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协调机制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负责及时研究部署、督促落实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

(二十三)加大政策支持。整合现有商务、海关、税务、金融等领域政策,形成日韩消费品集散中心建设政策套餐,由日韩消费品集散中心建设协调机制办公室牵头,集中对外推介。

(二十四)强化督导推进。将日韩消费品集散中心建设工作推进情况纳入市人大专题视察事项,对重点工作实行项目化、责任化、清单化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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