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质量强市及品牌战略的意见

来源: 威海市人民政府2024-06-28 10:10:47

各区市人民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综保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质量建设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切实推进质量强市及品牌战略,全面提高质量总体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和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山东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重点任务

(一)实施质量建设“四强工程”。深入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山东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推进“质量强市、质量强县、质量强业、质量强企”同步实施。

1.全力推进质量强市建设

(1)建设“质量强国标杆城市”,提升城市影响力。充分用好国务院质量强国建设工作成效突出地方督查激励政策,争取上级更多资金、政策支持。立足自身定位和资源要素优势,深入实施质量强市发展战略,提升质量发展水平,将质量发展理念全方位、全领域融入城市建设。聚焦产业、城市、民生3个方面质量提升,推进质量技术创新,增强产业集群、产业链、供应链质量竞争力,提升质量基础设施服务效能。运用质量管理思维,建设精致城市;运用质量管理、数字技术和标准手段,提升城市精细化、品质化、智能化发展水平;运用质量管理理念,优化生态,改善民生,保障供给,着力提升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进一步强化质量供给,夯实质量基础,提升质量治理水平,全力争创“质量强国标杆城市”。(责任单位:市质量强市及品牌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有关部门)

(2)深化质量治理,提升城市竞争力。坚持质量为先,持续推动消费、金融、科创、公共服务等要素资源高效供给、科学配置,不断促进产业布局优化、人居环境改善、城市管理精细,有序建设精细化、品质化、智能化发展的数字城市标杆。树立质量发展绿色导向,优化资源循环利用,有效降低城市整体碳排放水平,打造绿色低碳、综合利用、可持续发展的无废城市标杆。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明确精致城市的建设目标、建设思路、建设任务、建设重点和建设举措,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打造精致城市建设标杆。(责任单位:市质量强市及品牌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加强统筹协调,提升工作合力。加强质量强市建设工作统筹协调,强化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发挥好市质量强市及品牌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作用,组织成员单位围绕全市八大产业集群,加快实施质量提升行动,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新闻媒体宣传引导作用,传播先进质量理念,宣传最佳质量实践案例,曝光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质量强市建设,鼓励创作体现质量文化特色的影视和文学作品。创新宣传推介方式,拓宽宣传推介渠道,不断提升质量强市建设主题宣传成效,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质量强市及品牌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全力推进质量强县建设

(1)积极创建山东省质量强县。鼓励各区市制定实施城市质量发展规划,导入全面质量管理体系和方法,运用数字技术和标准手段,推动城市管理理念、方法、模式创新,强化产业、财政、金融、科技、贸易、环境、人才等政策与质量政策协同,发挥县域质量建设的重要载体作用,深化质量强县建设,提升质量发展水平。总结提炼山东省“质量强县(市、区)”申报创建经验,指导相关区市积极参与“质量强县(市、区)”创建和申报工作,激发县域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提升县域质量竞争力。宣传推广质量强县先进质量管理经验,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一批特色鲜明的县域质量发展典型和示范标杆。(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市政府)

(2)加强质量建设工作督查激励。积极引导各区市、开发区推动质量领域变革创新,推进质量强市、质量强县建设。组织相关区市积极争取国务院质量强国建设工作成效突出地方督查激励、省政府质量强省工作成效突出地方督查激励,适时对符合条件的区市、开发区开展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工作成效突出督查激励,对在质量品牌建设、质量改革创新、质量安全监管、质量基础设施应用服务等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给予一定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市质量强市及品牌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区市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综保区管委)

(3)加强区域园区质量建设。聚焦八大产业集群,围绕各区市、开发区重点行业和产业聚集区、产业园区,加强质量工作帮扶,组织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全面提升重点行业质量管理能力和水平,提高产业集群质量引领力。支持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创建省级优质产品基地,推动特色产业赋能乡村振兴,立足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根据不同地理标志产业发展现状,扬优势,补短板,统筹政府、协会、企业各方力量精准发力,建设特色产业聚集区,协同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梯次推进特色产业稳步有序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综保区管委)

3.全力推进“质量强业”建设

(1)强化产业质量基础设施建设。结合不同地域特点和区域产业分布,因地制宜加强质量基础设施技术研究和架构设计,优化NQI(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专业服务组织机构、服务项目、服务流程、服务承诺等制度,打造极具地方产业特色的,以市级线上线下综合服务平台为依托,以各区市、开发区重点产业专业服务中心为补充,以检验检测实验室、认证机构等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为支撑的“一站式办理、零距离服务”质量基础设施综合服务体系。通过进一步加强“一站式”服务顶层设计、搭建“互补式”协同共建体系、构建“互助式”软硬件共享机制、开展“联动式”产业质量提升行动,为供应链、产业链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质量基础服务。(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2)强化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推进质量人才知识更新和技能提升,支持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开设质量品牌相关课程,探索开展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试点,推动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和复合型技术人才。实施企业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引导相关机构开展人才培训、品牌培育经验交流等活动,提升企业经营管理队伍职业化水平。深入实施新时代威海英才工程,完善“高精尖缺”人才培养引进机制,鼓励企业引进海内外高层次管理专家和高技能人才,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的企业家和高水平品牌管理人才。实施一线技术工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打造一支具有良好职业素养和过硬技术的技能型人才队伍。鼓励品牌管理专家、品牌研究学者、领军人物、高级技能人才申报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和首席技师。(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

(3)强化产业和区域质量发展示范工程建设。培育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医药与医疗器械、先进装备与智能制造、碳纤维等新材料、海洋生物与健康食品、时尚与休闲运动产品、康养旅游、新能源等优势产业集群,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化、高端化、特色化发展。将龙头企业培育、全产业链联动、技术创新驱动等落实到具体事项和项目中,以质量和项目补链延链强链,不断增强产业集聚度。聚焦产业基础质量短板,在核心基础零部件、关键基础元器件等领域开展产业培育和提升行动。加强技术创新、标准研制、计量测试、合格评定、知识产权、工业数据等产业技术基础能力建设,实现产业发展与区域经济深度融合,创建区域质量发展示范工程。(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发展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

4.全力推进“质量强企”建设

(1)加快质量创新,打造企业质量标杆。围绕“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聚焦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三大领域,引导企业加快产品创新、服务升级、质量提升,推动优质供给提档升级。促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和示范应用,加大质量技术创新投入,推动海洋健康食品、汽车核心软硬件、人工智能、高端装备与芯片、先进制造、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质量创新。建立健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质量创新体系,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数字化、智能化、信息化水平。推动企业加快产品创新、服务升级、质量改进,促进定制、体验、智能、时尚等新型消费提质扩容,满足多样化、多层级消费需求,分行业、分场景、分阶段培育质量创新标杆企业。(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发展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

(2)强化质量管理,倡树先进质量管理理念。加快推进全面质量管理、卓越绩效管理等先进质量管理模式运用普及,提高企业的质量管理和质量管控能力。鼓励企业以质取胜,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推进优质企业培育计划,开展“大手牵小手”行动,将质量标杆企业、品牌标杆企业、“链主”企业的先进质量理念、质量管理模式、质量技术资源向供应链、产业链两端延伸。开展“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活动,提升中小企业计量保证能力。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行动,以先进标准引领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促进消费。举办“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推动全市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运用效益和保护标准提升。开展质量帮扶活动,有效消除质量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

(3)弘扬质量文化,营造全员质量文化氛围。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引导广大企业积极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和品牌官制度,重视质量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员质量教育培训,树立“精致威海·质量承载”强烈意识。深入推广先进质量管理理念方法,努力将企业质量文化精神内涵转化为广大企业及员工的行为准则、道德规范和价值取向。实施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提升行动,充分发挥政府质量奖激励作用,积极推广政府质量奖获奖单位先进的质量管理模式和方法,组织企业广泛参与群众性质量活动,推动企业之间质量文化交流互鉴,激发全员质量创新热情。(责任单位:市质量强市及品牌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实施品牌建设“四大工程”。充分发挥品牌对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和“放心消费”的引领作用,从品牌培育、品牌运营、品牌引领、品牌保护四个方面,深入推进品牌建设“四大工程”,合力打造“好品山东·优品威海”区域品牌。

1.实施品牌培育“筑基工程”,建立立体自主品牌库

(1)推进高端品牌培育。制定完善城市品牌、区域品牌、企业品牌、个人品牌创建培育规划,倡树“精致威海·质量承载”质量理念,促进城市品牌、区域品牌与企业、产品和服务品牌联动提升。持续完善质量品牌梯次培育机制,建立不同层级的品牌培育库,着力通过科技创新、品牌经营、商标注册、专利申请、营销推广等手段,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极具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产品、工程和服务标杆。(责任单位:市质量强市及品牌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

(2)完善品牌诚信体系。开展品牌创建行动,推动企业将守法诚信要求落实到生产经营各环节,探索实施质量信用评价和分级分类管理制度,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更广泛、主动地应用信用报告。加快推进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强化信用信息交换和共享,推动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商业贷款等事项中,充分发挥公共信用服务机构和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作用。加强公共信用信息同金融信息共享整合,对中国质量奖、省长质量奖、市长质量奖、“好品山东”“同线同标同质”等品牌企业,给予相应政策激励。(责任单位:市质量强市及品牌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

(3)构建立体式、多层次品牌建设体系。落实《威海市品牌和标准化战略奖励资助办法》,动态调整品牌奖励和扶持项目,加大对质量基础设施和“好品山东·优品威海”区域品牌的资金扶持力度。各区市、开发区可结合本区域实际,出台品牌奖励扶持办法。鼓励市场主体积极创建国家、省、市级各类品牌,通过示范引领,激励全市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提高参与品牌建设的主动性,在全市逐渐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主创、社会共建”的立体式、多层次品牌建设格局,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品牌基础。(责任单位:市质量强市及品牌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财政局,各区市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综保区管委)

2.实施品牌运营“升级工程”,提升品牌价值和影响力

(1)开展品牌公益宣传活动。鼓励企业参与第三方品牌价值评价,支持企业加强品牌推广,组织开展区域性、行业性品牌宣传展示活动,扩大品牌社会影响力。以全国“质量月”“品牌日”等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全民质量品牌活动。创新品牌宣传方式,在传统宣传方式的基础上,积极利用抖音、快手、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宣传“好品山东·优品威海”品牌,使品牌宣传重心由威海本地逐步向国内一、二线大城市及西北部城市和国际市场转移,提升品牌定价权和话语权。(责任单位:市质量强市及品牌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

(2)加强品牌战略营销策划。确立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品牌识别系统,丰富品牌文化和品牌内涵,明确城市品牌、区域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服务品牌等不同品牌的战略定位,逐步建立个性化、多元素、多维度的品牌传播视觉识别系统。加强品牌营销策划,联合组织开展以品牌核心价值为统领的“优品威海·走向四海”营销推广活动,借助网红主播、抖音达人、短视频爱好者等互联网力量,不断提升品牌活动热度,实现网络流量向品牌价值的转换。(责任单位:市质量强市及品牌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

(3)开展线上线下一体化运营。鼓励不同品牌企业联合参与各地商品交易会、博览会等各类经贸促进活动,共同拓展销售渠道,持续扩大品牌影响力。发挥不同区域品牌的抖音直播、淘宝天猫等店铺流量优势,为其他不同类别的相关区域产品提供平台。鼓励组建品牌合作联盟,坚持线上线下一体化品牌运营,加大产业链产品和小众区域品牌产品推广力度,实现互助协作、借力助力,积极构建诚信度高、美誉度好、关联度大的品牌协同发展新格局。(责任单位:市质量强市及品牌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实施品牌建设“引领工程”,打造“优品威海”体系

(1)凝聚品牌创建合力。坚持政府引导,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在顶层设计、规划布局、政策支持等方面的引导作用,推动行业协会、专家学者、新闻媒体等要素资源整合,构建各方参与、共建共赢的品牌建设机制。突出企业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企业在品牌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积极引导龙头企业、标杆企业等市场主体申请注册商标,培育发展自主品牌。将“精致城市、宜居城市、康养城市”等城市品牌的创建,与服务品牌和地方特色产业密切融合,打造“威海佳宴·鲜香四海”“爱在威海·情暖四季”等品牌概念。(责任单位:市质量强市及品牌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

(2)创新品牌发展模式。坚持以标准化提升质量、以高质量塑造品牌的思路,以区域公用品牌为引领,以优势特色产业区域共用品牌为支撑,以龙头企业产品品牌为主体,打造全新品牌体系,提升品牌价值,构建类别齐全、结构合理、覆盖广泛的品牌发展体系。围绕精致城市和全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动态调整品牌定位、品牌模式、品牌规划,重点打造一批农(海)产品和预制菜产业、科技制造业、文旅服务业、山东手造等特色产业高端品牌。坚持以发展高品质、高附加值、高市场竞争力产品为主线,重点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开展建链强链补链工作,加快培育特色区域公用品牌。(责任单位:市质量强市及品牌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打造国际自主品牌。完善国际化品牌发展基础体系,鼓励企业开展国际商标注册、专利申请、专利许可和产品、体系、服务认证,加大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产品出口力度,推动企业从价格竞争转向以品牌为中心的差异化竞争。引导品牌企业到国外建立研发机构,设立品牌产品公共海外仓、境外体验店等,优化市场布局。支持品牌企业以参股、换股、并购等形式,加强与国际品牌企业合作,提高品牌国际化运营能力。组织开展国际自主品牌创建经验交流推广活动,提升国际自主品牌创建能力。探索建立城市国际品牌运营公司,提高国际食品博览会、国际渔具博览会等展会市场化运作水平,完善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设立品牌产品展示专区,提升威海品牌形象。(责任单位:市质量强市及品牌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4.实施品牌保护“利剑工程”,守护品牌核心竞争力

(1)加强品牌风险监测评判。市县两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和企业要建立健全各类品牌风险实时监测机制,密切关注各类网络舆情和品牌风险线索,加强品牌危机公关处置。发现企业个体品牌危机时,要深刻分析原因,妥善做好风险处置,依法追究相关方的责任;加强对同行业人员的警示教育,积极采取相应预防措施,防范品牌危机扩大化。出现城市品牌风险、行业风险、地域风险危机倾向时,相关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要协助相关方第一时间合理做好危机处置,最大限度消除负面影响,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责任单位:市质量强市及品牌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

(2)进一步健全区域品牌保护机制。鼓励我市优势产业通过注册和运用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打造不同行业和品类的区域品牌,提升“好品山东·优品威海”整体区域品牌影响力。加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使用管理,实行资源共享,在品质管理、品牌建设、产业链融合、营销推介、品牌保护等方面进行市场化运营。鼓励全市区域品牌持有人成立联合体,协同开展商标防伪、打假维权、放心消费、联合推介等品牌行动。加强区域品牌授权、管理和监督机制建设,明确区域品牌所有人的权利和义务,通过规范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及专用标志授权、开展地理标志保护专项行动等,依法惩处侵权行为,维护区域品牌形象,推动区域品牌规范有序发展。(责任单位:市质量强市及品牌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建立“三位一体”品牌保护体系。发挥行业协会统筹协调和行业保护作用,支持指导企业导入先进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加强品牌保护和维权,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品牌仿冒、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行政机关要进一步完善监管协作机制,加大品牌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垄断经营和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司法机关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直销传销、知识产权等方面犯罪打击力度,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衔接,有效预防和依法惩治经济领域违法犯罪行为。通过建立自我保护、行政保护、司法保护“三位一体”的立体防护网,为创树品牌提供良好市场环境。(责任单位:市质量强市及品牌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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