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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2025-02-27 11:06:15
中共潍坊市委组织部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13部门关于印发《潍坊市2025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
潍人社字〔2025〕5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重要指示精神,全力做好2025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有关部署和要求,现将《潍坊市2025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潍坊市委组织部
中共潍坊市委宣传部
中共潍坊市委社会工作部
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潍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潍坊市教育局
潍坊市科技局
潍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潍坊市财政局
潍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潍坊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潍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共青团潍坊市委
2025年2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潍坊市2025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方案
高校毕业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响应省市党委、政府的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就做好潍坊市2025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重中之重,以高质量充分就业为目标,按照“秋冬季促就业行动”“寒假暖心行动”“春季攻坚行动”“百日冲刺行动”四个阶段的时间安排,深化实施就业创业启航扬帆计划,加快构建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服务体系,贯穿毕业学年全过程做好就业创业工作,全力促进2025届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不低于2024届同期水平,维护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水平总体平稳。
二、主要措施
以2025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启航扬帆计划为统领,充分发挥促就业政策引领作用,开发更多有利于发挥所学所长的就业岗位,做实做细就业指导帮扶,促进人岗供需适配,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科学择业、积极求职、尽早就业。
(一)深化思想启航行动,协同推进就业育人体系建设。把就业教育作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重要内容,加强就业心理健康教育,组织开展以“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为核心的就业育人主题系列活动。持续深化新兴青年群体“筑梦计划”,实施“青社学堂”培训计划,帮助和引导新兴青年群体培植积极向上、理性平和的社会心态。广泛征集发布高质量就业育人项目,发布2025年度全市“十强产业”规模以上企业人才需求目录,校企加力共建高质量就业育人实践基地。开展“家校协同育人促就业”系列活动,共同帮助毕业生找准择业方向,引导毕业生尽早就业。(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市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深化政策领航行动,推动促就业政策落地显效。加力落实社保补贴、培训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多措并举激发经营主体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积极性。开展促就业政策集中宣传活动,系统梳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通过发布政策地图、政策手册等,推进就业政策进园区、进企业、进高校、进社区,推动各项政策加快落地见效、惠企利生。(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深化职业始航行动,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竞争力。完善大学生生涯教育与就业指导课程体系,相关课程作为必修课给予学时学分保障。持续开展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等赛事活动,以赛代训提升大学生综合素养。积极组织高校参加全省“才聚齐鲁·职面未来”就业指导公益直播课,聚焦职业规划、能力提升、形势政策等主题,打造一批名师金课。完善就业实习实践制度,帮助毕业生开启职场第一步。(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深化渠道辟航行动,优化政策性招聘(录)时序。按照“能早尽早”“能扩尽扩”的原则,统筹推进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录)及各类升学考试安排,确保在8月底前完成。组织实施好“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等基层就业项目,加大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力度,强化残疾人定向招聘(录)岗位设置,拓宽社区工作者、海外留学等毕业去向渠道。(市委组织部、市委社会工作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健委、市国资委、团市委、市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深化市场导航行动,发挥校园招聘主渠道作用。全面落实“万企进校园”计划和高校“访企拓岗”,“国聘行动”“‘百城千校万企’民企高校携手促就业行动”“中小企业网上百日招聘高校毕业生”“民营企业服务月”“就选山东”“职等你来”“百校千企促就业人才对接大会”“职通央企”“青鸟计划”等全国性和省、市级招聘活动,特色开展“才聚潍坊”“年轻有潍就业有坊”等我市特色招聘活动。线上线下组织好区域性、行业性、联盟性招聘会,积极开展小而精、专而优的小型专场招聘活动,加密活动频次,提高招聘实效,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充足岗位资源。(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市委、市工商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深化创业助航行动,充分挖掘创业带动就业潜力。建设培育潍坊特色创业街区项目,深度挖掘我市创新创业活力蓬勃、带动就业成效明显、经验可复制推广的创业街区项目,积极争取2025年山东省创业街区建设试点,对街区内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创业项目提供跟踪指导、政策支持等服务。积极发挥创业扶持政策带动效应,做好一次性创业补贴等创业补贴发放工作,加强对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创办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的精准扶持,优化资金服务,支持毕业生在数字经济、绿色经济、低空经济等多领域创新创业。(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深化帮扶护航行动,健全就业困难群体帮扶机制。建立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台账,加大“一对一”结对帮扶力度,优先提供指导咨询、优先推荐岗位、优先组织培训和就业实习实践。配合落实好“宏志助航计划”和省级配套项目,持续开展高校残疾人毕业生特聘行动,做好2025届困难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充分发挥共青团、工商联等群团组织和社会公益组织作用,为就业困难毕业生提供温情服务。(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市委、市工商联、市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深化离校续航行动,接续做好未就业毕业生服务。衔接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与离校未就业实名登记制度,及时做好人员登记、数据比对,形成实名台账。落实落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131”服务,扎实开展就业服务攻坚行动,依托公共实训基地等资源加强未就业毕业生技能培训,开展专项招聘、职业指导、就业见习、困难帮扶等促就业活动,对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提供“不断线”服务。(市发改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深化典型引航行动,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开展“永远跟党走、到祖国需要的地方去”“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我的支扶生活”等典型宣传活动,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引导高校毕业生投身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就业创业,激励高校毕业生到新疆、西藏等西部地区就业。(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深化权益卫航行动,切实保障高校毕业生就业安全。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权益宣传月活动,提升毕业生就业风险防范意识。将存在就业歧视、招聘欺诈等问题的用人单位纳入高校招聘“黑名单”,限制参加校园招聘活动,及时向毕业生发布警示提醒。严格规范校园招聘信息,指导监督各类用人单位不得设置有关歧视性条款和限制性条件。持续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依法打击招转培“培训贷”等招聘欺诈、非法职业中介、泄露隐私等涉就业违法违规行为。(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潍坊监管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重点活动
(一)协调参加“百校访万企”访企拓岗促就业行动。协调高校书记、校(院)长、校领导班子成员和二级院系负责同志,主动对接地方政府、产业园区“两重”“两新”政策落地,精准开展访企拓岗,挖掘更多就业机会。驻潍各高校书记、校(院)长和校领导班子成员要分类落实“两个100”要求,二级院系领导班子成员和专业负责人平均每人联系走访用人单位不少于10家。(由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驻潍高校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二)积极参与山东省“百县联百校”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行动。结合我市重点产业、重大工程和龙头企业需求,实施先进制造业、未来产业等重点产业就业专项行动,配合做好全市15个县(市、区)与全省高校的校地企对接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校园宣讲、求职招聘、人才引进等活动,促进更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人才留潍回潍来潍就业。(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落实)
(三)参与开展“职通央企”高校毕业生促就业专项行动。配合做好石油化工、建筑工程、医药生物、财经金融等类别央企就业专项活动,畅通高校毕业生到央企就业渠道,扩大我市高校毕业生在央企就业规模。(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落实)
(四)积极参与“就选山东”省级校园招聘活动和“职等你来”省级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双选会。落实全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要求,鼓励驻潍高校积极参与“就选山东”省级校园招聘活动和“职等你来”省级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双选会,线上线下集中组织高校毕业生求职招聘,积极组织本地企业参加,引导高校毕业生到急需紧缺行业和专精特新、高成长企业就业。(由驻潍各高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五)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依托大学生就业创业赋能中心,开展政策宣传、公共招聘、就业指导、创业服务、职业培训、困难帮扶进校园等“六进”服务工作,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向前延伸,满足2025届毕业生多层次、全方位、精准化服务需求。2025年,根据试点进展逐步扩大建设范围,力争覆盖全市60%以上高校。做好2025年大学生就业创业赋能中心建设项目申报、立项工作。推广实施大学生“完整就业”服务模式,指导各县市区(开发区)依托现有资源建设的大学生“完整就业”服务站进一步创新服务方式,拓宽服务范围,提升服务质效,整合校内校外两个赋能中心,一体化做好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后就业服务衔接,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落实)
(六)参与开展第二届山东省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暨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山东省选拔赛。周密组织推进校赛、省复赛、省决赛,选拔优秀选手参加国赛,同步开展就业指导、校企对接、校园招聘和职业体验等同期活动,推动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就。(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落实)
(七)参与开展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参与举办第十三届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强化师范类高校学生教学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培养,搭设师范类毕业生就业直通平台,调动师范类毕业生就业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就业竞争力。(由市教育局按照省通知负责提出符合我市实际的重点活动)
(八)实施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深入挖掘本地特色产业、现代服务业、高端制造业等领域见习岗位,提高管理、技术、科研类岗位比重,扩大就业见习岗位供给,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通过见习积累经验、及早就业。(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落实)
(九)“高校学子看家乡”活动。利用寒暑假时间,面向返潍2025届高校毕业生,全方位开展节假期间就业服务,重点组织返潍学子就业体验等活动,让学子强化对潍坊的企业认同、城市认同、文化认同,切实提升优秀人才来潍留潍回潍就业意愿。(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落实)
(十)开展好“知名高校优秀大学生研修营”活动。配合好省级200名海内外知名高校大学生来鲁进行为期1个月的研修活动,结合我市实际,适时组织海内外知名高校大学生来潍研修,深入感知潍坊,增强优秀青年人才来潍留潍就业意愿。(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作为民生头等大事,纳入各级各相关部门、各高校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切实落实“一把手”工程,市委组织部、市委社会工作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团市委等部门加快政策性岗位招录进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工商联等部门加快构建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壮大机制,各级财政部门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相关补贴政策资金保障,稳住毕业生就业主渠道。各高校要充分发挥“校一院(系)”两级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把就业创业工作列入学校党委常委会重要议题定期研究推进,结合实际制定本校就业工作方案,调动全校力量形成全员促就业工作合力。
(二)强化工作保障。健全各级各部门协同联动、互融互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体系,争取更多公共资源向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倾斜。推进就业评价改革,对就业质量不高的专业实行红黄牌提示制度,对高校就业工作实行“红黄绿”亮灯提醒。各高校要按规定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四到位”要求,加强就业部门和服务机构工作力量,给予必要的人员、经费保障。要配齐配强校级专职就业指导教师和专职就业工作人员,鼓励生涯教育与就业指导人员按要求参加相关职称评审。健全校外专家担任兼职就业指导教师的保障机制。
(三)加强就业监测。各高校要定期开展就业市场需求调查,及时掌握行业、区域就业需求变化,加强就业与招生、培养联动,主动布局新兴学科和急需紧缺学科专业布点,更好促进供需适配。要严格落实毕业去向登记制度,严禁用灵活就业、自由职业等形式诱导毕业生虚假就业。要通过大数据核实等方式,认真开展2025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监测工作,确保就业数据真实准确,切实提高就业监测工作质量。
(四)做好风险防范。要增强高校毕业生就业风险源头防控,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健全防范化解机制,及时有效处置各类风险隐患。要加强就业安全教育,加大防电信诈骗和招聘求职陷阱宣传,提升毕业生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要加大校园招聘审核力度,严格规范招聘信息采集,及时清除各类虚假信息。要加强校园现场招聘活动组织管理,确保活动安全、规范、有序。全面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跟踪调查,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正向宣传引导,确保高校就业工作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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