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人解读|潍坊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王金祥解读《关于建立财政金融协同联动机制全力支持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

来源: 潍坊市人民政府2024-06-06 18:58:57

一、政策出台背景和目的

实现乡村振兴,离不开资金投入支撑。农业项目因为投资回报周期长、抵御风险能力差,影响各类主体的投资意愿,亟需在拓宽投资来源方面进行探索和破题。传统单纯依靠财政投入方式,对投资的激励和拉动作用有限;而通过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协同联动,能够倍增财政投入效益,引导撬动更多金融社会资本投入,成为解决乡村振兴投入问题的关键手段之一。鉴于此,立足充分发挥财政金融政策协同联动效应,撬动更多资金资源投向“三农”领域,支持创新提升“三个模式”,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先行区,潍坊市财政局、潍坊市农业农村局、中国人民银行潍坊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潍坊监管分局联合制定了该实施意见。

二、政策制定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中发〔2024〕1号)、《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鲁发〔2024〕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财政金融协同联动支持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3〕16号)、《中共潍坊市委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以融合化路径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潍发〔2024〕1号)。

三、主要内容和措施

政策内容围绕构建财政金融协同支农“1+7”政策体系展开:

(一)畅通“财政+银行”融通机制,构建农业发展全链条信贷支持体系。开展农业供应链上企业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对农业经营主体从银行合法合规取得的设施农业建设和基础改造贷款、高标准农田新建和改造提升贷款,在一定期限内给予不贴息支持;探索推广“按揭农业”模式。

(二)健全“财政+担保”引导机制,增强农业经营主体低成本获贷能力。市级财政通过提供风险补偿、免担保费补贴等方式,支持省农担公司和市再担保集团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低成本的担保贷款,将农业经营主体综合融资成本控制在6%以下,不良贷款代偿率保持不超过0.5%。

(三)拓展“财政+保险”保障机制,提高“三农”发展抗风险能力。每年投入财政保费补贴,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政策性风险保障超过160亿元;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提标、增品、扩面,鼓励县级因地制宜创新开展地方优势特色险种;探索将保险机制引入高标准农田、小型水利工程等基础设施运营管护领域。

(四)完善“财政+基金”撬动机制,扩大乡村振兴项目直接融资规模。优化财政专项资金投入方式,对投向市场主体的农业、水利、海洋渔业等市级资金,原则上优先采取股权投资的方式支持相关产业发展;加快运作落地规模10亿元的预制菜产业基金,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和开展全产业链招商。

(五)构建“财政+央行资金”激励机制,为农业农村发展提供更多流动性支持。设置再贷款减碳引导专项额度,财政给予再贷款贴息;创设乡村振兴再贴现专用额度,支持金融机构为涉农主体签发、承兑或持有的票据办理贴现;对地方法人银行面向农村地区投放的普惠小微企业贷款,给予激励资金支持。

(六)优化“财政+产权交易”服务机制,加快推进农村要素市场化改革。落实财政产权运转资金支持和涉农产权交易业务补贴政策,支持开展农村产权交易;用好农村产权抵押贷款贴息政策和产权运作资金,探索建立“政策性担保+农村产权抵押担保”双担保运行模式,支持开展抵押融资交易。

(七)创新“财政+工商资本”投入机制,鼓励更多资金资源向“三农”布局。开展现代水网建设项目推介,优化农田水利建设投资环境;落实工商资本下乡奖补政策,对社会资本年度新增投资1亿元以上的乡村振兴项目,按照投资额一定比例给予奖补。

四、关键词和专业术语解读

按揭农业:由国有企业或农业龙头企业投资建设种植、养殖设施,金融机构为农户(或合作社)提供专项贷款,用于购买或租赁种植、养殖设施,实行按揭经营还款,解决前期投资来源问题。

政策性农业保险:以保险公司市场化经营为依托,政府通过保费补贴等政策扶持,对种植业、养殖业因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的直接物化成本保险。

预制菜产业基金:全省第一支预制菜产业基金——山东中垦股权投资基金于2023年7月注册成立,由国家、省、市、县四级联动出资设立,首期规模10亿元,重点围绕食品加工、农业科技、良种繁育、合成生物等领域开展股权投资。

再贷款:是指中央银行向商业银行的贷款。

再贴现:是指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将贴现所获得的未到期票据,向中央银行作的票据转让。再贴现是中央银行向商业银行提供资金的一种方式。

五、政策特点和创新之处

一是“先行先试”。该政策是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财政金融协同联动支持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3〕16号)的首个地市级专项政策,区别于传统的财政直接投入、无偿补助支持方式,通过探索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相结合,能够实现政策对于投资激励的倍增效应,预计实施期限内每年撬动“三农”领域投入300亿元以上。

二是“集约集成”。该政策是潍坊市农业领域首个集成式财政金融联动政策,总括了当前利用各级财政资金、金融资源支持乡村振兴的主要政策条款,将财政与银行、担保、保险、政府引导基金、央行资金、农村产权交易、工商资本投资各类联动政策全部纳入,实现“一个政策通览”,大大提升了金融机构和农业主体获取政策信息便利度,有利于促进政策兑现落实。


分享

热点推荐

Copyright © www.selectshando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山东省商务厅 版权所有

鲁ICP备09023866号-50

承建单位: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大众网

山东省国际投资促进中心:+86-531-51763562    +86-18678817218

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86-531-85193668    +86-18678828218

山东省国际投资促进中心

+86-531-51763562    +86-18678817218

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

+86-531-85193668    +86-18678828218
selectshandong@shandong.cn

版权所有 © 2024 山东省商务厅 保留一切权利

鲁ICP备09023866号-50

承建单位: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大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