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潍坊市科技成果转化补助项目的通知

来源: 潍坊市人民政府2024-06-06 18:58:54

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科技局:

为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按照《潍坊市科技成果转化补助管理办法》,现启动2024年潍坊市科技成果转化补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成熟度高,装备水平和产品竞争力强,处于国内领先以上水平;

2.产业带动性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有望形成较大产业规模;

3.管理运作规范,具有严格管理制度;

4.有健全的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5.获得2023年度潍坊市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经济发展类)二等奖及以上科技奖励、已进入中试以上阶段的科技成果;

6.科技成果转化实现明显的销售收入和税收。

(二)实施项目的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1.在潍坊境内注册的一年以上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人才团队或与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有稳定的合作关系;

3.企业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高的资信等级;

4.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3%以上。

二、申报单位需要提报的材料

1.科技成果转化补助项目申报书;

2.带有统一企业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科技成果转化形成的产品名单、形成的收入、毛利额、上缴税金,2022年度和2023年度分别统计;

5.由依法注册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针对该项目的专项审计报告;

6.项目获奖证书复印件,获得的相关发明专利授权证书等复印件;

7.社会信誉证明材料。

三、申报须知

1.科技成果转化补助项目申报实行属地化管理。符合成果转化补助条件的项目,由单位向所在县(市、区)、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组织申报。

2.县(市、区)科技局对申报单位的申报资格、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对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的项目,出具书面推荐意见报市科技局。

3.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报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A4纸张规格,双面打印,按顺序装订,并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报送齐全,不得中途追加或修改,超过规定时限不予受理。电子版和PDF扫描版(加盖公章)发送到指定邮箱。

4.项目申报材料报送时间截至2024年6月28日。

联系电话:8091389、8091388;

电子邮箱:wfskjjcgk@wf.shandong.cn。


潍坊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6月4日

分享

热点推荐

Copyright © www.selectshando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山东省商务厅 版权所有

鲁ICP备09023866号-50

承建单位: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大众网

山东省国际投资促进中心:+86-531-51763562    +86-18678817218

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86-531-85193668    +86-18678828218

山东省国际投资促进中心

+86-531-51763562    +86-18678817218

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

+86-531-85193668    +86-18678828218
selectshandong@shandong.cn

版权所有 © 2024 山东省商务厅 保留一切权利

鲁ICP备09023866号-50

承建单位: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大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