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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潍坊市投资促进网2023-04-27 14:45:32
坊子区元宇宙产业链企业招商引荐人奖励办法
为进一步调动社会各界招商引资的积极性,拓宽招商引资渠道,提升元宇宙产业招商引资质效,根据《潍坊市坊子区支持元宇宙产业发展政策》(坊政办字〔2023〕4号)(以下简称《政策》),针对元宇宙产业链企业招商引荐人,制定本奖励办法。
一、奖励对象
提供元宇宙产业链企业信息、协助潍坊市坊子区与投资者直接联系、在洽谈落地中起到实质性促成作用、引荐符合《政策》支持条件的企业实现生产经营的企业或自然人。
二、奖励标准
(一)引荐企业在潍坊市坊子区完成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并开出第一张主营业务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给予引荐人1万元奖励。
(二)引荐企业在潍坊市坊子区注册后12个月内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或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给予引荐人10万元奖励;引荐企业注册后12个月内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亿元(含)以上,再给予引荐人10万元奖励。
(三)引荐企业为境外世界500强企业外商直接投资项目(投资额不设下限),企业注册后,给予引荐人20万元奖励。
(四)每季度申报兑现一次。针对同一引荐企业的招商奖励,第(二)(三)款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针对政策有效期内引荐企业的招商引荐人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三、兑现流程
(一)每季度初,符合条件的引荐人提交申报材料,包括招商引荐人奖励申请表(附件1),引荐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引荐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固定资产投资高新技术企业相关证明材料,引荐企业境外世界500强认定证明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及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二)区投资合作促进局、区财政局、测绘基地管理服务中心等单位组成评审小组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区政府审批。
(三)区政府批准后,由区财政局按照有关程序兑现奖励。
四、其他
(一)主营业务收入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收入数为准。固定资产投资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上报数据为依据且提供相应的投资凭证。企业注册是指企业在潍坊市坊子区完成工商注册、税务登记。世界500强是依据近3年《财富》杂志评选目录,且持有引荐企业的30%及以上股权。本办法奖励资金为人民币。
(二)对弄虚作假或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财政资金、获取政策支持的,一经发现取消引荐人享受政策资格、追回发放资金,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本奖励办法自《政策》施行之日起实施,如遇上级政策调整,参照上级政策进行相应调整。对需要在《政策》有效期后申请兑现的,不因《政策》失效而停止兑现。
潍坊市坊子区元宇宙产业链企业招商引荐人奖励申请表
真实性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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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潍坊市坊子区元宇宙产业链企业招商引荐人奖励申请表
2、真实性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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