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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2024-06-07 19:09:53
各街道办事处、杨家埠文旅事业发展中心,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6号)、《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鲁司〔2022〕41号)规定,现将区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
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应当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决策承办单位要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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