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西市新时代“莱聚英才”二十条措施

来源: 2023-08-28 12:35:09

为贯彻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全方位引进、培育、用好、服务人才,放大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优势,吸引汇聚更多高层次、创新型、引领型人才(团队)到莱西创新创业,为建设胶东半岛中心区域经济隆起带提供强大人才支撑,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实施“重点产业靶向引才”计划。围绕莱西市重点发展的新能源汽车、通用航空、石墨新材料、绿色建筑、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以及高端食品饮料等产业领域招才引智工作实际,每年编制《莱西市重点产业企业目录》《莱西市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对纳入目录的产业和企业,提供靶向人才政策定制服务。(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镇街)
  二、实施“企业家自主荐才”计划。给予企业家一定数额的人才评价推荐指标。企业家推荐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可参照高学历人才享受 8-15 万元购房券,享受子女入学、康养医疗、交通出行等绿色通道服务。企业家推荐的产业急需紧缺全日制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企业可申请 6000 元/人、3600 元/人的一次性紧缺岗位补贴。(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局,各镇街)
  三、实施“人才平台扩容”计划。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服务业创新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分别给予50 万元、30 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孵化器、人力资源产业园,分别给予 30 万元、20 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众创空间,分别给予 15 万元、10 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协、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镇街)
  四、实施“重奖英才”计划。对新引进、培育的“两院”院士、诺贝尔奖获得者、世界级水平科学家等顶尖人才,三年内发放 500 万元人才补助,对人才所在单位,给予最高 300 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引进、培育的国家级、省部级、青岛市级重点人才工程人选,三年内分别给予最高 100 万元、50 万元、20 万元人才补助,对人才所在单位,分别给予最高 100 万元、50 万元、20 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有望入选省级以上人才工程人选的,两年内给予用人单位最高 10 万元培养经费补助。对有利于推动我市主导产业或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人才引育项目,可按“一事一议”方式进行奖补。(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有关成员单位)
  五、实施“以赛选才”计划。推动产业创新和技术成果转化,举办“引凤莱栖”创新创业大赛,评选一二三类项目,对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授予“莱西市科技创新拔尖人才(团队)”荣誉称号,最高给予 100 万元、50 万元和 5 万元人才奖励。给予人才(团队)项目资助,项目资助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由投资公司采取市场化方式进行投资。(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才集团,各镇街)
  六、实施“揭榜挂帅”计划。从解决当前产业发展“卡脖子”问题的迫切需求出发,围绕企业需求“寻榜”,聚焦难点“发榜”,以需求明确、导向清晰、参与面广的“揭榜挂帅”项目高效破解企业发展难题,构建“企业+政府+平台公司+科研机构”的政产学研合作模式。支持平台公司大力发展人才产业,建立“人才+项目+资本”的全周期人才服务链。对揭榜项目,平台公司可按“一事一议”方式进行股权投资或项目扶持。(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协、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才集团,各镇街)
  七、实施“菁英人才激励”计划。每 2 年选拔 100 名左右行业菁英人才,颁发“莱西菁英人才”荣誉证书,给予 4 万元一次性人才奖励,享受医疗保健、科研立项优先支持等人才服务。已入选青岛市级及以上人才工程的,不在激励范围内。对培育出省、青岛市行业拔尖人才的单位,按照人才层次分别给予 10 万元、5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有关成员单位)
  八、实施“双百博士基层锻炼”计划。常态化方式从驻青高校遴选百名博士等高层次人才赴莱西市机关事业单位实践锻炼;市场化方式从省内外高校优选百名博士等高层次人才到莱西市企业进行项目开发、技术攻关。对到莱西市服务的博士等高层次人才,给予公共交通补贴、生活补贴、租房补贴等工作保障。(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镇街)
  九、实施“专技人才企业定制”计划。支持莱西市技工院校、职业院校面向重点产业开设全日制培养专业,根据培养层次和留莱就业人数,由市财政局按照每人最高 3200 元标准给予学校技能培训奖补,用于支持学校课程开发、专业建设、岗位实训等,每所学校每年最高奖补 50 万元。(责任单位:市教育和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镇街)
  十、实施“职业院校毕业生留莱”计划。支持驻莱西市高等职业院校、技工学校成立就业创业工作站,根据工作成效每年给予最高 10 万元奖补资金。聚焦产业精准培育人才,进一步加强职业院校与产业的产才融合,对学生在莱西市实习实训满 6 个月的,按照每人 1500 元的标准给予职业院校奖励,最高奖励 15 万元。(责任单位:市教育和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镇街)
  十一、实施“大学生岗位拓展”计划。鼓励多渠道招录大学毕业生到村工作。支持镇街、企业设立“大学生见习基地”,为未就业大学生提供见习岗位。引进世界大学排名前 200 位(全球TOP200)高校、自然指数前 100 名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 3 年之内的“金种子”人才,按照本科生每人 3000元、硕士每人 5000 元、博士每人 10000 元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培养经费。(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镇街)
  十二、实施“大学生社保保障”计划。小微企业招用离校 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签订 1 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 1 年。离校 2 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从事灵活性就业并按规定进行灵活就业登记,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按照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 2/3 给予补贴,每人每月最高不超过 500 元,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 2 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三、实施“创业项目入孵保障”计划。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创业孵化基地,对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初创项目,每吸纳 1 人就业按照每年 2000 元的标准给予房租补贴,每项目每年补贴不超过 1 万元,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 3 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镇街)
  十四、实施“人才贷款支持”计划。对高层次人才个人、任职企业可给予最高 1000 万元、5000 万元“人才贷”。对创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各类人才,无政策性担保需求的,从事个体经营申请 20 万元以内、创办其他各类创业实体申请 60 万元以内、创办小微企业申请 300 万元以内的创业贷款,到期全额还本付息的,3 年内给予全额贴息,贷款利率参照担保贷款利率确定。探索“贷款风险补偿金”机制。支持合作银行创新开展“人才+信用+抵押+担保”组合模式,扩大人才企业间接融资规模。(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莱西支行,各镇街)
  十五、实施“人才驿站提升”计划。依托企业、院校、机构等市场主体建设“人才驿站”,从需求导向出发,提供政策代办、创业赋能等基本服务,打造产业化非营利性招才引智公共服务平台。毕业学年大学生、毕业 3 年内的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到莱西求职、考察的,可入住“青年驿站”,享受最长 7 天的免费住宿,为入住驿站的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政策解读等配套服务。(责任单位:团市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才集团,各镇街)
  十六、实施“大学生安居”计划。对就业落户的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和国(境)外高等院校毕业生,按照博士每月1200元、硕士每月 800 元、本科生每月 500 元的标准,发放最长 36 个月的住房补贴。对在莱西创新创业并购买唯一商品住房的 40 周岁以下博士、35 周岁以下硕士、“双一流”及全球 TOP200 高校本科生,分别给予 15 万元、10 万元、8 万元“购房券”。属《莱西市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目录》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及全球 TOP200 高校本科生年龄可适当放宽。“购房券”在莱西购房时可抵顶现金使用,与住房补贴、青年人才一次性安家费不重复享受。(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镇街)
  十七、实施“以奖荐才”计划。莱西市规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莱西市企业引进全职人才的,按照全日制博士 10000 元/人、硕士 3000 元/人、“双一流”及全球 TOP200 高校本科学历毕业生 2000 元/人的标准给予引才奖励;鼓励人力资源机构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对组织莱西市用人单位开展线下招聘活动,参会规模达到 50 户及以上的(赴市外校招参会用人单位达到 20 户及以上的),给予最高 5 万元奖励;对组织莱西市用人单位通过新闻广播、自媒体等方式开展“直播带岗”活动的,每系列活动给予最高 3 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才集团,各镇街)
  十八、实施“事业单位人才直通车”计划。镇(街道)事业单位招聘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博士和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镇(街道)事业单位和市直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可采取面试、组织考察等方式公开招聘。莱西市外事业单位在编骨干教师、骨干医生、名医名师名校长、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等优秀人才,可通过招录、调动的方式聘用到本市专业对口的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原则上距离法定退休年龄 5 年以上,普通层次人才原则上距离法定退休年龄10 年以上,紧缺急需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镇街)
  十九、实施“荣誉激励”计划。落实优秀人才“双聘”,在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聘用的基础上,由政府聘为“莱西智库”专家或“荣誉市民”,进一步增强人才的归属感和荣誉感。积极推荐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人才作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优先推荐为各级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青年岗位能手等。2 年开展一次青年人才、双创人才等典型人物评选,对评选为青年人才、双创人才等典型人物的,给予最高 2000 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有关成员单位)
  二十、实施“创新保障”计划。按照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的原则开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新制度等领域的创新工作。重大人才政策、决策征求专家智库意见,并推动重大科技设备和公共科技信息等资源的开放共享。支持人才工作部门开展人才工作改革创新试点。(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有关成员单位)
  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制定完善相关实施细则,确保“莱聚英才”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本措施自 2022 年 9 月 30 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5 年 9 月30 日。《关于人才支撑新旧动能转换工作的实施意见》(西发〔2018〕42 号)同时废止,本措施发布前我市制定发布的其他有关文件的规定与本措施的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措施的规定为准。本措施执行过程中,如遇上级政策调整,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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