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十大创新”“十强产业”“十大扩需求”2022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来源: 临沂市人民政府2022-08-15 17:28:00

临沂市“十大创新”2022年行动计划

科技研发创新2022年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市级财政科技投入增长10%,全社会R&D经费支出占比达到2.2%,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1200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300家以上,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44.5%,建设市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40家以上,技术合同成交额突破130亿元,科技创新实力大幅提升,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扎实推进。

二、主要任务

(一)持续提高科技研发投入

1.强化基础研究。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力度,组织实施基础研究项目,解决重大关键技术的基础理论和技术原理问题。加强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指南解读,争取更多省自然科学基金重大基础研究项目。(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2.强化关键技术攻关。以“揭榜组阁”方式实施市级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扎实推进科技示范工程项目实施,攻克重大关键技术难题30项以上。(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增强产业发展的科技支撑。聚焦现代木业、商贸物流、新型肥料等领域,加快推进“技术攻关+产业化应用”重大科技示范工程。围绕龙头骨干企业、“领航型”企业、“链主”头部企业及“赋能”项目,推动企业生产换线、装备换芯、机器换人,全面提升装备现代化水平和智能制造能力。对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购买的设备进行补贴,评选技术改造标杆项目进行奖励。扎实推进生物医药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高质量建设。高标准建设高新区磁电产业集群。(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

(二)强化科技平台载体赋能

4.强化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高能级创新平台,一次性奖励200万元、100万元,其他国家级、省级创新平台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5.培育国家战略科技后备力量。通过引进和联合组建等方式,在高水平创新平台上实现突破,争创最高级别的山东省实验室。扶持骨干企业建立研发平台,积极组建市级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市级科技创新平台。印发《临沂市“政产学研金服用”创新创业共同体建设工作指引》,启动市级创新创业共同体申报。(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6.促进各类园区发展。依托临沂高新区,加快推进开放式大学科技园建设。支持兰陵省级农高区升级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实施农业科技园区2.0工程,定期开展绩效评估,实行“有进有退”动态管理。(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三)强化科技创新主体队伍建设

7.实施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行动。加强科技型企业孵化载体绩效管理,择优推荐参加全省品牌孵化载体遴选。完善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政策体系,实施高新技术企业精准培育行动,力争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1200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300家以上。实施领航型企业培育计划,积极培育“专精特新”、单项冠军、瞪羚、独角兽等优质企业。(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8.实施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行动。加快建设市级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推动科技创新资源共享。支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建立研发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研发机构认定为“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在市属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中对研发费用视同利润予以加回。(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

9.实施科技金融赋能行动。鼓励和支持银行、担保、保险等金融机构开发特色金融产品、保险产品,增加对科技创新领域信贷产品投放,完善覆盖科技型企业研发、生产、销售等环节的科技金融保障政策。建立科技金融服务平台,提供专利产品咨询、投资、交易等服务,提高专利产品成果转化率。建立常态化银企对接机制,科技部门积极向金融机构推荐有融资需求的优质科技型企业,组织开展银企对接活动。(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临沂银保监分局)

(四)优化创新成果转移转化环境

10.持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扎实开展科技成果第三方评价改革试点,加速科技成果产出和应用转化。完善市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实施以信任和绩效为核心的科研经费管理改革,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经费使用自主权。启动重点研发计划,用于支持通过竞争立项的具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市场占有率、高成长性,能够解决行业“卡脖子”技术难题的重点科技项目。推行科技攻关“揭榜制”、首席专家“组阁制”,对攻克制约我市重点产业领域提升发展的“卡脖子”技术难题、推动我市重大科技攻关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带动我市相关产业上中下游发展、具有巨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项目,通过“一事一议”方式进行支持。(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11.畅通科技成果转化渠道。支持驻临高校及市属科研院所建设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加强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建设,指导年内开展技术经纪(经理)人培训200人次以上。布局建设一批中试示范基地。(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12.强化开放合作。建立全市科技合作重点需求清单,支持各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精准开展高层次合作项目,符合条件的纳入市重点研发计划予以支持。积极争取上级关键技术、重要设备及零部件进口贴息支持。(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

三、推进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加强对科技创新政策等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的督查,建立完善科技创新工作协同推进工作机制,确保工作扎实有效推进。(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

(二)强化政策保障。优先支持研发投入和人力资本投入较高的项目申报重大产业项目。符合规定的科技创新工业项目可享受地价优惠政策,在确定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标准》的70%执行。(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推动政策落实。全面梳理科技创新政策措施,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作用,组织科技创新政策系列宣传活动。加强政策解读,全方位推动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建立政策落实督导机制,根据督查结果,对落实不力的县区(开发区)予以通报批评。(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人才引育创新2022年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围绕支柱产业,引进培育一批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不断壮大高技能人才队伍,吸引集聚更多高校毕业生来临就业创业。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重点人才队伍建设

1.积极引进顶尖人才。依托国家级和省级实验室、创新中心等平台建设,采取“一事一议”方式,从海内外遴选一批顶尖人才,为全市产业发展、科技创新提供智力支撑。(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培育壮大产业领军人才。围绕“十优”产业领域组织实施沂蒙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工程,每年评选创新领军人才20名左右、创业领军人才20名左右、经营管理领军人才5名左右、技能领军人才5名左右。(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加快集聚各类青年人才。研究制定青年友好型城市建设若干措施,3年内吸引留住大学毕业生15万人。将大学生津贴补贴范围扩大到普通本科毕业生。制定出台购房补贴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博士、硕士和本科生,分别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30万元、10万元、5万元。鼓励用人单位与高校共建大学生实习基地,支持青年人才来临实习实践,给予用人单位实习补贴。鼓励发展“车库创业”等青年创业项目,打造不少于80万平方米的青年创新创业空间。扩大市级人才计划青年项目支持规模,优先支持40周岁以下发展潜力大、引领作用突出的青年人才,优先推荐申报省级以上人才计划。实施“名师名医引育计划”,赋予用人主体更多用人自主权。加强博士后平台建设,对首次入站且无工资收入的博士后,给予生活补助。开展“青年博士引进行动”,拟引进到事业单位的,可以公布中长期简章;创新引进方式,可采取专业测试、答辩、试讲、面谈交流等方式进行,也可采取组织考察的方式进行。实施青年科技人才托举行动,为青年人才创新创业和开展学术交流、融入创新团队等搭建平台。(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团市委、市科协、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

4.着力打造卓越工程师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加大现代商贸物流、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等领域急需紧缺工程师引育力度。推动驻临各院校结合“十优”产业发展,增加理工科专业设置,培育一批卓越工程师。完善校企联合培养机制,共同促进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建设高技能人才强市,重点培育一批技艺精湛、技能领先的首席技师、技术能手等技能领军人才。新建一批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打造一批技能大师工作室、技师工作站。推广“订单式”培养模式,推行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支持企业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指导企业建立体现技能人才岗位价值、业绩贡献的薪酬分配机制,鼓励对业绩突出的高技能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全面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深化工程技术等领域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贯通发展。(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驻临高校、各市属院校)

5.培育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用好全市社会科学突出贡献奖、学科新秀奖评选等平台,培养集聚一批研究沂蒙精神的专家学者,扩大沂蒙精神影响力。扎实开展沂蒙文化名家、沂蒙文化英才、沂蒙文化之星选拔培养和宣传文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加强院校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建设,建立完善市政府决策咨询智库,为开展决策咨询提供智力支撑。(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联、市社科联、市委党校、沂蒙干部学院、临沂大学)

6.强化国内人才交流合作。积极对接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创新资源密集地区,布局设立一批“人才飞地”。持续开展“临沂—名校人才直通车”“青鸟计划·才聚沂蒙”等活动。充分发挥临沂籍在外人才众多优势,举办“桑梓人才”恳谈会、“雁归兴临”座谈会。充分发挥涉临人才作用,建立来访来临人才专家信息库,建立健全长效跟踪对接机制。(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团市委、市委党校、沂蒙干部学院、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二)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能力

7.大力推动高等院校建设。支持临沂大学建设区域一流、省内一流的高水平综合性应用型大学,推进青岛理工大学(临沂)新校区建设。完善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登记、收益分配制度和服务保障体系,对科技成果转化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所得收益可按照法律规定,给予一定资金奖励。推进各行业、企业与驻临高校、高职高专、中等职业学校等在专业建设、人才培养、实习实训、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开展多层次合作,加大毕业生留用力度,将毕业生留临就业创业率、科技成果在临转化率作为评价临沂大学、青岛理工大学(临沂)和高职高专、中专(中技)服务临沂高质量发展考核的重要参考。(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驻临高校、各市属院校)

8.加大人才产教融合培养力度。支持企业参与人才培养,鼓励企业举办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推动院校、科研院所、骨干企业、金融机构等参与产教融合平台建设。积极推动职业教育集团实体化运转,争创3—4个省级示范性职教集团、10—15个省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支持优质高职院校的骨干专业试办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坚持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并重,助力培养“百万工匠”后备人才。(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临沂职业学院、临沂科技职业学院)

9.强化各类人才培训。实施现代企业家精准培训工程,对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及高新技术、“专精特新”“瞪羚”“单项冠军”企业分批次、系统化精准培训。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参加EMBA、MBA等学历提升班并取得学位的,经评审符合要求的,每人给予5万元资金奖励。加大技术经纪人培训力度,开展1—2批技术经纪人培训。加快组织实施“四雁”工程,大力培养农业生产经营人才、农村二三产业发展人才、乡村公共服务人才、乡村规划建设人才和乡村治理人才。(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

(三)引导各类人才积极发挥作用

10.打造一流创新平台。围绕我市重点产业、重点企业,积极打造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高能级创新平台。支持有实力的创新平台整合创新资源,承担国家级和省级重大创新任务,对其自主实施、符合一定条件的科技项目和人才项目直接给予市级立项。(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11.激发人才创新活力。落实科研经费管理自主权,扩大经费包干制实施范围。完善科研项目经费拨付机制,加快经费拨付进度,改进结余资金管理。建立人才编制“蓄水池”,设立总额500名的“高层次人才周转编制专户”,着力解决高层次紧缺人才在引进、录用、流动中遇到的编制使用难题。持有“沂蒙惠才钻石卡”的高层次人才,全职在临沂市事业单位工作,经批准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的,其薪酬在管理期内纳入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但不作为绩效工资调控基数;高层次人才转化科研成果获得的股权、期权及分红激励,不纳入绩效工资管理。(牵头单位:市委编办、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2.创新人才使用机制。实施重大科技项目“揭榜挂帅制”“组阁制”“赛马制”等,对通过“揭榜组阁”方式攻克的“卡脖子”技术难题或带动相关产业上下游发展、具有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项目,给予不低于100万元的资金扶持。持续做好科技副职、科技副总、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和专家服务基层项目、重点扶持区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项目、基层人才挂职研修项目,开展“寻找乡村振兴合伙人”行动。(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团市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

13.优化人才服务保障。全面集成优化人才政策,建立健全人才工作“1+N”政策体系,打造人才政策升级版。扩大“沂蒙惠才卡”覆盖范围和服务事项,创新推出“沂蒙惠才畅行卡”,为人才提供优惠便捷的生活服务。探索建立人才精准识别数据库,全面推行“送政策上门”,实现各类人才支持政策“无形认证”、免申即享、应享尽享和竞争性政策一次申报、全程网办、快速兑现。(牵头单位: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推进措施

(一)健全推进机制。积极发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明确各单位目标任务,形成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的工作机制。(市委组织部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督导落实。建立“月调度、季通报、年考核”工作督导落实机制,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列入考核指标体系,并作为单位年度考核和干部使用重要参考。(市委组织部牵头负责)

(三)做好要素保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安排精干力量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加大资源保障力度。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以政府投入引领社会资本投入,做大人才专项资金盘子,优化资金兑现操作流程,全力保障人才政策顺利实施。(市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总结宣传。对创新行动计划落实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加强复制推广,对人才引育成效和人才典型事迹加强宣传报道,大力营造近悦远来的人才发展环境。(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牵头,市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营商环境创新提升2022年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对标最高标准、最优水平、最佳实践,深入实施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清理一批妨碍要素市场化配置的隐形门槛和壁垒,推出一批适应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需要的政策包,打造一批集约化审批、智慧化服务的特色品牌,培育一批创新性引领性的示范标杆,推动改革由专项突破向系统集成升级,实现政府治理效能全面提升,集聚和配置各类资源要素能力明显增强,市场活跃度和发展质量显著提高,力争营商环境进入全省第一方阵,全面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开办企业领域

1.提升开办企业便利度。优化升级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9月底前,实现开办企业全流程(名称申报、企业登记、印章刻制、涉税办理、银行预约开户、社保登记、医保登记、公积金登记)1环节、0成本、0.5日办结。(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2.创新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模式。选取部分县区试点探索市场主体住所标准化登记。9月底前,指导试点县区建立标准化住所(经营场所)数据库,优化升级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住所登记功能。12月底前,修订《临沂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扩大“一照多址”适用范围,建立住所(经营场所)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加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监督管理。(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提升银行开户效率。探索企业账户账号在线推送模式,银行收到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发送的企业开户预约信息、完成账户开立后,根据企业授权,在线反馈企业账户账号。鼓励商业银行完善账户服务分类分级管理,对风险较低的企业推行简易开户。鼓励商业银行对市场主体取消或降低票据业务、账户服务、转账汇款等手续费用。(牵头单位: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配合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4.深入探索电子营业执照融合应用。扩展电子营业执照承载功能,将电子印章、电子档案、涉企电子许可证等信息关联到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中,实现“电子营业执照+N”融合创新应用。9月底前,实现涉企信息归集“一企一档”、共享共用。(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局)

5.推行企业办事“一照通办”。推动各部门单位自建高频涉企服务系统支持企业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办理业务。9月底前,在行政审批、社保、医保、公积金、税务、银行开户等涉企服务领域,深度应用电子营业执照。(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合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大数据局、市税务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

6.探索实行股权继承简易办。明确股权继承简易办适用情形、业务流程和申请材料,提升股权继承变更登记便利度。12月底前,总结评估股权继承简易办改革实施效果。(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7.完善代位注销模式。将代位注销适用范围拓展至自然人出资设立的市场主体。明确代位注销适用情形、程序、申请材料,拓展特殊市场主体退出路径。(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合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

8.探索开展市场主体除名和强制退出制度。选取部分县区试点探索市场主体除名和强制退出,明确市场主体除名和强制退出适用范围、业务流程以及救济途径等内容。12月底前,总结推广市场主体除名和强制退出改革成果,加大对“失联”和“僵尸”市场主体清理力度。(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9.探索制定新业态新模式准入准营标准。9月底前,对食品自动制售设备、无人售货商店等自动化、无人化新业态制定准入准营标准,为经营者发放经营许可或办理食品经营备案。(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10.探索实施“一证多址”改革。选择部分高频办理的经营许可证,探索允许企业在一定区域内开设经营项目相同的分支机构时,就其符合许可条件作出承诺后,免于再次办理相关许可证,相关部门加强事后核查和监管。(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11.便利企业分支机构、连锁门店信息变更。8月底前,大型企业分支机构、连锁门店办理不涉及新办许可证的信息变更,实现集中统一办理。(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12.开展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集成改革。将企业全生命周期关联性强的高频事项进行系统集成,实现“进入一个平台、办企业所有事”。制定出台标准化服务指南;8月底前,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理。(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13.健全清除市场准入隐性壁垒长效机制。根据省里部署要求,深化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完善市场主体对隐性壁垒的意见反馈渠道和处理回应机制。9月底前,清理取消对企业注册及跨区域经营、迁移设置的不合理限制。(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领域

14.实施社会投资类项目“用地清单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地块供应前应开展地质灾害、地震安全、气候可行性、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防洪、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等评估,并对地块进行文物、历史建筑保护对象、古树名木、人防工程、地下管线等现状普查,形成评估结果和普查意见清单。9月底前,建立“用地清单制”工作机制,按规定将涉及土地储备工作的相关评估和调查费用纳入土地储备成本。(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城管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人防办、市地震台、市气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5.建设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12月底前,建设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提升工程审批系统的“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功能,及时共享相关成果,告知企业建设与评估要求。(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6.深入推进区域评估。根据区域功能定位和需要,科学确定需要评估的事项,12月底前,各类开发区、新区、产业聚集区基本完成区域评估。(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7.深化区域评估结果运用。强化区域评估成果共享应用,相应区域评估成果要关联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相关地块,纳入“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管理,获得地块的使用权人自动获取成果,不得要求用地主体承担评估费用或重复评估。(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公安局、市地震台、市气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8.强化项目前期策划生成。完善项目策划生成机制,7月底前,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开发项目策划生成功能。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通过系统发起本行业领域的项目策划,各相关职能部门及时研究出具意见,意见一致通过的项目,推送至项目储备库,对入库项目的排放、能耗、水资源、资金等要素进行统筹。(配合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大数据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9.完善土地供应前基础配套设施。在土地出让或划拨前,完善地块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信、有线电视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涉及储备土地的,将项目必需的水、电等市政公用管线接至地块红线边界,明确接入点位,11月底前,实现供应土地具备完善的基础配套设施。(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国网临沂供电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公司、中国广电山东网络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各县区人民政府)

20.推广线上云踏勘、云评审模式。拓宽云踏勘、云评审以及专家函审事项范围,推动更多事项实现一次申请、政府部门统一受理、同步评估、同步审批、统一反馈。修改完善踏勘评审工作制度,对事项简单、外地专家参与评审事项,进行梳理汇总、审核论证,选取部分事项纳入线上云踏勘、云评审范围。(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1.对带方案出让工业项目全面实行“拿地即开工”。9月底前,实现企业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1个工作日内获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一次性缴清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的,可同步申办获得不动产权证。(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22.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站式”服务。进一步提升市、县(区)两级政务服务中心投资项目审批专窗事项覆盖面,将社会投资、政府投资等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的各类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及市政公用服务纳入综合受理窗口标准化管理,实现“只登一扇门”“只对一扇窗”“只见一部门”。建立市级工程建设项目服务中心,推行市、区项目审批全流程一体化在线办理,搭建咨询反馈平台,建立纵向横向联动协调机制,实现全生命周期“一站式”服务。(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人防办,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3.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效能。实现工程审批系统和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等业务系统互联互通;进一步优化工程审批系统功能,增加企业电子签章应用场景,加大电子证照、电子档案应用力度,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在线审批全流程、全覆盖。(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4.实行全过程“一套图纸”在线运用。推行工程建设项目从勘察、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全过程数字化图纸闭环管理,9月底前,实现“一套图纸”全程使用、“一个系统”全程监管,并按照电子档案要求实时归集、动态维护、安全管理。(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单位:市人防办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5.实施分类联合竣工验收。根据项目周边情况、技术难度等项目客观因素,科学合理划分风险等级,细化不同风险等级项目联合竣工验收的内容和要求,明确参与部门及参与方式,完善各类工程分类验收标准,优化完善验收工作流程。(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人防办,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6.探索开展“验登合一”改革。9月底前,制定“验登合一”实施方案,选取有条件的县区先试先行,引导建设单位同步申请联合验收和不动产登记。(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人防办,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7.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质量。加强工程审批系统监测分析,清理审批中存在的“体外循环”“隐性审批”。9月底前,编制公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技术审查、现场勘查等特殊程序清单。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领域中介超市应用,规范中介服务管理。9月底前,出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帮办服务规范。(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8.推进水电气暖信有线电视等“一站式”服务。全面推广水电气暖信有线电视等联合营业厅制度,推动联合营业厅内的设施、人力等各类资源共享,9月底前,实现水电气暖信有线电视“一次办多事”。(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国网临沂供电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公司、各水气暖专营公司、中国广电山东网络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9.探索市政接入工程行政审批事项“非禁免批”。在市政设施接入涉及的审批环节实行并联审批基础上,扩大告知承诺制实行范围,打造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告知承诺制应用场景。有条件的县区探索实行市政报装外线工程审批“非禁免批”。(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城管局;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国网临沂供电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公司,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0.优化环保事项审批服务。建立市级重点项目环评服务台账,通过“点对点”跟进服务、上门服务、即来即审、并联评估等方式,提供环保政策支持和技术服务。排污许可证首次申领办理时限压减到20个工作日。(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1.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审管互动。探索审批与监管协同路径,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管互动机制。加强守信激励、失信制约,9月底前,建立企业信用和审批、监管联动机制。(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人防办、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2.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差异化监管。建立基于工程风险程度的差异化监管机制,强化对重大风险源和危险源辨识,明确风险管控对象、管控责任、管控主体,开展分级、分类、分专业管控。9月底前,完成建筑工程质量评价试点。(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33.持续深化“多测合一”改革。11月底前,推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工程审批系统、不动产登记系统、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网上中介超市等相关系统互联互通,实现测绘成果在线共享应用。(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人防办、市财政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4.简化产业园区建设项目环评。推进产业园区建设项目环评“打捆”审批,鼓励同一园区、同一类型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联合编制一本环评文件,单个项目不再开展环评。11月底前,深化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简化项目环评文件。(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5.强化产业园区建设项目环评监管监测。11月底前,督促全市所有产业园区落实规划环评提出的跟踪监测计划,完成年度监测报告编制并向社会公开,供入园企业免费使用。(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36.建立完善建筑师负责制。推动建筑师个人执业事务所有序发展,8月底前,在民用建筑工程领域开展建筑师负责制试点工作,充分发挥建筑师的主导作用,鼓励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7.推进财产登记前“一件事”集成服务。将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土地核验作为一件事,制定统一工作标准、规范,优化办理流程。10月底前,推广高频事项办理场景,形成一张表单,印发零基础申报指南。(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获得电力领域

38.推广“物流式”办电服务。推广业务线上申请、信息线上流转、进度线上查询、服务线上评价的“物流式”办电模式,全面推广应用用电报装服务质量“好差评”功能,持续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国网临沂供电公司)

39.提升重点项目接电效率。9月底前,完成电力业务与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数据贯通,供电企业及时获取土地出让、项目立项等信息,提前启动工程建设准备工作。充分考虑电力等配套设施建设需求,统筹推进综合管廊规划建设。(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国网临沂供电公司;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40.压减接电环节。由供电企业延伸投资界面至用户建筑区划红线的高压电力接入工程,办理环节压减至3个环节。(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国网临沂供电公司)

41.降低办电成本。全市2021年3月1日后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及改扩建项目,延伸投资界面至用户建筑区划红线,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另有规定外,不得由用户承担建筑区划红线外发生的任何费用。与储备土地相关的电力外线接入工程项目支出纳入土地储备成本,实行定额管理,由市政府制定定额标准及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国网临沂供电公司,各县区人民政府)

42.深化政企协同办电。深化应用工改系统“开办企业预答复供电方案”无感办电功能。拓展电子证照、电子印章、“企业码”等信息在供电领域的应用范围,推出7类、17项电力业务办理免提交证照证明清单,打造“无证明”极简办电模式。8月底前,完成电力业务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数据贯通,对涉及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含挖掘占用城市道路,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的电力工程,由供电企业线上推送申请,道路、绿化等行政审批服务部门线上审批并反馈相关审批结果,实现“一链办理”限时办结。(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国网临沂供电公司;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43.提高供电可靠性。加快实施高耗能配变不停电改造,8月底前,推广复杂不停电作业和带电更换设备等作业模式。全年通过不停电作业方式减少停电294万时户。(牵头单位:国网临沂供电公司)

(四)登记财产领域

44.服务新建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深化不动产单元代码应用,实现新建项目全过程信息可追溯。12月底前,持续推动不动产单元代码“一码关联”新建项目用地、规划、建设、交易、税收、登记等全链条事项。(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税务局、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45.强化信息共享协同。10月底前,实现户籍、境外及港澳台人员身份、生效法律文书、相关税费缴纳等信息,在不动产登记中的共享应用,支撑不动产登记智能审核。强化系统对接,实现“点对点”查控、政银联办。(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大数据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市税务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46.优化企业不动产登记“全程网办”。依托全省统一身份认证、企业电子签章系统,支撑企业网上办理不动产转移、抵押等登记事项时在线签署、在线承诺、共享信息确认。12月底前,实现企业不动产登记高频事项“全程网办”。(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47.拓展不动产交易渠道。依托省不动产交易网上服务平台,为交易双方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在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平台上开通“齐鲁家源”服务专区,深度关联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系统。(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48.提升不动产登记质量和共享服务能力。开展不动产登记数据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实时上传省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12月底,完成新一轮不动产登记数据汇交、入库。(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五)纳税服务领域

49.探索非接触式发放税务UKey。积极申请全省试点通过非接触式方式向新办纳税人发放税务UKey,推动新办纳税人办理涉税业务“一次不用跑”。(牵头单位:市税务局)

50.深化“多税合一”申报改革。9月底前,实现企业所得税和财产行为税一张报表合并申报,进一步压减纳税人申报和缴税的次数。(牵头单位:市税务局)

51.持续打造“纳税人之家”服务品牌。12月底前,构建线上“纳税人之家”,不断拓展线上服务渠道和范围;推动办税服务场所由传统的以办税缴费为主向以沟通交流、精准辅导、权益保护等多元化服务供给为主转型,完善线下“纳税人之家”功能。(牵头单位:市税务局)

52.进一步便利不动产登记涉税业务。12月底前,在不动产登记部门和税务部门间,实现土地出(转)让信息及土地出让金、海域使用金缴纳信息共享,不动产登记和办税线下“一窗办事”。探索税费和登记费实现线上一次缴纳,后台自动清分入账。(牵头单位:市税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53.实现社保缴费即时开票。12月底前,实现社保缴费成功后即时开具缴费凭证,推出线上缴费凭证下载、打印功能。(牵头单位:市税务局)

(六)跨境贸易领域

54.全力推动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围绕国家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要求,强化临沂综保区载体作用,创新推进跨境电商业务。发挥政策叠加效应,放大跨境电商和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政策,推广“市场采购+跨境电商”新模式。加强与临沂大学、山东外贸学校、临沂职业学院等院校合作,鼓励产业园和孵化机构持续开展跨境电商人才培训及孵化。(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55.加快综合保税区提质升级。围绕“加工制造、研发设计、物流分拨、检测维修、销售服务”,加快培育主导产业。支持企业大力开展保税研发等新兴业态。用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政策。12月底前,全市综合保税区进出口规模达到300亿元。(牵头单位:市商务局、临沂海关、市税务局)

56.引导企业参与国际和国家标准制定。9月底前,支持企业申报技术标准创新中心,积极配合省构建新型技术标准研发平台,推动创新成果的标准转化和产业实现。(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57.优化关检流程。进一步缩减相关企业检疫许可审批时长,9月底前,申请青岛海关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审批授权,开展进境粮食等部分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审批初审。(牵头单位:临沂海关)

58.深化核查分类改革提高海关核查执法效能。跟进海关总署ERP联网辅助监管模式改革,通过智能分析系统实施网上核查。12月底前,深化分类核查,对风险较低的被核查企业及事项,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优势,实施后续核查,并进行风险评估。(牵头单位:临沂海关)

(七)获得信贷领域

59.推动金融服务供给增量提质。从2022年到2023年6月底,对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放的普惠小微企业贷款,按照余额增量的1%提供资金。(牵头单位: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持续开展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考核,制定考核方案,完成辖区法人城商行和农商银行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工作。年底前力争实现2022年辖区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较年初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较年初增速、有贷款余额户数不低于年初水平。(牵头单位:临沂银保监分局)

60.用好企业债业务。推动企业提高银行间市场发债能力,支持具备条件的法人银行机构申报发行小微、三农、绿色、双创专项金融债及资本补充债券。(牵头单位: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配合单位:临沂银保监分局)

61.扩大金融辅导和管家服务范围。将小微、涉农、科创、制造业、商务、“专精特新”等领域更多市场主体纳入金融辅导。稳步扩大金融管家试点范围,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经验。(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临沂银保监分局)

62.强化数字化综合金融服务。推动临沂市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综合信息平台与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实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优化临沂市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综合信息平台功能,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增量、扩面,12月底前,平台综合服务信贷额突破200亿元。(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大数据局,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临沂银保监分局,市融资担保集团)

63.加强科技创新型企业上市培育服务。推动“硬科技”企业、成长型创新企业到科创板、创业板上市,支持创新型中小企业特别是“专精特新”企业到北交所上市。(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64.拓宽融资渠道部分。充分挖掘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潜力,8月底前,推动解决市、县层级支付账户锁定等制约难题,提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覆盖面和办理效率。引导供应链产业链企业积极对接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等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

65.优化对老年人金融服务。督导银行保险机构进一步落实落细提升老年人金融服务各项举措。9月底前,重点督导银行保险机构妥善处理老年人客户投诉化解、特殊群体金融知识宣传等工作,常态化建立“关爱老年人”金融服务工作机制。(牵头单位:临沂银保监分局)

66.推动金融支持生态环保。贯彻落实《山东省环保金融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加强我市环保金融项目入库申报工作,做好入库项目管理,推动绿色金融发展。(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

(八)保护中小投资者领域

67.持续提升投保宣传工作质效。扎实开展理性投资、防非识假等各类专项教育活动。整合现有工作资源,借助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持续传导理性投资、价值投资理念,培育壮大理性投资群体。(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68.进一步发挥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推进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支持投资者保护机构通过事前持股行权、事中纠纷调解、事后支持诉讼,为投资者提供专业化、精准化纠纷解决服务,支持投资者保护机构行使诉讼代表人职责,扩大小额速调机制覆盖面,持续畅通权利救济和诉求表达渠道。(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司法局、临沂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九)办理破产领域

69.支持法院推进破产审判专业化。支持法院成立专业化破产审判队伍,积极争取建立破产法庭。健全破产审判法官业绩单独考核机制,细化优化清算、重整、和解、强制清算类案件考核要求。(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70.支持法院持续推进办理破产“繁简分流”。支持法院对于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务人财产状况清晰、案情简单的破产清算、和解案件适用快速审理方式,优化并公布简易破产案件识别标准。(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71.加强办理破产“府院联动”。支持法院建立“府院联动”定期会商机制,10月底前,完善法院和政府职能部门破产事务办理、困境企业动态监测等工作制度。(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资委、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临沂银保监分局、市税务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72.支持法院优化企业预重整规则。支持法院完善破产预重整制度,有序推动预重整适用。建立健全中小企业司法挽救机制,制定中小企业预重整规则,加强预重整程序的衔接适用。(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73.支持法院完善重整企业股权及时变更制度。8月底前,实现破产管理人持批准重整计划裁定书等向相关政府部门申请解除重整企业股权冻结,办理股权变更登记,为潜在投资人参与重整创造条件。(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74.健全破产重整信用快速修复机制。10月底前,实现对法院已经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破产企业,可申请在信用中国(山东临沂)网站、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添加重整计划等相关信息,相关机构应当依法依规调整对重整企业的限制和惩戒措施。(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临沂银保监分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75.支持法院加强破产管理人选任和监督。支持法院优化破产管理人选任,突出“债权人主导选任、法院依法审查、债权人全程监督”。建立健全管理人个案履职评价档案制度,对已结案件的管理人个案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激励管理人勤勉尽责。(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76.提升破产管理人协会行业管理能力。鼓励支持破产管理人协会加强规范化建设,制定管理人行为规范和自律规则。8月底前,实现律师、会计师等以个人名义加入协会。(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77.支持法院完善破产管理人保障制度。9月底前,支持法院拓展破产管理人查询范围,实现破产管理人通过线上注册登录等方式,经身份核验后,依法向政府部门申请查询车辆、纳税、社保等涉及破产企业财产相关信息。10月底前,围绕开立账户、解除保全、便利查询、办理涉税事项、处置分配财产、登记注销等方面,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推动管理人履职“一件事”改革。(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临沂银保监分局、市税务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78.支持法院完善破产案件财产解封及处置制度。支持法院强化破产企业资产刑事查封和破产审判解封协调联动,压缩办理期限。8月底前,实现管理人作为发起人,向查封单位发出申请解封通知,接管和处置相关财产。(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临沂银保监分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79.支持法院深化破产领域数字化改革。支持法院推进网络司法拍卖,创新线上推介财产处置方法。推广网上债权人会议,8月底前,加强债权人网上投票管理,实现全程可追溯、不可篡改。10月底前,实现移动端查询破产企业不动产、车辆等相关信息。(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执行合同领域

80.支持法院完善多元解纷体系。10月底前,支持法院实现村居法律顾问全部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加大线上委派调解力度,加强全市劳动人事争议“总对总”和中小企业联合会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建设,实现相关案件诉前调解分流60%以上。(市司法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81.支持法院探索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机制。支持法院推进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改革,聘请专家担任中立评估员,当事人可以根据评估意见自行和解,或者由特邀调解员进行调解。9月底前,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助法院,建立相关领域诉前中立评估模式。支持法院建立全市中立评估机制评估员名册,并向社会公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82.支持法院深化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支持法院完善繁简分流标准,依托“全流程网上办案系统”,智能识别相关要素判断案件繁简。支持法院有序扩大独任制、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适用范围。一审民商事案件独任制适用率达到90%以上,中级法院二审民商事案件独任制适用率达到80%以上,一审民商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到90%以上;全年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达到20%以上。(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83.支持法院深入推进电子诉讼服务。支持法院优化完善电子诉讼服务平台功能,实现一审常见民事案由诉状自动生成,二审立案一键上诉,执行立案一键触发。(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84.支持法院深化全流程网上办案。支持法院深入推动全流程无纸化网上办案,建立健全一体化要素式审判机制。实现常见案由裁判文书自动辅助生成。(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85.支持法院推进政务信息共享协同。支持法院加快构建府院协同联动信息数据库,12月底前,按照上级法院统一部署,完成办案系统与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系统数据对接。(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86.支持法院深化电子卷宗改革。支持法院推进电子卷宗在案件信息回填、智能阅卷、卷宗公开与协同、文书生成、一键归档、类案推送等场景中的智能化应用。优化网上阅卷机制,将阅卷申请审批制升级为直接推送制。(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87.支持法院保障胜诉当事人权益及时实现。支持法院严格控制案款认领、提存、发放等重点环节时间,主动向申请人反馈执行进展情况,切实做到具备条件的案款在法院收到后20日内发放。实现对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市内机动车等财产的在线冻结和查控。(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88.支持法院加强对被执行财产的保护。支持法院进一步健全财产保全执行制度,重点解决财产保全执行超标的、超范围查封问题。完善财产保全执行工作指引,明确合理的价值计算方法和保全范围。(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89.支持法院高效办理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案件。支持法院将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案件纳入快立快审快执“绿色通道”,支持法院开展相关案件专项执行行动,依法加大失信惩戒、限制消费等措施的适用力度。(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90.支持法院持续加强对鉴定机构的规范管理。支持法院建立健全鉴定机构“宽进严管”工作体系,对自愿从事司法鉴定的中介机构,不再审核建册,全部实行备案制度;取得国家行业许可或不需要取得国家行业许可但具备一定实力的机构和个人,均可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申请备案。借助“人民法院委托鉴定系统”,多角度对备案机构逐案打分考评,对得分较低的机构,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采取约谈、暂停委托以及列入黑名单等措施。(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劳动力市场监管领域

91.深化“就好办”公共就业服务品牌建设。12月底前,推进各县(区)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实施智慧就业服务大厅建设,健全完善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制度。(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92.推动就业友好型示范城市建设。强化示范引领,优化城市就业环境,组织各县区积极参与全省充分就业和质量就业成效显著县级城市评选。(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93.加强新业态用工保障。7月底前,制定用工灵活、流动性大的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政策,推进基层快递员优先参加工伤保险。(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税务局、市邮政管理局)

94.深入推进实施就业服务质量提升工程。12月底前,基本形成公共就业服务“一刻钟服务圈”,推出一批群众认可度高、社会反响佳的区域就业服务品牌。(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95.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推进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促进劳动人事争议就地就近化解。加强仲裁办案指导,选送典型案例,为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办案提供参照。(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96.优化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服务。按照省人社厅部署,对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转移接续平台,8月底前,实施业务归集,取消省内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97.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联合办。按照省人社厅部署,9月底前,实现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申报缴费基数、缴费在移动端联合办理,提升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便利度。(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98.推进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证明查询打印全省通办。8月底前,实现职工养老保险当月待遇领取证明查询打印全省通办,方便参保单位及离退休人员及时获取领取证明。(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99.推进企业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掌上办”。8月底前,实现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掌上办”,提升企业在职职工待遇申领便利度。(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00.积极推广电子劳动合同应用。推广使用山东省电子劳动合同订立平台,支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订立电子劳动合同。(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十二)政府采购领域

101.推行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规范多频次、小额度采购活动,对适宜采取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的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推行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102.推行政府采购告知承诺制。实现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基本资格条件采取告知承诺制,不再要求提供相关财务状况,不再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书面承诺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实施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推进政府采购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103.优化政府采购资金电子化支付服务。8月底前,优化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功能,实现资金拨付进度供应商实时在线查询、支付进度系统自动提醒。(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104.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将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预留份额比例提高至45%,对非预留份额采购包给予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0%(工程项目5%)顶格优惠。(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105.推行评审专家异地在线评审试点。按照省财政厅部署安排,选取物业、家具、体育器材等采购品目,积极配合上级开展评审专家异地线上评审试点,并逐步探索在更多领域推广。(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106.完善项目履约验收跟踪监管机制。完善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报备机制,在交易平台在线备案模块增加履约验收报备功能,实现对政府采购项目到期履约验收工作的跟踪监管,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时效性。(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107.开展政府采购招标文件标准化试点。9月底前,在集中采购目录品目范围内,对须组织进场招标的项目,建立招标文件标准化样板库,提高政府采购文件编制服务质量和水平,并逐步向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品目扩展,全面提升招标文件规范化水平。(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十三)招标投标领域

108.探索建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9月底前,根据省里部署,优化提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功能,对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企业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在招标前公开发布招标计划,发布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至少30日。(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国资委、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09.优化水利工程招投标流程。9月底前,推行水利工程在发布招标公告时,同步提供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取消水利工程施工招标条件中“监理单位已确定”的条件。(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110.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改革。交易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完成上线运行,实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投、开、评、定等所有交易环节线上化、无纸化、便捷化。(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111.持续推动招投标领域数字证书兼容互认。配合省里做好公益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互认扩容升级工作,12月底前,实现申领CA后,即可在省内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实现“一把CA走山东”。(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112.探索招投标合同签订和变更电子化。12月底前,优化提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功能,推动各方交易主体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办理合同签订和变更。(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等市直有关部门)

113.推动信用评价在招标投标领域的应用。11月底前,对公共信用综合评价、行业信用评价等信用评价结果良好的企业参与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鼓励招标人适当减免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十四)政务服务领域

114.推动事项要素标准化。按照“统一、同源”原则,对部分高频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标准化梳理,12月底前,实现省市县“三级40+同”,推动“展示侧、受理侧、办理侧”三侧数据同源。(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15.推动业务流程标准化。深入开展“双全双百”2.0工程,推出20项“一件事”主题服务事项。8月底前,梳理制定“一件事”主题服务事项标准。12月底前,实现“一件事”主题服务事项“一组流程、一套材料、一张表单、一次办好”。(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16.推动线上应用标准化。12月底前,推动事项要素标准化、业务流程标准化成果,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运行。完善网上“双全双百”专区,推动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涉及的高频事项基本实现“网上快办、掌上易办、就近可办”。(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17.加强“爱山东”运营推广。统一线上线下各级政务服务办事渠道,统筹纳入“爱山东”品牌管理,融合更多便民惠企高频刚需服务,推进外商投资等涉外事项纳入“爱山东”办理,10月底前,新打造不少于10个具有本地特色的“拳头应用”,构建移动政务服务“总枢纽”。12月底前,按照省级统一部署,依托统一业务中台,实现桌面端、移动端、窗口端、自助端等多渠道对外展示及申报端口标准一致、流程一致、体验一致。(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合单位:市大数据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18.打造2.0版无证明城市。开发建设“无证明城市”信息核验系统,结合“无证明之省”部署,分批次公布“免证办”事项清单。11月底前,完善政务服务基础数据库和专题库,开通面向企业群众的证明开具掌上渠道,为企业群众提供专属数字档案,实现“一人一档、一企一档”。12月底前,深化省市电子证照系统纵向横向对接,推动电子证照证明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共享调用,实现电子证照“亮证即用”,助力“无证明之省”建设,实现8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证明材料免提交。(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合单位:市大数据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19.强化数据汇聚分析和展示应用。持续抓好有效电子证照数据、政务办件数据归集。加强对涉企事项运行数据、大厅流量数据、系统办件数据的日常监测、汇聚分析和成效展示,实现事项办理-办事评价-问题整改的全流程闭环管理,定期编发《政务服务数字参考》,挖掘数据价值,做好研判预警,提高服务企业精准性。(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大数据局;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20.加强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高标准提升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服务水平,开展镇级便民服务中心达标建设,全市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实现“人员配备、管理考核、数字化应用、综合受理、事项管理、办理标准、场所改造、标识名称、业务培训、服务制度”十统一。推动部分基层政务服务建设成果在省“云上展厅”全面展示。推动年办件量排名前50的个人事项下沉基层办理。12月底前,建设完成速度快、标准高、协同联动、一体运行的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初步建立政务服务自助终端统一管理制度和服务标准,将更多服务事项纳入银行自助服务终端办理,实现24小时“不打烊”自助服务。(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21.推广“静默认证”模式。在全市范围内对居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事项推行“静默认证”模式。将“静默认证”范围扩展至“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高龄老人补贴”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等事项。(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

122.推行车辆“随到随检”服务。在全面推广交车代检“交钥匙”服务的基础上,依托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和“交管12123”手机APP,开通“点对点”车检预约服务,方便机动车所有人自主选择检车时间。进一步优化车辆检测渠道,在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和代办企业开设预约检验通道和窗口,方便群众“随到随检”。(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

123.积极探索智能审批模式。持续完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强化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档案等技术应用,提供“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结果送达”等全流程、全环节网上便捷服务,完善申请条件预检、审查要点自动校核等智能预审功能,10月底前,推动100项左右服务事项实现由“网上可办”向“好办易办”转变,20项高频服务事项智能审批、秒批秒办。(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24.打造政务服务“网购版”智能总客服。强化事前辅导,依托市县两级大厅设置实体智慧导服中心,整合线上线下帮办资源,组建市县乡三级导服队伍。10月底前,开发集“智能+人工”咨询服务、远程帮办申报、企业诉求反馈于一体的线上智能导服系统,建立业务知识库动态维护机制,实现市县乡一体化运行,打造7×24小时全天候无间断“沂蒙政务云客服”。(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25.推动惠企政策“直通、直达、直感、直享”。出台政策直通、直达、直感、直享方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升级改造“政企直通车”平台,推动企业和政策精准匹配,变企业找政策为政策找企业。组建市县两级企业服务中心,开设小微企业公益讲堂、定期举办见面交流会,推进政务服务进园区、进市场、进企业,搭建政企常态化交流通道。强化云计算和大数据技术应用,推动一批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初步实现政策“直通、直达”,企业“直感、直享”。依据省级部署要求,推广应用全省统一的“一码支付”平台,推动涉企资金申领“码上兑现、零跑腿”。(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26.拓展跨域通办服务模式。做实做细132项跨省通办、298项全省通办、626项全市通办事项,12月底前,新增8项跨省通办和23项全省通办事项。深度对接长三角区域、淮海经济区城市,积极探索与徐州等城市异地数据共享,持续扩大通办事项范围。(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合单位:市大数据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27.探索市县一体化审批新机制。9月底前,对具备条件的市级行政许可事项,试行“县级一口受理、市级后台审批、县级统一发证”,努力实现企业群众办事“大事不出县”。(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28.开展大数据创新应用。开展“数用”行动,12月底前,围绕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科学决策、要素配置、数据支撑等重点领域配合各业务主管部门打造一批大数据典型应用场景和解决方案。(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29.健全完善政务服务配套制度。围绕电子证照归集、制作、推广应用等,制定出台《临沂市电子证照管理暂行办法》,为电子证照推广应用提供制度保障;12月底前,完成暂行办法起草工作并适时征求意见建议。围绕“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一件事主题服务”等方面,出台相关工作标准规范,固化改革成效,提升改革影响力;12月底前,完成标准规范起草工作并适时征求意见建议。(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合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30.推动出台《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充分衔接《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山东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和各行业标准规范,细化临沂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和服务流程,以标准化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9月底前,开展事前论证评估,加强对超出国家和省级标准新增服务事项、服务内容的风险评估。(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医保局、市残联、市税务局)

131.健全完善政企沟通渠道。探索“通过网络走群众路线”,建设集为民办事、宣传教育、问计问策等功能于一体的“临沂12345”融媒客户端。整合全市各类政务资源、媒体资源和信息资源,完成客户端开发建设,全域推广使用,实现企业群众诉求“一端通办”。(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配合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大数据局、市广播电视台、临沂日报报业集团)

132.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12月底前,组织编制完成市、县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配合单位:市司法局等市直有关部门)

(十五)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领域

133.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及商标品牌指导站服务功能,2022年新建商标品牌指导站10家以上。(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134.实施高价值专利综合奖补。在高价值专利培育、管理、服务、创新等方面,积极争取省级资金支持,同时做好市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力争全年实现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增长15%以上。(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135.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9月底前,细化落实在侵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中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指导意见,积极申请增设具有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继续在重点开发区(园区)增设巡回审判庭。(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36.提高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效能。7月底前,建立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件繁简分流制度,力争实现涉企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法定办理时限压减20%以上;探索推出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事先告知书电子送达。10月底前,开展驰名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地理标志商标线上侵权线索智能监测。(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137.加强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健全创新药物、新型疫苗、先进医疗装备等专利侵权纠纷快速处理工作机制。12月底前,培育1家以上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电商平台。(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138.加强知识产权代理行业监管。开展非正常专利申请专项整治,快速联动处置商标恶意注册和非正常专利申请。承接省级专利代理机构监管职能委托监管权限,强化代理机构属地监管。(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139.参与沿黄9省(区)地理标志联合保护行动。12月底前,研究制定全市重点地理标志监管清单,申请纳入黄河生态经济带9省(区)共建共享重点地理标志保护名录,互相移交地理标志侵权违法线索,共同开展查处行动。(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140.优化知识产权市场化定价交易和金融服务。依托全省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做好知识产权评估、定价、托管、挂牌、交易、拍卖等服务。推进知识产权质押登记线上办理,发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济南代办处临沂工作站作用,提高质押登记质量与效率。全年实现专利质押融资登记金额同比增速20%以上。(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十六)市场监管领域

141.推行企业年度报告“多报合一”。持续推动市场监管、统计、人社、海关、商务、外汇年报“多报合一”,实现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一次填报、多方共享”。推进企业年报精细化,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对企业实施分类指导、因企施策,激发市场活力。(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临沂海关)

142.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政策文件抽查、举报处理和回应机制,定期公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情况。9月底前,开展竞争政策第三方评估,探索完善重大政策措施联合会审工作机制。(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143.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智慧化水平。按照统一部署,依托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推广“标签式监管”,将抽查事项、检查对象按照行业、区域、风险和信用等条件,设置关键性标签标识,自动生成跨部门联合检查任务。(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144.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在公共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卫生健康、食品、药品(含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等重点领域,实施清单管理制度,确定重点监管对象、规范监管程序。9月底前,建立重点领域监管信息共享和可追溯机制。在食品、药品、疫苗、环保、安全生产等领域,推行惩罚性赔偿和内部举报人制度。(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五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145.统一重点行业领域信用评价分类标准。12月底前,根据省制定的消防、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医疗、教育、工程建设等领域信用评价标准开展相关工作,探索将医疗、教育、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记入个人信用记录,并共享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146.探索实行“综合监管一件事”。9月底前,在预付式消费、医疗服务、养老服务、餐饮服务、职业技能培训、建设项目、交通新业态、危化品安全等重点领域,按照统一部署开展“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试点,提高综合监管效能。(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局分工负责相关领域工作;配合单位:市城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十七)包容普惠创新领域

147.健全技术创新中心网络。加快建设科技创新平台,10月底前,争取省级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取得新突破,布局建设10家以上市技术创新中心。(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48.创新科研工作机制。8月底前,对负责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重大基础研究项目除外)等实行经费包干制。9月底前,推动各类实验室重大科研设备有序向社会开放。(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149.推进区块链技术在政务服务、民生服务等领域的探索应用。按照全省统一政务区块链基础服务平台统一规划,完成市级节点建设,探索政务区块链在“无证明城市”中的应用。积极申请省级试点,探索建立基于区块链技术的电子证照应用模式。(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配合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150.助推科技型企业成长发展。实施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计划,培育一批科创企业,12月底前,全市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5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1200家。(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151.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推进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政策实施,帮助科技型中小企业获批贷款1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临沂银保监分局)

152.实施省中小微企业创新竞技行动计划。组织参加山东省中小微企业创新竞技行动,引导技术、人才、成果及资金等各类资源持续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153.提升激励性政策兑现便利度。推动实现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全流程网上办理、标准化服务。进一步简化企业研发支出辅助账,便利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税务局)

154.完善孵化培育体系。建立健全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等科技型中小企业孵化链条,构建从孵化培育、成长扶持到壮大的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探索开放式大学科技园建设新模式,9月底前,推动高新区开放式大学科技园成为山东省试点,形成创新创业集聚区。(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155.定期发布“机会清单”。收集和发布城市投资机遇、投资需求,推动优质项目与产业链资源精准匹配,让更多企业准确、及时地掌握城市发展机会,参与城市发展。在全市范围内征集汇总对外推介的八大传统产业及战略新兴产业的相关项目,健全招商引资项目库,适时对外发布。(牵头单位: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156.优化青年人才引进方式。参加“百校千企”人才对接活动,12月底前,根据省级部署,向国内知名高校定向推送市内重点企事业单位人才需求情况、市县支持青年人才发展政策清单,向市内重点用人单位推送国内知名高校应届毕业生生源、院系学生就业联系人等信息,实现网上投递简历、网上面试,做好签约后续服务。(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57.加大力度引进海外留学人才。稳步推进海外留学人才引进培养工作计划,拓宽海外留学人才引进渠道和规模,12月底前,引进不少于120名海外留学人员。(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58.推动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提质扩面。以规模以上企业为主体,支持具备条件的各类企业开展自主评价。落实好2022年全省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推进计划,12月底前,全市自主评价企业达到200家。(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59.健全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10月底前,推动企业建立健全符合技能人才特点的工资分配制度,创新企业工资分配指导服务,积极优化技能人才薪酬分配。(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60.健全完善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政策体系。11月底前,研究制定《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落实措施,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实现全面升级。(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61.建立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产品清单。9月底前,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品牌。动态建立市场化引才育才服务重点推介清单,促进人才、产业、岗位精准匹配。(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62.提升人才服务质效。建立健全我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体系,不断提升人才服务标准化水平,进一步完善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63.开展“双招双引”人才及其亲属医疗保障全程帮办代办服务。10月底前,全面依托山东省“双招双引”人才医疗保障服务平台,开设“双招双引”医保服务窗口,为我市持“山东惠才卡”和各级人才服务保障凭证的“双招双引”人才及其配偶、子女、双方父母,提供同事项、同流程、同标准、同质量的医疗保障全程帮办代办服务。(牵头单位:市医保局;配合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64.建立国际物流常态化诉求解决机制。7月底前,依托“山东省稳外贸稳外资服务平台”,收集汇总外贸企业国际物流方面诉求,全力做好企业诉求解决工作,助力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

165.全力为企业纾困解难。12月底前,依托“山东省稳外贸稳外资服务平台”,积极组织企业上线注册,扩大企业注册覆盖面,“一企一策”解决问题,助力企业纾困解难。(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66.开展省级跨境电商主体培育工程。推进全市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培育市级跨境电商主体,积极申报跨境电商平台、跨境电商产业园、公共海外仓,争取省财政资金支持。(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167.开展城市智慧商圈改造提升工作。结合我市省级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建设,开展城市智慧商圈改造提升工作,以智慧商圈大数据平台为核心,统筹兼顾商圈各类运营主体需求,推动传统商圈转型升级,全面提升商圈高质量发展水平,积极争取省级政策支持。(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168.优化外国人来临投资工作“一件事”主题服务。通过线下“一窗受理”,线上信息共享等方式,进一步拓展外国人来临投资工作服务事项,提升外国人来临投资工作“一件事”主题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外办、临沂海关、市税务局、市司法局)

(十八)减税降费领域

169.落实中央减税降费政策。严格落实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小型微利企业减征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等税收优惠政策。(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170.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贯彻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税额标准严格按规定税额标准50%执行。(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科技局)

171.减轻中小企业税收负担。严格落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免税政策。(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172.鼓励就业创业。延续执行支持重点群体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最高上浮标准税收扣减优惠政策。(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乡村振兴局)

173.全面免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继续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免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174.减轻民用建筑工程负担。降低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标准,将收费标准由每平方米2000元降至1800元。(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防办;配合单位:市税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175.开展重点领域涉企收费检查。8月底前,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防止乱收费冲抵减税降费红利。(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176.优化税费政策宣传服务。常态化开展“送政策上门服务企业”活动,帮助企业用足用好税费政策。(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十九)法治保障领域

177.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建立完善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由相关地方人民法院定期将涉及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定向推送给政务诚信牵头单位。12月底前,开展全市政务诚信建设监测预警,加强社会监督。(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78.提升涉企执法司法工作质效。建立健全办理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案件长效机制,将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案件纳入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快立快审快执“绿色通道”。规范涉企执法办案,坚持“宽严相济”“少捕慎诉”,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79.加强行政执法监督。9月底前,组织开展“乱罚款”专项监督,重点对是否存在下达罚款指标或罚款任务、随意检查、超标处罚、处罚不公等问题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10月底前,制定我市进一步贯彻实施新修订行政处罚法的具体措施。(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180.完善优化法治环境保障机制。依照法治山东建设指标体系,适时开展综合评估和动态监测。深化平安临沂法治临沂建设,持续推进刑事检察提质增效。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 法律服务进万家”活动,开展律师惠企服务,组织律师参与企业法治体检。(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市司法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市政府办公室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及时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各领域牵头单位、配合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健全工作机制,统筹推进本领域改革任务,高标准、高质量开展营商环境创新提升。(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配合单位:营商环境各领域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发挥示范引领。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精神,鼓励有条件的县区瞄准最高标准、最高水平开展先行先试,实施优化营商环境系统集成改革,为全市营商环境建设作出重要示范。(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三)加大跟踪督导。完善全市营商环境日常监测体系,对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进行项目化管理,纳入全市重点工作项目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定期调度通报任务落实情况,开展督导问效,及时研究解决改革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数字变革创新2022年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推进政府机关数字化转型,市机关办公基本实现“网上办、掌上办”,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可网办率达到98%以上、可全程网办率达到85%以上。建成市级“城市大脑”枢纽平台,力争年内全市所有创建主体列入省级四星级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建成75个以上智慧社区。加快产业数字化转型,工业企业关键业务环节全面数字化率达到67%。统筹全市数据中心规划建设,累计建成并开通5G基站15000个,光纤入户率达到97%以上,全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达到10000个。

二、主要任务

(一)变革数字政府治理方式

1.加快数字机关建设。推进市电子政务协同办公系统与“山东通”协同办公平台集成对接,推进市、县区、镇街三级办公系统一体化,建立跨层级跨部门机关办公协同联动机制,全面支撑机关办文、办会、办事“网上办、掌上办”。分级分类推进部门自建业务系统与“山东通”协同办公平台集成对接,实现“应接尽接”。积极推广应用“山东通”,拓展“一人一号”,推动实现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山东通”移动应用全覆盖。按照“急用先行”的原则,统筹推动全市统一的机关党建、财务管理、机关事务、档案管理等综合办公应用系统建设,及时接入“山东通”,实现各级各部门共享共用。(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委编办、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委机关事务管理办、市档案馆、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市大数据局)

2.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升级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开展政务服务同源改造,提升线上线下融合服务能力。推动高质量“一网通办”,市县两级统一审批标准、数据标准、办件归集、培训管理,实现市县业务网上运行一体化。打造“双全双百”工程2.0版,新推出医疗机构、畜禽养殖开办准营等20项集成服务,实现“集成办、网上办、掌上办”。推进事项标准化、流程标准化,推动相关高频事项向统一业务中台迁移运行,实现统一收件、统一办理、统一评价。各级部门已建移动政务服务平台及服务应用全部整合至“爱山东”运行,2023年6月底前原有服务渠道逐步关停。开发上线“无证明城市”信息核验系统,同步开通面向企业群众的证明开具掌上渠道,分批次公布“免证办”事项清单,实现8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证明材料免提交;健全完善电子证照证明服务体系,推动企业群众常用前100项证照证明基本实现电子化,其中使用频率最高的前50项电子证照证明在政务服务和社会生活场景中全面应用。(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大数据局)

3.增强监管执法效能。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升对市场主体的精准监管水平,依法及时公示监管信息和曝光信息。用好“金安工程”平台,对平台推送的风险线索开展线下核查,做到金融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大数据局)

4.助力宏观科学决策。健全大数据辅助决策机制,推动公共数据和社会数据融合应用,建成“一网统揽”综合慧治平台,提升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能力。加快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改革,完善财政数字平台建设,创新及推广数字化审计方式。(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大数据局)

(二)变革数字社会生活方式

5.全面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围绕“优政、惠民、兴业、强基”,在文旅、出行等领域,加快推动市级地方标准建设。推动实施“智慧+公共服务”提升工程,支持推出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智慧养老、智慧交通等领域数字化服务事项。力争年内全市所有创建主体列入省级四星级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加大宣传力度,推出一批创新性数字赋能智慧应用案例。(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

6.全面推动智慧社区建设。统建智慧社区数据平台,通过“共性平台部署+个性特色应用”,实现市县与社区间的平台互联、数据共享。突出文化教育、养老服务、创业服务、产业发展等特色,年内建设75个以上群众满意、特色鲜明的智慧社区。加快智慧安防小区建设,力争实现智慧安防小区全覆盖,联网接入临沂社会治安防控一体化平台率达到80%。积极征集申报数字乡村优秀项目案例,争取上级财政支持,推进数字乡村试点建设;加快农村千兆光网部署、5G基站建设和物联网网络延伸,行政村5G网络覆盖率达到90%以上。(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大数据局、市信息通信发展办公室)

7.优化智慧教育服务。持续深化义务教育入学“网上办、掌上办”,招生入学平台同步接入“爱山东”,实现义务教育入学信息精准推送,推动智慧教育平台应用和信息化领导力提升,促进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全市数字校园覆盖率达到98%。(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8.优化智慧医疗服务。积极做好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社保卡申领、生育保险报销等“出生一件事”服务场景集成办理落地工作。加快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发展,全面实施分时段预约诊疗,积极推广电子健康卡在预约挂号、就诊、检验检查、支付、取药、取报告等就医服务全流程应用,大力推进诊间结算、床旁结算。推动互联网医院建设,提供在线问诊、网上配药等服务,三级综合医院全部实现检验结果线上查询,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全部开展“中药代煎配送到家”服务。积极推进医保电子凭证在购药支付等医疗保障服务全流程应用。(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

9.优化智慧养老服务。创新“互联网+养老”等智慧养老模式,提供智慧化、个性化、多样化、便利化养老服务,逐步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加强医养结合信息化建设,提高医养结合机构的智慧化服务水平。建设临沂市老年人防走失关爱服务信息平台,加快推进养老领域视频资源联网应用,强化养老服务安全监管,切实预防和消除安全隐患。(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

10.优化智慧出行服务。加快城市交通信号灯智能升级,实现新增路口交通信号灯建设全覆盖;全面推进绿波带设置,提高车辆行驶速度,增强群众便捷出行体验感;覆新完善交通电子标识,及时发布交通路况信息,为群众出行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整合城市停车资源,开展中心城区停车设施普查,建立停车设施数据库,实现资源统筹利用和信息精准推送。(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城管局)

(三)变革数字经济生产方式

11.加力突破“工业互联网”。围绕木业、机械、冶金等特色产业集群,鼓励各县区以独立或联合方式对接优势工业互联网服务商,加快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拓展3个面向行业的平台建设,形成以应用为纽带的推广模式。组织开展“上云用数”行动,实现企业与工业互联网建设服务商供需对接。以临港高端不锈钢基地、兰陵浸渍纸专业园区和临沭5G智慧化工园区等为重点和示范,推动数字技术与园区管理深度融合,打造工业互联网园区。根据年度获得市级以上认定的应用项目,开展工业互联网应用标杆项目奖励,认定一批标杆项目,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12.加快产业数字化转型。以列入省市协同推进的工程机械、医药等重点产业链为重点,支持产业发展较为集聚的上下游企业间组建创新联合体和平台,开展协同采购、协同制造、协同配送、智能调度等应用。新建设认证5个智慧农业基地、1个智能牧场。以建设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为契机,推进圆通智创园、华丰智慧物流港、兰华智慧物流园等项目开展前期工作,推进新明辉智慧仓储物流园、济铁物流园、海关监管场站二期工程建设。开展省级跨境电商主体培育工程,做好主体推荐和申报。(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

13.加速数字产业化发展。鼓励行业骨干企业与基础电信运营商、互联网企业在数据采集、分析、创新应用等方面合作,加快建设数据要素创新创业共同体,培育大数据发展创新实验室1-2个。支持龙湖软件园、平邑京东数字经济园区等省级数字经济园区建设,加大对全市数字经济园区指导,推动数字经济园区有序发展。依托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郯城高科技电子产业园,推进智能终端行业发展,为工业互联网提供产品和基础支撑。支持龙湖软件园、中印软件园、沂蒙云谷等软件园区加快发展,鼓励企业开发行业通用和企业专用的工业APP和大数据应用产品。(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局)

(四)变革数字设施基础支撑

14.加快“城市大脑”建设。构建感知设施统筹、数据统管、平台统一、系统集成和应用多样的“城市大脑”,并完成与全省一体化“城市大脑”体系的对接;初步实现各级各部门智慧应用与指挥调度的横向互联、纵向贯通及条块协同,形成一批基于“城市大脑”的典型应用。(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

15.实施数字政府强基建设。以实施“全省一朵云2.0”提升工程为契机,规范强化政务云运维管理,探索创新政务云建设运营模式,提升政务云服务效能。升级政务网络“一网多平面”工程,加快构建全域覆盖、多业务融合的统一政务网络,强化多维度应用服务供给。加强全市各级高点视频监控、算法算力等资源的集约建设,持续推进视频资源线路接入,推动实现市县一体全域全感知视频资源覆盖,全面提升资源建设、汇聚、共享、应用水平。推进市一体化大数据平台规范化改造,打造全市政务和公共数据管理总枢纽、数据流转总通道、数据服务总门户。完善全市数据资源体系,推动疫情防控、政务服务等高频需求数据“即产生、即汇聚”,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数据实现按需汇聚。提升整体安全防护能力,建立安全动态防控工作机制,推动形成集“监控、防护、溯源”三位一体的立体化网络安全管控体系。(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大数据局)

16.提升“双千兆”网络覆盖能力。加快光纤入户和5G基站建设,扩大园区、企业接入网覆盖。新建设5G基站5000个,累计建成开通5G基站15000个,实现乡镇驻地以上5G信号连续覆盖;加快老旧小区光纤入户改造,光纤入户率达到97%以上。(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信息通信发展办公室)

17.统筹数据中心规划建设。以开展数据中心增量提质行动为契机,编制《临沂市统筹数据中心建设指导方案》,支持推动数据中心规模化、绿色化、集约化发展,加快构建多源异构、云边端协同的一体化算力体系,争创省级数据中心区域节点。提升数据中心云服务能力,积极推进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建设,提升天津超算淮海分中心计算服务能力。(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局)

18.加快部署物联网终端。全面推进物联网终端部署和应用场景打造,推出一批NB-IoT(窄带物联网)应用场景。(牵头单位:市信息通信发展办公室、市大数据局)加快视频终端部署,确保全市重点公共区域前端感知设备覆盖率及联网率不低于85%。加快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建设,支持行业骨干企业与基础电信运营商、互联网企业合作建设标识解析二级节点。推动加快IPv6部署进度,实现固定终端获得IPv6地址的比例达到50%以上。(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局、市信息通信发展办公室)

19.推进融合基础设施升级。加快构建布局合理、传输稳定的一体化水利感知网,完善部署雨量、水位、流量等智能检测设施,配合省水利厅完成全市小水库雨水工情自动监测设备的安装及优化调试。推进电网智能巡检技术应用,实现500千伏及以上输电通道可视化和220千伏及以上线路无人巡检作业全覆盖。鼓励智能充电桩连接山东省充电基础设施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全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达到10000个。积极推进智能化采煤工作面建设,提高智能化开采产量。(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利局)

三、推进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数字强市建设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数字变革创新工作,各有关部门单位建立主要负责人牵头的工作推进机制。市大数据局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完善督导检查、评估评价工作机制,以工程化方式推动任务落实。

(二)强化宣传培训。围绕“城市大脑”建设等重点领域,总结宣传新做法、新成果、新经验,提升大数据工作的群众参与度和社会影响力。开展“千名党政干部大数据素养提升”行动,推动在各县区委党校主体班次中增设数字化专题课程,提升全市各级党政干部数字专业素养。做好大数据工程专业职称考试和评审工作,强化大数据人才队伍支撑。

(三)强化保障体系。建立市县一体的数字基建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市级层面调度监测机制,统筹推动数字基建重点任务落实。积极推动我市大数据领域标准制修订工作,健全我市大数据法规标准体系,规范公共数据管理。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将数字强市建设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推进相关项目建设。

 

产业生态创新2022年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十大创新”部署,大力实施先进工业强市战略,深入推进工业振兴“十个一批”创新实践,重点打造一批“百亿级企业、千亿级产业”,为实现“产值突破万亿元”奠定坚实基础,以链式思维推动“建链、延链、补链、强链”,聚焦“全链条”薄弱环节和“卡脖子”关键技术精准发力,深入推动上下游产业、大中小企业紧密协作、融通发展,全市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持续提升,加快形成一批优势产业集群,推动产业整体迈向高端,不断夯实优良产业生态根基。2022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6.5%,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比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力争八大传统产业产值增长10%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构建更加完整的产业链

1.持续推进落实工业振兴“十个一批”。以系统思维推动产业链高端化发展,集成化打造产业生态创新体系。围绕“十个一批”,评选奖励标杆项目,重点培育50家优质工业企业,发挥68家“链主”企业作用,形成木业、机械、冶金3个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基础性行业互联网平台,力争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50家、省级以上“单项冠军”企业10家、“专精特新”企业30家、上市公司或“新三板”挂牌企业2家以上。(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临沂商城管委会、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2.谋划实施建链补链延链强链项目。实施标志性产业链突破工程。按照“国家有需要、市场有前景、临沂有基础”的原则,从27条重点产业链中优选整合不少于8条标志性产业链,细化完善“1张图谱+N张清单”,进一步明确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的具体措施,加快强化提升标志性产业链薄弱环节。依托产业链共同体优势,统筹龙头企业、行业协会等资源,市县一体化联动策划,谋划实施建链补链延链强链项目,优先支持100个重点技改项目,积极争创争取列入省新旧动能转换优选项目、省重大项目盘子,推动形成一批装备先进、智能化程度高的优质企业。(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3.开展产业链招商专项行动。强化产业招商、园区招商、链式招商、以商招商,举全市之力招大引强,力争落地更多顶天立地的大项目好项目。围绕重点产业链和“链主”企业,灵活运用以商招商、精准招商、小分队驻点招商等方式,按照产业链招引分工、科室联系县区制度,积极推进市县联动,围绕产业链和链主企业开展招商工作,力争今年招引“链主”企业、央企、500强和头部企业50个投资项目落户临沂。进一步完善招商工作体系,切实提高招商精准度,继续做好全市重点推介项目库建设,并通过选择临沂云上会客厅、投资临沂公众号、中心官方网站等多渠道宣发;更新、完善“投资临沂热力图”,继续对接各县区和数据采集公司,完成阶段性更新完善;制作激光产业招商作战图。扎实推进书记市长项目工程,年内确定3-6个重点在谈大项目,由书记和市长亲自联系、亲自推动,争取一批重点外资项目落地。落实总部经济有关奖励政策,吸引更多跨国公司和500强企业的地区总部落户临沂。根据《2021年全市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办法》(临双招双引办发〔2021〕2号)有关要求,2022年度部门预算安排全市招商引资先进单位奖励专项资金500万元;同时安排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经费500万元,用于全市各类招引推介等工作支出。(牵头单位: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

4.支持领航型企业发展。通过引进、新建、改造、重组、整合等方式,培育规模大、技术高、具备较强品牌影响力和市场号召力、对产业链集成能力和带动作用强的领航型国有企业。支持领航型国有企业加强研发、品牌、供应链等核心能力建设,联合上下游企业加强技术、产品、市场等交流合作,增强行业集聚效应,实现协同融通发展。加大与央企、行业龙头企业对接力度,充分发挥国有资本领航作用,展现国企担当。(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

5.实施“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工程。深入落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方案,实施重点项目引领、育种扶苗、创新能力提升、产业链协同、数字化转型、资本赋能、双循环融入、人才汇聚等重点工程,加快培育更多“专精特新”企业,锻造建链补链延链强链的“撒手锏”。全面落实《临沂市“专精特新”企业培育方案》各项目标,开展“专精特新”企业梯度培育、创新提升、产业链协同、数字赋能、人才引育、市场开拓“六项行动”,推动形成“专精特新”“瞪羚”“小巨人”“单项冠军”梯次培育新格局,力争每年新培育认定省级以上“专精特新”“瞪羚”“小巨人”“单项冠军”企业70家以上。(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二)做强更加自主的创新链

6.开展关键技术攻关行动。聚焦建链补链延链强链重大需求编制技术攻关清单,以“揭榜组阁”方式实施市级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扎实推进科技示范工程项目实施,攻克重大关键技术难题30项以上,加快推动标志性产业链“卡脖子”关键技术攻坚突破。聚焦现代木业、商贸物流、新型肥料等领域,加快推进“技术攻关+产业化应用”重大科技示范工程。围绕龙头骨干企业、“领航型”企业、“链主”头部企业及“赋能”项目,推动企业生产换线、装备换芯、机器换人,全面提升装备现代化水平和智能制造能力。举办重点产业产学研对接活动,组织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与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精准对接,促进更多创新成果转化。(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

7.建强创新平台载体。加快构建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创新载体体系。积极争创国家级和省级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提升技术开发与制造能力。加强技术创新投入,支持行业关键技术攻关,鼓励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中的广泛交流与合作。完善首台套、首版次、首批次政策体系,引导企业用好增值税留抵退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持续扩大创新投入。2022年全市有研发活动的规上工业企业占比达到50%以上。(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8.推进全链条改造升级。深入实施“千企千项”技改工程,实施投资500万元以上技改项目1000个,推动产业链全方位、全角度、全链条改造升级。以县区为单位开展“技改升规”云对接活动,引导规模以下企业实施技术改造项目,实现提质增效。大力推进数字化赋能,重点打造25个市级数字化车间、18个市级智能工厂、20个典型应用场景,提升产业链数字化水平,通过新技术新应用延长、拓宽、挖深产业链。(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9.实施企业家精准培训工程。丰富“9.26临沂市企业家日”活动载体,开展为优秀沂蒙企业家“发金牌”活动,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像尊重科学家一样尊重企业家的良好氛围。引导企业家大力践行“沂蒙精神、企业家精神、工匠精神”,打造一支坚守实业、深耕主业、战略创新、开拓奋进的新时代沂蒙企业家队伍。讲述好企业发展故事,描绘临沂企业家群像。发挥“临沂市民营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基地”作用,多层次组织举办学习教育活动。举办年度商会会长暨青年企业家培训班,开设经济形势、企业管理、沂蒙精神等专题课程。设立企业家培训专项经费,针对不同企业类型和培训需求,细分行业、拓展领域,通过沂蒙企业大讲堂、高校培训班、高点对标活动等多种渠道,对企业董事长、总经理、企业“二代接班人”进行精准培训,打造具有战略思维和世界眼光的优秀企业家队伍。推荐一批企业负责人到500强企业挂职。建立优秀企业家导师辅导制度,从优秀企业家中选聘创业培育导师,激励更多中小企业对标发展、做大做强。深化国企“三项制度改革”,举办临沂市属国有企业创新发展培训班,着力提升企业家能力素质。(牵头单位:市工商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

10.打造高技能人才队伍。支持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培育沂蒙工匠,建设适应我市产业高质量发展需要的高技能人才队伍。依托临工集团等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和临沂技师学院、鲁南技师学院等高职院校,积极争创省新旧动能转换公共实训基地,搭建公共实训基地交流合作平台,举办公共实训基地技能比赛。全面推进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扎实开展“金蓝领”培训,进一步强化人才引育,形成良性循环的技能人才储备和工匠队伍。引导公共实训基地根据自身专业基础和人才培养特色,对接区域主导产业,订单式培养满足产业和企业发展需要的高技能人才。力争年内全市新增技术技能型人才1.2万人以上。(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打造更加稳定的供应链

11.加快产业备份系统建设。实施断链断供替代行动,定期梳理断链断供风险清单,推动龙头企业建立同准备份、降准备份机制,力争重要产品和供应渠道在省内或市域经济联系密切范围内至少有一个替代来源,形成必要的产业备份系统。引导重点企业在一般性库存基础上,适当调高关键部件、高端装备、紧缺材料等关键产品的储备力度,应对各类不确定事件带来的供应短缺风险。(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12.开展国产产品替代应用行动。支持市内整机企业根据市场实际需求,拿出一定比例的产品份额打造具有市场优势产品,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国产化替代,形成自主创新与推广应用相互支撑、相互促进的循环机制。对已经取得研发突破、具备生产能力、处在市场推广期的高端装备、新材料、医疗器械等产品,通过政府采购、保险补偿、示范推广等手段,推动国产产品优先使用、加快推广。(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13.提升产业“双循环”能力。加强与欧美日韩重点商协会、行业委员会、重要产业集群及应用科研机构联系,进一步挖掘创新合作潜力,拓展产业合作领域和范围。组织参加重大经贸、展会活动,进一步打响“好品山东”品牌,深层次嵌入全国全球产业链供应链。推进境内外产业常态化对接、紧密型嵌套。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山东制造网行天下·拓展年行动”,引导企业用好“流量券”补贴,借助专业平台开展“云采销”。引导市级以上特色产业集群、创业创新基地、公共服务平台创新开展专项行动,主动对接企业和服务商,促成网销合作。创新组织开展首席质量官培训,提升企业管理能力,积极支持企业参加“好品山东”申报创建。以工业设计创新引领全市工业价值链提升,将工业设计的原创性创新和差异化突破理念全面融入园区规划、企业战略、生产制造和商业运营,加快形成需求导向的服务型制造发展模式,引进一批专业机构,建设一批产品展示中心,培育一批省级以上工业设计中心,支持开展设计大赛活动。(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

(四)培育更加协同的产业集群

14.开展重点企业卡位入链行动。健全政府指导、平台承办、双向互动机制,积极开展链主企业行、标杆企业行、产业集群行、高校院所行、融资机构行等专项活动,促进企业与链主企业对接,争取达成有效合作,更好实现融链固链。开展重点产业链对接活动3场以上,积极组织推动50家以上“专精特新”企业参加活动,达成合作30项以上。(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

15.优化公共服务平台体系。建设企业服务中心,升级改造“政企直通车”平台,实现惠企政策直通直达、免申即享。大力培育支撑产业链、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公共服务机构,支持机构牵头组织开展项目策划、成果转化、供需对接、人才招引等活动。培育一批为工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的现代服务企业。围绕木业、机械等特色产业集群,率先培育1-3个垂直行业平台,形成以应用为纽带的推广模式。支持我市企业申报国家、省工业互联网平台示范试点、省“现代优势产业集群+人工智能”示范试点、数字化工厂与数字化车间等,根据上述应用项目的服务成效,评定一批标杆项目,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16.实施产业集群培优培强工程。开展特色产业集群服务行专项活动,重点在数字化转型、科技研发、人才引育、市场开拓等方面为集群内企业进行精准服务,引导重点企业、要素资源集约集聚。按照“规划布局合理、公共服务优质、产业链条完整、协作配合紧密、创新能力强劲”的原则,推动县区产业集群化发展。以木业、食品、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激光、高端不锈钢为重点,打造一批起点高、能级高的优势产业集群。力争2022年冶金、木业、食品等三个产业产值分别过千亿。(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

17.优化提升产业园区。以地产品制造园区建设为抓手,推动我市加快建设一批标志性智慧园区,积极争创省级“双招双引”特色园区、外贸新业态特色园区、国际合作特色园区。2022年五区至少各建成1处特色化、专业化地产品加工园区,九县完成地产品加工园区规划。扩大易货贸易规模,新增1个跨境电商平台,招引20家跨境电商企业。(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配合单位:临沂商城管委会)

三、推进措施

(一)强化链式协同。建立标志性产业链市级领导同志牵头“挂帅”机制,统筹推进产业链优化提升各项工作。完善产业链议事协调机制,产业链“链长”定期召开协调会议,调度产业链相关进展情况、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研究确定重点工作任务。加强跨部门深度对接和资源整合机制,促进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有效对接,根据产业链锻长板补短板需要,定期组织梳理技术攻关、人才引育、要素保障等任务清单,形成推进合力。(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实施精准服务。进一步畅通企业诉求反映渠道,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深化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积极向省级对口部门沟通汇报,争取对我市企业的政策支持。畅通企业融资渠道,实行标志性产业链金融辅导员机制,加大后备资源培育力度,推动符合条件的龙头骨干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上市挂牌,拓宽直接融资渠道。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创新发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鼓励担保、保险、融资租赁等业务发展,吸引私募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产业投资,建立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临沂银保监分局)

(三)抓好督导落实。及时总结创新行动计划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加强复制推广。全市各级要建立工作台账,“清单化”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定期调度通报任务落实情况,开展督导问效。建立定期专题会商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要素保障创新2022年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山东省要素保障创新2022年行动计划,全力推动要素科学自主有序流动,市场化交易、差异化配置、内生性挖潜等方面得到创新落实,统筹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相结合、破解制约和健全机制相结合,促进要素保障能力及全要素生产率加快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创新能耗指标保障

1.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控制范围。按照国家和省部署要求,认真落实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不计入能源消费总量考核,生产烯烃、芳烃、化肥、农药、醇类等产品过程中的原料用能,不纳入能耗双控考核。(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数据来源单位:市统计局)

2.鼓励各县区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推进可再生能源重点项目建设。对照省可再生能源保障性、市场化项目清单,每月调度可再生能源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对进度较慢的项目进行现场督导,加快项目进展。推进生物质能源利用。推荐项目纳入省生物质热电联产中长期发展规划,定期调度全市农林生物质、沼气等发电企业运行情况,积极推进沂南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等在建生物质能源项目加快建设。提升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能力。(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数据来源单位:市统计局)

3.用好省级能耗指标。用好“十四五”能耗指标增量,统筹用于全市“十四五”期间非“两高”项目建设。按照省用能预算管理要求,对“十四五”能耗指标增量分年度、分批次科学使用,实施清单化管理并动态调整。积极争取省高耗能行业产能整合转移政策,确保能耗煤耗等要素指标随产能一并转移。谋划、储备一批项目,积极争取申请使用省级收储能耗指标,保障全市重大项目落地。(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4.优化能耗双控考核方式。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建立定期调度通报制度,及时分析研判重点企业能源消费情况,指导各县区稳妥有序抓好能耗双控工作。落实国家和省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考核评价制度,优化能耗双控考核方式。(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统计局)

(二)创新土地保障

5.强化重点项目建设规划服务保障。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统筹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强化对交通、能源、水利等各专项规划的引领和衔接。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批复前,对省重大项目、省重点项目以及市、县(区)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项目、民生工程、乡村振兴、基础设施等项目,继续做好“两规”(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一致性处理,为项目落地提供规划支持。(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6.积极争取国家用地支持。用好省级以上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和农村村民建房新增用地由国家配置用地指标的政策,争取更多国家用地支持。用好国家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交易政策,根据省级安排,适度购买跨省指标补充临沂市新增用地。(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7.实施重大项目新增指标提前预支政策。在国家明确2022年新增土地计划指标管理方式前,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省市县重点项目允许预支用地指标,预支数量控制在2021年各县区核补指标的50%以内。(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8.加大存量土地盘活挖潜力度。积极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在完成省级下达任务量基础上,根据临沂实际再上浮10%作为市级任务,增加“增存挂钩”核补指标数量。(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9.深入推进用地制度改革。在省级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重点区域内,推行“标准地”供地比例由30%扩展到全部工业用地,鼓励各县区积极探索创新标准地出让形式,并向其他投资项目延伸推广。进一步深化“多评合一、多测合一”改革。(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创新资金保障

10.强化重点项目建设融资保障。对照2022年省级重点项目清单,逐一开展“咨询-对接-培育”全链条融资服务,持续优化金融服务机制,确保对接率达到100%。(牵头单位: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1.强化小微企业发展融资保障。落实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从2022年起到2023年6月底,对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放的普惠小微贷款,按照余额增量的1%提供资金支持。加大再贷款再贴现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小微企业优惠利率贷款投放。(牵头单位: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

12.优化金融辅导和管家服务。将小微、涉农、科创、制造业、“专精特新”等更多市场主体纳入金融辅导范围,稳步扩大金融管家试点范围。(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配合单位: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临沂银保监分局)

13.推动更多企业挂牌上市。推动创新型中小企业特别是“专精特新”企业在北交所上市,推动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在科创板、创业板上市,推动传统产业领域优质成熟企业借助沪深主板、港交所等实现转型升级。2022年,力争新增上市公司或新三板挂牌企业2家以上。(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14.强化数字化综合金融服务。推动临沂市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综合信息平台与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实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优化临沂市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综合信息平台功能,实现对中小微企业精准“画像”,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增量、扩面。(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大数据局、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以及相关数源部门)

15.积极推进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聚焦涉农信用信息整合、公益及半公益项目融资等改革任务,加快建设临沂市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改革试验区。(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临沂银保监分局)

16.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建立临沂市碳金融重点项目库,储备拟争取碳减排专项贷款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贷款的项目,定期向金融机构和上级主管部门推送项目清单。(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配合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四)创新环境容量保障

17.统筹使用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坚决落实要素跟着项目走,全市统筹使用重点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严格落实“四上四压”要求,将腾出的污染物总量指标优先用于支持2022年省市重点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18.实行污染物削减量预支。按照先立后破的原则,新(改、扩)建项目所需的污染物总量指标,可从“十四五”期间拟替代关停的现有企业、设施或治理项目形成的污染物削减量中预支,污染物减排方案应于新项目投产前全部完成。(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19.鼓励排污单位实施污染物减排措施。继续大力实施产业结构调整,对焦化、建陶、木业等污染物排放量大的行业,继续实施产业结构调整,推进退城入园。对电力、钢铁、水泥、页岩砖等行业污染排放大户,实施污染治理再提高,降低污染物排放量,腾出的总量指标用于本单位新建项目。(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推进排污权交易试点。加快推进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推动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有偿使用,完成排污权收入管理、价格管理、交易流转等配套政策制定。对采取减排措施并发挥减排效益的单位,形成的可替代总量指标优先用于本单位新建项目,富余减排指标可进入市场交易。(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21.最大限度减少现场执法。将符合条件的省级重点项目和环保管理水平先进、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实行“无事不扰”,减少现场执法检查。制定印发《临沂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2022年环境执法工作计划》,围绕全市生态环境执法系统主责主业和重点任务开展执法工作,日常执法活动全部以“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开展。计划外企业除信访投诉、上级环保部门和领导交办任务等,不得随意开展现场执法活动。企业问题整改核实通过企业服务端线上办理,问题整改审核时间由1个月压减至3天以内,2022年非现场执法数量较2021年提高10%以上。(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五)创新数据要素保障

22.强化数据资源平台支撑。配合省级提升省市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加快推进市级一体化大数据平台规范化,完善数据目录,增强数据治理、数据共享、数据开放和数据分析能力,积极争取省级转移支付项目资金支持县级一体化大数据平台节点建设,推动省市县三级对接,促进数据跨级跨域共享应用。(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配合单位:相关数源部门)

23.推进公共数据深度利用。配合省级开展“数源”“数治”“数用”行动,完善市级人口、法人单位、空间地理、电子证照等基础数据库以及各类专题数据资源库、主题数据资源库,做好常态化数据供需对接,按部门需求拓展数据字段项。配合省级完善省市统一的公共数据资源体系,加快推进市级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数据按需汇聚治理。(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配合单位:相关数源部门)

24.加快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配合省级探索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有偿使用等新模式,促进数据要素市场流通。配合省级建设数据交易平台,推行数据(产品)登记制度,引导市级数据产品先登记后流通。落实省级数据产品登记工作细则及标准规范、数据交易平台运行规则、数据产品登记相关标准。(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配合单位:相关数源部门)

三、推进措施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创新要素保障工作协调机制,相关部门加强协同配合,提升要素保障能力。加强年度行动计划落实情况调度督导,定期总结评估政策实施效果情况,增强政策联动性和协调性,提升要素利用水平。(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大数据局、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

(二)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发挥公平竞争审查领导机制作用,强化制度刚性约束,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在政府部门全覆盖。严格审查程序,规范审查流程,监督指导政策制定机关在出台涉及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等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时,按程序进行公平竞争审查。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抽查机制,开展涉及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政策措施抽查,对发现妨碍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等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政策文件,加大督导、通报、整改力度,指导政策制定机关及时修订或废止。(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三)持续深化“亩产效益”评价改革。聚焦国家和省市规划方向和战略任务,动态优化调整“亩产效益”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办法,按照省部署要求,组织各县区、开发区完成2021年度工业企业分类评价。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实行资源要素差异化配置。(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税务局、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数据来源单位:市统计局)

(四)积极争取省级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落实全省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加大汇报衔接力度,积极争取纳入省级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五)加快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建设。深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转型,全面提升交易平台数字化水平,年底实现交易数字化、见证数字化、监督数字化及信息记录数字化。(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民生改善创新2022年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实施共建共享共惠战略,积极探索共同富裕有效路径,深入实施重点群体保障、居民就业增收、教育均衡发展、群众就医服务、城镇生活条件、农村人居环境“六项提升行动”,扎实办好重点民生实事,持续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建设,确保全市民生支出占比稳定在80%以上,不断提升全市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主要任务

(一)重点群体保障提升行动

1.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研究建立困难群众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2022年将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机构养育和社会散居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困难和重度残疾人等九类困难群众救助标准再提高10%。利用省社会救助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开展低收入人口信息采集和录入,建设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加强对低收入人口的动态监测和常态化帮扶,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积极发展“物质+服务”社会救助,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对社会救助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服务。(牵头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医保局)

2.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精准扩面。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开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精准扩面行动,努力实现“应保尽保”。(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3.积极推进失业保险省级统筹。梳理完善失业保险相关基础数据,做好失业保险政策、基金收支管理、基金预算管理、经办服务标准、信息系统等提质升级,配合做好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工作。(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4.健全快递行业从业人员参保政策措施。制定用工灵活、流动性大的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政策,优化参保登记、缴费核定等程序,推进业务“网上办”“掌上办”。(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邮政管理局)

5.拓展提升养老服务。实施敬老院改造提升计划,改造建设敬老院8处,新增护理型养老床位2000张,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达标率100%。推荐1—2个县区积极争创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示范县区。(牵头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6.建设残疾人综合服务平台。依托乡镇(街道)、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等设施,建设不少于89处残疾人综合服务平台“如康家园”,实现乡镇“如康家园”建设全覆盖,为残疾人提供日间照料、辅助性就业、社区康复、技能培训等就近便利服务。(牵头单位:市残联;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农业农村局)

7.提高退役军人待遇水平。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提高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待遇标准,确保待遇落实到位。根据省统一要求调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由每服役1年补助4500元上调至5000元。(牵头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8.优化提升妇女儿童服务。为适龄妇女提供“两癌”检查服务,免费人群扩增到城镇低保适龄妇女。为市直困难女职工、女劳模提供免费健康查体,并为全市1000名新就业形态女性劳动者和困难企业女职工提供免费“两癌”筛查。实施农村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救助低收入“两癌”妇女500人,减轻低收入家庭医疗负担。实施“家家幸福安康工程”“省级妇女儿童家园提质增效工程”“幸福护航”婚姻家庭辅导等服务行动。改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牵头单位:市妇联、市残联、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

9.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依托市政务云资源,建设市级“互联网+明厨亮灶”数据归集平台,将学校(含幼儿园)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后厨视频信息接入县区市场监管部门信息系统,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覆盖率100%,提升“一老一小”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大数据局)

(二)居民就业增收提升行动

10.强化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创设城乡公益性岗位4.73万个,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4.2万个、城镇公益性岗位5300个,积极消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长期失业人员,提高城乡低收入群体收入。(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11.着力促进重点人群就业。深入实施“创业沂蒙·乐业临沂”行动,着力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9万人,高校毕业生初次毕业去向落实率保持在85%以上。(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2.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贯彻落实中央、省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安排市级贴息资金对符合政策规定的个人和小微企业贷款给予贴息,按照贷款额度的1%安排奖补资金,带动金融机构和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力度,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2亿元以上。对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试行“创贷+商贷”套餐模式,满足创业群体合理融资需求。(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市融资担保集团)

13.优化企业工资收入分配。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做好最低工资标准落实工作。落实企业工资指导线,促进职工工资合理增长。(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总工会)

(三)教育均衡发展提升行动

14.扩增城乡义务教育资源。扩增普通中小学学位资源,加强公益优质中小学教育资源供给,新建改扩建中小学33处,补充中小学教师不少于5000名;扎实推进基础教育强镇筑基行动,每年评选10—15个市级强镇筑基试点乡镇,提高优质教育资源辐射水平。实施品质教育工程,全面落实“双减政策”;大力培育名师、名校,计划评选100名沂蒙名师,实施强校帮弱校计划、强校扩优梯次提升行动,推动优质教育资源流动。(牵头单位:市委编办、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15.健全课后服务保障机制。规范课后服务开展,实现课后服务义务教育学段和有需求的学生两项100%全覆盖;坚持公益原则,完善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相结合的经费筹措方式,多渠道强化经费保障;以县区为单位建立第三方引入机制,创新服务形式,提升课后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6.推动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发展。扩增学前教育学位资源,新建改扩建幼儿园17处,补充幼儿园教师不少于2900名。推动学前教育普惠发展,全市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保持在85%以上。(牵头单位:市委编办、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17.促进职业教育提质升级。支持打造8所省级高水平中职学校,推进省部共建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政策落实落地。(牵头单位: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群众就医服务提升行动

18.提升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开展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医疗机构临床重点专科“拔尖工程”行动,积极推动9家医疗机构20个临床重点专科争创国家级、省级临床重点专科。持续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高质量建设省级中医区域医疗中心和齐鲁中医药优势专科集群,建设精品国医堂40处。巩固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全市中心村卫生室达到280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老年友善环境整治完成率达到80%。(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9.优化居民医疗健康服务。落实老年人就医便利措施,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老年病专业)的比例达到80%以上。加快发展“互联网+医疗服务”,加强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智慧医院”建设,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全部实现分时段预约诊疗,检验结果、住院费用、健康体检报告实现手机便捷查询;大力推进诊间结算、床旁结算,三级公立综合医院开展诊间结算、床旁结算率分别达到70%、50%;全面推开“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医保局)

20.完善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将低保边缘家庭成员、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等困难群体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建立支出型困难人口依申请救助机制,将因病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患者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化解因病致贫风险。适当提高个人年度救助限额。(牵头单位:市医保局;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

21.健全职工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制定《临沂市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保障机制实施细则》,逐步改革个人账户,科学设定职工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支付政策,建立健全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职工普通门诊统筹制度,门诊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50%以上。(牵头单位:市医保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

22.开展门诊慢特病跨省联网结算。12月底前市直至少有5家定点医疗机构、各县区至少有1家定点医疗机构实现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高血压、糖尿病5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联网结算。(牵头单位:市医保局;配合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23.创新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全面落实国家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标准,结合省出台长期护理保险服务管理规范地方标准,修订细化我市评估标准。探索建立城乡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积极申请省级试点。创新开展“近亲属+居家护理”服务模式,确保居家护理服务质量和效果,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受益覆盖面。(牵头单位:市医保局;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

24.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深入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改革,7月底前实现全市二级以上综合公立医疗机构DRG支付方式全覆盖,9月底前实现符合条件的开展住院服务的医疗机构DRG付费覆盖率不低于50%。(牵头单位:市医保局;配合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五)城镇生活条件提升行动

25.切实改善群众住房条件。开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297个、3.6万户;开工棚户区改造项目3442套,基本建成2650套;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00套,发放租赁补贴816户(公租房租赁补贴716户、新就业无房职工租赁补贴100户)。(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6.大力推进“两个清零一个提标”。推进兰山区12条道路雨污分流改造,新建雨水管道18公里。对北城新区一期范围内的商业开发项目进行雨污错接点位整治、管网结构性缺陷整治,从源头上实现雨污分流,解决污水排河、管网冒溢等问题,打造雨污分流示范片区。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保持“动态清零”。提升改造8座城市污水处理厂配套湿地,加强湿地运维管理和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负荷管理,确保城市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标准从一级A标准提升至准四类水标准。(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

27.深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中心城区至少有1个区的居民小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其他县区(开发区)至少有一个街道(乡镇)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牵头单位:市城管局;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机关事务管理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

28.推进城市智慧商圈改造提升。结合省级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工作,建设15个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提高智慧化程度,提升消费者购物体验和消费品质。(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29.提升城市公交服务水平。市区新增300辆新能源公交车,优化调整公交线路20条以上,实施早晚高峰、重污染天气期间城市公交免费乘车政策,缓解城区交通压力。(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公交集团)

30.推进城市公园建设。在五区各建1处不低于100亩的综合公园,新建街角游园、口袋公园143个,满足群众“推窗见绿、漫步进园”需求。(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31.推进中心城区停车设施建设。在中心城区重点地段新增公共停车设施,增加公共停车位10000个,缓解停车压力。(牵头单位:市城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体育局、市人防办)

32.推进智慧安防小区建设。制定出台智慧安防小区建设标准规范,推动各县区多元化投资开展智慧安防小区建设,2022年实现全市智慧安防小区全覆盖,联网率达80%。(牵头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委政法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大数据局)

(六)农村人居环境提升行动

33.提速“四好农村路”建设。新建改扩建农村公路1000公里,实施养护工程2000公里,改造完成存量危桥80座,实施村道三级及以上安保工程700公里。(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34.推进“快递进村”巩固提升。按照不少于行政村数量2%的比例建设村级快递便民服务站,持续巩固快递进村成果,提升进村网点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市邮政管理局)

35.加快农村清洁取暖改造。全力推进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建设,完成农村清洁取暖改造15.9万户。(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

36.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分类施治,全年完成232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45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

37.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指导各县区通过农村危房改造等方式,保障1232户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38.推进农村供水提质。强化农村供水保障,实施村内供水设施和管网更新改造,完成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工程101处,提升改善249万农村居民饮水安全水平。(牵头单位:市水利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三、推进措施

(一)完善组织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市民生工作领导小组机制作用,市财政局牵头负责民生改善创新行动计划方案实施,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协同推进落实,形成工作合力。(牵头单位:市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完善民生实事长效机制。聚焦解决人民群众最急最忧最盼问题,滚动实施“20项重点民生实事”,集中力量推进一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民生项目。(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三)完善政策落实机制。建立民生改善创新行动计划方案落实工作台账,细化明确具体任务的责任单位、工作措施、完成时限等,加强跟踪调度和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加强民生政策宣传解读,及时主动回应群众关切。(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

(四)完善投入保障机制。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民生改善创新行动计划方案落实。鼓励支持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多元化,吸引社会资金和管理机构参与民生社会事业。强化资金绩效管理,加强预算执行监控,最大限度发挥资金效益。(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文化宣传创新2022年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文化传承创新有力推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2022年全年举办精品文化惠民演出300场左右,文化新业态企业营业收入达到45亿元左右,文化创造力、传播影响力、宣传引导力持续提升,文化强市建设迈出新步伐。

二、主要任务

1.加强党的创新理论宣传阐释。加强理论学习和研究阐释。创新构建以抓龙头、纵到底、横到边、广托底为主要内容的“3+1”理论武装体系,形成全覆盖、分众式、重实效、常态化的理论武装新路径。引导高校、党校等社科研究机构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临沂的践行”等理论研究,推出一批优质研究成果。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广泛开展对象化分众化互动化理论宣传宣讲。(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市委党校、市社科联)

2.倡树新时代美德健康生活方式。在乡村、社区、学校、机关、企业等领域,开展“自律助人、孝老爱亲、服务利他、节俭绿色、共建共享”新时代美德健康生活方式试点,总结推广一批可复制经验做法。深化乡村文明行动,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五有”标准建设,各县区年底前实现全覆盖。开展“五为”志愿服务,加强典型宣传推介。深化移风易俗专项整治。(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3.打造“山东手造·产自临沂”品牌。开展手造资源调查,评选手造优选100,认定一批示范园区、重点企业,评选一批特色乡村,认定一批手造传承人,建设一批非遗工坊。举办“山东手造·产自临沂”创意市集、非遗购物节,组织手造项目参加山东旅游发展大会、第七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山东省文博会、青岛国际版权交易会、“振兴传统技艺·鲁班杯”大赛、中华传统工艺博览会、中华篆刻博览会等活动,扩大我市手造影响力。建设“山东手造·产自临沂”展示中心。(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4.加强文艺精品创作。实施文艺精品创作质量提升工程,制定推动文艺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发布临沂市“十四五”重点文艺创作选题。做好第十六届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第十四届山东省“文艺精品工程”奖申报工作。完成山东省舞台艺术青年人才创作扶持项目现代柳琴小戏《初心》立台结项,创作推出情景讲解剧《这片热土》,启动一部大型舞台剧目剧本创作。(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

5.推进重大文化片区和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推进沂蒙红色文化传承发展示范区建设,2022年底完成编制总体规划,筛选、实施一批重点红色文化项目;深化文旅融合发展,大力弘扬践行沂蒙精神,做大做强文旅产业。推进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推进齐长城周边区域旅游项目建设,努力打造临沂旅游业新亮点。(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和旅游局)

6.实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积极创建沂南县沂蒙精神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编制《沂南县沂蒙精神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和《沂南县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总体规划》。依法落实齐长城遗址保护属地管理责任,全面落实市、县、乡、村四级巡查管护机制。推动博物馆纪念馆建设,争取2022年年底全市博物馆纪念馆备案数量达到60家。(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7.提升“好客山东·亲情沂蒙”文旅品牌。积极参与省2022央视“联合推介捆绑营销”工作,用好同程等OTA平台。坚持“走出去”营销、“请进来”踏线。组织精准营销“小分队”赴长三角地区、京津冀、淮海经济区、沿黄城市、鲁南经济圈等重点客源城市推广“亲情沂蒙红色临沂”文旅品牌。用好抖音等新媒体平台,打造“云游临沂”线上直播推广品牌。运行好“好客山东云游齐鲁”智慧文旅平台,依托平台开展网络营销和宣传推广。组织第六届临沂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8.培育发展文旅+康养等新业态产品体系。开展文旅康养强县创建,推出一批文旅康养体验游精品线路。实施文化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抓好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创建培育。推进精品景区建设,支持文旅综合体建设。培育新型文旅消费模式,发展中高端文化体验游,推广文旅“慢直播”,提升“新时代·新鲁菜”美誉度。推动沉浸式情景小剧创作演出,打造一批示范性试点项目。举办第十八届临沂书圣文化节。(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

9.实施“数字文化”工程。以加快印刷产业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依托我市印刷龙头企业,充分利用临沂人力资源丰富、物流成本低的优势,打造1—2处涵盖印刷、仓储、配送等于一体的绿色印刷物流园区(基地)。(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10.创新宣传引导机制。根据“1234567”宣传引导工作法具体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宣传引导工作机制。加强“督媒联动”办好“焦点关注”等舆论监督栏目。运用新闻发布会,加大权威信息发布力度。(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11.壮大全媒传播声音。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为通栏,统一开设“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专栏。开展“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重大主题宣传。扎实做好“足迹”“领航”“非凡十年”主题报道。全面宣传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宣传全省2022年工作动员大会精神,以及临沂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生动实践。聚焦“十大创新”“十强产业”“十大扩需求”等,做好“走在前开新局”行进式主题采访工作,加大宣传报道力度。积极与中央主流媒体、重点商业平台合作。加强国际友城宣传推广,积极参与“文化山东”“视听山东”“走读山东”等项目。(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12.构建全媒体传播体系。推进市级媒体一体化改革,做好各县级融媒体中心提质增效,提升优质内容产能,创新工作方式,探索“媒体+政务服务”等新模式。各县区融媒体平台统一更名为“某县(区)首发”,有序嵌入“12345·临沂首发”,形成全市一体化“12345+首发”体系。探索建立基于大数据的全媒体传播力评价系统。(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三、推进措施

(一)强化统筹协调。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责任,加强谋划策划,抓好落实落地。党委宣传部门要强化统筹协调,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各方面协同配合、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二)强化政策保障。完善支持政策,在财政投入、金融支持、税收优惠、土地利用、人才建设等方面,加大倾斜力度。创新财政金融支持,采取以奖代补等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文化项目建设。加强宣传文化领域法规制度建设,深化文娱领域乱象、网络乱象等专项整治,营造良好文化环境。(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三)强化督导落实。加强精准督查,实行扁平化调度、区块化管理,按月积分考评,双月点评到县,清单化、项目化推进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临沂市“十强产业”2022年行动计划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2022年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一)做大做强产业规模质量。以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郯城高科技电子产业园、沂南双创科技园、沂水机械电子产业园为载体,支持现有电子元器件企业将产品向终端产品发展,向高端、精细化方向拉长产业链条,将产业做大做强。(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提高产业创新发展能力。依托龙湖软件园、应用科学城,支持发展智慧物流、智慧农业等行业应用软件,支持开发行业通用和企业专用的工业APP和大数据应用产品,增强服务本地产业发展能力。(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提升信息技术融合赋能。新建5G基站5000个,实现5G网络在重点企业、园区等场所深度覆盖、乡镇驻地以上连续覆盖。深入开展“上云用数”行动,推动300家以上企业上云,培育10家工业互联网应用标杆。(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主要任务

(一)促进产业集聚发展

1.充分发挥骨干企业集聚效应。发挥龙头企业引领作用,逐步衍生或吸引更多相关企业集聚,通过企业之间的集聚效应降低综合成本,增强竞争优势。依托春光集团、凯通电子、中瑞电子等重点企业,做强软磁材料,拓展布局永磁材料与功能磁材,前瞻布局新型软磁复合材料,提升电子元件产业基础能力,加快布局电子器件,强化对新能源汽车、装备制造与智能终端等下游应用领域的产业配套能力。(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推动信息技术产业园区化发展。提升经开区软件园、龙湖软件园等园区设施和功能,以“云上软件园”为切入点,积极引入中软国际、软通动力等国内软件龙头企业,依托其运营经验、技术积累和资金实力,拓展线上软件与服务外包业务,打造协同研发、咨询评估、交流合作等创新服务载体,催生新增长点,形成规模软件企业汇集、产学研结合密集的软件生产及信息服务集聚区。积极培育发展省级数字经济园区、首版次高端软件、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开展DCMM(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贯标。(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局)

3.加快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发挥山东省确定性工业互联专网临沂核心节点优势,扩大园区、企业接入网覆盖,推进提升重点产业链上下游、区域产业集群企业互联互通。加快“双千兆”网络建设,布局大容量光通信高速传输系统,持续提升网络带宽和质量,推进5G基站建设和规模组网,加快5G网络基础设施项目进度,实现重点产业区域连续覆盖,光纤入户率达到90%以上。(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信息通信发展办公室)

(二)推动产业跃升提质

4.巩固提升电子信息产业。以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郯城高科技电子产业园、沂南双创科技园、沂水机械电子产业园为载体,积极承接长三角、珠三角产业转移,支持现有电子元器件企业将产品向终端产品发展,拉长产业链条,提升电子元器件制造能级,布局新能源汽车、智能终端等下游应用领域。打造春光磁电“磁性材料-电子元器件-下游应用”完整磁电产业链条,推动沂水歌尔电子、乾源电子等扩大智能穿戴设备、计算机外设等产品生产规模,推进鸿图电子车载高精度传感器智能化生产项目。(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5.扩容提质高端软件产业。推动龙湖软件园、沂蒙云谷、临沂科技创业园等省级数字经济园区发展,在企业服务、平台搭建、项目招引等方面发力,鼓励有发展潜力、有带头作用企业入驻,推动软件产业规模提升。依托拓普网络、慧创信息等骨干企业,争创2家以上省级软件工程技术中心,推动思索智能、华夏高科、中信信息等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大数据“三优两重”等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实施融合应用赋能增效

6.推进两化深度融合。深入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本质贯标,助力企业打造两化融合新型能力。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开展DCMM贯标,提升数据管理能力。引导中小微企业逐渐将重点环节和核心业务向云端迁移,支持企业采用私有云、公有云、混合云等模式,推动高耗能设备、通用动力设备、新能源设备和智能化设备上云上平台,实现节能降耗、提质增效和安全生产。(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7.推动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落实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行动计划,实施《临沂市加快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以推进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为主攻方向,打造工业互联网应用标杆。推动工业互联网向下覆盖各行业各领域,向上承载5G、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通过信息的读取、分析和应用,促进共享、协作、融变,构建全要素、全生产链、全价值链全面连接的新型工业生产制造和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8.开展供需对接。依托中国工业互联网研究院、省两化融合评测中心、市工业互联网协会,组织“上云用数”行动和数字专员进企业活动,每年为100家以上工业企业提供智能诊断服务,征集发布一批工业互联网供需目录、典型应用场景和应用标杆培育库。2022年底前,组织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观摩交流活动。(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推进措施

(一)深化协同创新。根据企业需求,帮助企业加强与大学院校、科研院所的交流合作,建设高水平的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实现资源共享、协同开发和集成创新。加快工业互联网创新实验室、5G联合创新中心、云计算中心等创新载体建设,推动更多创新成果转化和产品产业化。(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加大政策支持。聚焦平台建设、企业上云、两化融合贯标等重点方向,对应用和引领成效明显、效益突出的企业落实财政奖补,每家市级工业互联网应用标杆奖补50万元,充分发挥工业高质量发展资金作用。及时掌握了解国家、省颁布的软件产业相关政策,积极为企业争取各类项目和资金。(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三)强化人才培养。依托我市各项人才政策,加大招才引智力度,帮助企业与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建立合作机制,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成果。推动企业与市内高校、职业院校合作建立教育实践和培训基地,优化人才培养模式,培养企业基层管理人员和熟练工人,不断满足产业发展需求。(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先进装备制造产业2022年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一)产业规模持续壮大。2022年,全市先进装备制造产业规模持续壮大,力争产值达到650亿元以上,继续提升国内工程机械优势地位。(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

(二)创新能力稳步提升。加快推动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等建设,提升技术开发与制造能力。完善技术创新体系,加大技术创新投入,支持工程机械行业关键技术攻关,鼓励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交流与合作,不断提升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

(三)重点项目扎实推进。以项目为纽带,完善产业链条,筛选技术水平高、产业关联度强、经济带动力大、发展前景广阔的项目列入市重点项目计划并进行重点扶持,建立健全专项调度、督导工作机制,掌握重点项目的备案、前期手续办理、投资进度、信贷资金等情况,及时解决有关问题,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实施。(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创新驱动战略

1.强化技术创新。突出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加大研发投入,支持产业关键技术攻关,推动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建设,提升技术开发与制造能力。加强技术研发合作力度,鼓励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中的广泛交流与合作,探索合作开展创新基础能力建设的新形式,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选择影响面广、带动性强的高端装备为主攻方向,在国家和省市专项资金引导下实施重大技术创新工程,重点发展智能化装备制造、精密零部件制造等方面的核心技术,促进高端装备实现新突破。从体制改革、机制完善、政策扶持、人才培养、作风建设等方面形成鼓励自主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

2.强化模式创新。鼓励企业提升通用产品的个性化解决能力,推进发展仓储物流、供应链管理、回收与再制造等覆盖产品全生命周期的专业服务。支持机械产业由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发展提升现有服务业务,培育拓展新型服务业务。加强现代制造服务业的区域规划和区域合作,按照资源共享、互利共赢的原则,建设服务设施,协同开展现代制造服务活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促进智能终端与应用服务相融合、数字产品与内容服务相结合,推动产品创新,拓展服务领域。提倡高效装备制造,提高装备制造品的节能环保性能,积极发展节能制造和再制造工程,带动产业发展方式转变。(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

3.强化高端引领。大力推进先进装备制造业的高端化,重视终端整机产品,突破关键基础零部件瓶颈制约,提升液压件、轴承等产品的市场地位。借力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引导装备企业发展新兴产业装备,培育装备制造领域的新兴产业,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产业集聚带和重要的专业产业基地,提高产业的群体竞争力。(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

(二)实施项目拉动战略

4.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瞄准世界500强、中国500强和行业10强等大企业集团,引进一批标志性龙头企业和重大项目,延伸主导产业链条,补齐产业链关键环节,扩大优势产业规模,打造拳头产品,增强竞争力。鼓励与央企、军企和国内外大型企业集团开展多种形式的合资合作,依托其先进的管理、技术、资金、人才等优势,借力发展,互利共赢。(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5.加快技术改造。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现有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等开展大规模、高起点改造提升,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推广应用自动化、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等先进制造系统、智能制造设备及大型成套技术装备,推进精益制造,改进工艺流程,提高劳动生产效率和资源能源利用效率,促进节能减排和安全生产,降低企业生产成本,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

6.发展绿色经济。加快机械产业绿色改造升级,对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等落后生产能力,予以限制或淘汰。建立和完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加强绿色产品研发应用,持续提升机械产品能效水平,提高制造过程中资源和能源利用率、原材料转化率,加快构建机械产业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制造体系。(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

(三)做大优势产业集群

7.加快培育骨干企业。支持具有竞争优势的骨干企业对外扩张性发展,通过兼并重组方式组建跨地区经营的大型企业集团,并购重组关停的企业,盘活土地、厂房、设备等有效资产。支持上市公司采取吸收合并、换股、定向增发、整体上市等方式进行资产优化重组,促进优质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推进临工、华盛中天、蒙沃变速器等企业向高端化、国际化发展。(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

8.培育壮大产业集群。以临沂工程机械产业集群获批山东省支柱产业集群转型升级示范为契机,根据装备产业集群整体发展规划,成立产业联盟,完善服务机制,加大对公共服务平台的支持力度,增强聚集效应,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根据产品特点发展紧密型产业集群或跨县区的松散型产业集群,壮大县域特色产业集群。依托工程机械、农业机械、机床、精密铸造、汽车零部件、液压件等现有优势,延长产业链,提高各产业的集聚度,打造优势产业集群,增强企业在国内外市场的综合竞争力。以国家级高端装备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为依托,着力增强经济开发区骨干企业辐射能力,形成高端化的专业配套体系,增强主导产品市场主体地位,实现产业规模和水平走向世界前列的跨越。(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

(四)实施互联网推动战略

9.实施“互联网+”智能制造。围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机器换人”技术改造、智能装备补短板等方面,坚持以发展智能制造为重点,以智能化工厂为发展方向,加快推动物联网、智能工业机器人、增材制造等技术在生产过程的应用,推动装备智能化升级、工艺流程改造和基础数据共享。以提升终端产品智能化水平为目标,推动互联网技术以及智能感知、模式识别、智能分析、智能控制等智能技术在工业领域的深入应用,大力提升产品在传感、交互、控制等方面的性能和智能化水平,提高核心竞争力。(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0.加快推进“企业上云”。建设机械产业云平台,充分发挥互联网在企业生产组织、资源配置、产品形态和商业模式中的优化集成作用,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向研发设计、生产管控、供应链管理、协同制造、市场服务等环节渗透融合。加强“互联网+先进制造”特色基地建设,推动云计算、大数据、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专业人才、创投资本等高端要素在省级以上重点产业园区集聚,推动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创新。(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五)实施质量强企战略

11.牢固树立以质量为核心的经营理念。健全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通过培育骨干、标杆引领,深入推广质量控制方法,大力提升成套设备、主辅机及关键零部件的质量,实现机械企业产品质量和品质的全面提升。(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

12.加快推进“品牌临沂”建设。引导企业实施品牌带动战略,制定品牌管理体系,围绕研发创新、生产制造、质量管理和营销服务全过程,提升内在素质,夯实品牌发展基础。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家品牌计划”、“山东百年品牌企业培育”,大力弘扬“工匠精神”,支持机械企业以提升产品品质,打造知名品牌为方向,加快培育国内外知名品牌,增强市场竞争力。(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

三、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产业发展协调工作机制和服务机制,强化部门协调和上下联动,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统筹推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对重大项目的核准、备案、规划、土地和环保手续,强化服务、提高效率,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加强规划指导,优化产业布局,提高社会公共资源应用效率,形成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协调发展格局。(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强化人才支撑。强化企业在建设人才队伍中的主体性和积极性,结合企业特点搞好人才、技术交流,实现企业培训的全员化和持久性。发挥产学研机制、政府部门培训机制、企业交流机制等作用,培养和鼓励引进创新型研发设计人才、开拓型经营管理人才、高级技能人才等专业人才,搭建好发挥各层次人才智慧的平台,建立健全奖励机制,保障综合待遇水平,努力建成高素质的职工队伍,为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支撑。(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实现良性竞争。建立完善互信机制,充分利用互补型的企业资源,加强多渠道交流合作,杜绝恶性竞争,减少重复与浪费,实现合作竞争方的共同利益、共同繁荣。推进信息共享,加快信息和知识流动,降低信息收集和交易成本,共同开拓市场。调整好主机企业与配套企业、同类企业相互之间的利益关系,确保各方企业价值得到同步提升。(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新材料产业2022年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一)产业体系。围绕打造临沂市新材料产业基地,以先进钢铁材料、磁电材料、特色无机非金属材料等为重点,充分发挥鑫海科技、春光磁电、山东玻纤等龙头企业的引领带动效应,加强技术创新应用,通过招商引资,完善产业链下游应用配套,提升产业链协同水平,打造新材料产业竞争新优势,培育建设临沂市特色新材料产业集群。(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产业规模。2022年,全市新材料产值达到1000亿元左右,其中力争过100亿元企业6家(永锋临港、钢投不锈钢、钢投特钢、鑫海科技、山东宏旺、东部铜业)。(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数据来源单位:市统计局)

二、主要任务

(一)下游拓展,做大做强磁电材料

1.加强高性能磁电材料产业协同。推动以临沂高新产业投资公司和临沂市产业技术研究院主导,联合春光科技集团、山东精创磁电产业技术研究院、龙立电子等,建立山东高新磁电产业技术研究院,开发兼具高饱和磁感应强度、高磁导率、低损耗和低磁致伸缩系数的软磁材料,加快镍锌铁氧体研发、生产和市场推广,开发高性能、高稳定性的非晶、纳米晶快淬磁粉及具有高各向异性的HDDR磁粉,提升产业技术创新水平和产业链上下游配套水平,推动打造高新区特色磁电产业集群。(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

2.拓展磁电元器件应用。围绕5G通信、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医疗器械、车载电子等下游应用领域产业的快速发展,针对性地引进磁电产业下游应用领域企业及产业关联度高的电子功能材料企业,重点研发汽车领域新型高效电机,小型化、功率化、高频化的电感产品,微型化、节能型、环保型的电子变压器,小型化、高频化、薄膜化、高精度的片式电阻器,超小尺寸、纳米级MLCC介质材料、超微型多层陶瓷电容器等,深化磁性材料在5G、新能源汽车、航空航天等领域的应用。(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

(二)技术突破,推动先进有色金属材料高端化发展

3.推动铝合金高端化发展。一方面,围绕绿色家居应用,依托惠特利、亿盛铝业、亚泰新材料、金湖彩涂铝、凯米特铝业等龙头企业,重点加强材料研发设计人才招引,推动发展高档建筑铝材、装饰铝材、全屋全铝定制门窗及家居,推动建筑铝材个性化、定制化发展。另一方面,围绕汽车、轨道交通、电子信息、食品医药、航空航天、军工等发展需求,通过招引一批铝合金精深加工企业,支持发展阳极氧化、高精铝板带箔、食用铝箔、电子铝箔、车体结构件、发动机零部件、轮毂等高端铝精深加工产品,促进铝工业向高端化发展。(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4.打造高性能镁合金研发中心。围绕汽车、空调等镁合金下游领域应用,依托银光钰源、天元重工等龙头企业,加强镁合金精密成型相关企业招商引资,打造高性能镁合金研发中心,着力优化镁合金熔铸、挤压、压铸、半固态触变等成型工艺,重点发展牺牲阳极和压铸件。(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三)做精做强,打造特色无机非金属材料基地

5.打造临沂高端陶瓷材料品牌。以“中国临沂陶瓷”商标获批为契机,一方面重点依托山田研磨等重点企业,围绕石油、化工、微电子、汽车、航空、航天等应用领域,推动碳化物陶瓷、氧化物陶瓷等特种陶瓷在高温耐蚀部件、高温和高频范围的电子设备零部件等领域应用,着力打造特种陶瓷产业园区。另一方面,围绕高端日用陶瓷和高档艺术瓷,聚焦陶瓷产品差异化、时尚化、创意化发展,重点发展白瓷、骨质瓷、炻瓷、银玉瓷、艺术瓷等产品,进一步优化罗庄陶瓷产业结构,助推陶瓷产业向高端化集聚,加快构建临沂高端陶瓷材料品牌体系。(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6.发展高性能玻璃纤维及其制品。重点围绕玻璃纤维下游行业应用,以山东玻纤为龙头,加强玻璃纤维及制品相关企业招引,重点发展高强、低介电、高硅氧、耐碱等高性能玻璃纤维及制品,同时加强与建材产业协同,拓展玻璃纤维在汽车工业、石油化工、航空航天等领域应用,打造“高性能玻纤—玻纤织物—玻纤复合材料”深加工产业体系。(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四)优势延伸,打造高端不锈钢生产基地

7.延伸冶炼、熔炼产业链。加快建设临港热轧产线,形成不锈钢产业链上游供给,并配套焦化新能源项目。严格落实国家去产能政策,认真执行环保、能耗、安全、质量和技术标准。(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

8.提高产品附加值。加强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鼓励企业成立产品设计中心,发挥本地冷轧不锈钢优势,重点发展双相不锈钢等高附加值产品。(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

9.发展下游精加工产业。由原材料提供向下游终端产品延伸,发展航空航天零部件、医疗器械、汽车家电等不锈钢产品。鼓励冶金企业与应用企业主动对接,围绕用户个性化需求,提供材料推荐、产品设计、后续加工使用方案等一系列延伸服务。(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推进措施

(一)强化创新驱动。依托骨干企业和已有的研发机构,联合国内外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一批由企业主导,高校和科研机构积极参与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建设一批分析检测、推广应用和信息咨询等行业公共服务平台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企业创新平台。瞄准高端价值链,支持新材料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提高中小企业对大企业、大项目的配套能力,打造一批新材料“小巨人”企业。(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加大技术改造。以项目为抓手,加快创新成果产业化进程,每年在全市筛选一批新材料产业项目列入“市百项”重点技改项目,集中优势资源进行重点扶持。(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加强人才团队建设。围绕新材料重点领域引进专业人才,构建一批“企业家+专家”的人才团队,形成在领域内具有国际竞争力、集研发与产业化于一体的稳定的高层次人才队伍。(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医养健康产业2022年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一)产业体系。医养健康产业“雁阵形”集群和龙头企业不断发展壮大,产业现代化水平和核心竞争力显著提升,产业链条上下游的关键环节实现贯通,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培育一批市场效益好、发展潜力大、龙头带动强的医养健康龙头企业,打造一批具有显著影响力的知名品牌,与相关产业跨界融合取得显著进展。(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二)产业规模。2022年,全市医养健康产业增加值达到480亿元左右。(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二、主要任务

(一)壮大“雁阵形”集群和领军企业

1.壮大医药产业集群。全面落实《关于支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临政字〔2022〕2号),集聚品牌、人才、资本等要素,加快推进医药产业集群培育。力争2022年年底,医药产业集群实现年营业收入达到330亿元左右。(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做大做强龙头企业。推动鲁南制药、罗欣药业、新时代药业、翔宇药业等龙头企业进行“二次创业”,加大科技研发力度,完善企业管理体系,进一步发挥示范引领效应。培育一批专注特定细分产品市场,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发展道路的“专精特新”企业。(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

3.培育产业链良好生态。全面推行“链长制”,精准谋划实施医养健康产业补链延链强链项目,及时协调解决“雁阵形”产业集群发展中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全面提升集群协作配套能力和综合竞争优势。打造一批具有产链牵动力、生态主导力、核心竞争力的“链主”企业。(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

(二)推动产业园区和重大项目建设

4.优化提升产业园区。整合资源要素,完善基础设施,抓好平邑金银花产业园建设,提升沂南沂蒙泉乡文旅康养融合发展区、汤头温泉文旅康养融合发展区建设水平,打造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医养健康产业园区。(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和旅游局)

5.加快重大项目引建进度。坚持“走出去”“请进来”,引进更多高质量医养健康产业项目。集聚资源、集中力量、集成政策,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优选项目、省“双招双引”重点签约项目、市重大项目等重点项目落地投产。(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

(三)大力发展生物医药和高端医疗器械

6.加快创新药物研发。围绕重大新药创制、新型疫苗、脑科学与类脑人工智能、中医经方等领域,重点攻克一批核心关键技术,大力发展生物技术药物、小分子药物等创新药物,提高原研药、首仿药、中药、新型制剂等创新能力和产业化水平。积极培育临沂生物医药产业基地。(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7.开发高端医疗器械与装备。加强数字诊疗装备、体外诊断产品、高端医用材料、高值耗材等产品攻关,加快手术精准定位与导航、数据采集处理和分析等技术突破,推动高端医疗器械国产替代。(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四)加快发展健康养老

8.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改造8处敬老院,新增护理型养老床位2000张,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覆盖率达到100%。增加老年医疗护理服务供给,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老年病专业)的比例达到80%以上,二级以上政府办中医医院设立康复科和治未病科的比例达到100%。(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

9.推动“中医药+”健康养老。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健康养老中的作用,建成1个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基地,在各类疗养院、护理院、养老院等机构推广一批老年人养生保健适宜技术,开发推广适宜老年人体质的健康药膳。(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

10.加快“银发经济”发展。推动与老年人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药品、保健品以及老年用品行业规范发展,提升传统养老产品的功能和质量。加大老年产品的研发制造力度,积极开发适合老年人使用的智能化、辅助性以及康复治疗等方面的产品,满足老年人提高生活品质的需求。(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

11.大力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等新模式。推行集预防、治疗、康复和健康管理一体化电子健康服务。完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开展健康医疗数据专项治理,组织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创新引领单位创建活动。(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五)加快中医药产业升级

12.推动中药种植业优质发展。提升金银花、丹参等“鲁十味”道地药材品质,推进丹参、山楂中药材生态种植。分季节、分地域举办“齐鲁特色中药材采收季”活动。支持市内道地药材产地组建产业联盟,全市中药材种植面积稳定在125万亩左右。(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农业农村局)

13.培育“中医药+养生”品牌。开展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星级评定,鼓励中医医疗机构、中医医师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加快以中药材为原材料的新材料研发和保健品、功能性化妆品等产品推广应用。开展“百味千膳进万家”活动,推动药膳养生进家庭、进社区、进医疗康养机构、进景区饭店。(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

14.推广“沂蒙康养旅游”品牌。发展以中医药产品体验和文化传播为主题的康养旅游,打造康养文旅新地标。开展文旅康养强县创建。(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

(六)加强产业人才队伍建设

15.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支持卫生类高水平职业学校建设,调整优化中等职业学校医学康养类专业结构,培养紧缺专业技术技能型人才。鼓励有关职业院校积极承接养老机构从业人员以及有职业需求人员的技能培训。(牵头单位: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三、推进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市卫生健康委要切实发挥好牵头作用,建立完善工作台账,定期调度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各责任部门要履行工作责任,强化协作配合,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要求,细化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措施,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二)落实支持政策。全面梳理医养健康产业领域相关政策,扩大政策宣传的覆盖面和知晓度。联合发改、民政、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从项目争取、资金支持、土地供给等方面加大对医养健康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纸报刊、广播电视、新闻网站及“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产业发展的积极性。鼓励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积极组织引导医养健康企业参加产业博览会、研讨交流、对话活动等,加大企业项目的宣传推介力度,不断提升企业的品牌影响力。(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高端化工产业2022年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一)壮大产业规模。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275亿元左右,占全部化工行业的比重达到50%以上。(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提升集聚水平。2022年园区化率达到50%,化工园区和重点监控点主营业务收入占比达到80%以上。(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做强产业体系。推动产业链式发展,重点培育聚氨酯新材料、新型肥料、三聚氰胺高分子材料等产业集群,初步构建竞争能力强、优势产业突出的高端化工现代产业体系。(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产业链构建攻坚行动

1.积极开展优质企业梯度培育。深入推进化工企业“改造提升一批、发展壮大一批”行动,对重点支持发展产业链中的化工生产企业实施分类指导,组织企业积极参加金融、科技、人才、政策等对接活动。分行业培树一批领航企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加强动态监测和跟踪服务,形成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打造行业发展的“领头雁”“排头兵”。(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

2.强化高端优质项目牵引带动。重点跟踪推进投资30亿元的高性能聚氯乙烯生产等重大支撑性项目,加大协调推进力度,强化要素支撑保障,定期调度项目建设及有关部门工作推进情况,确保2022年重点项目建设快速推进。(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等)

(二)推进化工园区对标提升攻坚行动

3.组织开展化工园区对标提升。认真落实《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组织全市6家化工园区结合产业定位、产业规模、发展阶段,在国内外优选对标园区,深入考察学习,搭建交流平台,逐园制定对标提升实施方案,全面提升化工园区整体发展水平。组织园区积极参加化工园区管理业务培训交流活动,加强园区高水平人才队伍建设。(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4.加快推进园区规范化建设。督导化工园区加快完善公共管廊、水电热气、消防、停车场、防洪等设施建设,健全边界封闭系统,全面夯实基础设施承载能力和公用工程保障能力。指导园区建立企业退出机制,坚决退出淘汰类产能,严格控制限制类产能,通过对用地、用电、用水等资源要素配置实行差别化政策措施,倒逼企业转型发展。(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局等)

5.深入开展智慧化工园区建设。加快推进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与化工园区建设深度融合,以数据治理和集成应用为重点,提升园区综合管理智能化水平,增强园区数字化运营能力。指导园区建立与数字化建设相适应的管理体系、运行机制和工作模式,提高园区智慧化管理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大数据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

(三)推进产业链协同创新攻坚行动

6.推动产学研合作对接。组织化工园区和企业积极参加产学研交流活动,扩大与化工领域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和领军企业的交流合作。(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

7.协调推进人才建设。落实《山东省高端化工产业人才发展路线图》,动态调整企业人才需求清单,积极招引培育高端人才,合力推动各项人才工作扎实推进。(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8.推广化工“园中园”模式。在化工园区内推广“园中园”模式,通过公用工程的集约共享和基础建设的统一开发,以及专业化工管理团队的规划设计、运营管理,将企业可以共享的设施集中建设,大幅节约用地,有效促进生产要素集约,提升企业的管理效率和竞争力。(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等)

(四)开展智能化改造提升攻坚行动

9.精准实施智能化诊断评估。对标开展化工园区和企业智能化诊断评估,逐园逐企形成诊断评估报告,建立问题清单、需求清单和对策清单,为改造提升提供详实依据和精确指导。(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0.分类施策推进改造提升。制定“一企一策、一园一策”智能化改造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园区、企业与技术方案服务商供需对接活动,结合实际情况,编制解决方案,全面启动智能化改造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

11.加强标杆选树和行业推广。组织园区和企业积极参加第二批化工产业智能化改造标杆园区和企业选树工作,宣传推广一批智能化改造典型案例。(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12.加快行业互联网平台建设。重点支持临沭5G智慧化工园区建设工业互联网园区。(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五)强化落后产能压减整合攻坚行动

13.焦化行业。严格实施产能清单管理,严格落实产量控制计划,确保实现“以钢定焦”年度产量控制目标。(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数据来源单位:市统计局)

14.化肥行业。压减化肥行业合成氨产能11万吨,全面完成压减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应急局等)

15.轮胎行业。加快推动子午线轮胎产能压减整合。全面开展炼胶和硫化设备改造提升,提升行业节能降耗水平。(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6.氯碱行业。推动单位能耗较高企业开展电解槽改造提升,确保全面达到国家先进能效指标。推动深加工产品向精细化高端化延伸,深化拓展拓展氯气消化路径,以产业链延伸实现价值链提升。(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等)

三、推进措施

(一)严格落实产业政策。严格执行《山东省化工投资项目管理规定》,重点支持绿色低碳、高端高质项目,带动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落实《山东省化工园区管理办法》,根据省“四个一批”行动,推动化工园区做大做强、做专做精、优化提升、退出转型,增强园区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等)

(二)大力优化要素配置。充分利用省市各项财政专项资金,加大对高端化工项目支持力度。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化工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早中期阶段的创新型企业;鼓励并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型化工企业上市融资和使用债券融资工具进行融资。通过盘活存量、优化增量,统筹安排高端项目用地,强化建设用地标准控制,提高单位土地面积投入产出强度。(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

(三)积极搞好协调服务。发挥高端化工产业发展专班牵头作用,会同市有关部门强化财政支持、政策扶持、要素保障、行业监管,及时协调解决行业、企业发展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为高端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环境。(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等)


现代高效农业2022年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一)提升产业总体规模。全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达到950亿元;现代高效农业增加值增速10%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二)稳定农业综合产能。粮食播种面积967万亩以上,粮食生产能力巩固在418万吨以上,肉蛋奶产量170万吨,水产品总产量13万吨,蔬菜产量800万吨。(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二、主要任务

(一)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1.稳定粮食产能。严格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确保全市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967万亩以上,粮食总产保持稳定。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组织编制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年内新建高标准农田63.6万亩,同步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农田10万亩。拓宽农业保险覆盖面,力争小麦、玉米、水稻三大主要粮食作物保险投保率达到80%。(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临沂银保监分局)

2.调优农业种植结构。坚决完成省里下达的3万亩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任务,在河东区、郯城县、兰陵县、沂南县、费县、莒南县等县区选择种粮大户和种粮合作社进行推广;启动实施油料提质增效建设工程,建设一批花生标准化生产基地,支持沂南县建设国家级花生区域良种繁育基地。抓好肉蛋奶、果菜茶、水产品等重要农产品生产,设施蔬菜播种面积达到60万亩以上,水果面积稳定在135万亩左右。(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3.积极发展现代畜牧业。稳定生猪产能,全市能繁母猪达到29万头,生猪规模养殖场户保持在1375家以上,加快生猪、家禽、牛羊产业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4.推进渔业提质增效。推动休闲渔业产业基地集群建设,实施城区沂河、祊河生态修复试点项目,积极发展“净水渔业”10万亩以上、设施渔业5万亩以上,重点培育“沂蒙水库鱼”“临沂大银鱼”等品牌,不断增强“中国休闲垂钓之都”影响力。(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二)提升产业发展质量

5.加快提升农产品供应基地建设。按照经营组织化、基地规模化、产销标准化、管理智慧化、产品品牌化“五化”标准,市财政列支1亿元奖补资金,撬动更多资金参与,新规范提升120家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力争我市在长三角地区农产品销售额增长12%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6.加快农业全产业链发展。支持1-2个有条件的县区创建省级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先行县。(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7.培育壮大优势特色产业。落实《临沂市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培育方案(2021-2025年)》,按照“一县一特色、一镇一业、一村一品”的思路,培育壮大平邑金银花、蒙阴蜜桃、苍山蔬菜、沂南黄瓜、临沭地瓜等特色优势产业,建设4-5个省级以上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积极推进沂水、平邑等5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力争年内新增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1-2个、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强镇1-2个、省级乡土产业名品村100个,支持1-2个有条件的县区争创省级现代农业强县。(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8.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抓好蒙阴县国家级、兰陵县省级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试点,新培育150家市级示范农民合作社、100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深入推进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力争年底前覆盖75%以上的行政村。(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9.培强农产品品牌。用好农产品品牌提升专项资金,持续扩大“生态沂蒙山 优质农产品”品牌影响力和美誉度;继续开展4场“产自临沂”优质农产品走进长三角、粤港澳城市系列推介活动。(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三)加强资源保护和科技支撑

10.加强耕地质量保护。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有效管控耕地“非粮化”,着力构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格局。确定全市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足额带位置逐级分解下达任务;严格耕地“占补平衡”“进出平衡”管理;落实耕地保护奖惩机制;落实工商资本流转农村土地审查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扎实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加强耕地日常监管,深入推进“田长制”,全面应用省空天地一体化执法监测监管系统。做好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相关工作;按照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巩固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水平。(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

11.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实施乡村振兴科技创新提振行动,加强农业科技园区建设,集成应用一批农业科技成果。用好“临沂农作物资源利用协同创新中心”平台,支持临沂市农科院、郯城县种子公司、平邑中农天泰、沂南卧龙种业等开展产学研合作;持续推进生猪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年繁育优良水产苗种5亿尾。(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

12.加强人才教育培训。大力扶持“土专家”“田秀才”等乡土能工巧匠,评选“沂蒙乡村之星”200人,按标准落实优秀乡镇农业技术人员待遇。以种养能手、文化人才、能工巧匠为重点,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新培育高素质农民4000人。(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13.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推进“两全两高”农业机械化,调整优化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启动全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市创建,全市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0.5%。(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14.加快发展设施和智慧农业。推进数字乡村建设,聚焦大田种植、设施园艺、畜禽和水产养殖等重点领域,建设一批智慧农业园区和基地,支持兰陵县积极探索智慧农业发展模式;加快农机、灌溉设施、渔船等农业装备数字化改造,推动装备智能化、管理数据化、服务在线化。支持大型流通企业以县城和中心镇为重点下沉供应链,打造一批流通优势产业集群,支持有条件的县区创建省级现代流通强县。(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大数据局)

三、推进措施

(一)强化财政金融支持。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要求,深入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年底全市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到7%以上。推进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改革试验。灵活运用央行货币政策工具,提升“乡振通”平台功能,确保新增贷款中涉农贷款占比、涉农贷款余额增速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

(二)完善涉农土地政策。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指导各县区通过“增存挂钩”核补年度新增用地指标用于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的比例,原则上不应少于5%;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可预留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用于村民居住、农村公共公益设施、零星分散的乡村文化旅游设施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用地;抓好罗庄、兰陵国家级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巩固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深化兰陵县国家级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推动费县、河东区和沂水县省级以上农村改革综合试验区建设、平邑县省级乡村振兴政策集成改革试点,在重点环节加快实现突破。(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文化创意产业2022年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积极培育文化创意产业新动能、新业态、新技术、新模式,以扩大总量、优化结构、提高层次为重点,以“突出特色、做强优势、培育新兴”为主线,以创新供给和消费引领为导向,提升文化产业发展内生动力,增加有效供给,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基本形成文化创意产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2022年文化产业增加值达到200亿元。(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

二、主要任务

(一)推动产业生态创新

1.发展六大重点领域。研究制定加快文化旅游融合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结合我市产业基础和发展实际,加快发展民俗工艺、创意设计、印刷包装、文化会展、特色研学、文旅休闲等六大重点领域,积极构建具有鲜明沂蒙特色的文化产业体系。(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

2.全面推行“链长制”。在要素保障、市场需求、政策帮扶等方面精准发力,每个重点领域确定一批领军企业、谋划储备一批重大项目、配备一名包挂领导,构建长效工作机制,推动文化产业集约化、规模化、专业化发展。(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

3.加快重点园区建设。制定出台临沂市文化产业园区有关创建标准,对现有文化产业园区、示范基地实行动态管理。承办山东省印刷业创新发展大会,依托山东佳画等文化企业争取设立省文化版权交易中心临沂分中心,培育壮大版权产业。以新华印刷、铭安包装等印刷企业为龙头,探索建设集印刷、发行、物流、工业旅游为一体的产业园区(基地),推动印刷企业转型升级。(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

(二)推动重点项目建设

4.推动文化产业项目落地。聚焦国家、省、市重大战略、重大工程,精心谋划一批未来项目、储备一批重点项目。立足现有项目建设、招引情况,扎实推进卡亚洛文创电商产业园、郯城木玩产业园建设项目,搞好对接、洽谈,争取落地实施一批大项目好项目。(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

5.加快在库重大项目建设。推动文化创意产业项目建设,督促压实主体责任,加快项目建设实施,2022年年底前项目开工率、年度投资计划完成率分别达到100%及以上。(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

6.实施建链延链补链工程。围绕我市重点打造的文化创意产业六大重点领域,推动建设一批建链延链补链强链项目,实行项目重点筛选、重点调度、重点督导、重点支持等机制。(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

(三)培育重点品牌

7.打造“产自临沂”非遗品牌。制定出台《“山东手造·产自临沂”推进工程实施方案》,策划举办手造技艺大赛,依托旅游景区建设一批“临沂手造”产品展销区,建设、认定一批非遗工坊,支持临沭柳编打造“山东手造”重点产业,推动非遗与旅游深度融合,创建一批非遗研学游实践基地,着力打造“山东手造·产自临沂”品牌。(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

8.培育沂蒙文化活动品牌。以“乐享沂蒙、舞动沂蒙、戏聚沂蒙、书画沂蒙”为主题,引入时代元素,办好中国(临沂)书圣文化节、“书圣故里·中国临沂”中国书法临书大会及同源中国画作品展、红色主题城市雕塑展等重大文化节会活动。精心组织实施冬春文化惠民季、乡村文化旅游节、广场文化艺术节、民间秧歌会等大型群众文化活动,唱响“沂蒙四季·活力临沂”文化品牌。(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

9.擦亮“书香临沂”阅读品牌。开展全民阅读文化惠民工程,加强“书香临沂”建设,成立全市阅读联盟,稳步实施“书香山东·码上读”数字阅读共享工程。加强城市书房、乡村书房等新型阅读空间建设,探索“旅游+图书馆”模式,在旅游景区建设10处示范性“旅游书吧”“书香驿站”或流通服务点,打造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新亮点。(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

(四)提升文化产品供给消费水平

10.加强文艺作品创作展演。紧紧围绕迎接党的二十大,启动1部大型舞台艺术作品创作,争取用2年时间打造成为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影响力的优秀剧目。策划创作《初心》等小型舞台艺术作品,精心打磨提升现代柳琴戏《福大妮和山杠子》冲击第十三届中国艺术节。组织大型民族歌剧《沂蒙山》(临沂版)、儿童剧《沂蒙妈妈》和组合式剧目《沂蒙情深》等优秀剧目展示展演活动。(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

11.做强文化旅游消费载体。举办第六届临沂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市级安排消费季资金300万元,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大众参与、企业受益”原则,着力构建“七大活动板块、线上线下联动、全市协同推进、强化示范带动”的活动体系,进一步活跃消费市场、提振消费信心。创建省级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试点)县区1个以上,国家级、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3个以上。(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五)加强金融赋能产业发展

12.开展文旅专项服务。落实加强金融支持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建立“1+N”临沂市金融赋能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联动机制,依托“金融辅导攻坚”“民营和小微企业首贷培植”等开展文旅专项服务活动,在推广“文旅邑贷”“木梳贷”等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推出符合文旅产业特点的金融产品。(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三、推进措施

(一)政策引领

1.制定关于加快文化旅游融合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2.制定“山东手造·产自临沂”推进工程实施方案。(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

3.制定临沂市文化旅游产业考核奖励办法。(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

(二)要素保障

4.优先保障文化创意产业设施、项目用地需求,鼓励利用闲置设施、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支持企业利用历史建筑、旧厂房、仓库等存量房产、土地,或生产装备、设施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可实行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加大省市重点文化创意产业项目支持保障力度,在国家明确当年新增用地指标使用管理规则前,对符合产业和供地政策、建设资金到位、拿地即开工的项目,允许预支用地指标,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和旅游局)

5.利用划拨方式取得的存量房产、土地兴办文化创意产业的,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按划拨方式办理用地手续;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办理。(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资金奖补

6.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创新资金投入方式,完善政策扶持体系,加大对文化创意产业的奖补力度,支持头部创意企业发展。(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财政局)

7.加大财政对文化科技创新的支持,对文化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科技成果转化贷款等融资项目的不良贷款,参照省级财政标准给予相应比例的风险补偿。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中小微文化企业给予资金补助。(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四)完善统计

8.完善文化创意产业法人单位统计入库工作机制,推动实现文化创意产业法人单位应统尽统。鼓励和支持文化企业通过改善经营等实现“小升规”、其他行业企业通过转型发展和调整业务范围等纳入文化创意产业统计范围。加强文化创意产业统计分析,做好文化创意产业统计数据多角度、多方位分析研判,发现问题,提出对策,提供决策参考。(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市统计局)

(五)优化环境

9.创新优化项目立项审批、内容审查等部门审批管理程序,建立绿色通道,为文化创意企业提供更加精准、便利、透明、高效的“一站式服务”。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和队伍规范化建设,完善执法监督机制,维护正常的文化市场竞争和交易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正当权益,营造健康有序的文化市场环境。(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精品旅游产业2022年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有效化解新冠疫情对旅游产业造成的不利影响,2022年预计全市接待游客超630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超600亿元,旅游产业增加值不低于290亿元。(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二、主要任务

(一)推动旅游产业转型升级

1.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支持沂水县争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支持兰陵县、平邑县等县区争创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不断提升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质量。(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2.加快省市重点项目建设。抓好新旧动能转换优选项目和“双招双引”重点签约项目建设,提升天蒙旅游区、孟良崮旅游区、沂蒙红嫂家乡旅游区、兰陵国家农业公园、兰陵压油沟等一批老项目,推进“水韵琅琊”城市文旅综合体、兰陵王城、沂州古城等一批大项目,储备王羲之历史文化街区等一批招商引资新项目。(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3.推动金融赋能文旅产业发展。发挥临沂市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改革试验区优势,建立全市文化旅游重点项目库和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库,做好旅游产业投融资项目申报,鼓励金融机构开展景区门票收费权等产权抵(质)押融资和中小微企业金融信贷服务,帮助文旅企业和重点项目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临沂银保监分局)

4.加快培育产业集群。围绕市委市政府“激活蒙山旅游”的部署要求,组织开展“知名文旅企业家临沂行”活动,邀请民宿投资、运营方面的知名企业家进行实地考察,打造环蒙山乡村旅游产业集群。推动沂水精品旅游产业集群发展,积极申报2022年山东省集群领军企业。(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

5.深化品牌创建工作。争取创建至少1个省级文旅康养强县,同时推出一批文旅康养体验游精品线路。积极做好国家级、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省级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试点县区申报工作,组织开展第二批市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建设。(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6.大力发展智慧旅游。推进临沂市智慧文旅综合服务管理平台项目建设,构建临沂智慧文旅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强化数据传输导入,全面落实景区分时预约、客流监控系统运用。力争到2022年底,全市4A级以上旅游景区、4星级以上饭店和精品旅游民宿,实现网上订票、网上订房、信息查询、电子讲解等智能服务全覆盖。(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7.打造旅游示范品牌。积极推进文明旅游示范区、示范单位创建,打造旅游服务品牌,做好等级旅游民宿评定。推动旅行社转型发展,持续推进旅行社质保金保险试点工作。(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二)丰富旅游产品业态体系

8.打造红色旅游高地。放大沂蒙精神主要发源地优势,统筹整合全市红色文旅资源,打造费县大青山-兰陵文峰山、临沭刘少奇在山东纪念馆-莒南省政府暨八路军115师司令部旧址、沂水中共中央山东分局旧址-桃棵子村-尹家峪田园综合体、蒙阴孟良崮-沂南红嫂家乡旅游区、红色朱村-华东革命烈士陵园-临沂商城等五条精品旅游线路。全力争创国家级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支持沂蒙精神纪念地创建5A级景区。(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9.激活中心城区旅游。深度整合城区文化、旅游、商业、会展等资源,串联东夷文化园、湖心岛、凤凰广场、沂州古城、书圣阁等景点,策划开发“水韵琅琊·夜游沂河”文旅综合体项目,推出水上观光、水上运动、滨水休闲、水上演艺等体验活动。启动王羲之片区改造提升,完善中心城区旅游功能,打造临沂传统文化新地标。(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10.提升乡村旅游品质。实施乡村旅游精品工程,以创建为引领,以规模化、集聚化、精品化为方向,着力推动乡村旅游提质升级,2022年争取创建1-2个省级旅游民宿集聚区、3个省级以上乡村旅游重点镇(村)、10个以上省级景区化村庄。(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11.创新融合发展业态。推动“旅游+”和“+旅游”,形成多产业融合发展新局面。大力发展自驾旅游、康养旅游、工业旅游、体育旅游、研学旅游等新兴业态。探索“文旅+交通”的融合发展模式,提升高速公路服务区文旅服务功能,将长深高速沂南服务区打造成为文旅交通融合试点。(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12.开展景区“产品提升”行动。加强A级景区动态管理,开展旅游品质提升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加大国有景区改革力度,创新发展模式,推动产品迭代升级,促进景区品质提升。实施旅游度假区转型提升行动,打造核心度假产品和精品演艺项目,提升旅游接待设施,丰富夜间文化旅游产品。(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三)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

13.实施文旅消费促进行动。组织开展第六届临沂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加大市场化运作力度,从平台搭建、运行模式、活动形式、发券方式等方面进行创新,更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拉动作用,引导文旅企业和市民游客广泛参与,努力打造永不落幕的消费季。积极参与山东省“最受消费者喜爱的”文旅企业、产品、活动评选。(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14.办好文旅主题活动。持续办好中国(临沂)书圣文化节、“书圣故里·中国临沂”中国书法临书大会及同源中国画作品展、红色主题城市雕塑展、诸葛亮文化旅游节等重大节会活动。积极举办“乐游沂蒙XIN体验·临沂人游临沂”等系列主题活动,针对淮海经济圈、长三角等游客群体,推出“周末驾临”、“上海周末”、邀“宁”来“临”等活动,不断拓展旅游消费市场。(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四)强化品牌宣传推广

15.实施品牌宣传营销。拍摄制作全新临沂文旅形象宣传片,展现临沂文旅新形象、新内涵。加强与中央电视台、山东广播电视台、抖音等主流媒体及新媒体合作,构筑线上线下全媒体营销矩阵,提高“亲情沂蒙·红色临沂”旅游品牌知名度、美誉度。(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16.加大线路推介力度。突出红色旅游、乡村旅游、生态旅游、康养旅游、研学旅游,新策划打造一批特色精品线路和高端定制产品,进行线上销售,加大长三角、京津冀、淮海经济区等重点客源地区广告宣传投放力度,精心策划主题活动,不断开拓旅游客源市场。(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三、推进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发挥好市委“红发办”、市旅游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作用,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难点堵点问题,不断加严压实责任,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的要求,细化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措施,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市委“红发办”、市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落实政策支持。研究制定《关于加快文化旅游融合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2022年度临沂市旅游团队奖励办法》《第六届临沂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实施方案》《临沂市文化旅游产业考核奖励办法》等政策文件,统筹运用专项资金、土地指标、考核观摩、督导检查等政策杠杆,加大对旅游产业的扶持引导。争取设立土地奖励指标用于重大旅游项目新增用地需求。(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健全公共服务体系。依托临沂北站建设市级旅游集散中心,加大对游客中心、旅游厕所、停车场、标识标牌等设施的提升改造力度。围绕旅游线路和重点景区统筹推进交通网络建设,积极构建环蒙山旅游道路体系,打通费县大青山至兰陵压油沟、沂南红嫂家乡至蒙阴岱崮、蒙阴岱崮至沂水天上王城道路。在兰山、兰陵、费县、沂水、临沭等县区选址建设一批旅游购物店。加强旅游公交系统建设,调整优化一批中心城区至重点旅游景区公交专线、旅游专线。(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

(四)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加大信贷供给,支持相关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稳定投信,银行机构要通过适当措施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降低信贷融资成本,确保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同比下降。银行机构要优化业务流程,开辟服务“绿色通道”,加大线上业务办理力度,简化授信申请材料,压缩授信审批时间,及时为企业提供优质快捷高效的金融服务。(牵头单位: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临沂银保监分局;配合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现代金融服务业2022年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一)金融业规模实力稳步提升。全市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稳中有升。(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临沂银保监分局)

(二)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渠道进一步畅通。力争全年全市贷款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普惠型小微企业融资实现增量扩面降价。力争全年新增上市公司或“新三板”挂牌企业2家以上。(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临沂银保监分局)

(三)保险服务保障作用持续增强。农业保险、责任保险等涉及民生的保险较快增长。(牵头单位:临沂银保监分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四)金融改革创新力度明显加大。高水平推进临沂市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改革试验区建设。(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临沂银保监分局)

(五)金融风险防控扎实有力。金融安全基础进一步筑牢,银行不良贷款率保持在较低水平。(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临沂银保监分局)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重点领域金融供给,拓展金融业发展空间

1.强化对重大发展战略的金融支持。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金改试验区、新旧动能转换等重大战略,争取更多银行总部、省行与市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并抓好落实落地。落实“要素跟着项目走”,引导金融机构实施台账式管理,加大对全市重点项目的对接支持。贯彻落实省、市关于金融支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引导金融机构加大融资对接力度。聚焦“十强”产业优势产业、“专精特新”企业、科技创新型企业等,开展多层次多样化政金企对接活动,加大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力度,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流向实体经济。(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临沂银保监分局等)

2.改善薄弱环节金融服务。落实金融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完善监管政策和激励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通过推动应急转贷、无还本续贷、银税互动、供应链金融、数字化涉农金融项目等惠企措施持续落地见效,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增量扩面降价。运用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和支农支小再贷款政策工具,引导加大对小微企业等领域的金融支持。积极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大力发展地方特色农业保险,鼓励开展“保险+期货”业务。(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临沂银保监分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税务局等)

3.提升金融辅导和“金融管家”试点服务质效。持续开展金融辅导扩容,将小微、涉农、科创、制造业、外资外贸、“专精特新”等领域更多市场主体纳入金融辅导。深入推进金融辅导攻坚,将资金暂时遇到困难的优质企业纳入攻坚行动。有序推动“金融管家”试点扩面,努力打造具有临沂特色的基层金融服务品牌。(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临沂银保监分局等)

4.创新发展绿色金融。推动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绿色票据、再贷款再贴现减碳引导等政策工具落地见效。在加大银政企对接、推动战略合作、推动金融创新等方面持续发力,为绿色低碳发展、生态保护修复、环境污染综合治理等重点任务提供全方位金融支持。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发行碳中和债等绿色债券。(牵头单位: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临沂银保监分局等)

5.大力发展科创金融。积极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科技成果转化贷款、股权质押贷款等信贷产品。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开发“人才贷”专属信贷产品,推动“人才贷”扩面提质。加快推进华融瑞泽和中海资本设立规模均为2亿元的股权投资基金,更好支持初创期、种子期企业发展。(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临沂银保监分局;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等)

(二)发挥资本市场引领带动作用,优化金融体系结构

6.分类指导推动企业上市。抢抓北交所设立机遇,着力推动创新型中小企业特别是“专精特新”企业到北交所上市。推动“硬科技”企业、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到科创板、创业板上市。争取沪、深、京、港证券交易所和全国股转公司的资源支持,组织开展“走进上交所”等研学活动。(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临沂银保监分局;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7.加大后备资源培育力度。开展企业上市“县域突破”,推动实现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县域全覆盖。重点挖掘先进制造业和“专精特新”企业纳入上市后备资源库。引导市内优质企业到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针对全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打造“高成长板”。(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8.拓宽直接融资渠道。支持企业发行信用债券、可转换债券等,改善融资结构。支持优势产业上市公司通过整体上市、分拆上市、定向增发、并购重组等方式实现规模扩张和产业转型。稳步扩大市新旧动能转换基金规模,引导带动一批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并购资本、产业基金等发展。(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配合单位: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等)

(三)加快地方金融改革开放,提升金融发展活力

9.推进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展。充分发挥全市农商行和城商行支农支小市场作用,进一步提升综合竞争力。做好利用政府专项债补充地方法人银行资本工作。(牵头单位:临沂银保监分局、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

10.高质量推进临沂市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改革试验区建设。整合涉农信用信息,推动“乡振通”平台业务扩面增量,到2022年底初步形成稳定可持续的信用信息采集与供给机制、科学精准的服务机制、完善的查询应用机制,争取年底授信笔数超过4万笔、授信总金额突破160亿元,实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据归集全覆盖,信用数据查询达20万次,纯信用担保产品“融信担”担保授信金额突破2亿元。加快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农村产权交易市场,进一步服务“三地一股权”改革(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质押贷款),力争年底平台交易金额累计突破1亿元。聚焦公益及半公益项目融资,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实行重点拟上市企业领导帮包制,因企施策帮助企业解决上市过程中的困难问题,加快国铭铸管、山东慧眼通、东岳机械等重点拟上市企业上市进程;加大对企业直接融资的扶持力度,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加大绿色公司债券、绿色中期票据、碳中和债等绿色金融债券发行规模,推动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到齐鲁股权交易中心乡村振兴板挂牌融资。(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临沂银保监分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大数据局)

(四)切实维护区域金融稳定,夯实金融安全发展基础

11.强化金融风险监测预警。用好“金安工程”平台,对平台推送的风险线索开展线下核查,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做到金融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加快推进全市重点企业金融风险运行监测系统重建工作,完善监测手段,及时发现并预警重点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中的潜在金融风险。(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配合单位: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临沂银保监分局)

12.着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力度,协调推动全国性银行驻临分支机构加强对上汇报沟通,争取对临沂核销、批转额度和资源倾斜。对企业流动性、债券兑付、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私募基金等领域风险,加大监测预警和协调处置力度。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行政执法年活动,认真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强化工作机制,加大打击力度,提升行政处置效能,防范化解风险,保护群众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临沂银保监分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中级法院)

三、推进措施

(一)加强融合联动。落实《临沂市财政金融政策融合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奖励措施》,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机制,综合运用风险补偿、贷款贴息、引导基金等方式,加大对“三农”、小微、科创、绿色等重点领域资金支持。鼓励引进培育地方金融机构,推动现代金融产业集聚发展。(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配合单位:临沂银保监分局)

(二)加快队伍建设。深入贯彻“人才强市”战略,以金融机构(组织)为载体集聚高端金融人才。配合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组织实施齐鲁金融人才工程等金融人才评选推荐工作,推进金融系统队伍建设,激发金融人才创新活力。加大与市内外高校的合作力度,充分发挥高校学术研究和人才智库作用,为金融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配合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强化协同协作。压紧压实现代金融产业专班任务责任,强化对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完善金融管理部门数据信息共享机制。科学统计金融领域数据指标,加强对金融运行情况的分析研判,扎实推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金融服务措施精准落地。(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临沂银保监分局)


现代轻工纺织产业2022年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一)综合竞争力持续增强。推动现代轻工纺织产业供给持续优化,综合竞争能力稳步提升,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高。2022年,做大做优百亿级企业1家、十亿级企业20家以上。(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创新能力持续提升。产业技术进步和创新能力不断提高,企业研发机构加快建设,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逐步提高,创新体系逐步完善。2022年,新增市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10家以上。(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

(三)产业生态持续完善。龙头企业带动性明显增强,中小企业协同配套水平显著提高,做大做强沂水县淀粉糖及休闲食品省级特色产业集群、费县绿色家居材料省级特色产业集群,支持新程金锣、金胜粮油、泰森日盛等省级“链主”企业协同合作,全力推进全产业链优化提升。(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产业链优化升级行动

1.抓好“链长制”工作推进机制。系统谋划淀粉及淀粉制品制造、畜禽屠宰加工、植物油、果蔬加工、酒水、纺织品等传统优势产业链。制定产业链条清单,明确发展路径,落实落细各项任务,推动产业向集群化、链条化发展。推动相关政策、资源向现代轻工纺织产业集聚,打造标志性产业链。(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

2.梯次培育产业链关键企业。制定实施《临沂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方案》,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深入开展企业梯度培育、创新提升、产业链协同、数字化赋能、人才培育、市场开拓“六项行动”,支持产业链关键环节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突破。2022年新培育省级“专精特新”企业10家以上,市级“专精特新”企业20家以上。(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发挥大、中、小企业在创新研发、成果转化、市场开拓中的不同优势,加快打造定位精准、产业配套、优势互补、协同协调的产业发展区域布局。2022年,进一步做大做强沂水淀粉糖及休闲食品省级特色产业集群和费县绿色家居材料省级特色产业集群,继续做好2022年度省级特色优势食品产业集聚区申报工作。(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

(二)开展科技研发创新提速行动

4.建设一批创新载体。新建一批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制造业新型研发中心、“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等创新载体。培育壮大金锣文瑞食品、韩师傅集成家居、利华纸业、金胜粮油、靓华制衣等5家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进一步夯实研发创新基础。(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

5.推动一批科技成果转化。推进实施产学研深度融合联合工作机制,及时了解发布产业技术、人才需求,组织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与省内外高校院研精准对接,实现产业链、创新链精准匹配,促进更多科技创新成果在我市转化。举办首届“市长杯”工业设计大赛,进一步集聚工业设计资源,积极推动科研成果产业化,塑造我市产品创新的新形象。(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

(三)开展智能化绿色化转型行动

6.实施智能制造工程。推动5G、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行业深度应用,开展以设备换芯、生产换线、机器换人为核心的智能化升级改造。2022年,争取新增2个省级以上、8个市级以上数字化车间、智能制造工厂、智能制造场景。(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7.推动全链条数字化转型。开展“上云用数”行动,在智能化生产、数字化管理、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等方面挖掘一批典型案例,示范带动提升全链条数字化发展水平。开展食品产业数字化赋能拓展系列活动,促进数字技术与食品工业深度融合。2022年,争取新增工业互联网应用标杆企业1家,并予以财政补贴或奖励。(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8.加快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快推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绿色制造提升行动,在现代轻工纺织领域新培育一批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2022年,新增1个省级绿色工厂,3个市级绿色工厂。组织开展2022年印染企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推动印染行业绿色发展。(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开展稳市场扩消费行动

9.深入推进“三品”战略。强化数字思维引领和数字技术应用,推动开展数字“三品”行动。实施食品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特色优质食品提升工程,稳步提升“齐鲁粮油”、“齐鲁美酒”等公共品牌影响力。2022年,争取新增5个产品入选省级特色优质食品目录。(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

10.推动预制菜产业发展。紧扣预制菜发展热潮,鼓励企业挖掘消费者个性需求,实现传统优势与新兴产业对接,重点培育金锣、先每、青果、泉润等企业,加快发展预制菜产业。组织成立预制菜专业委员会,引导企业抱团发展,全面提升我市预制菜企业知名度。制定预制菜团体标准《预制菜加工技术规范》,推动构建预制菜质量安全监管规范体系,提升预制菜产品整体质量水平。(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五)开展人才强企行动

11.开展行业精准对接培训。面向重点行业的董事长、总经理、二代接班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开展企业管理、创意设计、数字化转型、品牌打造、市场营销等多方面的精准化、系统化培训,全面提升企业家能力素质。举办食品企业国家诚信标准体系贯标培训班,加快推进诚信管理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2.打造有实力的产业队伍。深入挖掘有重大技术突破的创新人才或团队,推荐申报工信部高层次人才、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等。深度推进产教融合,鼓励行业龙头骨干企业联合相关高校院所共建实习实训基地。围绕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智慧化水平,加大泰森日盛省级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水平,加快培养适应新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要求的高技术高技能人才。(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推进措施

(一)加强部门联动。建立健全横向协同、上下联动的产业协调体系和工作机制,强化部门联动配合,按照年度行动计划,开展相关产业政策的研究制定和争取落实,谋划相关产业发展方向及突破重点,协调重大项目的争取、落地和建设等。(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

(二)优化发展环境。将产业链、产业集群重点项目及时纳入市重点项目体系,从土地供给、环境容量、能耗(煤耗)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推动落地见效。支持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引导轻工纺织企业积极参加产业博览会、高层论坛等活动,不断提升企业的品牌影响力。(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

(三)落实政策扶持。全面梳理现代轻工纺织产业领域相关政策,扩大政策宣传覆盖面和知晓度。加大行业领军企业培育,对经济效益增长、吸纳就业不减、绿色和可持续发展成效突出的企业积极争取省“十强产业”政策支持。(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临沂市“十大扩需求”2022年行动计划

基础设施“七网”2022年行动计划综合立体交通网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市第十四次党代会、市人民代表大会等要求,加快推进交通强市建设,逐步构建临沂市“三网两圈两枢纽”综合立体大交通格局,推动临沂交通高质量发展,为推动临沂实现“走在前、进位次、提水平”提供强有力支持。2022年度,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完成年度投资204亿元,重点推进40个重点项目,同步做好相关项目的前期工作。

二、主要任务

(一)铁路。力争开工建设京沪高铁辅助通道潍坊至宿迁段,积极谋划莱芜至临沂高速铁路项目;年内建成山东如通铁路货运有限公司专用线,山东钢铁集团永锋临港有限公司临港铁路物流园支线永锋专用线,临沂临港疏港铁路(支线段),持续推进山东清沂山石化科技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续建项目。积极谋划董家口到沂水铁路项目。(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铁路民航事业发展中心,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机场。持续推进临沂启阳机场航站楼改扩建及附属工程续建项目。积极谋划临沂平邑通用机场,临沂兰山通用机场新建项目。(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铁路民航事业发展中心,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高速公路。持续推进临淄至临沂、临沂至滕州高速公路项目。积极谋划董梁高速、临沂至东海(鲁苏界)等高速公路项目。(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四)普通国省道。持续推进G205山深线郯城绕城段新改建工程,G206威汕线莒南官西坡至河东汤头段新改建工程,山东(临沂)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中心项目建设。力争开工建设G518临港至临沂段快速化改造工程,G327连固线费县绕城段项目,积极推进G518日定线费县段等新建续建养护大中修工程。(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五)市(县)域快速路网。持续推进长深-京沪高速公路临沂北连接线改建工程,沂河滨河东路刘道口闸至郯城城区段改造工程(沂河生态观光旅游路工程项目)二期,莒南良沂线改建工程,沂蒙路与临沂北外环立交工程,费县祊河北岸快速通道工程,G25长深高速莒南县石莲子互通立交及连接线工程等项目。力争年底开工建设解放路西段拓宽改造工程,G1511日兰高速薛庄互通立交及连接线项目,S38岚菏高速新兴互通立交及连接线工程等项目。(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六)农村公路。2022年计划完成新改建农村公路1000公里,完成60个行政村的通户道路硬化工作,改造危旧桥101座, 完善700公里重要村道安全设施,完成农村公路养护工程2000公里。(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七)客货运枢纽。持续推进鲁南高铁莒南站综合客运枢纽、郯城公交枢纽、山东云仓冷链仓储加工项目、中通快递鲁南(临沂)智能产业园、新明辉智慧仓储物流园等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

(八)公共交通。计划新增300台公交车,开工建成东兴路、沂州路、陶然路、公交专用道,力争开工建设高铁公交停保场。(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三、推进措施

(一)强化组织协调。建立健全行动计划实施协调推进机制,充分发挥市交通基础设施重点工程推进工作专班的作用,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牵头单位:市交通基础设施重点工程推进工作专班,配合单位:综合交通运输工作领导小组及重点建设项目、铁路、民航建设工作专项小组成员单位)

(二)强化资金保障。积极争取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有关资金支持,获取上级专项资金补助。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充分发挥现行奖补政策的引导、规范、支持、激励作用。深化交通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快形成多层次、多元化投融资格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用地保障。积极争取重大项目纳入国家、省级相关规划,强化建设用地供给,充分利用国家、省级预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与国土空间规划做好衔接,加强耕地占补平衡保障。优化交通设计理念,合理控制建设项目用地规模,提高土地综合利用效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现代物流网

一、工作目标

以建设临沂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为抓手,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全面提升物流行业标准化、信息化、集约化、智慧化发展水平,基本形成立体物流网络格局,大幅提升物流综合服务能力,现代物流网成为支撑引领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

(一)立体物流网络格局基本形成。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引领作用显著提升,服务全域经济发展的立体化物流网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多层次、多元化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总体形成。城区物流配送基本实现1小时送达,城乡物流配送基本实现3小时送达,共同配送模式有效推进,物流时效性大幅提高,物流成本显著降低。

(二)物流综合服务能力大幅提升。社会物流总费用与地区生产总值的比率下降1个百分点,机场货邮吞吐量达到1.5万吨,到发国际货运班列300列,快递业务量突破14亿件。物流“一单制”稳步推进,集装化水平显著提升。临沂国家物流枢纽运营标杆企业示范成效显著,可复制、可借鉴的枢纽建设运营经验有效推广。

二、主要任务

(一)网络设施强基畅通

1.推进物流枢纽提质扩容。积极推进临沂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完善枢纽功能、提升服务能力,全面融入“通道+枢纽+网络”国家物流体系。实施境外流通节点枢纽建设工程,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RCEP成员国建设货物集散中心,在日韩、欧盟等国家和地区节点城市建设境外物流园区、仓储和分拨中心。稳定运行欧洲方向和中亚方向国际货运班列,争取常态化运行东南亚方向和蒙古方向班列,2022年争取开行班列300列以上。(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铁路民航事业发展中心)

2.加快构建立体物流通道。实施陆向物流通道优化工程,强化重大物流基础设施的功能协同,巩固公路物流传统优势,提升铁路物流货运能力。实施海向物流通道畅通工程,积极与青岛、日照、连云港等港口开展物流合作,发展基于海向通道的国际物流业务。探索建设空中物流通道,依托临沂启阳国际机场,稳定运行临沂至广州、深圳、韩国首尔全货机航线,尽快开通至日本和东南亚国家的全货机航线。(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铁路民航事业发展中心、市发展改革委、临沂海关)

3.健全城乡物流网络体系。全面优化城乡高效配送网络,强化干线接卸、前置仓储、分拣配送能力,促进干线运输与城乡配送有效衔接,引导连锁零售企业、电商企业等加快向农村地区下沉渠道和服务。加快县级快递园区、乡镇快递共配中心和村级快递服务站建设,健全县乡村三级寄递物流配送体系。培育壮大县域流通功能主体,加快流通模式创新发展,重点推进一批农产品物流、城市配送、批发市场、电商快递等设施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合作社)

(二)重点领域补短促融

4.深入开展多式联运工程。实施铁路入企入园和联运换装设施升级改造工程,国绕产业园区、物流园区、大型工矿企业等重要节点,加快推进铁路专用线建设,解决好铁路运输“最后一公里”问题,建设具有多式联运示范作用和公共服务属性的综合货运枢纽。扎实推进多式联运“一单制”改革试点工作,推动各种运输方式单证互认和信息共享,打造陆海空一体化多式联运中心。(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临沂海关、市铁路民航事业发展中心、临沂车务段)

5.推动电商物流创新发展。支持特色农产品主产区打造县域电商产业集聚区,推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经验。加快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创新监管模式,扩大跨境电商进出口规模。鼓励在境外流通节点建设跨境电商平台、产业园、公共海外仓,争取列入省级重点培育名单。促进快递园区与电商园区融合提升,畅通电商线上销售和线下快递渠道,争创国家农村电商快递协同发展示范区。(牵头单位:市商务局、临沂海关)

6.促进快递物流协同发展。加快物流快递企业区域分拨中心建设,支持国际性、全国性物流快递企业落地我市。深入实施快递“进村”工程,打通城乡大动脉,畅通乡村微循环,参与建设县域快递物流配送中心和快递物流信息平台,促进推动辐射县域的县级寄递物流园区建设运行、乡镇寄递物流共配中心建成投产、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完善提升。畅通农产品上行寄递服务渠道,建设一批国家级快递服务现代农业单类产品外销示范项目。(牵头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供销合作社)

7.补齐冷链物流设施短板。加快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全面参与省域“两纵”冷链物流通道和国家冷链物流大通道南北交互主枢纽建设,重点围绕肉制品、果蔬、乳制品、医药等品类打造冷链物流基地,推进冷链产品产运销一体化运作,提升全程“不断链”水平。深入实施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工程,在果蔬等鲜活农产品主产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一批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持续推进一批试点县建设,基本建立布局合理、产需衔接、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基础设施网络。(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合作社)

(三)支撑体系提质增效

8.大力培育现代物流企业。鼓励物流企业评级评星,支持我市物流企业申报国家A级物流企业和省星级物流企业(园区),培育形成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大型综合物流企业和物流服务品牌。引进和培育全球性物流企业、国家级大型物流企业、专业化中小物流企业,形成梯队完整、业态丰富、竞争能力强的物流企业集群。(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临沂商城管委会)

9.实施物流行业数字赋能。推动货运物流数字化发展,鼓励网络平台道路货运、车货匹配、智能航运等“互联网+货运物流”新模式发展,积极拓展北斗卫星定位系统在物流运输方面的应用。完善集智能运输、动态优化、自动分拣、智能云仓、智慧配送等于一体的智慧快递物流体系,建设一批5G智慧快递物流园区。(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

10.加大物流周转箱循环共用。开展物流周转箱循环共用试点示范,推广应用标准化车辆、标准化托盘、标准化周转箱,提高运输装备的现代化、标准化水平,提高物流周转箱循环共用的应用比例,逐步建立生产—仓储—中转—消费之间的循环使用体系。(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三、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强化协调联动,建立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加大政策创新和支持力度,确保行动计划落到实处。市发展改革委加强组织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督促检查和跟踪分析,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快项目推进。切实将项目建设作为推进行动计划落实的重要抓手,加强现代物流重点项目谋划储备,建立储备库和动态调整机制。加快推进项目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境评价、节能审查、立项审批等前期工作,为项目实施创造良好条件,力争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对已开工项目加快建设进度,及时协调解决困难问题,确保项目尽早投产达效。加大项目督导检查力度,适时开展绩效评估。(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大要素支持。落实“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强化土地、能耗等要素保障服务,推动项目尽快落地。探索新型物流用地供应保障模式,支持交通运输枢纽综合立体开发和骨干通道沿线土地物流功能开发,充分利用碎片化闲置低效土地开展物流服务。积极支持利用工业企业旧厂房、仓库和存量土地资源建设物流设施或者提供物流服务,涉及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或者租赁的,按规定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

(四)拓宽融资渠道。加强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对现代物流重点项目建设给予积极支持。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安排上,向符合条件的重点项目倾斜。鼓励金融机构为现代物流重点项目提供金融支持,通过信贷投放、债券投资等多种方式有效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向现代物流基础设施领域。(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能源保障网

一、工作目标

到2022年年底,电力总装机达到1300万千瓦左右,其中,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680万千瓦以上。全年煤炭产量稳定在35万吨左右,天然气供应量23亿立方米左右。全年完成能源基础设施投资90亿元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清洁能源“两示范”建设

1.整县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示范。坚持“一县一策”,组织编制6个国家试点县规划建设方案,总规模150万千瓦左右。总结推广沂水县、郯城县等整村规模化开发建设经验,形成集中汇流送主网、就地就近消纳等开发利用模式,加快整县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开工规模30万千瓦,建成20万千瓦以上。完成年度投资6亿元。(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国网临沂供电公司)

2.“百乡千村”绿色能源发展示范。加快沂水县许家湖镇等5个乡镇、沂水县诸葛镇东河西村等37个村首批标杆建设工作,推进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综合开发利用,打造农村地区用电、供暖、炊事清洁用能新模式,建成3个左右“标杆乡镇”、25个左右“标杆村”。(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国网临沂供电公司)

(二)增强电力供应链

3.加快煤电机组更新改造。大力推进煤电灵活性改造和供热改造,实施华能临沂发电有限公司灵活性改造项目,完善国家能源费县发电有限公司供热改造项目前期手续,改造机组总规模达到100万千瓦,2023-2025年改造完成后新增供热面积4000万平方米。坚持“替代优先、先立后破”原则,采用“上大压小”“上新压旧”“上高压低”方式,合理布局建设大型高效燃煤机组,国企介入推动临沂华盛江泉能源有限公司2×35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建设,关停退出小煤电机组9万千瓦,煤电装机控制在610万千瓦左右。完成年度投资960万元。(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国网临沂供电公司)

4.推动燃气机组建设工程。完善临沂兰山西城分布式燃机项目、临港燃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前期手续,具备条件后开工建设,装机规模40万千瓦;启动华能临沂2×9F级燃机热电联产项目前期工作。完成年度投资3000万元。(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国网临沂供电公司)

5.增强电网支撑能力。积极推进年底前计划新增投产的重点电网项目,督促电力企业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强化电网升级改造,持续推进灵泉、东环、七里沟等220千伏重点项目,切实提高电力供应保障能力。完成年度投资19.5亿元。(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国网临沂供电公司)

6.推进先进储能技术规模化应用。重点建成中核郯城储能电站、沂水独立储能电站等项目,装机规模20.1万千瓦;积极推进国华兰陵压缩空气储能项目建设。全市新型储能规模达到20.35万千瓦以上。完成年度投资8亿元。(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国网临沂供电公司)

7.加快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建成沂蒙抽水蓄能电站项目,装机规模120万千瓦;启动蒙阴华皮岭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前期工作,装机规模100万千瓦。完成年度投资5亿元。(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国网临沂供电公司)

(三)稳固煤炭供应链

8.稳定煤炭供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全力增产保供,组织地方煤矿科学制定生产计划,每月调度煤矿生产计划完成情况,督促煤矿严格按核定能力组织生产,市内煤炭产量稳定在35万吨左右。(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9.完善煤炭储备体系。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建设煤炭储备设施,增强社会储备能力。配合省能源局加强对株柏煤矿政府可调度煤炭储备管理。督促安泰能源加强自有储煤场设施设备维护管理,保证储煤场正常运行。(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四)完善油气供应链

10.完善油气输送网络。立足构建“一网双环”输气格局,推进山东环网东、南干线天然气管道项目建设,建成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工程(永清-上海)临沂段,天然气管道里程达到460公里以上。加快原油成品油管道建设,开工董家口-沂水-淄博输油管道建设,原油、成品油管道里程分别达到106公里、424公里。完成年度投资50亿元。(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1.加强油气储备能力建设。推进临沂市城投能源集团有限公司LNG调峰储备中心项目建设,储气能力达到2060万立方米。完成年度投资2亿元。(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五)守牢行业安全生产底线

12.加强煤矿安全生产。以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抓手,严格联系包保、驻矿监管、安全巡查等制度落实,加大“四不两直”督导检查力度,每季度组织开展重大风险分析研判和预警管控,全面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加快推进“电子封条”建设,实现出入井人员、矿井生产状态等远程监测“全覆盖”。深入推进煤矿智能化发展,建成智能化采煤工作面1个,提高智能化开采产量。(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3.加强油气管道保护。集中开展油气管道隐患和高后果区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加快推进中石化临沂分公司油库迁建涉及鲁皖管道迁建工程项目,贯彻落实省油气管道智能化建设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分布式光纤预警、在线泄漏检测与定位、5G巡线、视频天网等智能化系统建设,中俄东线、山东天然气环网东、南等新建管道实现智能化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用;配合实施鲁皖线在役管道数字化恢复工程;配合建立全省油气管道数字地图和全省油气管道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加快推动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视频监控建设,年底前实现100%全覆盖。(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

14.强化电力运行管理。强化电力生产运行调度、分析,加强发电运行安全管理。制定迎峰度夏度冬和重点时期保电预案,动态修订有序用电、用户轮停、市场化可中断负荷方案和事故拉路序位,组织开展全市电力保供暨大面积停电政企联合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建设60万千瓦削峰和20万千瓦填谷电力需求响应资源库,科学足额编制8级有序用电方案,最大压限能力180万千瓦。持续开展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优化电力设施运行环境。系统推进电网智能化建设,全面开展电网智能巡检,220千伏及以上变电站、110千伏及以上线路全部实现智能巡检。(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国网临沂供电公司)

三、推进措施

(一)燃机项目方面。会同相关部门、单位落实省燃气机组“容量电价+电量电价”两部制电价疏导政策措施。将燃机项目调峰容量视作可再生能源配建储能,允许燃机进入电力现货市场,提高调峰燃机发电价格。(市发展改革委、国网临沂供电公司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储能项目方面。会同相关部门、单位落实省制定的电力现货市场下新型储能发展政策和运行机制;根据电力现货市场交易规则,对独立储能按充放电容量进行容量补偿;示范项目充放电量损耗部分按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单一制电价执行;光伏发电项目按比例要求配建或租赁示范项目的,优先并网、优先消纳。探索推动抽水蓄能电站享受新型储能相关政策,推动抽水蓄能电站进入电力市场,平等参与电力中长期交易、现货市场交易及辅助服务市场。(市发展改革委、国网临沂供电公司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煤炭油气储备项目方面。1.支持天然气储备能力建设,优先将符合条件的项目逐级纳入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库,按程序给予重点支持。(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2.煤炭、天然气、石油承储企业取得的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符合条件的,可作为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不征收企业所得税,承储企业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可按规定加速折旧。对参与政府可调度煤炭储备的物流企业,其自有(包括自用和出租)或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符合规定条件的,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承储企业符合条件的增值税留抵税额按规定予以退税。(牵头单位:市税务局)


市政公用设施网

一、工作目标

完成合流制市政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146公里,郯城县实现整县制雨污合流管网清零;累计8个城市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改造,再生水利用率提高2个百分点;完成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17.51公里,建(构)筑物违规占压燃气管道隐患清零;新建燃气管网200公里、供热管网60公里、供水管网50公里;新改建城市道路80公里;中心城区至少1个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二、主要任务

(一)大力推进“两个清零、一个提标”。制定临沂市城市排水“两个清零、一个提标”工作方案。开展城市建成区雨污合流管网摸底调查,全面梳理管线底图,加快制定改造方案,列入年度城市建设投资计划,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城市道路建设顺势推进。完善黑臭水体档案,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健全黑臭水体治理长效机制;对新排查发现的黑臭水体,一次性整治到位并组织验收。评估污水处理厂设施处理效果和出水水质,制定改造提升方案,逐步达到准Ⅳ类标准。(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

(二)持续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根据《全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的七项重点工作任务要求,继续保持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高压态势,坚决遏制燃气事故多发势头。严格落实燃气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城市燃气系统风险识别,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有序推进运行20年以上的老旧燃气管网改造,整改治理一批长期存在、反复发生的安全隐患。(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三)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坚持源头减量,逐步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系统。因地制宜设置简便易行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装置,合理布局居住社区、商业和办公场所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箱房、桶站等。到2022年底,中心城区至少有1个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其他县区(开发区)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四)加快城市道路桥梁建设。加快城市快速路建设,完成沂河路快速化改造工程、陶然路快速化改造工程,进一步完善快速路网体系;升级改造主干路,畅通主干路网,加快滨河大道提升改造工程建设,实施创业路、通达南路取直等工程;打通王庄路、兴盛路等27条“断头路”,畅通微循环;实施通达路华丰A区、解放路人民医院等8座过街天桥工程,解决人车交织混行问题,优先保障慢行空间及路权;加快实施通达路祊河桥及两岸立交改造、北京路沂河桥及两岸立交改造工程建设,疏通过河瓶颈,缓解现有过河通道交通压力。(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五)强化城区防涝设施补短板。雨水管渠建设改造项目设计重现期要执行《室外排水设计标准》标准上限值。结合城市雨污合流管网改造,逐步对设计重现期2年以下的雨水管渠进行改造提升。开展城市排水管网排查,实施排水管网混错接改造、破损修复,汛前清掏积存的淤泥、垃圾,并将污水排入污水管网。推进排水设施提升和积水点改造,实施通达路道路及排水改造工程、兰山老城区排水管网结构性检测修复工程、北城新区一期西部水系涵墙修复及护栏安装等工程。(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

(六)提升集中供热保障能力。加快供热管网和热源建设,实施国能费县热源长输管网工程;开展展城市集中供热节能挖潜,做好服役年限超过20年的热网评估论证,对“跑、冒、滴、漏”问题严重、热损较大的管网进行更新改造,重点加大二次管网改造力度。推广运用智慧热网系统、无人值守热力站、管道漏点预警监测等新技术新材料。(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七)提升城市供水设施水平。全面执行新的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有序推进深度处理工艺。实施供水管网的周期性排查与评估,建立超期服役、运行故障管网的更新改造制度,保持管网良好输配能力。推进城市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和日常检漏,完善统计制度,有效降低管网漏损。加强水厂、加压站等重要设施安全保卫,修订应急预案、落实应急物资、开展应急演练。(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八)提升园林绿化品质。结合旧城改造、老旧小区改造、违建拆除等城市更新重点工程建设,优先考虑“留白增绿”,推进综合性公园建设,实施罗庄区百花湖公园、河东区北京路公园、经开区健康城公园等五大公园,通过见缝插绿、拆违建绿、破硬增绿等形式进行绿化改造,拓展绿化空间,建设口袋公园143处,结合公园建设和绿地建设,同步配建停车位,着力提升公园绿地均衡性、可达性、便民性。(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

三、推进措施

(一)强化年度任务细化。指导各县区(开发区)依据行动计划制定本地区实施举措,建立年度项目清单,明确每个项目的建设内容、责任主体、开工时间、年度投资计划、完成时限。各行业(道桥、供水、排水及污水处理、燃气、热力、环卫、园林)主管部门确定责任科室和联系人具体负责市政公用设施网相关工作。(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

(二)强化项目建设推进。加快项目立项、土地、环评等手续办理,推动尽早开工建设;已经开工或续建项目,加快建设进度,确保按计划完成;在抓开工抓进度的同时,加强项目谋划储备。建立市县两级调度制度,及时掌握项目进展。针对项目特点,着力扩大融资渠道,吸引各类资金积极参与。(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三)强化质量安全管理。按程序办理工程质监、安监手续,落实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五方责任主体责任。加强施工人员教育培训,严格现场安全管理和问题整改销号管理。精准研判工程项目面临的各类安全风险隐患,重点预防市政管网基坑沟槽塌方类事故、用电、高架桥危大工程和高坠等事故发生。(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现代水网

一、工作目标

2022年,全市围绕“两廊九脉,三纵一环,七横多库,通江达海”市级水网总体布局,以优化水资源配置格局、完善防洪减灾体系、强化河湖生态系统保护治理、打造数字化智慧化现代水网为建设重点,加快构建临沂现代水网,全市水利工程建设确保完成投资40亿元。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水资源配置格局

1.新建大型水库工程。重点推进双堠水库工程前期工作,力争年内开工建设;对沂河黄山水库进行规划方案论证。(牵头单位:市水利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林业局)

2.大中型水库增容工程。开工建设临沭县凌山头水库增容工程,提升现有工程供水能力。(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3.新建小型水库。积极推进沂水县辛子山等小型水库前期工作。(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4.河道拦蓄工程。完成平邑县东阳拦河坝工程,加快推进郯城县重坊橡胶坝、兰陵县吴坦河北外环橡胶坝水源工程、兰陵县吴坦河芙蓉桥橡胶坝水源工程、费县温凉河巩庄水源工程等河道拦蓄工程,开工建设罗庄区陷泥河店子橡胶坝、沂南县蒙河双堠水源工程,增加拦蓄水量。(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5.区域引调水工程。加快推进中心城区水系连通工程中的河湾水源向祊河补水一期工程、李公河防倒漾闸及管理区域提升改造工程建设,开工建设莒南县陡山水库至石泉湖水库水系连通工程区域引调水工程。(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6.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推进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工程建设,对农村供水设施和管网更新改造,计划完成投资2703万元,维修改造101处工程,提升改善249万人饮水水平。(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二)完善防洪减灾体系

7.河道治理工程。积极推进沂沭河上游堤防加固工程等骨干河道工程建设,加快推进罗庄区电厂河防洪治理工程、高新区南涑河综合整治工程、河东区汤河东支治理工程、河东区汤河上游治理工程等中小河流治理任务,开工建设高新区燕子河综合整治工程、河东区汤河八湖段治理工程、沂南县蒙河三期治理工程等项目。(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8.重点涝区治理工程。加快推进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沿运片邳苍郯新片区治理工程建设。(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9.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推进实施费县北新庄村拦河闸除险加固工程、临沭县中型水闸等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完成14座新出险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10.强化水旱灾害防御。细化完善防御洪水方案、超标洪水防御预案、水库调度运用方案(计划)等编制工作,完善监测预报预警,提供防汛抢险技术支撑,科学实施水工程联调。(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三)强化河湖生态系统保护治理

11.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沂蒙山泰山区域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2022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75平方公里。推进沂蒙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水利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2.河湖水系生态建设。完善河湖长履职细则,加强河湖长考核,提高巡河巡湖质量。持续推动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组织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分级分批推进美丽幸福河湖基准达标建设。(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13.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完成兰山区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任务。(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四)打造数字化智慧化现代水网

14.加快数字化建设。推进数字河湖建设。(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五)其他水利项目

15.完成2022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等其它水利工程。(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三、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联席会议作用,健全工作机制,统筹推进2022年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指导各县区(开发区)建立相应工作协调机制。(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二)强化资金保障。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完善现代水网建设投入机制,按照有关规定将相关项目纳入本级财政支持范围,按照项目事权与支出责任,足额筹集资金,保障规划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各级政府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加大对现代水网建设的支持力度,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和运营。(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利局)

(三)落实责任分工。强化水利建设项目与土地、资金、环境等要素统筹和精准对接。市水利局负责加强督促指导调度,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及时下达投资计划,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办理土地预审等相关手续,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和生态环境局负责项目审批及项目环评手续,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指导办理文保手续和文物保护工作。(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四)强化督导调度。建立定期调度通报机制,建设进展情况周调度、月通报,对推进不力的约谈县区有关负责同志。定期开展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力的严肃问责。(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新型基础设施网

一、工作目标

(一)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迈上新台阶。2022年,新建并开通5G基站5000个,累计建成15000个,实现乡镇驻地以上5G信号连续覆盖,光纤入户率97%以上。

(二)融合基础设施建设开创新局面。2022年,打造3个在全省具有影响力的面向行业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工业互联网安全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引导中小微企业逐渐将重点环节和核心业务向云端迁移,力争新增上云工业企业300家以上。建成智能网联公共充电桩5千台以上。全市数字校园覆盖率达到98%。建成市级“城市大脑”。

(三)创新基础设施建设引领新发展。2022年,争取新建7家以上省级创新平台。新布局建设20家市级技术创新中心,2家市级创新创业共同体,新培育认定20家市级企业技术中心,15家市级工程研究中心,30家市级重点实验室,新备案1家省级新型研发机构。

二、主要任务

(一)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行动

1.推动物联网深度覆盖。加大NB-IoT网络部署力度,实现县级及以上城区普遍覆盖,室内、交通路网、地下管网、现代农业示范区等应用场景深度覆盖。(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信息通信发展办公室)

2.建设高质量5G网络。新建并开通5G基站5000个,年底前累计建成并开通15000个,推动县级以上城区、乡镇镇区5G网络全覆盖,并向有需求的重点行政村延伸,5G用户普及率达到40%。优化重点场景室内5G网络覆盖,推进5G网络在大型商超、交通枢纽、体育场馆、景点等重点场所的深度覆盖,完善数字经济园区、智慧化工业园区、重点医院、校园等重点区域的5G覆盖。(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信息通信发展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

3.搭建高速畅通固定宽带网络。分片区、分批次开展千兆光纤网络能力升级,完成县级以上城区10G-PON设备大规模部署。加快完善政府办公区、重点产业园区、商务楼宇以及学校、医疗卫生机构等场所千兆光纤网络覆盖,大力推动光纤到房间(FTTR)标准化工作,加快城镇老旧小区光分配网千兆接入能力升级,2022年年底前千兆光网覆盖家庭达到70%。持续提升IPv6端到端贯通能力,不断提高网络、数据中心、内容分发网络(CDN)、云服务等基础设施IPv6网络性能和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信息通信发展办公室)

4.推动标识解析节点建设。积极对接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工业互联网研究院,支持行业骨干企业与基础电信运营商、互联网企业合作,以点带面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支持企业开展基于标识解析服务的关键产品追溯、全生命周期管理、供应链协同等应用创新。(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信息通信发展办公室)

5.建设集约绿色大数据中心。加快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用地、用电等方面政策,推动临沂移动、华为等六大数据中心高质量发展。以服务产业数字化转型为导向,坚持“云、边、端”协同,全面推动市级新型数据中心建设。到2022年底,全市在用数据中心标准机架达到8500个,充分满足海量存储服务需求,提升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应用场景支撑能力。(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

(二)融合基础设施建设行动

6.加快工业互联网建设。围绕木业、机械、冶金等特色产业集群,鼓励县区以独立或联合方式,对接华为云、浪潮云洲、万腾科技、华云等优势工业互联网服务商,率先培育3—5个垂直行业平台,形成以应用为纽带的推广模式。引导中小微企业逐渐将重点环节和核心业务向云端迁移,力争每年新增上云工业企业300家以上。(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信息通信发展办公室)

7.构建清洁高效的智慧能源系统。实现本市500千伏及以上输电通道可视化和220千伏及以上线路无人巡检作业全覆盖。统筹推进油气管道智能化等重点工程建设,积极推进煤矿智能化采煤工作面建设,提高智能化开采产量。完善“互联网+”充电设施建设,推动山东省充电基础设施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与充电运营企业平台信息共享,实现全市电动汽车充电“一张网”,到2022年底全市联网充电基础设施达到5千台以上。(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国网临沂供电公司)

8.建设智能新型的城市基础设施。加快推动“城市大脑”建设提升,2022年年底前全面建成感知设施统筹、数据统管、平台统一、系统集成和应用多样的市级“城市大脑”。推动市级“城市大脑”向下赋能,全面支撑县级智慧化的管理和服务应用。推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技术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中创新应用。(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

9.建设先进普惠的智慧民生基础设施。落实国家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加快建设智慧课堂,提供集教、学、考、评、管于一体的数字校园服务,推进教育云网融合建设,深入推进“三个课堂”常态化应用和城乡教育共同体建设,到2022年年底全市数字校园覆盖率达到98%。完善“健康临沂”平台,全面推广应用“电子健康卡”,提供智能导诊、医院就诊、移动支付等“一站式”便捷就医服务,实现“一码就医”市、县、乡、村四级全覆盖,打造“一码通行、一网共享、一生服务”的健康医疗服务体系。统筹全市优质医疗资源面向基层开展远程医学会诊、远程医学教育培训等项目,提高基层医务人员诊疗服务水平。维护养老服务管理平台数据,完善市、县、乡三级民政部门和全市养老机构的养老服务信息网络体系。加快全域智慧旅游发展,积极争取资金,推进建设智慧文旅监管服务平台,发展一批智慧旅游项目,打造沉浸式、体验型旅游场景,“推动‘一部手机游临沂’项目进展”。(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10.构筑系统完备的智慧农业农村设施体系。继续开展智慧农业应用基地申报工作,年内争取获批各类智慧农业应用基地5家以上,全市智慧农业典型应用场景总量超过20个。开展农业农村大数据样本归集工作,对企业自建涉农大数据进行鉴定优选,引导支持升级为官方涉农大数据,并统一接入市级平台,探索政企合作共建农业农村大数据资源体系的新模式、新路径。(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大数据局)

(三)积极构建系统完善的创新基础设施

11.优化提升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做好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优化整合工作。加强对市技术创新中心的统筹布局,2022年建设20家市技术创新中心。支持建设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体系,2022年争取创建7家以上省级创新平台,新培育认定20家以上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

12.高水平建设新型研发机构。实施“一产业一研究院(中心)”计划,引导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及社会资本参与,在重点产业领域布局一批产业技术研究院、新型研发机构。加快建设山东省现代物流创新创业共同体、临沂高端装备协同创新中心、天河超级计算淮海分中心、临沂市钢铁产业协同创新中心,加快布局一批产业技术创新平台。2022年备案1家省级新型研发机构,总量达到11家左右。(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3.完善科技创新支撑体系。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与大型科研仪器加入市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网,及时做好创新券兑付工作,推动更多中小微企业使用共享大型科研仪器。完善提升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各类专业化创新创业服务设施,推动各类创新服务平台高质量发展。通过开展绩效评价、后补助等措施带动科技企业孵化器、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推进措施

(一)抓好统筹推进工作。市发展改革委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各有关部门按照任务分工,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细化落实年度工作,全面推进重点任务,坚决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确保工作落地见效。(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二)强化资金保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领带动作用,加大高新技术产业创新载体培育支持力度,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产业创新中心等高能级创新平台,一次性奖励200万元、100万元,其他国家级、省级创新平台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确保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在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注重优先采购和使用自主国产化软硬件设备,强化关键设备、关键系统的自主可控和安全可靠,加强制度建设和政策宣传,确保新型基础设施的信息和网络安全。(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农村基础设施网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紧紧锚定“走在前列、全面开创”“三个走在前”总遵循、总定位、总航标,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进一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广大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夯实基础。按照“规划先行、有序建设,城乡一体、服务均衡,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建管并重、统筹推进”的原则,加快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健全完善农村路、水、电、气、物流、通信网络,切实强化农村公共服务和公共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大现代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着力构建“城乡统筹、均衡服务、经济适用、安全可靠、科学高效”的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农村基础设施网。

二、主要任务

(一)农村路网建设行动

1.提升农村公路网规模质量。组织开展农村公路“五年提质增效专项行动”,科学编制农村公路网规划,合理配置资源,优化路网结构,逐步消除路网中的“断头路”“瓶颈路”。推行行政村双车道公路建设、过窄农村公路拓宽改造,新建、改造农村公路的路面宽度一般不低于6米,沥青、水泥混凝土厚度分别达到5厘米和20厘米以上,通村道路建设与农村配套管网建设统筹考虑。2022年计划新改建农村公路1000公里。(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2.扎实推进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程。除纳入近三年内搬迁、撤村并居、社区和城区建设规划的村庄,以及远离村庄的散居户(15户以内)和常年无人居住户外,对尚未实施通户道路硬化的村庄,在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统筹推进硬化工作,打通断头路,补齐“最后一公里”的短板,基本解决村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等问题。根据不同村庄的经济条件、自然环境状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硬化方式及标准,合理选取硬化材料。2022年计划完成60个行政村的通户道路硬化工作。(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3.建设农村通行安全管养体系。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2022年开展农村公路“路长制+”规范化建设工作,农村公路每年养护里程达到总量的7%以上。强化安全意识,对临水临崖等危险和事故多发路段开展安全风险排查。2022年计划改造危旧桥80座,完善700公里重要村道安全设施。(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二)农村供水保障行动

4.进一步提升农村生活供水保障能力。按照“城乡一体、县级统管”发展思路,加速推进工程建设,持续优化运管机制。推进集中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实施现有项目规范化和村内管网改造,逐步提高农村供水保证率、水质达标率、自来水入户率和工程运行管理水平。创新工程管护机制,完善农村水价形成机制,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2022年在兰陵县、沂水县、沂南县、平邑县、费县、莒南县实施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5.进一步提升农业生产供水保障能力。持续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建设节水灌溉骨干工程,提高灌区节水水平,增强农业生产用水保障能力,切实保障粮食安全。推动农业节水工程建设,稳步扩大水肥一体化覆盖面积。加强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衔接,分区规模化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加大田间节水设施建设力度。(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

(三)农村电网及综合能源建设行动

6.加强现代化农村电网建设。积极建设“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坚固耐用、绿色智能”的现代化农村电网,稳步提升供电质量和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国网临沂供电公司)

7.加快乡村绿色能源发展。统筹推进光伏、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多元综合开发利用,探索乡村低碳发展新模式,加快农村用能革命,构建绿色低碳、安全高效农村能源发展新体系。依托配电网等能源网络,以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为切入点,探索建设集风能、太阳能、天然气等多种能源协调互补的智慧能源系统。(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国网临沂供电公司)

8.推进农村清洁取暖。推进燃气下乡、加快天然气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提高乡镇燃气管网保障水平。综合采用多种方式,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系统建设,不断提高清洁取暖比例。2022年完成15.9万户农村清洁取暖建设任务。(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四)数字乡村建设行动

9.夯实数字乡村发展基础。实现农村固定网络接入能力和速率基本达到城市同等水平,积极推进5G网络布局,提升农村地区移动宽带网络服务质量。提高农村有线电视骨干传输网络容量和安全性,推进农村接入网IP化、光纤化和终端智能化升级。完善面向农村信息服务的信息终端、手机应用,加快乡村物联网建设部署,推动乡村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2022年全市建设5G基站5000个,行政村5G网络通达率达到90%以上。(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信息通信发展办公室)

10.提升信息惠民服务水平。加快“双千兆”网络与教育、医疗等行业深度融合。全面改善农村学校教育信息化基础环境,推进乡村数字校园建设,发展“互联网+教育”,建设一批城乡中小学同步课堂教学模式改革示范项目。提升县乡医疗卫生信息化服务水平,提升远程服务能力。完善面向农村特殊人群的信息服务体系,提升救助供养效率和精准度。(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

(五)现代乡村物流建设行动

11.加快推进快递进村全覆盖。在实现快递进村的基础上,全面巩固、提升、完善快递进村服务网络,打通绿色农产品入超最先“一公里”和优质工业品下乡最后“一公里”。重点推动利用农村客运、邮政基础网络加快进村,促进服务功能叠加复用,提高进村社会综合效能,积极开展村级快件揽收、投递业务,畅通农村市场流通。(牵头单位:市邮政管理局;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12.构建县乡村三级物流网络节点。按照“县级中转、乡镇级分拨、村级配送”的原则,加快推进寄递物流网络节点建设,形成以县级物流中心、乡镇服务站、村级服务点为框架的三级物流网络。加快农村快递网点布局,鼓励发展“多站合一”的乡镇客货邮综合服务站、“一站多能”的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点,推进县乡村物流共同配送。整合交通客货运站场、快递企业网点、电商服务站点、农产品市场和流通网点等资源,加强末端网点建设。(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3.提升物流设施设备配备水平。鼓励邮政、快递企业、供销合作社和其他社会资本合作建设预冷保鲜、低温分拣、冷藏仓储等设施,增加干线和末端冷链运输车辆,开通冷链运输,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在农产品主产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新建冷库,或将闲置的房屋、厂房、窑洞等通过保温隔热改造、安装机械制冷设备等措施,改建为冷库。2022年重点推进山东佳沃冷链物流有限公司食品加工及冷链物流项目、山东青果食品有限公司冷链物流智能化改造提升项目等。(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

(六)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行动

14.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建设。扎实推进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强化乡镇教育支撑能力,提升乡镇驻地学校办学水平。改善乡镇驻地学校的办学条件,乡镇驻地学校和寄宿制学校稳定在省定办学标准之上。持续改善拟保留的农村学校的办学条件,农村中小学取暖、厕所、食堂、运动场地、功能室建设、教学设备、饮水等生活服务设施不低于城区(县驻地区域)学校。(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15.提升乡村医疗服务水平。加强乡村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在每个乡镇办好1所卫生院的基础上,在涉农县区开展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建设,构建农村地区30分钟重点疾病救治服务圈。科学统筹村卫生室布局,加快中心村卫生室、一般村卫生室、村卫生室服务点建设,积极推进村卫生室房屋产权公有。推动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提档升级。(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16.改善农村养老服务能力。建立覆盖县、乡、村、家庭的四级养老服务网络。县级层面,建设以提供失能特困老年人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敬老院。乡镇层面,建设具备集中供养、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等功能的区域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村级(社区)层面,大力发展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等为老服务设施。家庭层面,为符合条件的低收入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信息化改造,引导发展“家庭养老床位”,依托专业服务组织开展居家上门服务。2022年建设改造敬老院8处。(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17.加强乡村文体设施建设。提升农村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数量和品质,对农村公共体育设施进行提档升级。继续推进乡镇“四个一”(一个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一个灯光篮球场、一个多功能运动场、一个社会足球场)和农村健身设施建设。(牵头单位:市体育局)

(七)农村公共环境提升行动

18.巩固扩大农村“厕所革命”成果。稳步提升改厕质量,完善改厕后续管护机制。2022年计划改造5012户。(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

19.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出台《临沂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暂行管理办法》,2022年,完成232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完成登记在册的94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20.深入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认真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管理的通知》(建村〔2022〕44号),形成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管理工作合力。细化完善“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城乡环卫一体化体系,统筹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坚持源头分类管理。协同推进农村有机生活垃圾、厕所粪污、农业生产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以乡镇或行政村为单位建设一批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中心。(牵头单位:市城乡环卫一体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业农村局)

21.进一步提升村容村貌。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村庄开展农房改造,统筹推进农民住房改善工作。全面清理私搭乱建、乱堆乱放,整治残垣断壁,大力推进村庄整治和庭院整治,改善村庄公共环境。优化村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促进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传统文化相得益彰。加强村庄风貌引导,突出乡土特色和地域特点。深入实施乡村绿化美化行动,推进庭院绿化、村庄绿化,开展村庄小微公园和公共绿地建设。(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

(八)现代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行动

22.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聚焦粮食产能提升,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重点,组织编制市、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全面落实省下达的规划任务。完善高标准农田项目地力培肥、土壤改良等内容,统筹秸秆还田、深松深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农用地膜污染防治、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项目在高标准农田内落地实施。2022年建设高标准农田63.6万亩,同步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农田10万亩。(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23.提升农业园区平台支撑能力。立足县域优势特色产业,规划明确地理界线,在规模种养的基础上,通过生产、加工、科技、重量、品牌、营销全产业链开发,聚集现代生产要素,创新管理体制机制,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经营、农民受益的现代化发展平台。充分发挥现有产业园的引领作用,园区内率先实现现代化。全面整合发挥各类农业园区服务效能、加强园区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能力、增强现代农业产业孵化功能、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三、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农村基础设施网行动计划作为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市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指导各县区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意见,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投入保障。指导各县区保障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统筹安排土地出让收入用于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可按规定统筹整合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相关资金和项目,逐村集中建设。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投资收益较好、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项目。

(三)创新支持政策。落实农村基础设施网行动计划相关设施建设用地、用水用电保障和税收优惠等政策。在严守耕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的前提下,优先保障农村基础设施网行动计划中涉及的永久建设用地,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优先利用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引导各类金融机构依法合规对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提供信贷支持。落实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有关要求。鼓励村级组织和乡村建设工匠等承接农村基础设施小型工程项目,降低准入门槛。通过多渠道设置公益岗位、以工代赈等形式,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

(四)完善管护机制。建立健全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机制,明确管护主体和责任主体,健全管护标准和规范,保障落实管护经费,逐步提升管护水平和质量。明确分工,积极推进农村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县级人民政府为农村基础设施管护责任主体,乡镇人民政府履行属地管理职责,行业主管部门履行制定本领域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制度、标准和规范的职责,着力构建系统化、规范化、长效化的政策制度和工作推进机制。

 

新型城镇化建设2022年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新型城镇化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在推进我市城镇化智慧、绿色、均衡、双向发展中走在前列,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力争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比上年末提高1个百分点。

二、主要任务

(一)在推进智慧城镇化中走在前列。

1.完善城镇数字基础设施。实施5G和固定网络“双千兆”工程,累计建成并开通5G基站1.5万个,加快发展第五代超高速光纤网络,中心城区和县城住宅小区普遍具备千兆光纤接入能力,实现千兆入户、万兆入园,打造“全光网”城市。加快物联网终端部署,实现NB-IoT网络中心城区和县城全覆盖。(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加快视频终端部署,确保全市重点公共区域前端感知设备覆盖率及联网率不低于80%。(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委政法委、市大数据局)发展智慧交通,在路网感知、车路协同、信息化管服等方面取得突破,全面提升交通运行智能协同水平,路口智能信号配时覆盖率提高到40%。(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发展智能化市政设施,建设智慧灯杆、智能化综合管廊。(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

2.优化城镇数字服务供给。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公共服务深度融合,推动教育、医疗、就业、社保、医保、文化、体育、养老、救助等一批典型数字化应用场景在县区落地。加快推进民生基础设施智慧化建设,支持县区在智慧景区、智慧校园、智慧医院、智慧停车场等领域落地破题。(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

3.提升城镇数字治理能力。以数字化推进城镇治理模式变革创新,结合“城市大脑”平台建设,推进业务应用与智慧调度的横向互联、纵向贯通及条块协同,全面提升综合指挥调度、风险防范预警、事件应对处置和服务科学决策水平。(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推动智能数据分析、视频会商、视频监控、视频图像智能解析等能力共建共享共用,实现各类资源统一汇聚、管理和应用。(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大数据局、市公安局)加快数字化城管向智慧化城管转型升级,拓展平台功能和应用场景,通过非接触式执法等方式,提升城市管理执法效率和水平。(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4.提速建设新型智慧城市。推进四星级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年底前中心城区和沂水县、蒙阴县达到四星级以上,其他县区达到三星级以上。实施“城市大脑”建设提升行动,年底前建成市级“城市大脑”枢纽平台。(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

5.大力推进智慧社区建设。建设全市智慧社区数据管理平台,通过“共性平台部署+个性特色应用”,实现市县区与社区间的平台互联、数据共享。进一步扩大智慧社区建设范围,年内在文化教育、养老服务、创业服务、产业发展、绿色低碳、党建特色等方面,建设不少于75个群众满意、特色鲜明的智慧社区,智慧社区覆盖率超过20%。探索开展“智慧社区+数字家庭”建设。(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

(二)在推进绿色城镇化中走在前列。

6.加大城市更新力度。加快全市城市道路建设,新改建城市道路20公里。完善城市骨架路网,优化干支路级配,优先保障步行和自行车等慢行空间及路权。合理控制老城区开发强度,增加口袋公园、街心绿地、慢行系统等公共空间。注重改造活化既有建筑,防止大拆大建。统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以及供水、排水、供气、地下管廊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财政局)

7.完善绿色交通体系。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等低能耗交通方式,年底前新增公交线路5条。合理加密快速公路通道,加快打通城际“断头路”,拓展“瓶颈路”,加强干线公路与城市道路的有效衔接,科学布局各类交通方式无缝衔接的交通枢纽。除应急救援车辆外,新增城市公共汽(电)车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多渠道挖掘利用道路停车位、共享车位、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错时停车位,在医院、社区、景区等重点区域布局建设停车场,新建公共停车位1万个。(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

8.推进污水“两个清零、一个提标”。开展城市建成区雨污合流管网摸底调查,科学编制改造方案,完成1个县区建成区雨污混流管网改造任务,改造雨污合流管网146公里。实施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动态清零,对城市(县城)建成区内水体开展拉网式排查,按照“一河一策”原则加快整治进度。加大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和再生水利用,30%城市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改造,城市再生水利用量增加600万吨、再生水利用率提高2个百分点。(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

9.完善垃圾分类处理系统。施行全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建设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在中心城区及具备条件的县城规划分拣处理中心,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网点和废旧物资回收网点“两网融合”。全市至少建成1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实现应收尽收。(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

10.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制定出台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若干措施,新增绿色建筑900万平方米。建立完善绿色建筑全过程推广机制,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研究制定关于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全产业链发展的意见,推进建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升级。加大新建校舍等公共建筑钢结构推广力度,中心城区、各县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分别不少于35%、25%。大力推动可再生能源应用,鼓励智能光伏与绿色建筑融合创新发展,推进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

11.推进城市生态修复。加强城市自然风貌保护,统筹推进国土绿化和生态廊道建设,开展受损山体、废弃工矿用地修复,实施城市河湖、湿地生态修复工程。继续实施保护城市“绿水青山”等五大增绿攻坚工程,深入推进绿道建设集中行动,中心城区新增绿道10公里,新增海绵城市面积10平方公里。(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林业局)

12.建设安全韧性城市。持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城市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隐患排查治理,完善极端天气等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实施桥隧、地下停车场、低洼社区等重点场所安全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完成老化燃气管道更新改造17.51公里。加强城市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等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牵头单位:市应急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13.建设人文魅力城市。实施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完成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历史建筑全部测绘建档,保留历史肌理、空间尺度和景观环境。提升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水平、覆盖面和利用效率。因地制宜建设全民健身中心、公共体育场、体育公园、健身步道、社会足球场地。加强革命文物、红色遗址和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城市建设。禁止拆真建假、以假乱真,严禁随意拆除老建筑、砍伐老树,严禁侵占风景名胜区内土地。(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

(三)在推进均衡城镇化中走在前列。

14.优化城市空间治理。稳步推进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综合考虑人口变动和产业发展趋势等因素,合理确定城市功能定位、规模体量、空间格局、开发强度,提高规划科学性。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对城市发展阶段特征及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效果定期进行分析和评价。加强城市设计和建筑设计,建立城市整体景观框架,增强城市空间立体性、平面协调性、风貌整体性。统筹老城新城、生产生活生态、地上地下等空间开发利用,优化各类功能布局与建设用地结构。(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5.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支持一批具有良好区位优势和产业基础、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集聚人口经济条件较好的县城重点发展。统筹运用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县城建设专项企业债券和银行信贷等资金,围绕公共服务、环境卫生、市政公用、产业培育等设施提质增效,申报一批补短板强弱项项目。持续推进信贷支持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6.引导小城镇特色发展。按照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示范引领、梯次发展的原则,积极推进小城镇建设。对中心城区周边的小城镇,支持发展成为功能明确的卫星镇;对远离城市的小城镇,支持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发展成为服务乡村、带动周边的小城镇;对具有区位优势或独特资源的小城镇,支持发展成为先进制造、商贸流通、文化旅游等专业功能镇。对吸纳人口多、经济实力强的重点镇,适当赋予同人口和经济规模相适应的管理权。按照省统一安排,对特色小镇实施动态和全生命期管理。(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

17.强化就业创业服务。发挥城市集聚创新要素载体作用,深耕细作“十强”产业,大幅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和吸纳就业能力。深入推进“创业沂蒙·乐业临沂”行动,实现城镇新增就业9万人。扩大职业院校面向农业转移人口招生规模,落实农民工学历教育学分认定机制。推进农村劳动力定向定岗培训、跨区域精准对接,吸引返乡入乡人员创业创新,带动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常态化参加“就选山东”就业服务活动,推进劳务品牌建设。(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

18.推进教育普惠共享。以流入地政府、公办学校为主,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优先将随迁子女占比较高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纳入政府购买学位范围。完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政策,探索建立以流入地学籍和连续受教育年限为依据的中高考报考制度。优化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全市新建扩建中小学33所,新增学位2.5万个,基本实现教师编制、学位供给与学龄人口均衡配置。持续扩增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新建、改扩建17所幼儿园。(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19.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加快疾控中心标准化建设,开展医防融合慢性病管理试点。争创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县级综合医院全部达到三级医院水平,新增2家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建设一批社区医院,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推进异地就医跨市直接结算扩面,实现每县开通至少一家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开展门诊费用跨市直接结算。建立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响应系统。(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

20.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健全养老服务网络,新增护理型养老床位2000张,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达标率100%。推广专业养老服务机构连锁连片托管运营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助老食堂模式,提升连锁化、规模化、品牌化水平。兜牢民生底线,九类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再提高10%。开展市级家庭托育试点,新增婴幼儿托位数不少于1.2万个。(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

21.加强住房保障供应。引导产城人融合、人房地钱联动,促进职住平衡。建立住房和土地联动机制,支持合理自住需求。精准编制老旧小区改造方案,严把设计、施工、材料、验收等质量关口,开工改造老旧小区36261户。严格棚改范围标准和认定程序,新开工棚户区改造3442套。充分用好地方政府债券融资支持棚改项目。坚持因城施策,科学确定发展方式和规模,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全年新开工100套。(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2.加强社区服务治理。探索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一点多用”。统筹设立幼儿园、托育点、养老服务站、体育健身设施、微型消防站、食堂和公共阅读空间。完善社区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工作机制,加强物业服务标准化建设,补齐老旧小区物业服务短板,住宅小区专业化物业服务覆盖率保持在80%以上。创新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的联动机制,完善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制度。(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体育局等)

(四)在推进双向城镇化中走在前列。

23.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作为首要任务,在提高质量上持续加力,促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并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权利、履行同等义务。依法维护进城农民原有农村合法权益,扩大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覆盖面,增强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意愿。(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

24.促进城乡人口自由流动。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实现全市城镇落户“零门槛”。推进户口、居民身份证办理“无纸化”“免填单”,实现全市“通迁、通办”。健全人才落户绿色通道及服务专员机制,以大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退役军人、农业科技人才等为重点,推动入乡就业创业人员在原籍地或就业创业地落户并依法享有相关权益,探索以投资入股、合作等多种方式吸引人才落户。(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

25.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推动供水供气供热污水管网向城郊村和规模较大中心镇延伸,完成新改建农村公路1000公里、101处农村供水设施和管网更新改造、农村地区改暖15.9万户以上、农村黑臭水体治理45处。健全乡镇快递共配中心,巩固提升“快递进村”站点综合服务,保障农村居民享受快递均等服务。建设重要农产品仓储设施,完善联结城乡的冷链物流、电商平台和农贸市场网络,打造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样板县。建立健全农村基础设施养护机制,鼓励引入市场化管护企业,推动城乡基础设施管护一体化。(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

26.高质量推进沂水县省级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巩固前期试点工作成效,加大改革探索力度,进一步推动建立城乡有序流动的人口迁移制度、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建立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退出农村权益制度、完善农村产权抵押担保权能、建立科技成果入乡转化机制等改革任务落地落实,再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三、推进措施

27.强化土地保障。健全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数量挂钩机制。高质量完成国家“三区三线”划定试点工作,统筹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合理布局农业、生态、城镇空间。深入落实“增存挂钩”机制,大力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盘活利用,持续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8.强化资金保障。健全完善义务教育、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转移支付资金与常住人口挂钩政策,统筹用好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增加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地方的转移支付,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鼓励有意向的基金管理机构通过市场化方式设立城乡融合发展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培育一批城乡融合典型项目。稳妥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29.强化统筹协调。市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重点任务台账,定期调度推进。完善与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统计制度体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绿色低碳转型2022年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全面完成省下达的节能减排降碳约束性指标和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不断调整优化,绿色产业比重进一步提升,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680万千瓦,基础设施绿色化水平不断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碳排放强度进一步降低,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明显。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推动产业绿色转型升级

1.加快淘汰落后低效产能。加大落后产能压减淘汰力度,紧盯任务目标,实施清单化管理,确保完成省下达的焦化装置产能任务,推动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钢铁产能应退尽退,推进江鑫钢铁270万吨钢铁产能退城入园。(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

2.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严格落实“四个区分”要求,对“两高”行业进行动态化监管,准确适用“五个减量替代”,准确把握“两高”行业能耗煤耗总量只减不增、窗口指导和提级审批的关系。按照省工作部署,对全市“两高”项目台账进行完善充实,扎实推进问题“两高”项目整改销号,做好“两高”项目认定和省窗口指导工作。(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

3.加大传统产业绿色改造力度。落实关于加大技术改造投入加快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方案,设立专项资金,支持工业技术改造、转型升级。开展工业技改提级行动,组织申报“技改专项贷”,实施“千企千项”技改工程,开展“园区技改”和“技改升规”供需对接会、智能化技改诊断活动。(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

4.大力发展环保产业。认真落实省出台的关于加快节能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深入实施城镇环境基础设施补短板强弱项等重点工程,加快释放节能环保产业市场需求。充分发挥市级国有资本在环境治理领域的重要功能作用。大力推进清洁生产,积极申报省级园区和产业集群整体清洁生产审核试点。积极申报第二批省级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资委等市有关部门)

(二)着力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

5.差异化高质量配置能耗指标。按照“严控两高、优化其他”要求,落实“两高”行业用能闭环管理制度。推进国家、省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实施,严格按照省级能耗指标使用标准要求,组织项目申请使用省“十四五”能耗增量指标,确保用于保障民生和非“两高”重大项目。组织企业申报购买2022年度省级能耗指标,保障重大产能布局调整等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6.强化水资源节约利用。落实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开展新一轮地下水超采区划定。完善提升引黄灌区农业节水工程,严格用水定额管理,严格重大项目水资源论证。深化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深化水价机制改革,推行节水奖励制度,节水型社会达标县超过75%。(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7.加强土地资源高效利用。按照国家和省部署要求,完成“三区三线”第三轮试划工作,开展新一轮“三区三线”划定工作,统筹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实施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任务动态管控。在重点区域内,推行“标准地”供地比例由30%扩展到全部工业用地。加强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新建高标准农田63.6万亩,同步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农田10万亩。(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

8.加快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大力推进煤电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全年更新改造35万千瓦以上。在确保电力、热力稳定供应前提下,坚持“替代优先、先立后破”,合理布局建设大型高效煤电机组,有序推进30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关停整合。接纳省外电量达到240亿千瓦时。(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9.大力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根据国家和省部署要求,启动“十四五”新一轮园区循环化改造,按照国家和省出台的具体实施方案,研究提出全市“十四五”具备条件进行循环化改造的园区清单,督促指导相关园区按照“一园一策”原则编制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三)加快推进重点领域节能减排

10.实施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工程。严格落实《山东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将节能率提升至80%以上。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年内新增绿色建筑900万平方米。全力推进全市装配式建筑发展,中心城区、各县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城镇新建民用建筑面积比例分别达到35%、25%以上。推进钢结构校舍应用建设,研发适合临沂高抗震设防地域特点的装配式钢结构学校建设技术体系。推进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落实推动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发展的支持政策,试点推广钢结构装配式住宅,推动棚户区改造项目应用装配式建筑。推进装配式建筑全产业链发展,将装配式建筑发展纳入全市产业整体规划,引导装配式建筑施工生产企业向园区化、集团化、专业化发展。(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1.实施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工程。落实省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工作方案及加快推动“公转铁”实施方案,完成临港铁路物流园支线永锋专用线项目建设,推进大宗货物及中长距离货物运输向铁路转移,进一步提升铁路货运周转量。积极推广应用新能源运输工具,中心城区新增或更新城市公共汽电车(除应急救援车辆外)全部采用新能源车辆,中心城区新增300台新能源公交车。(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12.实施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程。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大力普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应用配方肥及有机肥,开展地膜专项治理行动及秸秆综合利用行动,加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力度,2022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分别稳定在93.8%和87%以上。大力发展生态种植、生态养殖,引导构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土壤修复改良+产业发展”的生态循环全产业链。(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13.实施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工程。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确保到2022年底,70%以上党政机关完成创建任务。落实新能源汽车采购标准,市级机关公务用车除特殊工作要求外一律配备新能源汽车。组织有关县区开展省级公共机构节能信息化试点建设项目。2022年,全市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综合能耗、人均用水量、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量较2021年分别下降0.8%、1.2%、1.0%和1.4%。(牵头单位:市委机关事务管理办)

(四)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14.推进全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国家和省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意见、碳达峰实施方案及2022年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点。根据国家和省碳达峰碳中和“1+1+N”政策体系,加快编制临沂市碳达峰工作方案。(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数据来源单位:市统计局)

15.做好国家级碳达峰试点城市、试点园区争取工作。对照国家申报条件,加大对上汇报争取力度,推动纳入国家级碳达峰试点城市和试点园区。根据省统一部署,做好省级碳达峰试点申报工作。(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6.引导企业参与碳排放权交易。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督导、规范发电、水泥、电解铝、钢铁等重点碳排放企业依规进行线上交易,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降碳作用。加强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年度核查,组织开展碳排放配额分配,对清缴履约进行监督管理。(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

17.积极参加碳达峰碳中和论坛。积极参加国家和省举办各类碳达峰碳中和论坛。(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外办)

(五)持续改善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18.抓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问题整改。聚焦具体问题,按照整改方案确定的整改时限、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深入推进整改工作。实施督察整改清单化调度,开展市级专项督察,确保整改工作见底到位。(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19.加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推进新一轮“四减四增”行动,确保完成116项年度重点任务,实现污染源头防治。加强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对尾气排放超标的严格油品溯源,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紧盯源头替代、过程管控、末端治理“三个关键”,围绕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区域,“一行一策”制定方案,对重点VOCs企业逐一核查,建立整改台账,精准指导落实。同时,严格落实扬尘管控措施,加大曝光和处罚力度。(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20.加大水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完善河长制、湖长制,深入推进入河湖排污口整治,加快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推动重点河湖水质实现持续改善。(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

21.全力做好创建科学绿化试点示范省有关工作。认真落实全省科学绿化试点示范省建设实施方案,扎实做好造林绿化空间适宜性评估,实施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加快推进沂蒙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牵头单位:市林业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六)积极推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22.积极开展全民行动。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深入开展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世界环境日、世界地球日等绿色低碳主题活动。积极推动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绿色饭店等建设。(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

23.加强绿色消费引导。制定临沂市家电以旧换新执行方案。开展家电“以旧换新”集中促销活动,对家电生产、销售企业推出的节能、绿色、智能等特定机型,支持企业按每台不低于200元给予补贴,相应回收的废旧家电交由合规企业处理。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机关事业单位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鼓励国有企业采购使用节能环保产品。(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

24.积极推行绿色生活方式。持续深化城乡生活垃圾分类,严格落实城市生活垃圾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标准。持续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积极争创国家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试点城市和国家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试点城市。(市城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措施

(一)健全绿色金融体系。探索开展排污权、碳排放权等抵(质)押融资服务创新。推动碳减排支持工具、绿色票据、再贷款再贴现减碳引导等政策工具落地生效,制定助力碳减排支持工具落地实施的具体措施。鼓励金融机构探索设立绿色金融专营部门或柔性团队。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发行碳中和债等绿色债券。(牵头单位: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临沂银保监分局)

(二)强化绿色科技支撑。进一步强化科技创新在绿色低碳领域的支撑作用,落实《科技引领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加快绿色低碳先进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推广,组织申报山东省绿色低碳技术成果目录。加快完善科技创新体系,提升关键领域技术创新供给能力,组织申报省重点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整合集聚优势创新资源,加快突破一批原创性、引领性绿色技术。(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三)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城市建设,统筹安排基本建设投资资金,重点支持城镇污水垃圾、危险废弃物处置及重点领域水环境治理等。深入实施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按绿色发展相关性对企业实行差别化支持。探索完善生态文明财政奖补机制,支持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税收优惠。(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税务局)

(四)强化督导落实。认真落实山东省绿色发展综合评价实施方案(试行),组织开展绿色发展综合评价,落实好各项指标任务。(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市场监管局;数据来源单位:市统计局)

 

工业技改提级2022年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加快推动智能化、绿色化、高端化、生态化技改,促进传统产业提质升级与高质量发展。实施“千企千项”计划,到2022年年底实施500万元以上技改项目1000个,技改投资同比增长8%。实施“技改需求对接”计划,到2022年年底实现15个县区技改供需“云对接”全覆盖。

二、主要任务

(一)聚焦传统产业转型抓项目、扩需求,推进智能化技改提级。实施临沂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三年行动(2020-2022年)。到2022年年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应用覆盖面达70%,培育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工业互联网典型应用场景各10个以上。

1.加快推动装备换芯,促进装备数控化改造。聚焦轻工、纺织、机械装备、食品加工等行业和领域,引导企业实施一批装备换代升级改造项目。鼓励化工装置、高能耗设备等重点工业设备上云。(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加快推动生产换线,促进车间数字化改造。聚力数字变革创新,促进企业数字化转型。引导企业推广数字技术和生产执行系统(MES),实施一批产线及车间数字化改造项目。推进“5G+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促进企业网络化改造提升。(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加快推动机器换人,促进工厂智能化改造。聚焦冲压、焊接、喷涂、包装、搬运等生产环节以及劳动强度大、作业环境恶劣、安全风险高、精度要求高的生产岗位,引导企业实施一批机器换人项目,为企业实施技改提供智能装备和系统支撑。(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聚焦绿色安全发展抓项目、扩需求,推进绿色化技改提级。对符合产业布局和政策、不新增产能和能耗技改项目,依法依规备案,加快推进实施。到2022年年底,“两高”行业能效和水效水平明显提升,碳排放强度明显下降,绿色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

4.加快推动节能节水改造,促进用能高效和用水集约。聚焦钢铁、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领域,推广工业用能智控系统、电窑炉等先进节能技术装备,推进工业窑炉清洁低碳能源替代。在造纸、印染、食品、药品等行业领域推广循环用水、废污水利用等技术装备。积极培育能效、水效“领跑者”,实施一批节能、节水项目,建设节能型、节水型企业。(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利局)

5.加快推动企业清洁生产改造,促进工业生产清洁化。聚焦“两高”行业,推进先进技术、工艺、设备革新,促进超低排放改造,从源头上削减颗粒物、二氧化硫、氨氮等污染物排放,助力企业清洁生产。加快建设绿色制造体系,打造一批绿色工厂。(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

6.加快推动生产过程资源利用,促进资源利用综合化。推动尾矿、冶炼废渣、化工废渣、粉煤灰等大宗工业固废及余热、余压、副产煤气等二次资源高效回收利用技术与装备的推广利用。引导工业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积极培育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和生态工业园区。(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

7.加快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改造,促进企业发展安全化。聚力推进风险防控创新,聚焦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钢铁、有色等重点行业领域,实施一批“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安全化技改项目和“5G+智慧矿山”示范项目,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技术装备水平。(牵头单位:市应急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聚焦产品价值提升抓项目、扩需求,推进高端化技改提级。从供给侧与需求侧发力,围绕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行动,加快推动消费品产业技术改造,助推“好品山东”建设。

8.围绕“增品种”实施技术改造,推进产品链创新提升。聚焦初级原材料及产品精深加工等领域,引导企业加快实施生产线改造项目,拓展和延长产品链。聚焦消费品行业领域,引导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实施一批产品系列化改造项目。(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9.围绕“提品质”实施技术改造,推进质量链创新提升。着眼提升产品质量可靠性稳定性,依托重点园区及骨干企业打造综合服务能力强的产品质量检测、计量测试、可靠性验证中心,打造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系统。推进柔性化生产改造,实现以用户为中心的个性化定制,支持基础装备等领域骨干企业发展“产品+服务”总承包模式,创新提升主导产品质量链管控水平。(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0.围绕“创品牌”实施技术改造,推进价值链创新提升。着眼提升优质品牌美誉度和核心竞争力,依托重点园区及骨干企业打造品牌创新孵化中心、研发设计中心、网络营销中心。鼓励资源富集企业面向社会开放要素资源,共建共享服务平台,推进原料集采、产能共享、产品集销等流程再造,打造一批高效协同、开放协作网络化服务平台。(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聚焦产业生态创新抓项目、扩需求,推进生态化技改提级。加快推动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产业集群协同化改造。到2022年年底,每个县区确立一个重点打造的“一号产业”,着手培育1-3个“十四五”末产值过百亿产业集群。

11.实施一批园区上线项目,促进重点园区智慧化改造。落实省“百园技改”计划,推动省级以上工业园区改造升级,促进园区设施数字化、管理可视化、产业智能化、服务网络化。(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2.实施一批产链上云项目,促进重点产链平台化改造。鼓励链主企业牵头建设产业链公共服务平台,打造“产业+配套”“平台+生态”发展体系。聚焦产业链“短板弱项”促进产品、技术、工艺一条龙应用,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3.实施一批集群上网项目,促进重点集群网络化改造。着眼推动集群企业数据共享、数据开放及公共信息服务,面向集群打造功能完善的工业大数据平台。助推集群企业内网改造与外网升级,构建“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现代优势产业集群+人工智能”的集群网络化协作发展生态。(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推进措施

(一)紧抓重点项目落地。将全年重点技改项目和投资计划分解到季、落实到月,对500万元以上技改项目应保尽保、应统尽统、及时纳统。对列入省企业技改重点项目导向目录的项目实行专人紧盯、精准服务。建立项目进展和问题两张清单,健全问题解决闭环工作机制,指导和帮助企业抢工期、赶进度,推动技改项目快投资、早达产。(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

(二)紧抓要素保障创新。一是创新实施“技改专项贷”政策,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放大作用,建立“财政+金融”融资联动机制,灵活采用贷款贴息、设备奖补等模式,支持重大技改项目实施。加强与有关金融机构的务实合作,强化银企合作对接,解决项目合理融资需求。二是创新要素差别化配置。依据“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实施差别化政策措施,鼓励企业实施“零增地”技术改造。三是创新要素市场化对接。持续推进“云技改”服务模式,推动技改要素供需对接。支持临沂市技术改造专委会等行业协会,组织技改服务商开展入企诊断服务,解决企业“不愿改、不会改、不能改”问题。(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临沂银保监分局)

(三)紧抓政策落地实施。一是积极做好对上争取。抢抓国家积极财政政策的机遇,积极组织争取国家工业强基、产业基础、重大技改专项、省级技改专项贷、技改设备补贴等项目,争取更多项目列入国家、省大盘,助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二是用足用好现有政策。积极落实《关于加大技术改造投入加快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方案》,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实施技术改造购买的设备进行补贴,评选技术改造标杆项目。鼓励各县区强化政策扶持,设立专项资金支持企业技改项目建设。三是用好管好财政资金。落实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优先支持符合绿色发展及新旧动能转换要求的项目。(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

(四)紧抓宣传引导创新。充分发挥新闻宣传媒体作用,精心策划组织宣传一批落地快、效益好、示范效应强的重点项目和典型经验,树立“大抓工业技改、快推动能转换”鲜明导向,营造“抓技改、扩需求、强投资、稳增长”的浓厚氛围。(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数字赋能增效2022年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一)新型数字基础设施持续升级。加快光纤入户和5G基站建设,扩大园区、企业接入网覆盖。新建设5G基站5000个,累计建成开通5G基站15000个,实现乡镇驻地以上5G信号连续覆盖;加快老旧小区光纤入户改造,光纤入户率达到97%以上。

(二)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加速推进。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规模,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开展“上云用数”县区行活动,加快企业核心业务上云,力争每年新增上云工业企业300家以上,工业企业关键业务环节全面数字化率达到67%。

(三)数字政府建设不断提升。全面推进政府机关数字化转型,市机关办公基本实现“网上办、掌上办”,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可网办率达到98%、可全程网办率达到85%以上。

(四)智慧便民数字社会构建全面发力。建成市级“城市大脑”枢纽平台,力争年内全市所有创建主体列入省级四星级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建成75个以上智慧社区。

二、主要任务

(一)数字基础设施提档升级

1.提升基础网络接入能力。加快5G网络规模化部署,推进重点区域、重点行业5G独立组网,抓好直供电改造,推动公共资源开放,扩大园区、企业接入网覆盖,加快“双千兆”网络建设,支持企业联合电信运营商利用5G、软件定义网络(SDN)等技术改造内网。2022年,再建5G基站5000个,实现乡镇驻地以上5G信号连续覆盖。(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信息通信发展办公室)

2.构建高效数据处理体系。加快数据中心布局,编制《临沂市统筹数据中心建设实施方案》,支持推动数据中心规模化、绿色化、集约化发展,推动临沂移动等6大数据中心高质量发展,提升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应用场景支撑能力。推动天津超算淮海分中心、电信运营商、信息技术企业等建设提供弹性计算、存储、应用软件、开发平台等服务的云计算中心,建成2个以上低时延边缘数据中心,构建云计算、超级计算、边缘计算协同发展格局。(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市信息通信发展办公室)

3.推动标识解析节点建设。积极对接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工业互联网研究院,支持行业骨干企业与基础电信运营商、互联网企业合作,以点带面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支持企业开展基于标识解析服务的关键产品追溯、全生命周期管理、供应链协同等应用创新。(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信息通信发展办公室)

(二)数字产业化加速提升

4.加快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开展5G、人工智能、区块链、工业互联网等领域关键共性技术研究,解决一批“卡脖子”问题,培育“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打造优势互补、资源优化、协同攻关、创新高效的新型研发机构体系。(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5.壮大一批优质企业。动态筛选专注于细分市场、有项目支撑、增长潜力大、发展后劲足、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优质工业企业,集聚政策和资源要素重点培育,推进企业实现“专精特新”—“瞪羚”—“小巨人”企业梯度迈进,带动全市形成“标杆企业引领、优质企业支撑、中小企业跟进”的递进成长新格局。推动数字经济领域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2022年,力争全市新增省级以上“专精特新”及单项冠军企业达到200家、“瞪羚”企业20家以上,省级以上单项冠军达到10家。(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6.巩固提升电子信息产业。以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郯城高科技电子产业园、沂南双创科技园、沂水机械电子产业园为载体,积极承接长三角、珠三角产业转移,支持现有电子元器件企业将产品向终端产品发展,拉长产业链条,提升电子元器件制造能级,布局新能源汽车、智能终端等下游应用领域。打造春光磁电“磁性材料-电子元器件-下游应用”完整磁电产业链条,推动沂水歌尔电子、乾源电子等扩大智能穿戴设备、计算机外设等产品生产规模,推进鸿图电子车载高精度传感器智能化生产项目。(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7.扩容提质高端软件产业。推动龙湖软件园、沂蒙云谷、临沂科技创业园等省级数字经济园区发展,在企业服务、平台搭建、项目招引等方面发力,鼓励有发展潜力、有带头作用企业入驻,推动软件产业规模提升。依托拓普网络、慧创信息等骨干企业,争创2家以上省级软件工程技术中心,推动思索智能、华夏高科、中信信息等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大数据“三优两重”等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8.发展新兴产业集群。打造大数据创新人才基地,培育5家省级数字经济园区,推动人工智能与智能制造、智慧医疗、智能家居等领域的深度融合应用。深入开展“区块链+”行动,在产品追溯、政务民生、金融服务、健康医疗、智慧交通等重点领域,推广区块链行业应用。(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产业数字化转型发展

9.全力做强工业互联网。深入开展“云行齐鲁 工赋山东”行动,形成以应用为纽带的推广模式。引导中小微企业逐渐将重点环节和核心业务向云端迁移,力争每年新增上云工业企业300家以上,评选10个工业互联网应用标杆,每家企业给予50万元奖补。围绕木业、机械、冶金等特色产业集群,鼓励县区以独立或联合方式,对接华为云、浪潮云洲、万腾科技等优势工业互联网服务商,打造3-5个深耕行业需求的服务型平台,培育18个市级智能工厂、25个数字化车间,形成一批高水平智能制造装备和系统解决方案。(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10.提速推进融合赋能。落实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行动计划,实施好《临沂市加快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依托中国工业互联网研究院、省两化融合评测中心、市工业互联网协会,组织“上云用数”行动和数字专员进企业活动,每年为100家以上工业企业提供智能诊断服务,征集发布一批工业互联网供需目录、典型应用场景和应用标杆培育库。以临港高端不锈钢基地、兰陵浸渍纸专业园区和临沭5G智慧化工园区等为重点和示范,打造数据驱动的决策系统,推动数字技术与园区管理深度融合,推进园区要素资源的网络化汇聚,强化园区企业高效协同和资源共享。(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1.实施智能化技改。推进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升级,在冶金、化工、医药等流程制造领域,重点推进企业生产线网络化、智能化改造;在机械、木业、纺织等离散制造领域,重点推进企业数字化设计、流程优化、精益生产等环节智能化提升。持续实施“千企千项”技改工程,每年实施投资500万元的技改项目1000个以上,确定100个市级重点技改项目,评选技术改造标杆企业。对企业技术改造活动给予“技改专项贷”补贴、技改设备补贴。(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12.大力拓展网上经济。实施跨境电商培育工程,不断完善跨境电商服务体系。完善县乡村电子商务体系,发展淘宝村镇、直播电商、生鲜电商、产地仓、直采基地等电商新模式新业态。采取流量券补贴等方式,组织企业参加“山东制造·网行天下”专项行动,推动企业拓展线上市场。(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四)数字政府强基提质

13.强化政务云网支撑。以实施“全省一朵云2.0”提升工程为契机,规范强化政务云运维管理,探索创新政务云建设运营模式,提升政务云服务效能。以实施政务网络“一网多平面”升级工程为抓手,加快构建全域覆盖、多业务融合的统一政务网络,加强对县级以下基层政务网络的运维保障,强化多维度应用服务供给,确保“最后一公里”畅通。(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

14.加快数字机关建设。积极推广应用“山东通”,拓展“一人一号”,推动实现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山东通”移动应用全覆盖。推进市电子政务协同办公系统与“山东通”协同办公平台集成对接,推进市、县区、镇街三级办公系统一体化,建立跨层级跨部门机关办公协同联动机制,全面支撑机关办文、办会、办事“网上办、掌上办”。(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

15.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升级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开展政务服务同源改造,提升线上线下融合服务能力。推动高质量“一网通办”,市县两级统一审批标准、数据标准、办件归集、培训管理,实现市县业务网上运行一体化。打造“双全双百”工程2.0版,新推出医疗机构、畜禽养殖开办准营等20项集成服务,实现“集成办、网上办、掌上办”。推进事项标准化、流程标准化,推动相关高频事项向统一业务中台迁移运行,实现统一收件、统一办理、统一评价。(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五)数字社会优化供给

16.加快提升数字公共服务水平。围绕教育、医疗、社保、医保、文化、旅游、体育等重点领域,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社会领域应用,持续加大数字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推进智慧校园创建,2022年底前全市中小学校智慧校园覆盖率达到50%以上。(牵头单位:市教育局)推进公共文化云和智慧图书馆项目建设,完成地方文献精细化标引1.5万条,国家公共文化云直录播1场,学才艺培训1场。提档升级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文化小广场各1000个。积极配合省文化和旅游厅做好“好客山东·云游齐鲁”智慧文旅平台运行维护工作,持续开展平台宣传,不断增加入驻企业数量,丰富旅游产品,扩大数字文旅消费。(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推进全民健身智慧化建设,做好“15分钟健身圈”电子地图、健身场馆查询预约、赛事活动、运动社交等于一体的智慧服务数据和内容录入工作。(牵头单位:市体育局)推动智慧医保、数字医保发展,深化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建成全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全面实现数据市级集中。(牵头单位:市医保局)

17.全面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围绕“优政、惠民、兴业、强基”,在文旅、出行等领域,加快推动市级地方标准建设。力争年内全市所有创建主体列入省级四星级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加大宣传力度,推出一批创新性数字赋能智慧应用案例。(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市财政局)开展前端设备智能化改造,增加智能采集设备的占比,提高动态智能感知能力。搭建统一的全市全息感知管理平台,侧重建设基础工具、个性化应用。进一步提升前端感知设备的智能化率,推进重点区域前端感知设备的补点扩面工作,提高联网率。全面提升小区防范和抵御安全风险的智能化能力和水平,下发《全市智慧安防小区区县级平台及小区数据联网接入技术路线》,加快推进临沂市公安社会治安防控一体化平台中智慧安防小区模块数据接入。(牵头单位:市公安局)结合我市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建设,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提升商圈智慧化程度,提升消费者购物体验和消费品质。(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18.聚力加快数字乡村建设。贯彻落实《临沂市数字乡村建设行动计划(2022-2025年)》,搭建数字乡村建设工作对接平台,组织现场观摩会,创新临沂市数字乡村发展样板,提升农村数字化应用水平,推动公共服务和生产型平台向农村地区延伸和普及。(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信息通信发展办公室)

三、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建立工作推进协调机制,坚持目标导向,明确责任分工,定期督导调度,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特色亮点,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指导各项工作落实。(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局、市信息通信发展办公室)

(二)加大政策支持。充分发挥市级财政资金引领作用,带动社会资本加大对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关键技术研发、产业发展与融合应用项目投资力度,支持数字赋能相关领域企业在科创板、创业板、北交所上市。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在市级财政补助的基础上,给予一定比例配套补助,形成政策叠加效应。(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大数据局)

(三)强化安全防护。提升全市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开展新型智慧城市网络安全建设和评估,举办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增强全民网络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统筹推进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保护,督促各级各部门落实数据安全保护义务,开展数据安全监督检查、监测预警、通报整改和应急处置。(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大数据局)

 

传统消费升级2022年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顺应居民消费升级趋势,把推动传统消费升级同改善人民生活品质相结合,完善城乡消费供给体系,扩大优质商品和服务供给,促进传统消费提档升级,增强传统消费对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支撑作用。

二、主要任务

(一)扩大城市消费

1.推进智慧商圈建设。根据省商务厅要求,积极开展城市商圈智慧化改造提升,争创山东省首批省级智慧商圈改造提升试点,推动我市商圈智慧化发展,提升消费者购物体验和消费品质。(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2.有序做好山东省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建设。按照试点建设指南和省商务厅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建设工作。2022年计划改造提升或建设完成15个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补齐便民消费服务设施短板,提高生活圈服务便利化、标准化、智慧化、品质化水平。(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3.推动步行街提质增效。积极组织我市省级步行街--沂州古城参加“家乡好街·请您来逛”活动,持续开展“家乡好街·请您来逛”促消费活动。在前期试点工作基础上,积极推荐我市有条件的商业街区积极申报创建省级示范步行街,推动全市步行街提质升级。(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二)拓展农村消费

4.将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纳入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县域商业高质量发展,实现农民增收与消费提质良性循环,以农村网络零售和乡镇商贸中心建设为重点,加快“农产品进城、消费品下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推动农产品线上外销“一地一品”“一市多品”全覆盖,将“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纳入乡村振兴重点任务。(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邮政管理局)

5.加快农村商业设施建设。组织参加省“乡镇商贸中心建设引领县”培育认定工作,鼓励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在乡镇布局商业网点,建设改造乡镇商贸中心、加工配送中心等商贸设施,改善农村消费环境条件。(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6.加快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支持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等农业经营主体,建设50个左右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降低鲜活农产品损耗,提高鲜活农产品供给质量,促进鲜活农产品消费。(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7.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县级快递园区、乡镇快递共配中心和村级快递服务站综合寄递服务体系。积极开展快递服务农产品外销金银铜牌项目,争创1个农村电商快递协同发展全国示范区,建设1个国家级快递服务现代农业单类产品外销“超千万件”示范项目。(牵头单位:市邮政管理局,配合单位:市商务局)

(三)推动重点消费

8.促进汽车消费。支持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对2022年符合条件的非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最高补贴5.04万元/辆,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最高补贴6.48万元/辆。(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居民小区配建停车位100%预留充电桩建设安装条件,在市内主要高速公路服务区全部建设充电设施,全年累计建成各类充电站500座、充电基础设施1万台以上。(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

9.促进家电消费。依托“山东省家电消费节”,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对家电生产、销售企业推出的节能、绿色、智能等特定机型,支持企业按每台不低于200元给予补贴,相应回收的废旧家电交由合规企业处理。加快推进废旧家电回收拆解和平台重大项目建设,提升废旧家电回收处理能力。指导市内企业积极开展家电生产者责任延伸。(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10.促进住房消费。大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落实年度改造计划,加快前期手续办理,年底前开工老旧小区改造3.6261万户,发放住房租赁补贴816户。(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11.促进餐饮消费。举办沂蒙特色小吃展、临沂市第五届美食文化节暨烹饪厨艺大赛、临沂市第四届淡水鱼美食文化节暨淡水鱼烹饪技能大赛等活动,挖掘餐饮消费潜力,提振大众餐饮消费。依托餐饮协会,推荐我市餐饮企业创建新一批绿色饭店。(牵头单位:市商务局)积极参与第二届“新时代 新鲁菜”创新大赛活动,打造我市“地理标志美食”。(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市商务局)

(四)提升品质消费

12.扩大进口商品消费。举办第二届RCEP区域(山东)进口商品博览会,配合举办主宾国推介活动、首届RCEP区域中小企业论坛、2022RCEP区域(山东)国际合作交流会、第二届RCEP区域特色产品网红直播选品会、招商推介活动、临沂进口商品城消费购物节等活动。(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13.扩大出口产品国内消费。培育一批“双循环试点企业”,组织开展系列消费活动,扩大出口产品转内销市场渠道。实施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认证,加强政策引导和服务保障,提高消费者认知度。(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14.扩大品牌消费。根据《山东省商务厅关于开展山东省老字号集聚区建设及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组织我市各商业街区和相关老字号企业积极开展集聚区创建工作,组织推荐我市老字号企业参加黄河流域老字号创新发展大会和第六届中华老字号(山东)博览会。(牵头单位:市商务局)以蒙阴蜜桃、平邑金银花等省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为重点,组织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品牌农产品推介活动,不断扩大“生态沂蒙山 优质农产品”的影响力和美誉度。(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15.扩大绿色消费。按照《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发改就业﹝2022﹞107号)和《促进绿色消费重点任务贯彻落实分工方案》(鲁发改经贸﹝2022﹞518号),全面推进各项任务落地落实,综合施策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着力扩大绿色低碳消费产品供给,推动消费绿色低碳转型升级。(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委机关事务管理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五)加快服务消费

16.提升文旅消费。举办第六届临沂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市级财政安排不少于300万资金,采用政府补贴、企业让利方式,带动全市发放700万元以上的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券。创建省级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试点县区,创建国家级、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实施高速公路服务区文旅消费提升工程。开展旅游商品创意提升行动,打造一批“好客山东”联名款旅游商品,搭建“山东手造 产自临沂”产品展销平台。加大高品质、定制化旅游产品和线路的开发力度,深挖高端旅游市场潜力。完善提升现有旅游休闲街区设施、产品和服务,组织申报一批省级旅游休闲街区。(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17.提升体育消费。举办好山东体育用品博览会。组织相关单位积极参加“2022山东省体育消费季”活动。(牵头单位:市体育局)

18.提升家政消费。积极做好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试点工作,积极推进家政服务信用体系建设。深入开展诚信家政进社区活动,推进家政服务业市场循环供给、产业融合。(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9.提升托养消费。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到2022年年底全市新增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12000个,建立5个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市级托育服务机构。开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工程,支持建设一批嵌入式、分布式、连锁化、专业化的托育服务设施,2022年对列入国家普惠托育专项的项目,按每个托位1万元的标准给予资金补助。深入开展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加大普惠养老床位供给。(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

三、推进措施

(一)营造良好消费氛围。打造“惠享临沂”消费年品牌,围绕汽车、家电家具、餐饮美食等板块,开展系列主题活动。持续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大力弘扬诚信文化,营造诚实守信的营商环境。(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提升“亲情沂蒙 红色临沂”品牌形象,支持举办旅游发展大会,积极参加省文旅厅“山东人游山东”“好客山东贺年会”“好品山东”推介等活动。(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

(二)加大消费政策支持。举办全市扩大消费专题研讨班,抓好已出台促消费政策的宣传解读。加强商贸流通企业纳统和培育,研究制定激励限上商贸流通企业扩大销售政策。(牵头单位:市商务局;数据来源单位:市统计局)支持发展汽车消费金融,在合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执行个人汽车消费贷款量低首付比例,合理确定个人汽车消费贷款利率。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保持个人住房贷款稳定增长。(牵头单位:临沂银保监分局、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

(三)强化督导落实。加强对传统消费升级相关试点、示范和项目的调度推进,坚持季调度和现场协调机制,全面推动促消费工作和相关项目建设快展开、快达效。紧盯重点任务,压实各级各部门促进消费的工作责任,实行重点工作台账化管理、项目化推进。(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

 

新兴消费扩容2022年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顺应居民消费升级趋势,大力发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加快线上线下消费融合,积极培育消费新增长点,力争实现全市网络零售额快速增长,服务业态数字化转型加快,新兴消费明显提升。

二、主要任务

1.加快发展直播电商。以市政府与快手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为契机,推动全市直播电商提质增效。举办“好品山东品牌沂蒙电商助农”“临沂好品推荐官”“919直播节”“礼惠双节直播周”“乐购促消周”“网上年货节”等促消费活动,着力培育电商领域消费热点。8月份举办第二届RCEP区域(山东)进口商品博览特色产品网红直播选品会,推动直播电商与会展经济融合发展。2022年培训各类电商人才1万人,新增网络店铺1.6万家。(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2.支持发展零售新业态。推动一批大型实体零售终端向场景化、体验式、综合型消费场所转型,小型实体零售终端集合多种生活服务功能,便利店品牌化、连锁化发展。做强首店首发经济,促进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普及应用。(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3.培育认定现代流通强县。根据省商务厅《关于开展山东省现代流通强县评选认定工作的通知》,推荐兰山区、河东区、沂水县申报现代流通强县,做好现代流通强县培育创建工作。(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4.发展“互联网+医疗服务”。加强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智慧医院”建设,全面实施分时段预约诊疗,大力推进诊间结算、床旁结算,三级综合医院全部实现检验结果线上查询,全面推开“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5.发展数字文化和旅游。配合省文旅厅完善提升“好客山东·云游齐鲁”智慧文旅平台运行维护。加快景区度假区数字化升级、智能化改造,推动4A级景区门票预约机制建设,培育一批智慧旅游景区样板。发展沉浸式互动体验、虚拟展示、智慧导览等新型旅游服务。加快培育壮大线上演播、沉浸式体验、数字艺术等新型文化业态,持续打造线上演播、智慧剧场和沉浸式体验示范项目。(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6.发展在线教育。打造新型教育模式,深入推进“三个课堂”(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常态化应用和城乡教育共同体建设,推动“三个课堂”对乡村教学点的全覆盖。持续支持智慧教育示范创建,到2025年,力争2-3个县区达到省级及以上智慧教育示范县区标准。丰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完善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完成市县各级平台之间及与国家、省平台之间的无缝对接和资源双向共享,推动各学段、各学科优质数字资源应用。(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7.发展智能体育。培育智能体育赛事品牌,丰富在线赛事活动。运用5G等新技术为体育赛事活动赋能,增加直播流量,带动群众性冰雪体育运动,普及相关智能产品生产应用。(牵头单位:市体育局)

8.加强新一代信息设施建设。加快5G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县级以上城区、乡镇镇区全覆盖,并向有需求的重点行政村延伸,2022年新建并开通5G基站5000个,全市累计建成并开通5G基站15000个。加快千兆光网建设,新建住宅楼宇、商务楼全面推进光纤到户(单元)。分片区、分批次开展光纤网络能力升级,完成县级以上城区10G的PON设备大规模部署,加快城镇老旧小区光纤分配千兆接入能力升级,2022年年底千兆光网覆盖家庭达到70%。(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9.培育供应链服务平台。积极鼓励商城市场主体实行“园区(基地)+供应链”发展模式,发展直播电商产业链供应链平台,改造新建一批特色鲜明的电商产业园区,努力招引一批头部直播电商企业、产品供应链运营商、电商服务商,积极引进知名MCN机构和高端电商人才。2022年,电商园区、基地、专营区达50处,力争新创建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1家。(牵头单位:市商务局、临沂商城管委会)

三、推进措施

(一)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对新兴消费工作统筹协调,推动新兴消费发展。将农村电商发展纳入乡村振兴重点任务,一体谋划推进。(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二)加大政策支持。加强对已出台各项促消费政策的宣传解读,确保财政支持、金融扶持等政策精准落地。试点开展“齐鲁电商贷”业务,建立“政银担”合作机制,为电商企业提供融资支持。深化电子商务“云课堂”线上培训,强化院企联合人才培养,为全市电商创业者和从业者提供专业培训。(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临沂银保监分局)

(三)强化督导落实。落实“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加快推进新兴消费领域项目建设,压实各部门促进消费的工作责任,实行重点工作台账化管理、项目化推进。(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养老托育拓展2022年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以推动养老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力保经济平稳增长为目标,培育有效需求,释放消费潜力,扩大服务供给,提升服务质量。2022年,建设改造敬老院8处,新增护理型养老床位2000张,培养培训养老护理员2100名,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达标率达到100%。全市医养结合机构数量增加5家以上。政府办三级综合性医院全部设立老年医学科,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或老年病专业比例达到80%以上,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康复科和治未病科设置实现全覆盖。新增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1.2万个以上,创建5家市级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婴幼儿照护知识普及率提高到60%。

二、主要任务

1.提升养老兜底保障能力。实施敬老院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增强护理服务功能,提升对特困人员的兜底保障能力。加强对特困老年人的服务保障,确保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100%,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持续保持在60%以上。组织有条件的县区开展困难重度失能老年人居家照料和集中托养试点工作。(牵头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2.优化养老服务供给结构。聚焦失能老年人刚性长期照护需求,重点支持发展护理型养老床位,2022年新增护理型养老床位2000张、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达到55%以上。继续开展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清查整治行动,2022年年底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达标率达到100%,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机制全面建立。(牵头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3.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实施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2020-2022年),2022年培训养老护理员2100名。提升连锁化、规模化、品牌化水平,推广专业养老服务机构连锁连片托管运营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助老食堂模式。持续开展省级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示范县区争创活动,2022年推荐1-2个县区争创省级县域养老服务体系示范县区。(牵头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4.推动医养结合发展。全面做好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创建验收准备工作,推动医养结合工作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高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能力,不断增加医养结合服务供给。全市两证齐全医养结合机构数量增加5家以上,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覆盖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民政局)

5.加大老年健康服务供给。进一步加大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和中医医院康复科、治未病科建设,提高老年人就医便捷性。2022年年底,政府办三级综合性医院全部设立老年医学科,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或老年病专业比例达到80%以上,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康复科和治未病科设置实现全覆盖。(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6.积极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开展婴幼儿照护知识宣传月活动和市级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创建活动。2022年年底,新增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1.2万个以上,创建5家市级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婴幼儿照护知识普及率提高到60%。(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

三、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定期召开会议,加强部门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对重点任务指标实行挂图作战、销号作业,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

(二)健全推进机制。促进养老托育领域的资源统筹、要素集成和工作衔接,夯实主体责任,调动各方面工作积极性,吸引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统筹整合养老服务相关资金,加大奖补力度,强化绩效管理,发挥资金引领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细化明确各项具体任务的责任单位、工作措施等,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三)加强督导调度。依托山东省养老管理信息平台,定期调度督导各县区项目开展、资金补助和养老护理员培训、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清查整治行动等情况。加强对困难重度失能老年人居家照料和集中托养试点、县域养老服务体系争创、省级家庭托育试点等创新工作的指导,加强经验推广,发挥示范作用。(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

 

外贸固稳提质2022年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省《外贸固稳提质2022年行动计划》,以外贸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全力发展外贸新业态,进一步优化进出口结构,促进外贸进出口固稳提质。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新业态发展水平

1.开展市级跨境电商主体培育工程。认定2个市级跨境电商平台、4个跨境电商产业园、10个公共海外仓,结合全市跨境电商产业扶持政策给予支持,推荐优秀的跨境电商主体积极申报省级跨境电商主体,争取3-4家主体获得认定。(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2.支持传统外贸企业上线跨境电商交易平台。对上线第三方跨境电商交易平台且有跨境电商进出口实绩的企业,全市支持100家企业,每个企业支持不超过3万元。(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3.加强跨境电商人才培养。与部分院校合作,设立跨境电商教育培训基金,加强跨境电商人才培养。支持跨境电商产业园和跨境电商孵化基地建设,支持培育5家跨境电商创业实训基地和培训孵化中心,单个主体支持不超过30万元。(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4.特色产业带跨境电商培育行动。结合省商务厅开展的“特色产业带跨境电商培育行动”,全市选取3-4个产业集聚区开展产业带跨境电商培育行动。(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5.推动“市场采购贸易+跨境电商+海外仓(海外商城)”融合发展。依托临沂商城工程物资市场开展“市场采购+跨境电商+海外仓”线上对接会及线上线下展会,对企业的参展费用给予支持。(牵头单位:市商务局、临沂商城集团有限公司)

(二)推动进口量稳质升

6.发挥综合保税区进口平台作用。推动综合保税区完善保税仓储、供应链等专业化服务,提升重要资源性商品进口集聚能力。(牵头单位:综保区管委会、市商务局、临沂海关)

7.办好第二届RCEP区域(山东)进口博览会。计划设置3个展区,展览面积2.5万平方米,折合国际标准展位1200个。同期举办第二届RCEP区域特色产品网红直播选品会、临沂进口商品城购物节等配套活动,扩大一般消费品进口规模。(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三)扩大出口规模

8.实施重点展会计划。确定境外重点展会25场,包括全省境外百展市场开拓计划中的重点类(B类)和部分推荐类(C类)展会,其中,机电类展会19个,非机电类展会6个,B类中机电类展会展位费予以全额支持,其他展会支持比例不超过80%。(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9.巩固农产品出口优势。对标国际标准,积极培育省级农产品出口示范企业2家。(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商务局)

10.支持企业开展AEO高级认证。推动AEO示范市建设,对企业开展精准服务,全面提升营商环境竞争力,着力扩大AEO企业数量、提升AEO企业发展质量。强化政策引导,对新获得AEO认证的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对复核通过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牵头单位:市商务局、临沂海关)

(四)培育双循环试点企业

11.实施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积极推动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作,开展“三同”示范培育活动,以食品、农产品领域为立足点,逐步扩大“三同”适用范围至一般消费品、工业品领域,2022年拟培育“三同”示范企业50家。(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

12.扩大企业内销渠道。组织企业参加省国际消费季活动,扩大出口转内销商品、品牌进口商品线上线下销售。(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五)加大服务企业力度

13.开展供应链金融惠企活动。不断完善供应链金融保障模式,扩大融资受益企业覆盖面。支持中小微外贸企业申请出口信用融资,开展外贸出口企业供应链融资贷款业务。(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商务局、中国银行)

14.充分发挥“鲁贸贷”政策作用。全面覆盖出口业务链条,为中小微外贸企业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牵头单位: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市商务局)

15.提高企业外汇避险能力。倡导收汇风险中性原则,积极争取汇率避险担保试点,帮助企业开展汇率避险业务。担保费由省市两级按照5:5给予一定比例补贴。(牵头单位: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16.扩大小微企业出口信保统保规模。遵循“政府支持、自愿参加、信保降费、统一服务”的原则,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保费费率,争取小微企业出口覆盖率达到50%。(牵头单位:中信保山东分公司临沂营业部、市商务局)

17.高质量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推动实现“易腐鲜活货物‘6小时’通关”等事项。成立自贸协定服务专家团,充分发挥“临沂智慧”,开展RCEP政策培训,研究解决原产地规则判定及企业享惠疑难问题。(牵头单位:市商务局、临沂海关、市贸促会)

三、推进措施

(一)强化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外经外贸运行组、市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推动部门协作、市县联动推动外贸稳定和创新发展。坚持问题导向,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二)推进贸易调整援助。建立贸易调整援助工作机制,推进贸易调整援助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全省贸易调整援助制度。(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三)加强调查研究。建立外贸企业服务队,强化政策宣讲力度,深入企业一线开展调查研究,适时召开外贸企业座谈会,了解企业诉求,及时予以协调解决。(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公共安全提升2022年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围绕森林防灭火、防汛防台风、极端天气应对、城乡消防、综合减灾等工作,健全监测预警、源头管控、检查督导、专项整治机制,强化物资保障、抢险救援能力建设,不断提升公共安全保障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森林防灭火能力

1.强化实时监测。森林防火期内,每天对全市24、48、72小时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定时推送,对火情进行实时跟踪,每十分钟一次全市域监测,推送相关信息。(牵头单位:市应急局、市林业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2.强化输配电设施火灾专项治理。将输配电设施本体缺陷、私搭乱建线路、输配电设施周围可燃物、输配电线路下方种植高树木隐患及电力施工违规用火行为作为排查整治重点,建立工作台账,推动问题解决,10月底前完成。(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应急局、市林业局、国网临沂供电公司)

3.强化旅游景区防灭火管控。加强与景区周边乡镇、村居和相关单位的协同配合,建立健全联防联控联动机制。在景区入口、重要景点、主要路口、周边村居及各类服务网点等部位要设置防火宣传栏、防火警示牌或防火标识。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加强与旅游景区经营单位的配合联动,查处景区内违法违规用火行为。(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应急局,配合单位:市林业局、市公安局)

4.强化航空扑灭火能力建设。12月底前,完成20处应急救援直升机停机坪、17处森林防火直升机停机坪、2处通用机场建设,提升直升机集群联合作战能力,力争尽快发挥效能。(牵头单位:市应急局、市林业局、市交通运输局)

(二)提升防汛防台风能力

5.超前落实防汛防台风责任。更新市、县(区)行政责任人名单以及骨干河道(湖泊)、大中型水库、城市、河(湖)长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市、县(区)对相关防汛抗旱责任人向社会公布。压紧压实巡查值守、预警发布、转移避险、人员安置等重点环节防汛防台风责任,实现防汛责任全覆盖、无盲区。对照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调查报告,举一反三排查整改共性问题,补齐防汛救灾工作短板。(牵头单位:市应急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沂沭河管理局)

6.精准发布预警信息。加强暴雨、台风、强对流等灾害性天气的技术总结复盘,提高台风、暴雨、强对流等灾害性天气的预报精准度,到2025年,天气预报预警准确率达到88%,强对流天气预警提前量超过45分钟。建立气象、水文、自然资源等监测部门发、行业主管部门转、社会媒体播的预警信息发布传播机制,强化针对病险水库、山洪灾害易发区、地质灾害风险区等特定区域和特定人群的定点定向预警能力,提升预警信息发布的覆盖面、精准度和时效性。(牵头单位:市应急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气象局、市委宣传部、市信息通信发展办公室)

7.抓好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大中型水库严格执行汛期调度运用计划,严禁违规超汛限水位运行;严格落实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和“三个重点环节”,病险水库降低水位或空库运行;及时检修维护水利工程泄洪设施、启闭机械和备用电源等关键设施设备,确保正常运行;加强河道险工险段、穿堤建筑物、堤防路缺口等重点部位巡查,提前预置防汛队伍和物资,确保出现险情及时有效应对。(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8.强化城市运行安全防范。根据不同降雨量级逐一确定易涝地点,逐一完善应急抢排、交通管制、人员疏散方案。突出城市下穿式立交桥、道路低洼地段、涵洞等易积水区域,居住区地下室、地下停车场、地下商场、人防工程等城市地下空间等关键设施以及建筑工地、危旧房屋集中区、旅游景区的风险隐患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立即整改到位。推进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加大排水管网建设力度,实施雨污分流改造,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解决城市积水内涝问题。2022年年底前全市改造城市雨污合流管网146公里。按照市政府城建计划按时完成8项积水点改造工程建设。(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人防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9.做好高温熔融金属企业安全防范。汛期前,对涉及高温熔融金属作业企业及遇水反应有发生爆炸、燃烧及中毒危险物质风险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要逐一排查,建立台账,并作为防汛重点部位进行管理。接到暴雨预警时,加强风险研判,严防雨水倒灌导致人员伤亡。(牵头单位:市应急局)

10.强化矿山和尾矿库安全防范。严格执行“逢大暴雨天气停产撤人”“矿山调度员十项应急处置权和3分钟通知到井下所有人员”等规定,严防因暴雨、洪水、泥石流等引发淹井、边坡坍塌等事故发生。对防汛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配备应急电源,开展外电中断专项应急撤人演练,确保矿山外部电源丧失后的井下人员安全撤离。(牵头单位:市应急局、市发展改革委)

11.做好危化品企业安全防范。强化防雷电、防台风、防爆、防超温超压管理措施,生产、储存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场所和仓库,立足防大汛进一步完善防雨、防水、防潮措施;易受洪水侵入危害的,必须加固厂区周边堤坝等防水设施。一旦出现险情及时果断处置,严防发生泄漏、爆炸和环境污染等事故。(牵头单位:市应急局)

12.及时采取道路交通管控措施。出现灾害性天气时,及时在公路隧道入口及弯道、下坡路段前增设和完善减速提醒装置。出现公路隧道拥堵时,立即启动应急机制,采取出口加快放行、入口限制进入等措施,及时疏导拥堵车辆,确保公路隧道安全。(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局)

13.强化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控。加大对建筑工地排查力度,重点加强对基坑支护、起重机械、脚手架、临建板房稳固情况和用电设施安全性能的检查维护。遇有大风、雷电、强降雨等极端天气,停止室外作业。(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三)提升极端天气应对能力

14.加强监测预警。加密天气监测频次,强化会商研判,及时准确发布预报预警信息,为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提供科学依据。充分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报纸等媒体和手机短信、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及时准确发布天气预警信息,提醒生产经营单位和人民群众合理安排生产和出行。(牵头单位:市应急局、市气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委宣传部、市信息通信发展办公室)

15.建立熔断机制。推动自然灾害防范应对融入应急管理、基层网格治理工作体系,建立极端天气灾害熔断机制,出台《临沂市应对极端天气停课和停工停业工作指导意见》,建立以台风、暴雨、暴雪、道路结冰等预警信号为“动令”的应急响应机制,提高预警响应时效,调动各方参与防灾减灾,共同应对自然灾害。(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应急局、市气象局、临沂车务段)

16.强化重点行业领域防范应对。加强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下的道路管控,强化现场指挥、交通引导、限速限行等措施。(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加强各类管网、线路、设施的检查,及时排除隐患,保证供热、供水、供气、供电、通信正常。(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国网临沂供电公司、市信息通信发展办公室)及时督促各地学校做好师生安全防寒保暖工作。(牵头单位:市教育局)指导农民加强蔬菜大棚等防雪防寒防风措施,减轻大风冰雪低温造成的损失。(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加大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防范意识。(牵头单位:市应急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四)提升城乡消防能力

17.畅通住宅小区消防通道。组织新建住宅小区、公共建筑的管理使用单位,对消防车通道划线、标名、立牌,引导社区物业服务企业配备快速移车器,解决紧急情况下占道停车问题,2022年年底前全市老旧小区完成消防车通道治理。(牵头单位:市消防救援支队、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8.加强“合用场所”消防安全管控。对乡镇、农村自建房住宿、工作、培训超过10人的,且自建房用于生产经营业态的,纳入行业重点管控范围,严防事故发生。(牵头单位:市消防救援支队、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9.排查大型仓储物流企业消防安全隐患。12月底前对全市1000平方米以上大型仓储物流企业开展全覆盖排查隐患,坚决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牵头单位: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

20.加快农村消防设施建设。加强农村消防水源建设,有自来水管网的同步建设消火栓,利用天然水源、蓄水池、蓄水塔等多种形式满足扑救需要,实现“小火不出村、大火不死人”。(牵头单位:市消防救援支队)

21.规范完善电动车集中充电设施。制定电动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方案,将电动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纳入旧城区改造和民生工程,统一规划统一建设,推动已建成住宅小区逐步完成电动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做好电动车集中停放场所新型消防设施和灭火技术的推广应用。(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消防救援支队)

(五)提升综合减灾能力

22.扎实做好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12月底前,全面完成普查调查工作,做好数据质检核查汇交,摸清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成全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基础数据库,为防灾减灾工作提供服务。(牵头单位:市应急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台)

23.加强城市防灾减灾能力建设。9月底前完成全市第一次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工作,摸清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底数及抗震设防情况。加强城市内涝防治,加快推进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提升城市排水防涝系统现代化水平。(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

24.强化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加快推进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工程,重点实施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隐患点工程治理。摸清全市地质灾害风险底数,编制地质灾害风险区划与防治区划。(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六)提升公共安全应急救援能力

25.启动应急能力提升三年行动。2024年年底前建设21类专业救援队伍;县级建强15支综合消防救援大队;乡镇级建设162个乡镇应急消防救援站,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救援工作格局。(牵头单位: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财政局)

26.加强航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到2025年年底,以80公里为覆盖半径,初步形成“1+3+N”(1是指呼叫指挥中心,3是指费县通用机场、临沂蛟龙通用机场、临沂茶山通用机场,N是指应急起降点数量)的航空应急救援基地网络体系,实现执勤机组接到指令后30分钟内起飞,起飞30分钟内到达救援现场。到2030年年底,以50公里覆盖半径为参考,加密航空应急救援网络,与省航空应急救援网络深度对接,在任务需要时可服务于全省范围的应急救援作业。(牵头单位: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铁路民航事业发展中心、市消防救援支队)

(七)提升应急物资保障能力

27.加大市级应急物资储备力度。落实分级储备主体责任,储备符合区域突发事件特点的应急物资。分类确定市级重点应急物资储备的目录、品种和规模,按照自然灾害、事件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配备相应抢险救援、灾害救助、卫生防疫等方面物资。加大应急物资储备规模,力争2年时间内市级应急物资保障能力和水平有大幅提升。完成涉及水上救援装备、机械装备、排水设备、应急电源及通讯、应急照明、防汛物料、救灾物资及个人护具方面企业生产能力信息建档,完成商业企业社会化协议储备。督导各县区根据应对处置一般突发事件所需,储备符合区域突发事件特点的应急物资。(牵头单位:市应急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8.加强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2022年12月前,完成山东(临沂)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中心和山东省鲁南区域应急物资(医疗防护)储备中心库建设任务。指导县区结合区域突发事件特点和应对处置需求,新(改、扩)建或统筹建设综合应急物资仓储设施(仓库)。(牵头单位: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水利局、市应急局、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29.提高应急运输保障能力。加强应急交通救援和应急运输队伍建设,12月底前组建1-2支综合性应急保障车队。加大综合交通应急物资储备。(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三、推进措施

(一)密切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牵头单位按照任务清单,把协调工作做细致、做扎实、做到位,紧扣时间节点,强力推进工作,确保圆满完成任务。配合单位在政策允许范围内高标准、就近就快给予支持,共同推动工作落实。(市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坚持统筹推进,强化督导问效。市安委办加强工作调度,动态掌握落实情况,依托安全生产领域专项整治,与市纪委监委建立定期分析研判、线索双向移交、公开通报等工作机制,对工作落实到位的要及时通报表扬,对进展不及预期的要给予通报,对工作进展迟缓,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依规问责,有效传导工作压力,促进工作落实落地。(牵头单位:市安委会办公室)

(2022年6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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