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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济宁市人民政府2023-01-04 10:28:05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济宁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曲阜文化建设示范区管委会(推进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2022年5月26日,市政府公布了《济宁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根据《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济宁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确定对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作出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将市交通运输局承办的《济宁市推进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工作方案(2021—2025年)》决策事项调整出目录。
二、将市商务局承办的《关于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暂行)》、市投资促进局承办的《济宁市社会招商奖励办法》、市农业农村局承办的《济宁市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奖励办法》《济宁市特色种植业巨灾保险实施意见》决策事项纳入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三、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承办单位要严格履行法定程序,按时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附件:济宁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济宁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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