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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济宁市人民政府2022-08-16 11:25:48
2022年底前,实现市、县两级依法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化。编制公布市、县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施规范、办事指南。以行政许可为突破口,基本建立统一编制、联合审核、动态管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管理机制;实现线上线下事项清单一致、实施清单统一、办事指南同源。政务服务场所功能持续优化,更多事项实现“网上办、掌上办、跨域办、就近办”,在线申报率达到70%以上。“一件事”服务场景更加丰富,市县乡村四级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提升
按照“标准规范、四级统一”原则,修订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实施清单、办事指南,建立健全“一张清单管到底”工作机制,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发展。一是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8月底前,编制并公布市、县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11月底前,完善相关办事指南,提升行政许可标准化水平,推动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区和层级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二是将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作为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的突破口,对除行政许可之外的“6+1”类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同步启动事项标准化提升工作,加快实现政务服务运行标准化、服务供给规范化、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化。三是优化形成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开展办事指南要素规范性排查,确保办事指南准确、规范。推进各部门单位修订公布“白话版”“图例版”“视频版”办事指南。四是健全政务服务事项联合审核、动态调整机制,将各级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系统,严格规范管理。
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提升
按照“网上办理优先、线上线下并行”原则,优化线上办事服务,规范政务服务场所建设,推动线上线下服务深度融合。一是规范场所设置。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要合理布设咨询导办区、综合受理区、后台审批区、“24小时自助服务区”等功能区域,设置企业服务中心,全面打造集智慧办事、宣教互动、公益服务、“市民客厅”等功能于一体的现代“政务综合体”。二是规范事项进驻。建立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制度,除涉及安全或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等情形外,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持续推动部门专项业务大厅整合并入本级政务服务中心。推进水电气热、电信、公证、法律援助等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和政务服务平台。三是规范审批服务。完善“首席事务代表”制度,持续推进行业主管部门向派驻人员充分授权,杜绝事项办理“体外循环”。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依法依规、公开公正办理,严格按照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提供办事服务,不得擅自扩大审批范围,不得额外增加或变相增加审批条件、办理环节、申请材料或费用。对现场勘验、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等程序实施清单化管理,建立限时办结机制并向社会公布。四是规范审批监管协同。对审管分离的行政许可事项,强化审管衔接机制,厘清审批部门与监管部门的职责边界。市、县建立健全行政审批服务局、行业主管部门及综合执法机构联席会议制度,强化业务协同、审管互动。实现事项办理信息和结果、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监管信息同步共享。五是规范网上服务。建成市级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总门户,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实现网上办事“一次注册、多点互认、全网通行”。建设集智能搜索、智能问答、智能导航等功能于一体的智能客服。六是规范中介服务。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对确需保留的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推动中介服务机构公开服务指南,明确服务条件、流程、时限和收费标准等要素。加大网上“中介超市”推广应用力度,吸引更多资质等级高、服务信誉好的中介服务机构入驻。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的信用监管。七是强化线上线下服务深度融合。推动业务全流程线上线下“自由切换”,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网上办事体验区”,引导企业和群众优先选择网上办事服务,统一线上线下服务界面、评价体验等,实现线上线下并行提供服务、四端体验一致。
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提升
充分运用新思维、新技术、新手段,加快流程再造、业务重构、规则重塑,推出更多简约高效、务实管用的改革举措。
一是推进政务服务“集成办”。深化“双全双百”工程,以企业和群众眼中“一件事”为导向,梳理形成“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场景,统一“一件事”线上办理入口,纳入线下“一窗受理”,逐步推动实现“一件事”一次办好。二是推进政务服务“免证办”。全面开展证照梳理,通过直接取消证照材料或数据共享、在线核验等方式,推动实现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一律免于提交,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一律免于提交实体证照。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直接关联电子证照及相关数据资源。实现身份证、营业执照、不动产证等一批高频电子证照网上办事自动关联免提交。建设“居民码”“企业码(企业身份码)”服务体系,推动电子证照一体化、便利化应用,实现统一亮码、多码融合。三是推进政务服务“智能办”。强化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完善申请材料自动预审、申请表单自动预填、审查要点自动校核、数据实时共享等智能服务功能。推广“静默认证”模式,“静默认证”范围扩展至“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高龄老人补贴”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等事项。升级“惠企通”服务平台,惠企政策实现精准推送、“免申即享”。四是推进政务服务“就近办”。推动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等领域群众经常办理且基层能有效承接的政务服务事项下沉至便民服务中心(站)办理。推动集成式自助终端向村(社区)、园区、商场、楼宇和银行、邮政、电信网点等场所延伸。根据产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特色设置政务服务站点(企业服务中心),推动实现“园区事、园区办”。五是推进政务服务“跨域办”。优化完善线上通办专区,实现异地收件、视频连线、在线核验、物流跟踪、即时反馈等功能,提高通办工作效率。围绕服务我市“内河航运制高点”战略规划,与南四湖流域、京杭运河沿线省、市开展交通、航运、船员等领域的政务服务事项跨域通办合作。六是推动政务服务“掌上办”。迭代优化移动政务服务平台服务能力,已建移动政务服务平台及服务应用(含小程序、服务号)全部整合至“爱山东”移动政务服务平台运行。完善“爱山东”APP掌上办功能,围绕就医、入学、就业、交通、公积金、社保等民生领域,先行选取100项高频事项纳入电子卡包服务范围。
推进政务服务数字化提升
持续强化数字技术在政务服务领域的应用,推动系统平台对接融合和数据资源共享应用,推进政务服务模式创新变革。一是推动平台升级融合。升级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完善应用功能,推动各类政务服务业务系统向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迁移融合,打造“一个门户、一部手机”政务服务新模式。二是强化平台公共支撑能力和电子证照支撑能力。推动各类政务服务业务系统使用全省统一身份认证,逐步推进发证制证系统与电子证照库对接联通,信息资料一次生成、材料复用,一库统管、共享互认。三是提升一体化大数据平台数据质量和供给能力。全面推动数据源头治理,增强基层获取数据的即时性、动态性;强化数据汇聚分析和展示应用,建设完善政务服务数据分析系统,加强对数据的日常监测、汇聚分析和成效展示,实现“事项办理-办事评价-问题整改”全流程闭环管理。
为保障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建立“揭榜挂帅”制度、“蓝黄红”工作推进机制、分层调度机制、工作例会制度、联络员工作制度、考核奖惩工作制度等6项工作制度,采取通报、会议、督办等形式予以调度推进,并将日常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纳入对各部门单位政务服务评价考核,确保各项提升措施落实落地,全面提升我市政务服务水平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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