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特色鲜明的引才品牌

来源: 2019-08-02 10:15:50

1、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每年统筹各县区、市成员单位的人才技术需求,整合各方面引才资源,开展“汇智中国牡丹之都 助力新旧动能转换”招才引智系列活动。(市委组织部牵头,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配合。)

2、擦亮“中国科协海智基地(菏泽)”品牌,对接省“齐鲁之约”海外引才,每年组织开展出国引才活动,外事侨务部门统一调配、积极保障,布局一批海外招才引智工作站,引进一批我市急需紧缺的高精尖人才,符合条件的,经评估认定可直接纳入“动能转换领军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给予支持。(市科协牵头,市人社局、市外侨办配合。)

3、实施“归雁兴菏”引才工程,依托流动党组织和返乡创业服务站,在高层次人才集中的城市,建立菏泽市招才引智工作站,加快布局引才网络。对引才成效显著的海内外招才引智工作站,每年给予最高30万元工作经费奖励。(市人社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科协、市财政局配合。)

4、设立“牡丹友谊奖”,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政府友谊奖的外国专家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一次性奖励。设立“中国牡丹之都科技创新贡献奖”,每两年评选一次,以市委、市政府名义通报表彰,并给予一定奖励。(市人社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科协、市科技局、市财政局配合。)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人才第一资源的理念,加大柔性引才力度,深化与各类高校、院所、企业的合作,鼓励人才不转关系、不迁户口、不定时间,灵活便捷地为我市提供科学研究、课题攻关、课程讲授、人才培养、技术推广、工艺改造、项目开发等方面的智力支持,扎实做好人才支撑新旧动能转换工作。

本政策与我市现行政策有交叉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市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做好配套细则制定、具体任务实施等工作,抓好政策落实。将政策落实纳入市重点工作督导范围,对落实工作不担当、不作为、不到位的进行专项督查督办,年度受到专项督办两次以上的,取消下年度用编进人计划,并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深化提升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评优、干部评价的重要参考。发挥党委(党组)在人才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人才工作作为县区委书记、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述职评议重要内容。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并结合各自实际,大胆探索,制定更加积极开放的人才政策。中央、省驻菏单位参照执行。

本政策自下发之日起施行,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关于引进高层次人才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规定》(菏委〔2008〕44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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