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批复!东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来源: 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2023-11-10 11:10:00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东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1-2035年)的批复

鲁政字〔2023〕191号


东营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呈请批准东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东政呈〔2023〕1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东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东营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入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加快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大江大河三角洲生态保护治理样板、国家现代能源经济示范区、宜居宜业的黄河三角洲中心城市。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东营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17.55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63.25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3448.00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714.49平方千米以内。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11.92亿立方米;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上级下达任务,其中2025年不低于60.19%。除国家重大项目外,全面禁止围填海;严格无居民海岛管理。落实蓝线、绿线、黄线、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防灾减灾等各类控制线,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

三、优化国土空间格局。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构建“一心两翼、一园两带、两区四片”的市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充分发挥东营主城区的核心引领作用,推进南部广饶和北部河口、利津协调发展,促进城镇空间集约高效发展。高质量推进黄河口国家公园设立和建设,保护沿黄生态带、滨海生态带以及小清河、支脉河等主要水系,推进黄河三角洲湿地保护和修复,维护区域生态安全,提升生态服务功能。保护渤海湾、莱州湾2个生态渔业区和环主城区、河口、利津、广饶等4个农田集中区,保障粮食安全,增强粮食和农渔业产品供给能力。

四、提升国土空间品质。优化中心城区功能结构和布局,强化东营主城区、河口城区一体化发展,推动产城融合、职住平衡;沿溢洪河、永丰河、东营河等形成中心城区骨干生态廊道,提升白鹭湿地等湿地公园生态功能,构建蓝绿交织的生态网络,促进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协调发展。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引导小城镇差异化特色化发展,高质量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与常住人口相适应,统筹配置教育、医疗、养老、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促进“15分钟社区生活圈”全覆盖,提升城乡公共服务均衡性和可及性。稳步推进城市更新改造,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五、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和特色风貌塑造。落实历史文化保护线管理要求,明确历史建筑、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实施严格保护。发挥黄河文化纽带作用,推动黄河文化遗产系统保护和活化利用,保护黄河故道、石油景观廊道、小清河历史盐运通道等历史文化资源。强化城市设计和乡村风貌引导,融合河海交汇的自然本底和黄河文化、石油文化、盐业文化、屯垦文化等多元文化,沿黄河、沿海、沿小清河-淄河形成景观风貌带,彰显东营“河风海韵、胜利油城”国土空间魅力。

六、夯实安全韧性基础支撑。推进京沪高铁辅助通道、沿黄达海通道建设,提升东营港综合服务能力,完善以机场、港口等重要枢纽和高速铁路、高速公路等为骨干的综合立体交通网络,促进综合交通运输通道复合高效利用。保障陆海油气资源开发,推进光伏、风电新能源重点项目建设。统筹经济发展和国防建设需求,保障军事设施空间。健全公共安全和综合防灾体系,严格落实抗震、防洪排涝、防风暴潮等灾害防控和油气管线、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等安全防护要求,增强抵御灾害和事故的能力。统筹保障水、电、气、暖、通信、环境卫生等各类市政基础设施,确保城市生命线稳定运行。

七、维护规划严肃性和权威性。《规划》是对东营市国土空间作出的全局安排,是市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坚持“多规合一”,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完善规划传导机制,下级规划要服从上级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要服从总体规划。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要求,健全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将规划评估结果作为规划实施监督考核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八、强化规划组织实施。东营市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强化社会监督。组织完成乡镇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形成“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统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强化对涉及空间利用的专项规划指导约束,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协调解决矛盾问题,合理优化空间布局。《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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