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来源: 滨州市人民政府2025-03-25 14:57:32

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滨政办发〔2025〕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中央、省驻滨各单位:

《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发〔2025〕1号)要求,推动全市服务消费持续向好,确保到2027年全市基本构建起数字化、绿色化、融合化、创新型服务消费新体系,服务消费对全市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不断增强,制定如下措施。

一、推动餐饮住宿消费扩容升级

(一)提升鲁菜全国影响力。挖掘本地特色食材,开发独具滨州风味的鲁菜菜品。培育一批具有滨州特色的鲁菜餐饮品牌,鼓励其连锁化、规模化发展,吸引全国性或国际性餐饮集团落户滨州,提升本地餐饮业的整体水平,组织符合条件的餐饮企业申报“滨州老字号”。(牵头部门:市商务局)

(二)培育餐饮消费平台。举办“滨州味道美食节”等餐饮促消费活动20场以上。鼓励各县(市、区)在重点商贸区、步行街建设特色美食街区,打造各具特色的“地标美食”,策划推出“滨州味道品鉴之旅”美食主题旅游线路。(牵头部门:市商务局;责任部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三)发展特色小吃产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品牌加持,鼓励积极参与各类品牌创建,提升品牌知名度。建设特色小吃产业集群和发展基地,扶持餐饮老字号创新,开发特色小吃预制菜和文创伴手礼。2027年底全市食品加工产业集群主营业务收入超2000亿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粮食和储备局按职责分工)

(四)实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大力引进高端品牌酒店,持续扩大旅游星级饭店规模,力争2027年底前,各县(市、区)至少新增1家星级饭店,积极推进创建五星级饭店工作,实现我市五星级饭店数量破零。依法依规盘活农村闲置房屋、集体建设用地,发展乡村酒店、客栈民宿。推进智慧化改造,打造3-5家智慧化酒店。提升住宿服务品质和涉外服务水平,叫响“滨滨有礼”服务品牌。(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

二、提升家政服务供给品质

(五)支持家政供给标准化。支持员工制家政企业发展,积极鼓励和培育家政企业建设市级特色劳务品牌。支持制定地方标准、行业标准,落实家政服务公约,推行电子版“居家上门服务证”,全国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注册企业超过50家,每年举办不少于2场诚信家政进社区活动。(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

(六)拓展“智慧家政”服务。发展“家政+互联网”“家政+直播”等新兴模式,推广家政领域智能设备,2027年底培育2家“潮享新家政”体验中心。鼓励家政企业与居家育幼、养老服务、物业等融合发展。鼓励职业院校开设家政服务类专业。(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

三、深挖养老托育消费潜力

(七)健全多层级养老服务体系。完善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上门服务等功能,支持60%以上的养老机构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发展农村互助式养老,2027年底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家庭四级养老服务网络基本形成,家庭适老化改造累计不少于1.5万户,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75%以上,培育30家社区嵌入式、分布式、小型化养老机构。(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八)大力发展银发经济。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改造提升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水平。鼓励各单位参与老年用品、老年生活照护、康养疗养、旅游服务等产品研发和标准制定,培育一批银发领域龙头企业。做好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申报工作,积极引导企业开发适老化应用软件,推进适老助残无障碍设施与公共服务数字化改造,2027年底全市建立10家以上智慧养老院。(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残联)

(九)建设养老托育基础设施。新建、老旧居住区分别按照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15平方米的标准配建、配置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单独配建、配置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原则不低于300平方米,低于300平方米的可多个小区统筹配建、配置。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托育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支持各类闲置设施改造为养老服务设施,支持养老服务企业连锁化运营养老服务设施。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托育机构、老年食堂用水、用电、用气、用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统筹省、市养老服务发展资金支持老年助餐服务。(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卫生健康委)

四、创新文娱旅游消费

(十)加速文娱产业发展。擦亮“吕剧之乡”名片,打造吕剧艺术精品剧目。引进优质演出团体,增加优质文艺消费供给。深耕精品内容创作,发掘地方资源,推动纪录片、短视频、微短剧与千行百业深度融合,实现双向赋能、共同发展。(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新闻传媒中心按职责分工)

(十一)丰富城乡旅游资源。筛选蒲湖风景区、杜受田故居等6家沿黄景区,开展景区焕新行动,提升景区整体水平。持续推进4A级景区创建,开展5A级景区、旅游度假区培育。开展“乡村好时节”系列活动,全年累计完成“乡村好时节”主题活动16场以上,吸引游客200万人次,拉动消费4亿元,带动沿黄旅游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十二)深化文旅跨界融合。深入挖掘滨州特色文化资源,依托各级各类文艺创作团队,加强文艺创作。加快推进“印象·孙武”实景演艺项目,推动“旅游+演艺”快速发展。办好全市旅游发展大会,搭建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平台。大力推进“文旅+”“+文旅”,不断丰富旅游新业态。依托五大千亿级优势产业集群,积极发展工业游,年度评定市级工业旅游示范点10家。依托全民健康文化中心、黄河植物园等平台,引入演唱会、体育赛事等,积极开展跟着演出、赛事去旅行。依托孙子文化、航空资源等开展研学游,年度举办特色研学活动50场次以上。发展低空飞行旅游产品,加强本地零配件企业与海工装备、无人机企业的配套及服务。(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五、拓展体育消费新空间

(十三)发展体育赛事经济。经营“九九黄河”体育文化品牌,组织国际公路自行车、马拉松等重大赛事,办好全省第二届智力运动会、第二届华东区老年人乒乓球比赛,争取“好运山东”四沿赛事,办好21项市青少年体育比赛和9项市中小学生体育联赛,引导开展全民健身运动会、“乡村四赛”等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打造“一县一品”特色品牌赛事,形成“天天有活动、周周有展示、月月有赛事”的全民健身氛围,全市组织开展各级各类赛事活动不少于3000项次。(牵头单位:市体育局)

(十四)激发新型体育项目消费潜力。推进省级体育消费创新场景培育工作,做好“黄河风情带马拉松路跑”重点培育项目以及12项入库培育项目的工作,争创山东省户外运动精品线路,促进体育消费。(牵头单位:市体育局)

六、发展教育服务消费

(十五)升级教育服务。加强与国外知名理工类大学合作,加强开放教育、老年教育、社区教育的统筹指导、教学监督和服务管理,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开放,满足社会大众多元化、个性化学习需求。拓展课后服务渠道,丰富课后服务内容,不断提升课后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十六)推广“在线教育”。夯实数字基础支撑能力,促进教育教学模式创新变革。提升数字校园建设水平,提升千兆进校、百兆进班覆盖水平。持续优化滨州市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体系,开展精准教学、智慧研训常态化应用,推动优质教育资源跨区域共享。(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七、优化居住服务消费供给

(十七)培育品质居住服务企业。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在做好基础物业服务的同时,积极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家政服务、托育服务、医养健康等相关业务,延长产业链条,拓展服务空间,满足居民多样化多层次居住生活需求。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建设通用、开放的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并与政务服务平台对接,提升设施设备智能化管理能力,提高服务资源整合能力。在物业服务、住房租赁、中介服务等领域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企业。(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

(十八)实施家装焕新行动。鼓励居民开展房屋装修和局部改造,鼓励个人消费者购置智能家居产品,购买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居家适老化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推广“一站式整装服务”等新模式,培育提供改造设计、定制化整装、智能化家居一站式、标准化产品和服务的龙头企业。(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八、提高健康消费水平

(十九)大力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围绕“智慧保险+普惠生活”,探索健康医疗大数据在保险业内应用。加快推进商业健康保险就医费用一站式结算等信息系统市级节点部署,实现就医结算等数据安全、实时汇聚,优化费用结算模式,打造特色产品和亮点服务。(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医保局、滨州金融监管分局)

(二十)稳步扩大中医药服务。开展中医“生活化”行动,推动中医药与美容、纺织等产业深度融合,创新研发更多具有中医药元素的日用消费品;赋能老字号与时俱进,促进中医药健康产品“年轻化”,支持开发养生、药膳、食疗新产品。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充分发挥旗舰中医馆和中医阁的示范引领作用,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提供中医药服务。(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二十一)创新发展健康美业。依托透明质酸钠等原料优势和菊花、接骨木、海藻等特色生物资源,开发化妆品新原料、新产品、新工艺。大力发展医疗美容产业,重点布局医疗美容服务、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等领域。(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

九、顺应消费新趋势

(二十二)数字化赋能。运用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虚拟现实等技术赋能服务消费领域,依托省级智慧商圈推动传统商贸企业数字化转型。引进电商龙头企业,推动社交电商、直播电商发展,加快无人零售店、自提柜、云柜等新业态布局,2027年底全市直播电商网络零售额超过25亿元。(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二十三)绿色化转型。持续打造绿色饭店、绿色商场,加快发展绿色物流,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培育“无废理念”,宣传“无废文化”。鼓励企业取得绿色低碳高端品质认证证书,推动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

(二十四)融合化发展。推动全市跨领域、跨区域服务消费活动资源统筹联动。支持传统商文旅体企业开展跨界经营、异业合作,鼓励推出联合消费套票。大力实施“体育+”战略,以体育赛事为平台,将体育研学、产品展销、产业模式推广、乡村振兴等融入赛事,推进体育与旅游、文化、农业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

(二十五)创新型推动。顺应新一代消费潮流,打造夜生活、“元宇宙”“电竞+”、国潮文创、网红打卡、个人定制等消费新场景,扩容咖啡、茶饮、烘焙等悦己经济市场。大力引进首店首秀首展,打造7条高标准街区,新增10个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社区,完善县域商业体系,提升服务供给能力和消费能级。(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十、构建全面推进机制体系

(二十六)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招引一批高质量服务消费项目。全面落实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鼓励企业加强研发、设计等服务贸易出口剥离,支持企业扩大先进技术进口,开展文化贸易“千帆出海”行动。(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二十七)构建服务消费推进机制。建立跨部门促进服务消费协调工作机制,制定服务消费提质惠民行动方案。加大“好品山东”服务业类企业培育力度,加强品牌梯次培育,鼓励优势企业参与高端品牌创建,推荐一批品牌主体申报“好品山东”品牌,打造新消费品牌集聚区,培育一批服务消费“新字号”,扩大品牌影响力。(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

(二十八)加强服务消费人才建设。支持技工院校对接市场需求,开设服务业相关专业,培养服务业技能人才。鼓励服务业从业人员积极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支持有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参与服务业新职业标准开发。支持服务业从业人员参评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支持服务业从业人员申报“渤海英才”系列人才称号,为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颁发“渤海英才服务卡”。(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

(二十九)加大服务消费监管力度。建立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依法落实首违不罚、轻违不罚,开展广告监管领域专项整治,探索恶意索赔处置机制,制定出台《滨州市依法规范市场监管领域投诉举报行为暂行规定》。开展服务质量监测评价,引导企业诚信合规经营。围绕新消费模式业态落地,加强证照办理、项目审批、活动审批、政策支持等方面跨部门联合会商。(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

(三十)完善财政金融支持政策。积极争取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服务消费领域重点项目建设。持续深化“商务+金融”,鼓励银行机构加大对服务消费领域企业信贷支持力度,提升融资便利度和可获得性。引导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增加适应共享经济等消费新业态发展的金融产品供给,加大对健康产业、养老产业、银发经济的支持力度。开展银行行长进商会访企业、个体工商户金融伙伴育苗、首贷培植行动,有力支持服务消费领域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滨州金融监管分局、人行滨州市分行按职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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