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惠政策

来源: 2023-08-07 16:43:07

1、鼓励企业开拓市场。对参展省级以上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展销会、博览会等,每次每个企业补助0.3万元,单个企业年度最高补助3万元。

2、推进文旅业快速发展。支持打造精品旅游景区。对新评定(含晋升)的国家4A、3A级旅游景区,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当年评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非遗项目申报主体,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当年评定的国家级、省级文旅示范单位分别给予10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当年被评为省乡村旅游运营主体的企业,给予1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旅行社招徕和输送团队游客给予奖励,单次输送超15人且在我县住宿的团队,年输送达1000人次以上,视规模给予每人25元奖励;500人以上的大团、入境游团队加倍奖励;当年全县最高奖励50万元。对于同一企业、同一项目、同一产品在同年度争创国家级、省级、市级同一奖项的,就高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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