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发布 人才需求

扫一扫
手机浏览

智能推荐
项目人才资讯

首页
山东优势
城市推介
合作机遇
重点产业
招才引智
开放平台
网上招商
服务指南
关于我们

淄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川区稳就业保就业促进高质量发展十二条措施的通知

来源:淄川区人民政府2022-07-14 09:50:00

川政字〔2022〕49号

淄川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淄川区稳就业保就业促进高质量发展十二条措施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淄川区稳就业保就业促进高质量发展十二条措施》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淄川区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淄川区稳就业保就业促进高质量发展十二条措施

为实现全区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创业,促进全民共同富裕,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如下措施。

1、实施社会保险费降费率和缓缴政策。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1年,政策执行至2023年4月30日。扩大缓缴政策实施范围,在餐饮、零售、旅游、公路运输等行业的基础上,增加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等17个行业所属困难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单位应缴纳部分),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年底,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降低企业用工成本。截至2022年12月31日,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小微企业,给予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招用人数每人每年7800元定额减免税费。对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企业当年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全职工作的,全额补贴企业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落实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最高给予2个点贴息。大力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推行“创业担保组合贷”,解决资金“瓶颈”。为符合条件的创业者提供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不超过20万元),最高给予2个点贴息;为大专及以上学历创业人员,提供人才优先发展创业担保贷款(最高不超过30万元),首次申请给予全额贴息。(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人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强化企业用工保障。围绕全区“431产业体系”,持续保障“四强”产业、重点行业企业用工,支持重点企业发展。优化就业服务专班,设立人社服务专员,畅通招聘对接渠道,开展用工余缺调剂,保障企业用工需求。成立淄川区人力资源协会,为企业搭建专业的合作平台,提供更加多元化就业服务。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行动,持续发挥“云招聘、抖音直播”等线上平台,用大数据助力服务创新、提质增效。完善失业动态监测体系,密切监测预测就业形势,确保年度实现城镇新增就业4000人以上。(区发改局、区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落实厚植本企就业奖励政策。对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并在年度内净增30人以上的本土企业,按企业净增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的30%给予激励;对净增100人以上的劳务派遣机构,按企业当年首次在淄川缴纳社会保险人员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10%给予激励,首次缴纳社保人员总数不超过净增人数。(区财政局、区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实施“人才回引计划”。推进“十万大学生集聚计划”,组织名校人才直通车、高校双选会活动不少于20场次。开展大学生返乡看发展、留淄体验、暖才活动等品牌活动。严格落实“淄博人才金政37条”,对来我区企业就业的,按规定享受生活补贴、购房补贴等政策;对企业一年内从市外全职新引进或新培养的高层次人才,按规定给予5—30万元扶持。企业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技师工作站的,给予最高30万元资金支持。在重点区域、重点高校建立人才工作站,吸引各类人才来淄就业创业。(区人社局负责)

7、促进重点群体充分就业。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数字经济及现代服务业,实施工业倍增三年行动、旅游富民三年行动,扩大有效投资,促进消费恢复发展,力争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实施十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提高就业见习岗位质量,加大“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力度。实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面向农村脱贫享受政策人口、低收入人口、残疾人、大龄劳动力和城镇就业困难群体,大幅增设公共服务、社会事业、设施维护等多种类型的城乡公益性岗位,2022年新增城乡公益性岗位2300个,其中农村1600个,城镇700个,确保真正困难的群众有固定劳动收入。(区工信局、区人社局、区文旅局,各镇、街道、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8、加大创业扶持力度。汇集优质创业培训资源,落实创业培训政策,鼓励有创业意愿、培训需求的创业者参加创业培训项目。推动区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区高新技术创业中心等载体提档升级,提供创业讲堂、沙龙等创业扶持,开展电商直播、微视频制作、网店运营、农产品新媒体推广等技能培训,提高创业成功率。举办创业创新大赛,遴选优质创业项目,通过贷款贴息进行资金支持。(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商务局、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9、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支持和规范新经济新业态发展。推进智慧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充分发挥抖音直播、线上招聘等优势作用,实现企业与求职者“线上”与“线下”双向互动。新增1处规范化零工市场,引导零工市场规范运营、优化功能、拓展服务,强化灵活就业权益保障,每年为5000人次以上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就业服务。(区财政局、区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加大职业培训力度。开展新就业形态技能提升和专项职业能力等培训,灵活开展项目制培训,提升职业技能培训品质。推进“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发放职业培训券,年内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4900人次以上。对取得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发放技能提升补贴,补贴标准为初级1000元、中级1500元、高级2000元。面向企业新招用、转岗等人员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按5000元/人/年以上的标准给予培训补贴。开展直播电商公益培训,组织好齐GO(购)·齐享电商培育“沃土”计划公益培训活动,多渠道多途径培训电商人才。(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加强企业用工指导。持续开展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行动,开展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工业园区考核测评,引导企业积极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持续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严肃查处各类侵犯劳动者权益的行为。持续抓好根治欠薪,依托“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在线调解等方式,推动劳动争议案件依法依规快办,提升劳动争议调解效能,最大限度把劳动争议化解在萌芽状态。(区总工会、区人社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借力电商助力富民,领导干部带头走进直播间带货送岗,搭建平台、铸造品牌、培育人才、带动就业。利用微信、抖音等平台,打造“惠企政策云课堂”在线宣讲品牌,通过线上“政策解读、流程讲解、案例分析、留言答疑”等方式,扩大政策覆盖面和群众知晓度。持续深化涉企事项“一窗受理”“一次办好”“全程网办”能力,深化“无证明城市”建设,全面优化为企服务质效。(各镇、街道、开发区,区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本文件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该文件政策与本级政府及其他文件不一致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如遇上级政策调整,按上级新政策执行。


编辑:张新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