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小升高”企业财政补助资金开始申报

来源:新锐大众·海报新闻2019-04-03 10:01

  记者从山东省科技厅获悉,2019年度山东省中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资金开始申报。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一次性补助10万元,补助资金应主要用于企业研究开发活动。

  根据《山东省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教〔2016〕59号)、《关于支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若干财政政策》(鲁办发[2018]37号)等文件规定,2019年补助对象为:2018年度首次通过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的中小微企业(不含期满3年重新认定企业),其中,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度(2017年度)从业人员应不超过500人、销售收入应不超过2亿元。

  申报要求:

  1.符合条件的企业需填写《山东省中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资金申报表》一式两份(格式见附件1),由所在市科技部门按规定审核后,于2019年4月10日前统一函报省科技厅。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补助资金申报情况由所在市汇总上报。

  2.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须及时提出更名申请,完成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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